想再脱一件衣裳,偏琬姐儿人小鬼大说:“妈你快来看,姑姑不好好睡觉!”

她比元暮江小五岁还多,又被况文轩夫妻养得天真烂漫,遗怜小时候带过她,倒也亲近。

“我偏脱,要告刁状,尽管去,看你妈理不理你。”

琬姐儿还要开口,陈珞先散了头发上炕,呵斥她老实点:“别闹了,你姑姑赶了许多天的路,身上乏味着呢。”

数落完琬姐儿,她又把手伸进遗怜的被窝里探了探:“到底进了秋,夜里还是凉,这边不比汴京样样齐全,妹妹就听琬姐儿的,把衣裳穿上吧。”

遗怜实在觉得闷热,最后还是把手里的贴身小袄扔到一边。她朝外间喊了一声,让秋白把东西拿进来。

不比家里对元暮江的态度,遗怜给侄儿侄女的见面礼,是一早就备好的。给瑞哥儿的,是一套文房四宝,早托况文轩带去了。给琬姐儿的,是一件上等凤毛做的红绒披风,小女孩子冬天穿又暖和又轻便,还不怕沾水,就在雪地里打滚儿都使得。

陈珞眼尖得很,秋白才把披风摊开,琬姐儿还反应不过来给谁,她这个当娘的先忍不住笑了:“瞧这凤毛,出得多水灵,就这么给了乡下丫头,真难为妹妹不心疼。”

琬姐儿的头发偏硬,遗怜替她理了理发尾,才笑着接话:“这才几年不见,嫂嫂就说出这样的话来气我,可见我们姊妹间还是生疏了。”

生疏是肯定生疏了的,况家的家境,终不过小富即安,在这样的人家做媳妇,虽说吃穿不愁,却也没办法大富大贵。况遗怜就不同了,说是嫁个老不死的病秧子,吃了苦受了罪,可人家再怎么也是活在富贵人家。

从给见面礼就能看出来,做姑姑的出手豪气,送瑞哥儿的笔墨纸砚是京城荣宝斋的,真正达官贵人用的东西。琬姐儿那身披风更不用说了,穿在身上莹莹生光,别提多好看了。

对比起来,公公晚上让婆婆送给元家小少爷那块儿飘花碎玉,小巫见大巫的,多寒酸呀。

小姑子的嫁妆,做嫂子的,务必要背得滚瓜烂熟,以备将来跟丈夫吵嘴,绝对用的到。陈珞知道这些好东西都是况遗怜这些年在汴京攒下,割爱给她两个孩子的。说不感动太假,但更多还是艳羡,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谁找男人不是想穿金戴银,过好日子呢?

陈珞心思重却实诚,也不怕惹人笑话,开口就是:“我给暮江的东西可没这么好,二妹妹不许嫌弃。”

虽是酸话,却说得敞亮,遗怜听了就笑。一家人的温情,她已经许久没有感受到了。

琬姐儿围上披风就不肯脱,她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穿这么漂亮的衣裳,在炕上比比划划的,差点一脚踩到遗怜的手。陈珞不许她人来疯,抓了胳膊就要打屁股:“等明儿你姑妈走了,我再好好收拾你。”

琬姐儿一听说走,就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问遗怜:“姑妈回来了,还要走吗?姑妈在有漂亮衣服穿,我不要姑妈走!”说完,她就钻进遗怜怀里,不肯出来。

陈珞硬把孩子揪出来,放到炕的最里边,她自己则挨着遗怜躺下。这时候,才想起来念遗怜受了苦:“瞧你这细胳膊细腿儿的,出了门子,吃过饱饭吗你?”

遗怜听着这些细碎的唠叨,也觉得熨帖。家里的一切都令她感觉熟悉、亲切,唯一需要操心的地方,就是元暮江。他毕竟是远道而来,身上还带着病,家里对他又不冷不热的……真是麻烦。

“嫂嫂……”她压低声音唤陈珞。

陈珞有些昏昏欲睡了,答得漫不经心:“嗯?”

“暮江那边,还要你帮我多照看。那孩子不太聪明,我总怕他出事。”

“我尽量吧。”陈珞不情不愿说,“你没看今天婆母那脸色,明摆着瞧不上元家那小子,明面上,我也不能跟她拧着来。你也是,好好的,把他弄回来干嘛?二妹妹,我说句难听的,你别往心里去。”

遗怜摆出洗耳恭听的架势。

陈珞看看床脚的琬姐儿,确定这丫头睡了才说:“你已经是决心再嫁的人了,跟先头那家,最好还是要撇干净些,无谓为这些小事得罪妹夫。你这样不明不白带着个继子回门,你知道坊间多少人传你们的闲话吗?知道的,说你仁至义尽,不知道的,连私通这种话都说的出来……言尽于此,妹妹你是明白人,许多事,需得掂量着办。”

不要得罪霍引渔,这话听着,怎么那么可笑呢?

