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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就像其他与我们有关的任何事物一样,我们在道德方面的本能也必须在一定的环境中演变,这样更有助于我们产生生理上的适应性。但是,就像我们在食物选择方面的本能一样,我们在道德方面的本能并没有很好地适应现代世界。因为这个理由,还因为我们并不仅仅关注生理上的适应性问题,所以我们的本能应该被重新检验,并不定期更新。在今天的世界,我们最好不要去干“大吃肥肉为荒年积蓄皮下脂肪”或者“向敌人抛掷排泄物”一类的事情。

道德哲学理论便是一种尝试,一种在我们错综复杂的直觉网络中寻找共同线索,并以某种一致的方式组织这些共同线索,可能还会凭借这些联系的结果来更新我们本能的尝试。道德哲学理论通常包含两种倾向。一个是“道义论哲学”,它靠某种程度的事实来判断是非,比如光有动机的谋杀在绝对意义上也是错误的;另一个是“结果论哲学”,它只依照行为的结果来判断是非。下文我将举出一些预设好的道德的两难困境来强调这种区别。

我还会跟大家讨论被我称为“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的道德哲学理论,我希望能说服大家把它们拿来当成日常生活中个人良好行为的参考指南。

在这一部分,我会主要讨论我们为自身设置的做人标准,但我们不能拿这些标准去要求我们的朋友或者政府。你或许会感到强烈的道德冲动,于是你就捐款给乐施会这样的慈善机构,过守身如玉的生活或投票给美国共和党,但不能去要求所有好人都效仿你的行为。你不必支持“所有种族歧视性言论都应该被禁止”的主张,但你可以拒绝容忍别人当着你的面发表种族歧视性言论。虽然我会集中讨论个人道德规范,但讨论将在本质上超越这些范围而延伸到我们对自己的邻居与政府的行为的预期。

最后,我将讨论公平,这与道德并非完全一样,但肯定是密切相关的。

在整个过程中,我们也会穿插讨论生命与死亡、印制假钞的经济原理、充满社会责任感的职业选择、美国移民政策的道德基础、气候控制的原理与积极行动、古老神秘的犹太人著作《塔木德》。

善良与邪恶(1)

善良与邪恶:判断撒谎行为正确与否的界限在哪里?

善良比邪恶更有益,因为它更令人愉快。

潘西·约卡姆

我们如何区分善良与邪恶、正确与错误呢?有时候这很容易,肆意谋杀很显然是邪恶的。有时候这很难,至少富有争议:堕胎是邪恶的吗?死刑、种族歧视性言论、投票给美国共和党,这些是邪恶的吗?你或许觉得某些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但你身边肯定有不同意你的观点的人。

用道德哲学来判断对错

我们需要的是一种道德哲学理论,一种可以决定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判断尺度。

哲学家们一直以来都在寻求“终极道德理论”,但我怀疑这些努力都是在浪费时间。跟其他与我们有关的任何事物一样,我们在道德方面的本能只是进化过程中偶然出现的副产品。很显然,由智慧超群的猫咪组成的假想社会里的道德预期标准,肯定跟由我们这些智慧超群的“猿猴”组成的真实社会里的道德预期标准完全不一样。有鉴于此,去寻求完美正确的“终极道德理论”跟去寻求完美正确的“终极消化系统”一样,都是徒劳无益的。

道德不过是一种生物学意义上的偶然事件,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应该去关注它。事实上,我们关注的所有问题几乎都是生物学意义上的偶然事件。例如,绿色也是一种生物学意义上的偶然事件。你家草坪上的草和你圣诞节穿的毛衣上的羊毛反射出完全不同的光,只是人类的眼睛和大脑把这两种模式解释为“同样的颜色”。如果我们的眼睛和大脑演变得跟现在不一样,那么你家草坪的颜色或许就看起来跟救火车的颜色一样,而你的毛衣或许看起来会跟鸡蛋黄的颜色一样。然后,我们会分别给那些颜色命名,但它们的颜色都绝对不会是现在我们所称的绿色。

因此,时间,或者至少时间与空间之间的严格区别,也只不过是一种生物学意义上的偶然事件。物理学家理查德·范曼(Richard Feynman)曾经要求他的学生们一起想象出一种可以将“宽度”和“深度”感知得完全不同的生物。这种生物根本无法理解你和我都觉得显而易见的事情宽度和深度之间的区别根本不是物理学意义上的事实,只是观点上的差异。当这个话题扩展到时间和空间时,你我也跟这种生物没有本质区别。我们无法看穿的一个事实是:时间和空间之间的区别也只不过是观点上的差异而已(其实时间和空间可以通过极速运动而部分互换,就像宽度和深度可以通过在物体上行走、中途转弯而相互转换一样)。时间也是人类大脑的产物。

