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脱掉了小允的内裤,去看他的逼。小允这里以前是很嫩的,阴蒂也没有这么大。粉粉白白的,就像一只馒头,摸两下就发红了,也很不经操。现在却是透着腥热气的红,那么饱满,就像熟透了一样,又肥又鼓,穿上内裤都能看见形状。
我又去看小允的脸,看着他的眼睛、鼻子和嘴巴。他看着年纪这么小,却是大着肚子,逼也被干透了。
谁能想到?
我想到了一个恶毒的词语。骚逼。现在我的妻子,还有我妻子的下体,就是漂亮的、引诱人的骚逼。
是谁把小允的逼搞成这样的?是我。我是他的丈夫,是我顶开了他的处女膜,现在还搞大了他的肚子,让他可可怜怜地怀着孩子。即便这样,也要张开腿被我操着逼。
真可怜啊。
但是,我是爱着小允的,没有人会比我更加爱他。正是因为我爱他,所以我的情感已经不能被自己控制。
我这样想着,越来越兴奋了。我解开裤子拉链,把鸡巴插进了小允的逼里。
我没有太用力,只是进得很深,稍稍撑开了一点儿宫颈,然后慢慢往里磨。我清楚地看着,我的鸡巴是怎么撑开小允的逼,怎么在里面一下接一下插着。
小允一直很乖巧,他看着我,两只手抓着我的大腿处的裤子,就这样被顶得身体一下下往上抬。
等到小允潮吹后,我顶了几下,射了进去。我射得很深,鸡巴拔出来很久,都没有看到精液从穴口往外流。我只操了一次,所以小允这次没有哭。我给他按了一会儿大腿和腰,用手指把他逼里的精扣出来,然后带他去床上睡觉了。
天气冷,我没有给小允洗澡,只用湿毛巾给他擦了擦身,再给他穿上件薄一点儿的衣服,让他躺进了被子里。
我洗漱了一下,关掉灯,也上床睡觉了。
在黑暗里,我们看不起彼此的脸。我只能感受到小允的手,还有顶在我手臂上的孕肚。小允贴着我,安静地呼吸着。我以为他睡着了,可是很快,他拉着我的手掌摸他的肚子,还摸他不久前挨过操,湿乎乎的逼。
我感觉小允实在是可爱,亲了亲他,把他翻了个身,我把鸡巴撸硬,挺进他的腿心里,去磨他的逼肉和阴蒂。我的鸡巴很用力地挺着,摩擦着那些骚肉。没有一会儿,小允被烫得直哆嗦,逼里喷出一股水淋到我的龟头上。
小允把床弄湿了,我打开灯,给他擦干净逼,还有他屁股下的床单,怕他再喷水,为此我专门给他垫了一块毛巾。
灯照亮了床,小允没有穿裤子,两只手捂着小鸡巴,笑眯眯地看着我。
真是一点儿都不害羞。那样子真可爱,我真受不了了,非常想亲他,我想了想,也这么做了。
我想怎么亲小允都是可以的。
因为小允是我的,我一个人的。
接完吻,小允靠在枕头上,气喘吁吁的,白净的脸看上去像是高潮了一样。
我关掉了灯,再一次躺到床上。为了防止小允半夜又要发情,我用膝盖顶住了小允的逼,他想推开,却推不动,只好就这样睡了。
等小允睡着后,我摸索到他的脸,我感受到有一点儿汗水。我在脑子里想着,再过几个月,我们的孩子将要出生。到时候,我的妻子将要成为一个母亲。
我对于这个孩子并不期待,甚至也谈不上喜欢。我可能会和我的父亲一样,成为不了一个好父亲。
但我又和我的父亲不一样。因为我一定会是一个好丈夫。我会永远,永远,永远爱着我的妻子。
小允啊,我爱你。
番外2 悔过书和刑事裁定书致公众
我是关英闵,我是一个罪人,我在这里忏悔。
我向着所有被我杀害的人,被我蒙骗的人忏悔。我向着南镇公安局,和其所有公安执法人员忏悔。我向着我的国家,我的母校,和人民群众忏悔。
身为人民公仆,我违背了道德和律法,犯下了多起罪孽,并且一直隐瞒至今。
作为罪人,我本没有资格再发表言论,但我有不得不这么做的理由,我请求监狱让我写下这封信,原因只有一个。
我想恳求社会,恳求报社媒体,和所有憎恶、唾弃我的人。请不要抨击我的妻子。我的妻子没有任何犯罪事实,关于我的罪孽他并不知情,也从来没有参与过。我的妻子是一个残疾人,他天性善良,性格纯真。我很爱他。我为自己牵连他而感到痛苦,他不应该承担我的过错。他没有任何一点错处。
因此,我完全清楚我的现状,我绝不会上诉,不采取任何为自己洗白或辩解的行为。我将我个人完全交给大众和律法审判。对于判决结果,我绝不产生任何异议。我接受公安机关和政府剥夺掉我的一切,我接受所有人和团体抨击我的人格和所作所为。我明白,这些是我应得的惩罚,我的报应。
但不论如何,这报应这是我的,由我一个人承受。
我有罪,我认罪。
关英闵2002.12.21qu*n①﹝10﹝⑶㈦⑨⒍ˉ⑧2. 1看后续
*此信于2003年1月14日见报,后由各大报社修改文中多处笔误,如将“他”改为“她”。见报时标题多为“死刑犯悔过书”“新世纪忏悔书”等。
*前南镇公安局刑侦队长关英闵,于2003年3月30日,于南镇东郊外刑场被执行枪决。年仅33岁。
*因尸体无人认领,本该由南镇公安局将尸体交由市殡仪馆进行火化暂存,后听说经过协商,最后被一所市医学院代领,解剖后制成人体标本作为教学工具使用。
下为附带于资料文件中的死刑裁定书部分内容。
上湖省云宁市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公诉机关上湖省云宁市人民法院
[2002]04刑初字第5723号
被告人关英闵,男,汉族,1970年1月17日生于西山省天成县,毕业于西山人民公安大学。2002年1月28日被捕。现在押。
城东县南镇公安局指控被告关英闵犯故意杀人罪一案,于2002年7月20日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关英闵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关英闵未提出上诉。
经复核确认:
一、故意杀人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