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我罗伯托就好。”老头一双手布满老茧,拎着一个铜制茶壶给几人倒茶,“尝尝我煮茶的手艺, 伙计们。”

考虑卫生问题,罗伯托的招待并未依照传统仅用一个茶杯众人传饮, 而是一人一个葫芦杯。

伊莎贝尔推过来一碟雕花银盘托着的玉米饼:“感觉苦的话, 搭配玉米饼一起吃会好很多。”

程川谢过, 依照她的建议尝试, 马黛茶入口微苦,尾调却回甘清爽,玉米饼外焦脆里软糯, 黄油香气浓郁,的确好味。

二人一边饮茶一边听伊莎贝尔说着过去的故事,时光如水,就这样静悄悄从壶嘴流过了。

两位老人的儿子托马斯与儿媳弗洛拉天色完全转黑后方才回来,一见面便给了他们一个大大的拥抱:“你们是影视明星吗兄弟,若要给我接待过的住客们颁奖,‘最帅气奖’非你们莫属。”

很会说话的老板,程川报以微笑:“希望您不是对每一位新来的住客都这么说。”

“上帝见证,仅有你们。”他看向一旁的妻子,“弗洛拉也可以作证。”

弗洛拉懒得搭理他:“没错,没错,说谎的人鼻子变长好了男士们,抛弃你们的客套,让我们坐下来,开始用餐好吗?”

食物都是些当地家常菜,不甚丰盛,但烹饪用心得当,味道还是不错的。六人围桌而坐,晚餐在一片和乐融融中进行。

“来一个高乔人家里住宿,若没能让你们体验一下骑在马背上的感觉,对我来说那就是一个巨大的过错!”托马斯喝了不少奇恰酒,醉意上头,大着舌头说话,“当年我第一次骑烈马,那家伙扬起前蹄时我都能在它的眼睛里看见自己的倒影嘿!小得像只兔子,瑟瑟发抖。”

弗洛拉扶额:“快别说了……”

托马斯拍拍程川肩膀,咧嘴一笑:“但你猜后来怎么着?我揪住它的鬃毛凑到它耳边说‘我还没吃过马肉呢,兄弟,今晚咱们一起尝尝’,它就慢下步子了!”

众人:“……”

“所以别怕,只要你比畜生更畜生,就没有驯服不了的畜生!”他将一顶翘边牛仔帽递给高高瘦瘦的青年,“征服安迪,它必不可少。”

晨光从牧场尽头漫过来,给万物均镀上了一层毛茸茸的金边。程川接过托马斯手中的帽子戴上,踩着露水走向那匹枣红色、名为“安迪”的骏马。

“上马有讲究的,你先看我示范一遍。”托马斯走到安迪身侧,伸手按住了它的脖子,掌心顺着鬃毛滑向肩部,“先让它闻闻你的味道我称之为自我介绍,畜生也喜欢有礼貌的人嘛。”

觉察陌生人类的靠近,枣红马警觉地打个响鼻,甩了甩尾巴,没给程川一个眼神,却在主人的手掌下渐次垂了脑袋,耳朵轻轻抖动着,也不知是在抗议还是撒娇。

“程川,看好了!”托马斯说罢,稍微侧过身子,左手牵着连接笼头的缰绳,右手虚扶马鞍。然后左脚踩进马镫,膝盖微屈,右腿轻捷一跨整个人便有如被风托举,稳稳落到了鞍上。

“动作关键在三点成一线,脚、臀和手要配合协调。”马背上的人坐直腰背,缰绳在掌间松松绕了一圈,“拉住缰绳时别像在拔河,这是你和马沟通的媒介,呃,怎么说呢,它就是你和马交谈的舌头。”

话音落下,托马斯轻抖缰绳,安迪缓步向前。高乔人的躯体随马步上下轻晃,宛若浮在水面的木舟。

“轮到你了。”托马斯没骑太久,翻身下马后,把绳子递给程川。后者脑海中回放着对方的示范动作,先“自我介绍”了一番。

安迪没有特别大的抗拒反应,程川喉咙发紧,继续照猫画虎,左脚踩入马镫。

“踩稳,别用脚尖,整个脚底发力。”托马斯提醒他。

程川深吸一口气,踩蹬、抬右腿行云流水,一呵而就。唯一的疏漏是重心没找准,膝盖重重磕在了马腹上,安迪当即不耐烦地踏蹄。他胆战心惊,慌忙抓住鞍桥,半个身子挂在马侧,成了片被风吹歪的树叶。