颜色只是生物学意义上的现象,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无视棕色的和紫色的染发剂之间的区别;时间只是生物学意义上的现象,但这并不意味着你可以在聚餐时迟到;道德也只是生物学意义上的现象,但这并不意味着你可以把你的邻居当成练习打靶的对象。

我这样说的真实用意是,道德真理是无法超越客观的人类经验而独立存在于某些抽象的境界中的。我们顶多能够从书架上翻出某些道德哲学理论,然后尝试着用它们来安抚自己。就我个人而言,我总会去寻找相当简单的、内部一致的事物,但它们最重要的特性必须符合我们最有力的道德本能认为人们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把幼儿的耳朵切下来的哲学理论就是歪理邪说。

善良与邪恶(2)

结果论哲学与道义论哲学

有意义的哲学理论是以两种粗略的方式表达的。结果论哲学按行为的结果来判断是非,道义论哲学按行为的正当性来判断是非。

如果这过于抽象的话,我可以举一个具体的例子。一个看起来憔悴不堪、心烦意乱的女人从你身边跑过并躲进了小巷里。两分钟后,一个看起来气得发狂的男人带着斧头向你问道:“她往哪里跑了?”撒谎是不是正确的?极端道义论哲学认为撒谎是错误的,这没什么好讨论的。而结果论哲学会允许你为撒谎而感到高兴,因为你这样做可以挽救一个女人的性命。

当然,并非每个道义论哲学家都认为撒谎肯定是错误的,但每个道义论哲学家(按照其定义)都会相信某些事情总是错误的。我的观点与道义论哲学的观点之间存在着分歧,这是因为我想不到有什么事情总是错误的。我会很愉快地把幼儿的耳朵切下来,以便为他根治疟疾。

另一个例子:我们都知道在大街上边走边拿着机关枪随意向四周扫射是不正确的行为。为什么说它不正确呢?道义论哲学家会认为这种行为绝对不正确,因为它属于在他人非自愿的情况下侵犯他人身体。你有时候会听到这一原则以口号的形式表达出来,例如,“做你自己的事情,但别在我背上!”

但是,把这当成行为指南是完全办不到的。从字面上看,它是一种完全不能发挥作用的方法。“别在我背上”的确切界限是什么?你在窗口放一盏100瓦的台灯,每秒它会向路过的陌生人的身体发射上亿个光子。你不仅仅作用在人家背上,还作用在了人家的其他器官上。

我们都赞同开台灯是可以接受的,连续谋杀则是不能容忍的。但我们如何在广大的灰色区域中清楚地划出正确与错误的界限呢?①

可供替代道义论哲学的选择就是结果论哲学:撒谎可能是正确的,只要结果有益;撒谎也可能是错误的,只要结果有害。让光子射向其他人的身体是可以接受的,因为那些人不会因此受害;让子弹射向其他人的身体则通常是很不妥当的,因为结果很可怕。

关于两难困境的抉择

哲学家使用道德两难困境的通用范例来区分道义论哲学和结果论哲学。下面便是两个颇受公众关注的范例。

有轨电车问题版本一:一辆有轨电车在沿着轨道失控般地疾驰,它正逼近被疯狂的哲学家绑在轨道上的5个无辜的人。你可以切换轨道开关让这辆有轨电车变道驶入另外一条轨道。但很不幸的是,疯狂的哲学家也在那条轨道上绑了一个人。那么,切换轨道开关的行为在道德上是可以被容许的(或在那种情况下在道德上是有义务这样做的)吗?

有轨电车问题版本二:一辆有轨电车在沿着轨道失控般地疾驰中,它正逼近被疯狂的哲学家绑在轨道上的5个无辜的人。你可以把一个无辜的人推倒在这辆有轨电车前牺牲掉以便让列车停下来。那么,把一个无辜的人推倒在这辆有轨电车前牺牲掉的行为在道德上是可容忍的(或在那种情况下在道德上是有义务这样做的)吗?①

根据调查结果,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版本一里切换轨道开关的办法,而不会选择版本二里推倒一个无辜的人的办法。对道义论哲学家而言,这或许会带来完美的感觉:把无辜的人推倒在有轨电车前是错误的,即便那样做可以拯救更多的人,你也不应该那样做。而对结果论哲学家而言,这真令人困扰。两种做法事实上带来同样的结果:5条生命获救了,一条生命牺牲了。如果行为必然按照其结果来判断的话,那么切换轨道开关和推倒一个无辜的人都应该是同样有益的(或者同样有害的)。

善良与邪恶(3)

