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睫毛很长,和长发一样,都是如雪的纯白,恍如天人。皮肤也很白,只有下眼睑和嘴唇带着些许薄粉,让人意识到这个人是活生生存在的,而不是用水墨画就的纸上美人。

薄远其实一直理解不太了人类的容貌标准,唯一根深蒂固的理念就是薄辞雪是天底下最好看的人。他的好看不在皮相,而在骨头上,但并非那种浓墨重彩、艳丽肃杀的好看,而是温和的、空明的、游离的、疏冷的,像朵无根的昙花,一寸一寸长进虚无里去。

薄远吸了口气,用力变大了一点。腕足的数量渐渐增多,也变得越来越粗。他八爪并用地爬到薄辞雪唇边,鼓起勇气,轻轻贴了贴他薄而软的嘴唇。

薄辞雪的睫毛微不可察地抖了一下。也就一下。

巧合/他头昏脑胀地陷进了薄辞雪柔软丰润的大腿内侧

薄远顿时僵住。

……哥醒了吗?

作为一只异形,他头一次在这种形态下感受到了“心脏”的存在。触手交汇的部位无规律地上下起伏,让他整只怪也跟着微微发抖

这次可没办法甩锅给腕足了。他的腕足已经没得差不多了,总不可能一瞬间全长回来。

但战战兢兢地等了很久,薄辞雪依旧没有任何反应,睫毛也没有再动。薄远松了一大口气,死掉的色胆立刻复活,贼心不死地贴了上去。

对方的嘴唇带着一丝湿气,像沁着水的白桃,里面还残存着清洁过后的清冽味道。薄远不敢太放肆,只敢在唇缝间小心地蹭蹭。

清浅的呼吸落在他身上,温温热热的,很舒服。薄远幸福地闭上眼,感觉自己是全天下命最好的一只鱿。

薄辞雪一直没反应,像是睡得很熟,薄远的胆子也越来越大。他将自己变成一张扁扁的水膜,包覆住薄辞雪淡粉的唇瓣,模仿着接吻的样子轻轻含吮,吞咬。

可惜他现在还变不回人形。假如现在能变回去,他一定要伸舌头。

薄远意犹未尽地舔舔自己的内腔,想换个姿势,忽然发现身下凉飕飕的。他一激灵,只见薄辞雪不知何时已睁开了眼,用两根手指捏着他,浓长潮湿的眼睫微微垂下:“在干什么?”

“!”

小触手怪黑色的身体肉眼可见地变红,变成了限定版的粉触手:“没……没干什么呀……”

“晚饭没吃饱?”

薄远很想点头,但他不至于蠢到以为这句话是单纯的疑惑。他乌溜溜的眼珠子从右转到左,又从左转到右,最后辩无可辩,只能千回百转地叫了声:“哥~~~~!”

薄辞雪坐起来,将灯点亮,也不说话,就这样安安静静地看着薄远。薄远最怕薄辞雪这样,立刻怂了,乖乖道:“……我在亲哥。”

他将自己团成一个小球,认认真真地小声补充:“因为我爱哥。”

“你才多大。”薄辞雪失笑。薄远的年龄折合成星兽不过是个小宝宝,还是需要吃奶的年纪:“你知道什么叫做爱?”

“做爱?”薄远浑身一抖,粉红的触手变成了鲜艳的正红色,颤巍巍道:“这个,我应该不太懂……哥可不可以教教我。”

“。”

薄辞雪摁住把薄远丢回自己房间的冲动。就在这时,房门忽然被敲响了。大约是看屋里的灯还亮着,叶赫真的声音在门外响了起来:“阿雪,我可以进来吗?”

薄辞雪还没说什么,薄远先出离愤怒了。大晚上进这么私密的地方做什么!谁不知道他存的什么心思!

他在半空中挥舞着细细短短的腕足,似乎是想隔空给叶赫真一巴掌。薄辞雪几乎捏不住他,用眼神示意他安分点:“有什么事吗?”

