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张利嘴!看我不打你!”
贺翊追上兰则,两个年轻女孩扭打在一块,不多时,就把冯琦忘了个干净。
冯琦听他母亲的话,一直躲在房里,慌脚鸡似的走来走去,尤其魂不守舍。
他知道今天姜兰则来了,贺小郡主也在,有心想亲自出面,跟兰则当头对脸说个清楚,又怕招惹是非,越发闹得各方不安宁。使唤小厮出去问了几遭姜四姑娘的动向,都说兰则在酒宴上怡然自乐,举止娴雅,挑剔如霍夫人,也当着众人夸她教养好。
冯琦为此高兴了一下,无论如何,他还是希望兰则过得好。没过多久,他的眉头重新打结,小厮又进来报信,说姜四姑娘被贺小郡主带走了。冯琦一下慌了,刚想夺门而出,丫头小厮先跪了一地,都是求他三思,不要做让冯贺两家难堪的事。
那天,冯琦难得还勇敢了一次,不管不顾跑出去找姜兰则。家里惯常接待女眷的地方,他都知道,沿着廊桥水岸,不知兜了多少圈子,终于在一架蔷薇底下,看见了姜兰则的身影。
数月不见,她更瘦了,个头也没见长,薄薄一件绿裙,日头照出豆蔻影,满身都是荼蘼香。另有一个穿红的女孩儿正细细抱了她哄,兰则趴在那红衣女怀里,哭得尤其伤心。
冯琦停下脚步,忽然就不敢上前了。
他才是这一切的罪人,他不该逃避的。初见那次,大人们本来要把她引见给元五,是他看她一袭红衣俏丽非常,这才动了歪心。马球场上主动攀谈的是他,下了球场百般示好的,更是他。都说君子不夺人之好,可他夺了人来,又不知珍惜,岂不更加可恶?
他一直都知道,他的亲事,自己做不了主。他一直都知道,还是厚着脸皮去了姜家为元暮江设下的桐花宴,他一边撬着好兄弟的墙角,一边肆意享受心爱之人的柔情。他说提亲,说下聘,说带大雁上门,真的就只是说说而已。
他不仅自己没有当真,同时他还希望,姜兰则也不要当真。
光凭少年人心中那一点单薄的爱意,多数时候都是成不了事的。这么简单的道理,冯琦怎么会不懂呢?他一直都懂的。所以,他拉不下脸去见姜兰则。
结束吧。干脆就这样结束吧。
以后也不要再见面了。
这天以后,姜兰则和冯琦,就真成了相见不相识的陌路人。
跟霍引渔的事定下以后,老太太喊遗怜去了一趟寿春堂。也没正经说个什么,婆媳俩絮叨半下午,基本都跟婚事有关。
养了两个多月,老太太的病才刚好一点,但药还是一直在吃,遗怜见她翻身都费劲,就主动扶住她的腰,说:“媳妇已经往汝州那边去信了,父亲母亲想必也没有二话。”
那是,霍家总归是清流门第,比元家还要高出一层,再嫁能有这个结果,也不错了。老太太没说丧气话,只点头道:“不想霍二郎办事这样心急,这下三书六礼都过了,你预备甚个时候回汝州待嫁?”
遗怜刚想开口,老太太先笑了出来:“你不要多想,我没有撵你的意思。不过想到振文迎你那回,上花轿的时候,你哥哥都没背过你。难得霍引渔看重你,能礼数周全地嫁过去,就更好了。”
第一次出嫁,那是四年前了。往事历历在目,遗怜不免有些哽咽:“我哪敢要他背?不绑我就不错了。”
况遗怜的苦命,老太太最清楚不过,甚至这个小儿媳妇所经历的某些困苦,还是她一手造成的。嫁进元家那年,险些连命都没了,为这,跟娘家也不亲近,逢年过节,亲家老爷太太千里迢迢寄了信来,她看也不看,摸也不摸,恨得不得了。
唉,人生一世,都不容易。
老太太叫紫檀捧了妆奁匣子给遗怜看,里头放着一套头面和几间铺子的账。都这时候了,老太太也没什么好吝惜的,只说:“这些东西不值钱,你带到那边去,也不枉我们婆媳一场。”
况遗怜受宠若惊,赶忙站起身来,她是没有想到老太太还会给她压箱的东西。老太太出身侯府,不缺钱是肯定的,可她竟然舍得把好东西拿出来给马上就要改嫁的媳妇,这太出人意料了。
遗怜不敢贸然接下,只说:“您留给暮江吧,他岁数小,日后娶妻生子,就全仰仗您了。”
老太太像没听见似的摇摇头:“他的那份儿,我给他留着,这是单给你的。这些年,你也辛苦,值得这些,在我跟前就别推来推去的了,不好看。”
遗怜这才示意秋白从紫檀手里把东西接过,等把老太太哄睡了,她们主仆俩一前一后从寿春堂出去。
回清平居的路上,秋白抿了嘴,也问:“咱们当真要回汝州?”