“屁股先上去,右腿别踢它!”托马斯赶紧帮忙安抚烈马,程川也乘机将腿甩过马背,可算成功坐正,攥着绳子的两只手力度大到指节泛白。

托马斯用折起的马鞭戳了戳菜鸟僵硬的肩胛骨:“肩膀下沉,不要像只缩脖子的鹅。手抬高,握住前鞍,对,像在端一碗水。”

程川刚调整好手势,通人性太过的安迪玩心大起,忽然小跳一步,惊得他往后一仰,缰绳猛地绷紧。

“别拽死!感觉马要动时用膝盖夹它,而非用手勒。”托马斯一面教程川,一面怒目切齿警告安迪,“怎么,仍是想尝马肉的滋味吗伙计?”

程川松开绳索,试探性地拿膝盖碰了碰马腹,安迪也不知是不是真听懂了托马斯的话,竟没再闹腾,迈出步子。马鞍上的人浑身肌肉紧绷,腰板挺直,已经不能共情昨晚答应托马斯今日要学骑马的自己。

托马斯维持与他们相同的速度前行:“腰别僵着,保持你平时走路的自然,跟着安迪的节奏晃就行。慢慢来,先学会让马走直线……”

荣峥系统学过马术,骑是会骑的,奈何如今硬件限制了发挥,程川也不让他靠近,只能在一旁提心吊胆地观摩。

好在程川学习能力很强,熬过一开始的生疏,逐渐适应找到感觉后,就渐入佳境了。

马背上的青年在朝阳里抖动缰绳,枣红马听话地绕过木桩,面临一只骤然窜出的野兔导致骏马尥蹶子的突发状况时,也能迅疾拽住绳子调整,整套动作连贯得如同草场上掠过的风。

托马斯发出惊呼,朗声大笑,应该是说了些夸赞的话,但荣峥没听清。他目中只有坐在马背上的青年,只看得见对方左手拍了拍骏马的脖颈,阳光笼罩着他的发梢,双眸亮得惊人,唇角扬起的笑恣意疏狂,仿佛他生来就属于马背,属于草原。

荣峥原本不远不近地跟在他们旁边,这会儿却缓慢止了步,定定站在原地,望着光里的青年肩胛骨随控马动作隆起,宛如两片振翅欲飞的蝶翼。

程川已经摸索出门道掌握技巧,托马斯不再亦步亦趋,退到了荣峥身边,掏出打火机点燃一根烟卷:“你的朋友骨子里有高乔人的血。”

这是很高的评价了,荣峥偏头看他,高乔人眼角皱纹内嵌着浓厚的赞赏。

“瞧着吧,不出三天,这小子能骑着安迪追上风速。”托马斯弹了弹烟灰,转头看向身旁的男人,眼珠子忽地狡黠一转,“收敛点老兄,你知道你盯着他的眼神看上去像是分分钟要拉他做.爱吗。”

外国人出言孟浪,荣峥脸皮是能砌城墙的,倒没几分不好意思,依旧放在程川身上没移开。后者正在尝试让骏马慢跑,随着马蹄在草地上敲出富有韵律的节奏,青年身影渐渐和马背重叠,一齐融入远山。

一幅浓墨重彩的油画,荣峥脑子里忽地冒出如此念头。也是在这一刻,他豁然大悟,明了为什么程川应许自己留在他身边。

青年像一株卷柏,在干旱缺水时枝叶会收缩成球状,以一种“假死”状态牢牢锁住体内珍贵的最后一滴水一如面对来自外界的伤害。

卷柏经年缺水干枯,即使丧失九成以上水分,仍会在雨水降临那一秒焕发生机,外形在几个小时内,便可从枯枝状态恢复至健康饱满。

程川也一样。

他不恨他了,情绪状态也不复六十六号公路时木然、什么都不在乎。当程川不再受累于过往,完成心灵上的自我救赎,那些回归到自己身上的爱意就像雨水,让他重新复活、生长,生机勃勃。

然而这一切,都与荣峥无关了。

程川多了解他啊,他要他看着。看他的快乐、悲伤、平静、焦虑、愤怒、懊悔、圆满、遗憾……都不再与他有关。看他们身体上相距不过咫尺,精神上却隔山隔海,天各一方。

杀人不过头点地,他在诛心。

荣峥望向远方,看到程川胆大妄为到敢在马背上展开手臂,拥抱住整座草原的风。青年纯白的衣衫被晨风吹得鼓胀,宛如一张高扬的帆,终究将他带向某个他永远无法企及的维度。

第54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