“我有件东西想给你。”

薄辞雪蹙了蹙眉。对方白天不曾给他,大约是想避开其他人的耳目,于是便道:“请进。”

竟然真让他进了!怎么可以这样!薄远又生气又酸涩,数根触手不停挥动。薄辞雪一下子没拿稳他,薄远顿时摔了下去

薄辞雪的寝衣是丝绸质地,很松垮的款式,锁骨微微露着,可以看见大片雪白的脖颈。而薄远现在的体型又极小,比指甲盖大不了多少,就这样直直摔进了薄辞雪的领口,沿着他白皙的胸口一路翻滚,最后头昏脑胀地栽进了薄辞雪柔软丰润的大腿内侧。

要、要被哥的大腿夹晕了……

“那我进来了。”

推门的声音响起,薄辞雪伸向双腿间的手不得不尴尬地收了回去。他扯扯被角,坐直了一些,将微乱的发丝理到耳后:“刚睡下,见笑了。”

叶赫真心中抽痛了一下。他很不习惯这种客气疏离的讲话方式,如果可以他真想扑在薄辞雪的大腿上放声大哭,告诉他自己想他想得快要死掉,这一百年他每一天都过得生不如死。但他更不希望薄辞雪想起那些难过的事,只好干巴巴地说:“对不起,是我打扰你了。”

薄远在薄辞雪大腿根部用力点头。你也知道这是打扰!!

完全不想想自己现在呆在什么地方。

薄辞雪的腿心很敏感,被薄远这样一蹭险些叫出声来,藏在被子底下的手用力攥紧了一瞬。他整理了一下呼吸,抬头礼貌性地笑笑,问:“你说有东西要给我,是什么?”夲#纹'来自柒衣武龄二*二+六;疚

叶赫真抿了抿唇,静了许久。久到薄远以为他只是随便扯了个理由摸进薄辞雪的卧房时,他终于低下头,从怀里取出了一串珠子。

珠子是红色的,像朱砂,但颜色又偏暗。像石榴石,但质感更粗糙。薄辞雪微微一怔,问:“这是骨珠?”

“对。”

叶赫真走到床前,屈膝单腿下跪。很多年前他也是这样跪在地上,仓促地将这串珠子缠在薄辞雪细长白皙的手腕上,然后带着满腔不可告人的隐秘心思匆匆离开。

薄辞雪低头看着叶赫真给自己戴上。烛光从背后投过来,他的面容隐没在阴翳里,看不出具体的神情,只听他轻声问:“这是什么骨头?”

叶赫真跪在地上,仰起头看他,认真地说:“我的骨头。”

叶赫部一直有个传统,男子十六岁之后会将最下端的两根肋骨拆出来,用自己的鲜血浸泡三日,然后一颗一颗磨成珠子串起来,遇到认定之人就会将珠子送给对方,发誓一生一世忠于对方,永远不会索回。

族中巫蛊之术盛行,有了这人的骨和血就相当于将他的性命牢牢攥在手上,甚至死了也可以做成活尸随意驱使。很少人会选择这样做,怕痛,也怕死。

十六岁的叶赫真已取得过无数次大胜,叶赫部的部队在他手中是一群所向披靡的狼,大大小小的部族皆匍匐在他脚下,尊称他为草原共主。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怀着怎样的心情磨出那串珠子,但他磨好以后率先想到的,竟是一只覆着银铠、苍白瘦硬的手。

后来他如愿以偿地给那人戴上了那串珠子,也带着对方回到了草原。那人离开以后,他想过很多次对方当初为什么愿意跟自己走,现在终于弄懂。

一者因为对方无所谓,二者大概因为太孤独了。宫人畏惧他,群臣和百姓不敢提及他,亲人和朋友也都早早离去,以至于就算有个对棋艺一窍不通的人愿意陪他下棋也会感到很高兴。为此甚至愿意和自己在一起,成为草原的新王后。

所以那时叶赫真天真地以为,自己是被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