可转念一想,陈珞说的也没错,从一开始,就不该带元暮江上路,这是肯定的。不光外头人风言风语,还有元暮江本人的心意,这样子藕断丝连,不就等于况遗怜以身入局诱着他放不下,引着他生孽情吗?

她不会嫁他,至少暂时不会,因此,有些话,她必须同他再说清楚点。

她不能误了自己,再误了他。

遗怜拿定主意,决心找个僻静点的地方,把元暮江约出去好生谈一谈。汝州不比汴京繁华,谣言发酵的速度也没那么快,也算是个解决隐秘情事的好地方吧。

事已至此,只能这么聊以自慰了。

另外一头,元暮江也睡不着,他是纯正的锦绣堆儿里长大的人,乡下地方,他待不惯。心里的确也存了事儿,况遗怜这些天都不肯跟他说话,再加上蒋忆琼在饭桌上的不待见,都不免让他感到灰心。他又不是过街老鼠,至于这么人人喊打吗?

况遗怜不用香,她这屋子也没什么味道,只有床尾架子上摆了一盆野菊花,淡淡飘过来一些香味。元暮江从床上起来,自己给自己倒了杯茶喝。

夜里睡不着觉,还是挺磨人的,会不自觉地想入非非。况遗怜的一颦一笑会在这种时刻浮现在眼前,接着,浩瀚的情欲就会侵蚀元暮江的心,催动他不停去回想,不停去铭记,然后加深最初的想念。

在这样一个寂寞的夜晚,他真的,很想见她。不说话也可以,不笑也可以,装作看不见他或者对他大发脾气、使性子,统统都可以,他只是想见她,就这么简单。

然而就是这么简单的心愿,况遗怜也一定不会满足他。在她眼里,他永远只是一个轻浮、孟浪、胆大包天又人微言轻的孩子,她绝不会信任他,更不会将终身托付。他们之间的悲戚,尽在于此。君恨我生迟,我恨君生早,真正阻碍他们的,并不是世人常挂在嘴边的身份名位,不是继母继子这一层可笑的皮套,而是人生的交错。

她长大了,就想守着自己的心过日子,可他正年少,他还贪图情爱的美好,还要肆意的偏执。他所追求的,正是况遗怜不能理解,抑或理解后依旧嗤之以鼻的。他的喜欢,其实很不应该,他也知道。

但他就是忍不住呀。

他只能做到,微笑着放她离开,看她和别的男人终成眷属,只要她快活,他怎样都无所谓。但他忍不住不去看她、不去想她。根本从她嫁到元家那天起,他的目光,就再也没有移开过,他看了她这么久,要怎样,才能做到真正的忘却呢?

忘了就会好吗?那些辗转反侧的日日夜夜就会有结果吗?还是说,遗忘,其实也只是失利者自欺欺人的刻骨铭心呢?

元暮江想了一晚上的继母,梦里梦外,全是况遗怜嬉笑怒骂的模样。

第二天起来,遗怜先去元暮江房里探他的病。他起得倒早,还热心肠地帮着况文轩在后院天井里提水。

况家只在农忙的时候雇人到家里做工,平时家里的奴仆总是不够用,打水这些粗活儿,小丫头们干着又吃力,基本都是况宗实父子亲力亲为。所幸他们都是习武之人,也不怕粗重。

遗怜招手,喊元暮江到她身边去。况文轩的马屁紧随其后:“二妹妹,不是我这个当舅舅的爱说嘴,就小五手上这把力气,提枪上阵不好吗,非撵了他去读书,真是屈才!”

遗怜就不爱听他大哥胡诌八扯,一个白眼翻过去,元暮江早把手上两桶水放好,颠颠跟了过来。

“身上还热吗?早上巧儿媳妇端了药去你房里,找不见人,请我过来看看。”

她在自己家里的穿着,要随便很多,少了贵气,更多是素简,有点像画里那种荆钗布裙式的美人。而且,她还用那种温和的语调跟自己说话,元暮江心里,说不出有多美了:“你不生我气了?”

本来事情都过去了,是不想追究的,可被他这么一问,遗怜无端又有些鬼火冒。元暮江身上穿的是她哥哥的襕衫,偏肥大,遗怜气不过,狠推了他一掌:“小兔崽子,你诚心气我是不是!”

习武之人下盘都稳,遗怜手上那点力气,跟蚍蜉撼树差不多。反倒是元暮江趁机捏住她的手腕,虽然很快就放开,不过还是挨了好一顿骂。

元暮江反正是脸皮厚,死猪不怕开水烫了,他害的是风邪,单听声音还是有点瓮瓮的:“我听说,汝州这边很多猎场,我喜欢打猎,你什么时候带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