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知道男人性格较真,若是她接了他的东西,在他那里就代表她是他的人了。但她这辈子不想跟他往来,也不想再跟他纠缠……
但肉包子真的好香!
她重生回来有一段时日了,天天红薯加稀得能数清有几粒米的粥,如今看到肉包子,宛如馋狗俯身,根本迈不动脚,视线也无法挪开。
张荣生也是见她这段时间不怎么理他,早上卖完肉,特意去买的肉包子来哄人。
“喏,趁热吃吧。”
张荣生将牛皮纸打开,露出里面皮薄馅软的包子。令人垂涎三尺的肉味在空气中散开,勾得在场众人馋虫欲动,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这年头,肉这种奢侈的东西,除了过年时能吃到一星半点,尝个滋味,平日里根本见不到这种东西,金贵极了。
倪光琴抿抿唇,终是抵不过诱惑,接了过来。
肉包子有两个,她想着自己吃一个,留一个给袁慕贞,以此加深两人的往来。等抱上了袁慕贞这条大腿,想到袁慕贞以后的成就,也不怕甩不掉张荣生这块狗皮膏药。
这么一想,她也就没了顾及,心安理得的吃起包子来。
张荣生见她小口吃包子,动作优雅,一点也不像村里那群粗鲁的娘们儿,顿时眉开眼笑。
果然,只有这种长的好看、吃相优雅的女人,才能当他的婆娘。
侯筱田也不知是受这具身体影响还是怎么,看到肉包子,也有些忍不住喉咙滚了滚。
好想吃肉!
而侯筱筱和侯孝圆,到底是年纪小,许久没闻过肉香了,当下不住咽口水,一脸垂涎。
看到弟弟妹妹的馋相,侯筱田微微勾唇。作为一个好姐姐,她有必要满足弟弟妹妹的口服需求,等会儿有空她就摸进山里,找找野味,给他们解馋,绝不是自己也馋了呢!
张荣生欣赏了会儿倪光琴吃包子状态,满心意在地将目光从她身上收回,转而环顾四周,这才发现还有几个生面孔。
他微微敛眼,想起前几日押到村里的黑五类……听说是资本家的小姐少爷来着?!
资本家的小姐少爷啊,略有玩味的目光落到几人身上,似乎想看资本家小姐干活是什么样。看到侯孝圆和侯筱筱笨拙的割草动作,他轻啧了一声。
而等他的目光落到侯筱田身上,正好看到她还没收回去的笑脸,顿时张荣生心头一震。
他贫乏的知识形容不出那是一张怎样倾倒众生的脸。
若是有点文学素养的人,起码能用几句诗来形容,像什么“千秋无绝色,悦目是佳人;倾国倾城貌,惊为天下人”,“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之类的。而张荣生呢,他心里只有一句:“卧槽,真他妈好看!”
侯筱田这张脸自是极美的。精致的鹅蛋脸,浓淡相宜的弯弯柳眉,一双杏眼里眼眸像天上的星河,熠熠生辉,秀挺翘鼻,唇珠丰满的菱形唇,叫人一看就有亲上去的欲望。哪怕此时她顶着一头仿若狗啃、参差不齐的头发,但丝毫不影响她的美……
她割草的动作算不上熟练,但透着一股难以忽视的利索感。动作迅速,一点资本家娇小姐的做派都没有,仿佛那娇小的身体中,蕴含着无限的力量。
张荣生眼中闪过一丝惊艳。
都说男人是感观动物,这话放在他身上,一点也不假。
以往他觉得最漂亮的倪光琴,此刻在这个娇小姐的比对下,黯然无光。
目光落到她割的草上,张荣生眉头微皱,看了片刻忍不住出声提醒:“喂,你割的这玩意,猪不吃。”公社里的猪是村民的宝贝,他可不想到头来杀猪的时候,猪瘦得只剩皮包骨。
侯筱田抬头看他,见他是在跟她说话,不由看了看自己割的草,一脸茫然。
长的好看的人,茫然的眼神叫人怜惜,不免让人生出想给她科普的欲望。
张荣生走过去,大手扯了把她割的草,道:“这草叫肥猪苗。不过它叫这个名字,并不代表猪爱吃这玩意。相反,猪并不吃,若是混在其他猪草里,煮熟了喂,那它还勉强能吃下去。要是单独用这东西喂猪,猪不吃。”
侯筱田微微睁大眼睛,有点受宠若惊。
这男主位面太好心了吧!她好喜欢这种,用最凶的脸,说最软的话的人了。
不过她要割的不是猪草,等他说完了,她才道:“我割的是牛草,不是猪草。”
啧,真不愧是娇小姐,说话声音软得跟灌了水似的,听得人骨头都要酥了。
第155章 第156章 春光里
?他靠的极近,身上的气味扑鼻而来。
他身上的气味很杂,有腥味、汗味,还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猪腥味和汗味反应在衣服上,而他露出的杏麦色臂膀、微敞的胸膛,透出浓浓的雄性荷尔蒙气味,熏得侯筱田心跳腿软。
撇去那些臭味不谈,他身上原本散发的气味很好闻,有点像青橘,又有点像杉树,若不是配上这张凶脸,可以用朝气蓬勃、宁静致远等词来形容。只是他那张脸怎么看都跟朝气搭不上边,故而这种气味,在他身上,除了清爽外,找不到其他合适的形容词。
嗅到他浓烈的男性气味,侯筱田顿时想起自己不知多久没洗过的头、身上脏到看不清底色为何色的衣服,霎时老脸一红,蹲着身就往后退。
张荣生被她突然后退的动作打住话,薄唇抿成一条直线,脸色微沉。莫非现在才看清他的长相,吓着了?
张荣生见多了这种避他不及的动作,薄唇勾勒出讥讽。只是他那讥讽还没完全挂上去,就见她咬了一下唇,含羞带怯地看着他…
侯筱田和他对视几秒,移开视线目光游离,红着脸,遮遮掩掩小声道:“谢谢你给我普及…猪草…猪不吃,不代表牛不吃……”
张荣生静静看着她,目光肆意在她身上扫荡。侯筱田默默消了音,低垂着头,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她以为自己足够脸皮厚,可以不在意别人的目光,但到底还是她高估了自己。一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像一个乞丐一样,臭烘烘的,还跟攻略对象说话,就悲痛欲绝。
她现在就这副模样,人家的白月光还在那边当对照。一个干干净净,一个邋遢到极点,怎么看,她都输了!
常言道,第一印象很重要。不管以后她再光鲜亮丽,但初印象邋里邋遢的,怎么着也算一笔浓重笔墨,抹不去了。
“她”已经来这里几天了,这里没人批斗“她”,拉“她”游街示众,对“她”的限制也没那么大,“她”若是勤快,完全可以把自己打理干净……
继承了原主的身体,原主留下的一切,她都得受着。男主会不会觉得她,太不讲卫生了?!
她昨夜来的晚,不想惊动弟弟妹妹,也就没打理。要是她知道今天会遇见男主,就是洗冷水澡,也会把自己收掇干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