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1 / 1)

沈补玉对此的解释是:“我像我爷爷,所以他也像他爷爷。”

52.

三十岁的沈补玉看起来与几年前大有区别。他与他的妻子是中学同窗,在他们的少年时代,偏中性的美貌与忧郁冷淡的气质使他看起来像个小姑娘,他出身于条件优渥的大户世家,她则家境贫寒,且从那时开始就备受病痛折磨,整日面色虚黄食不裹腹,倘若遇上体力消耗剧烈的时候,便会剧吐不止。

他们就读的学校是当地教育水平最好的私立学校,提供海外留学服务,夫妻俩都是优等生,沈补玉具备一切留学深造的条件,但最后却因为私人原因只选择了本地一所二流大学,反倒是家庭收入拮据的杨絮,父母竭尽全力把她送了出去。求学几年中,杨絮靠着勤工俭学和一笔来自富商桑家的资助才念完了硕博。

他们从中学时代开始相恋,先是沈补玉钟情于埋头苦读的杨絮,之后在一次学校的野外集训中告白,杨絮欣然接受,此后两个人便开始了长达近十年的地下恋情。他们之间联系的并不频繁,有时几个月才有一次书信往来或是视频见面,好在双方都不是期待着朝朝暮暮的小儿女。杨絮与一般女子不同,她脆弱而坚韧,整日忙于学业和研究所的工作,从未有时间去怪罪沈补玉因为家族企业尚不能脱手而一次次拖延相聚的日期。

沈补玉大学毕业便就任沈氏执行总裁,替族人管理着那座庞大的企业王国,任期内有两次战役闻名商界,一次是沈氏的卫视收购案,另一次是调查并揭露了大户金家的商业诈骗案,都是单枪匹马。他行事低调异常谨慎,直到二十四岁年关才突然辞职,从此消失在众人视野。

在他之后沈氏连续三年都由董事局主席沈檐兼任执行总裁一职,他脾性孤傲暴烈,是个不好沟通的角色,身兼数职因此忙碌不堪,婚后几年都无子嗣。他的妻子是金家大小姐金玫,在金家衰败之后,沈家仍然履行早年的婚约接纳了她,这大概就是世家气度,沈氏一脉藏龙卧虎,如今已是这片大陆上屈指可数的名门望族。

杨絮并不知道沈补玉与沈家的多年纠葛,甚至不知道他是否具有沈家血统,唯一能够确定的就是他在沈家过得并不好,在他们结婚之后,他常常在噩梦中惊醒,且患有勃起障碍。相对于后者,杨絮更担心的是他的睡眠状况,重症胃炎导致她对房事兴趣冷淡,那会使她胃疼,且呕吐不止,没错,当场呕吐不止。

因此夫妻俩都一致感恩上苍的厚待,尽管几乎没有什么夫妻生活,它仍然赐给他们一双儿女。

沈补玉的睡眠状况逐渐在改善,他仍浅眠,但不再噩梦连连,离开沈氏之后,他开办了一家以救助重症胃炎与胃癌患者为主的民营慈善机构,他过得非常充实且积极向上,也变得更加成熟坚毅。在适应了陌生的环境之后,他渐渐显露出他的领袖才能,无论是在慈善会,还是在社区里,或是在他温馨美满的家里。

53.

冬季的北欧如童话中的雪国,即使有阳光,室外温度也常降到零下二三十度,当地的人们却早已习惯这种气候,城市街道厚厚的积雪早由政府的铲雪车铲除,沈补玉去幼儿园接孩子时,他们正和其他小朋友一起坐在天外的雪地里唱歌,从肮脏的外衣可以看出活动课已经结束了,孩子们愉快的拉着手,摇摆着肥嘟嘟的小身躯,就像坐在宜人的春季里一样不畏寒冷。

晚餐是米饭、熏鱼和蔬菜汤,吃完之后沈补玉告诉孩子们他将离家一周,直到农历廿八回来。他收到邀请函,作为本地民营慈善机构代表去参加在瑞士举行的一个全球性的经济峰会,这是一次很好的机会,或许他可以说服更多的商人参与到慈善行动中来。