有趣的是,那些大脑额叶前部皮层受损的人们会更容易给出本质上更像结果论哲学家的回答:他们会切换轨道开关,也会推倒一个无辜的人。也许我也是这群人当中的一员,因为当我第一次听到这些问题时,我觉得很显然在两种情况下,我们都有道德上的义务为拯救5条人命而牺牲一条人命。事实上,我非常惊讶地发现居然有人更不用说是大多数人会相信别的办法。

道德判断的前提失忆症原则

当然,如果我就是那个即将被人推倒在疾驰的有轨电车前的无辜牺牲者,那我的感觉会完全不同。但是,这是一个有关自身利益的问题,而非道德问题。道德判断的本质恰恰是它们必须和自身利益无关。

换句话说,你的道德判断是在你能够忘记自己是谁、忽略掉你遇到何种危急状况的前提下所作出的判断。我们是否有道义或责任向富人征税并分给穷人呢?我们应该去询问那些回答“不”的富人和回答“是”的穷人的动机。真正值得信赖的人是那种忘记自己是富有还是贫穷的失忆症患者。

这种“失忆症原则”是由诺贝尔奖得主、经济学家约翰·海萨尼(John Harsanyi)介绍给我们的。在转向经济学研究之前,海萨尼在他的祖国匈牙利获得了全国数学竞赛冠军,还获取了哲学博士学位。海萨尼曾经对这样的问题非常感兴趣:大家每年都赚5万美元好,还是我们当中的2/3每年赚6万美元而1/3的人每年赚4万美元好呢?当然,真正的问题在于,“更好”到底意味着什么?按照海萨尼的看法,更好的世界(按定义来说)就是你愿意投生到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你不了解自己到底会成为2/3高等收入人群中的一员还是1/3低等收入人群中的一员。

你可以用这种措辞重新描述这个问题:在一个只拥有3个人(我们不妨称呼他们为曼尼、摩尔和杰克)的世界里,每个人都赚5万美元好,还是曼尼和摩尔赚6万美元而杰克只赚4万美元好?按照海萨尼的看法,最佳答案是当你陷入失忆症状态而忘记你自己是谁时所给出的答案。

但患失忆症后的思维是难以想象的,所以我们很难去信任人们对于“如果你陷入失忆症状态……”一类问题的回答。解决办法就是:忽略人们说什么,而去观察人们做什么。比如说,寻找一个正面对着两份工作二选一的销售人员,其中一份工作的待遇是5万美元年薪,另一份工作的待遇是2/3的机会拿6万美元年薪而1/3的机会拿4万美元年薪。他的选择会告诉你他更偏爱哪一种收入分配。而且如果你发现许多销售在类似的情况下都作出了类似的选择,你就有理由作出关于哪个世界更好的推断。

那是一个相当抽象的例子。在现实世界中,政策决策者没有得到可供选择的收入分配列表。他们反而会去设计像税收制度和福利方案一类的东西来间接影响收入分配。在1996年,英国经济学家詹姆斯·莫里斯(James Mirrlees)爵士和加拿大血统美籍经济学家威廉·维克瑞(William Vickrey)获得了诺贝尔奖,他们获奖的部分原因就是改写了海萨尼的“失忆症原则”以便应用它来解决现实世界中的政策问题。

我想把“失忆症原则”应用到有轨电车问题上。在版本一中,5个人被捆绑在一条轨道上,而另一个人则被捆绑在另一条轨道上。如果我以某种办法忘记了自己是谁,我至少知道,我在那5个人当中的可能性为我是那倒霉的另一个人的可能性的5倍。因此,如果你不去切换轨道开关的话,我死掉的可能性会增大5倍,因此我希望你去切换它。

善良与邪恶(4)

在版本二中,5个人被捆绑在一条轨道上,而另一个人正受到被推倒在疾驰的有轨电车前牺牲掉的威胁。我失忆症患者,知道我在那5个人当中的可能性为我是那无辜的即将被牺牲掉的人的可能性的5倍。因此,如果你不把那个无辜的人推倒在有轨电车前,我死掉的可能性会增大5倍,因此我希望你把他推倒。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些想法的动机是完全利己的,但实际上,它们很可能完全相反。只要我不知道自己是哪一个(而且只要我是这些人当中任何一个的概率都相同),我的“利己”代表了每个人的利益。这正是作出一个道德判断所应该具备的,而且这就是我为什么相信在道义上我们有责任去切换轨道开关并且把无辜的人牺牲掉的原因。

哲学家与经济学家道德观的区别

现在,如果观众当中的哲学家在做自己的本职工作的话,他们会尽自己所能把我的推理推至极端而让我感到不舒服。比如,哲学家朱迪丝·贾维斯·汤普森(Judith Jarvis Thompson)提出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