这件事,遗怜也拿不定主意。霍引渔办事很可靠,他母亲的病,也的确是拖不起,所以应该很快就能定下婚期。十停路走了九停,就差临门一脚,若要回汝州,也不过这一两个月的事儿。
可是,况遗怜心里,又还有别的顾虑。元暮江下月就要科考,这时候走了,他一个人能行吗?他又是个出了名的无脚蟹,留他一个人,指不定哪天就被人欺负死了。
遗怜叹口气道:“晚些请五少爷过来一趟,我有话要交代。”
年轻时遇到个渣男不算什么过不去的大事,兰则成长以后会遇到属于她的幸福的。
其实还没想好要不要给她幸福,静容更喜欢哪一种?我一贯的风格就是,除了主cp,全都be,be,be
按你的原本的想法写就行,读者就是来感受作者的心境的,无论什么结局都会有遗憾,但至少是随心而为了。
三五、惦记
元暮江来了,遗怜留他在廊下说话。夜间短暂落了一阵雨,人出得门来,散散暑气也好。
“你……”
遗怜刚想说个什么,元暮江先转过身来,直视她道:“您什么也不用说,我都明白。”
这一阵子,他似乎长大了些,身形更挺拔了,青衫落拓,衬得眼神也更坚韧。下午不知是不是又跑出去过,脚上还穿着骑马的靴子,腰间佩刀,利落又爽快的模样,像极了哪位一表人才的少年将军。
许多套话,遗怜就不再说了,只道:“一切等你考完再说,总算我要回汝州,也会等上一阵子。你不必有顾虑,到了考场上,只管奋笔疾书,一鸣惊人便是。”
元暮江喉头发紧,呆呆望了一阵况遗怜,什么也没说。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顺理成章的事儿,他还能说个什么?跪下来求她,还是不知死活地抱上去,紧紧箍住她,不许她出这个门?
都不可以。况遗怜不会喜欢。她一直想要的,都是平静安闲的生活,她对不伦之恋的态度,一向都是严防死守的。
元暮江侧过身去,叹气的时候,感觉心尖儿都是颤的。然而还是要微笑,要尽可能地大度地恭喜她,毕竟,他永远都希望她好,不拘以什么身份。
“记得有回秦师父讲经义,还夸霍二叔的文章做得好,说他少年高才,世所罕见。您得遇良人,终身有靠,儿子,儿子为您高兴还来不及呢。”
到底年岁不大,说到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声音已经止不住地发抖。遗怜回想在元家这几年,他尽管想方设法地为难过她,但似乎,还是相依为命的时候更多。心里更有一种怅惘,不知该如何述说了。
往事悠远,那还是三年前的某一天了。元振文的病有好转,人也精神不少。趁遗怜喂他吃药的功夫,他就按了她在床上,撕扯起来。
三太太是三老爷明媒正娶的妻子,他捉了她要亲近,下人们大气都不敢喘。秋白跪在地上,把头都磕破了,就是不敢上前解救。
遗怜守着个活死人,她的心也木木的,一开始还千方百计抵抗着。到后来,索性衣衫半褪躺在床上,一动不动了。只有眼泪滚滚而落,只有眼泪滚滚而落……
她那时候在想,窝窝囊囊地活着,真不如死了痛快。
元暮江就在那时闯了进来。他一句话没说,先把他那个病秧子父亲拽到地上。元振文摔得不轻,骨头断了好几根,从那以后,就彻底瘫了,再起不来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