沈郁和沈馥出生差了两分钟时间,按照胎位,如果自然分娩的话,沈郁会是哥哥,无奈杨絮当时已被妊娠剧吐折磨的不成人形,不到三十六周就做了剖腹产,先捞出来的是沈馥。

他们一直为谁大谁小争论不休,因此他们的父母在家从不勉强他们以姐弟或是兄妹相称,按照传统文化,沈郁作为男生,在家庭教育中常常受到更加严厉的对待,就像沈补玉在远行前对他的嘱咐:你已经长大,爸爸不在家,你要保护好妈妈和小馥。

沈补玉在此前已走访了全国多家民营慈善机构,他收集了一些数据,已证明这些机构正在尽他们的所能救助他们的对象,有几家运作状况不甚理想,经营的较为困难。以杨絮的名义注册的这家慈善机构实力较为深厚,有效的基金来源是沈补玉早年的积蓄以及近几年的股份红利,他不认为机构运作良好得益于他的管理,但明显这对于慈善会的经营起着积极作用,因此他收到峰会的邀请函并不算太意外。

杨絮为他收拾了简单的行装,沈馥画了一张神鬼难辨的全家福偷偷放在了行李箱的最上面,当沈补玉长途飞行到达酒店并疲惫的卸下行装时,他看到了那张用彩色铅笔画的画,他笑了起来。

这才是他的家人,全心全意的依赖他,爱戴他,让他找回自己,活得有血有肉,活得脚踏实地。

瑞士的气候不比家里好很多,窗外街道上的积雪甚至让人错觉身在何方,但与生活的小镇不同的是,这里来往的异国人更多更杂,尤其是在每年的早春,在中国农历的春节前后,这里便会举行一次巨大的全球性的经济论坛,届时小镇的气氛便愈加炙热。

沈补玉在沈氏任职时,沈檐从不鼓励他参加这类商业秀,沈楣似乎到场过一次,但作为一个老派家族企业的管理者,显然这种议会对她的影响不是很正面,相反还使她更加激进,盲目的倾心于海外投资。

沈氏这几年愈发壮大,在故土,已是实力空前的大型私企,商场上几乎没有多少可以匹敌的对手。虽不去关注,但每年的股东分红还是照例打进账户,他总还是知道了一些消息,现任执行总裁原是一家外资跨国公司的大华地区总裁,知名度很高,已任职一年有余,应该是做的不错。沈檐并不是好伺候的主儿,他容不下多少纰漏,当年“辰光”出了一点产品问题,自己还不是被他劈头盖脸的骂。

沈补玉想到沈檐,便觉得小镇的海拔使他透不过气,心脏几乎要梗塞一般疼痛起来。

54.

沈补玉想到沈檐,便觉得小镇的海拔使他透不过气来,不得不去翻看了很多次的会议议程表再一次确认自己参加讨论的议题以转移全部注意力。

在长达一周的会议中,他只参加二十八号下午十六点十五分到十七点三十分的“全球青年领袖:赋权变革下的共同价值观”议题讨论,为此他准备了简短的八分钟左右的演讲稿,第一部分是个关于善有善报的小故事,第二部分是客观阐述了目前慈善业面临的困境,最后是号召众人能把慈善作为一种日常,一种良好的生活习惯去接受和维持。

他的口才一般,稿件也不煽情,演讲技巧更是匮乏,但对于自己全心投入的新事业他倾注了大量的精力与感情,他自信这能够感染全场。

事实上,即便他讲的枯燥乏味,出于礼节,济济一堂所谓的青年领袖们也会维持着自己上层社会人士的良好修养给予他热烈的掌声。

沈补玉下台来时觉得没有什么遗憾,又觉得从前沈檐对于这个会议下得定义并没有错,一场秀而已。

但他仍然积极的结交了一些富有的商人并向他们传输自己的理念,一边暗暗把重头放在三十日的告别晚宴上,打算最后一役拉些大笔的赞助,大概往后也不会再来了。

他没有看到人群中的沈檐,沈檐却看到了他。

沈檐根本没有听他在讲什么,甚至忘记了一切。他站在一个空旷的黄昏幽暗的林地里看着他,附近非常安静,没有一丝杂音,他们之间相距了十几米,渐渐靠近,几乎要抵着口鼻,又慢慢的像跳华尔兹一样旋开……沈檐恍惚眩晕,一直到沈补玉离开了讲台才慢慢的回过神来。

他用力摩挲麻木的手指,咽了好几口唾沫才找回声音,他告诉身边的沈氏执行总裁许绍亨,说他马上就要返程,不再参加余下几天的任何一个议题,全权交由他来代替。

许绍亨久在商场打滚,辩人心思格外在行,从那位青年慈善家上台开始他便发现沈檐的反常,他眼球固定,很长时间都没有眨一次眼睑,呼吸急促表明他内心翻涌,但表情却始终未变,似乎在认真倾听,却又没有作出任何反应,甚至没有跟随着众人一起鼓掌。他注意到他的身体有些细微的战栗,这与他暴怒时的表现有些相似,但此时似乎是因为巨大的悲伤。他从未见他这副模样,平静的表情之下,硬朗刚毅的外表犹如一层脆弱的蝉蜕般一触即碎。

发生了什么事情,许绍亨有些发懵,直到看到那个年轻人的中文名他才猛然领悟。

沈补玉,沈氏历任高管中最年轻的执行董事,沈家没有血缘的老幺,最终也是因为这一点被驱逐。他还听闻过一些传言,沈檐与沈补玉的关系很不单纯。沈补玉离开了沈氏,占有的股份却始终都在,换句话说,他从未真正脱离沈氏。

许绍亨以为他们兄弟这一次意外相见,至少沈檐会上前去寒暄几句,不料他是这个反应,显然,他在回避与沈补玉直接见面。

沈檐跌跌撞撞回酒店,大衣丢在会场里,只剩下单薄的羊绒衫包裹精瘦的身体。

他匆匆穿过大街,脑子里都是沈补玉几个小时前的样子,几年不见,他变得更加成熟,那样的光彩夺目,散发着惊人的魅力。如果再多留一秒钟,他一定会拨开人群,大步的上前去把他抱在怀里,狠狠的,撞疼彼此的骨头,用力的抱他,禁锢他,让他什么地方也去不了。

但他不能这么做。当然不能。他那么爱他,他知道他那么爱他,不会一而再的把他拖回地狱里忍受酷刑的煎熬。

因此他落荒而逃,像个被通缉的死囚逃出牢笼。片刻功夫便到达了温暖的酒店大堂。

他躲进了电梯,然后便剧烈的咳嗽了起来。

55.

沈补玉遇到几位亚裔商人,对慈善都表示出了巨大的热情,有一位还当场要拉他草拟合同书和计划书,说他希望能为发展中国家森林和植被养护这一方面尽绵薄之力,两人约定了会议之后一道晚餐,沈补玉毫不遮掩的向对方表达了谢意。

随后一位来自大洋洲的青年杰出画家在人群中找到了他,向他说明自己想为晚期癌症患者画一个系列画,在争取到他们的同意之后,他认为这样做可以使更多人从直接感官上体会到人类在死亡面前的渺小,从而使他们更加尊重生命,并激发他们最大限度的同情心,以帮助这些不幸的人们。

沈补玉对这意外的提议感到欣喜,几乎是立刻便赞成了这个想法,他们互留了通讯方式,画家表示他会在一个月内启动这个计划,倒时会有很长一段时间会一直待在他的慈善会里,两个人谈到会议结束还不罢休,直到会场的工作人员从背后很客气的打断了他们,并递上了一件大衣问沈补玉,这是否是他遗失的东西。

沈补玉转身,臂弯里的大衣便已经说明了答案,工作人员忙道歉,并解释说因为两件大衣一样的款式设计与面料才会误解,请他原谅。

沈补玉看着他手里的衣服,确实与他的很相似。他手上这件是六年前的旧大衣,因为喜欢所以十分爱惜,向来只在重要场合才穿,而对方手上的那件明显洗浆多次,看起来已经不新。谁会在这么重要的场合穿一件明显的旧衣出席,若不是对这衣服眷恋至深,便是主人的性格乖张不羁,根本无所谓任何场合礼节。

沈补玉渐渐透不过气来。这个款式的大衣选用上等山羊绒,出自家乡一位百年手工洋服传人之手,是他离开那年深秋,年逾古稀的老裁缝亲自在沈氏顶楼的办公室与沈檐敲定设计稿并量走了尺寸,最后亦是由秘书室付的账单,一大一小共两件。

――沈檐在会场。

沈补玉猛然四望,企图从拥簇的人群中发现那个熟悉的身影。他曾经以为他已经烙进了自己的骨血里,无论在任何场合任何情况下他都能第一眼发现他,但这一次他却没有丝毫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