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收到!"他在电话那头大吼,即使这样,他的声音还是开朗依旧,跟很多年前没有区别,"那电话呢?!"

"亲爱的,你号码三天两头就换,有脸吼我?"心里是有点虚,但在他面前我不能认输。

他哈哈大笑,然後告诉我他10月会回来。

这个消息很突然,但很像他的作风。三年前他去美国时也没告诉过我,直到接到他的越洋电话,他在大洋彼岸笑得放肆依旧。他说他在那边过的很好,而且再也不要回来这个鬼地方。

然後就真的没有回来过,连向来中国人最重视的传统节日──春节,他也没回来,不管我怎麽等怎麽明嘲暗讽,他就只是在电话里像个小孩儿般很放肆很嚣张地笑,一直笑到我无力。

後来我想除非我去找他,而他是不会再回到这个地方的。

但是我不会去找他,所以也许我们将永远也见不到面,最後再某一天,他或我忽然消失了踪迹跟联系,成为真正的陌路人。

可是他现在居然又说他要回来。

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麽好,更没问为什麽。

"不过只有一个星期的假期。"他用无所谓的口吻笑著补充道。

一个星期,我承认很失望。虽然也并不清楚自己对这种家夥会有什麽期望。

晚上的时候他又打来电话,在一家书店里,说看到一本我很喜欢的作者的书,问我要不要,他买来送我,反正我生日快到了。

我该感动麽?这厮居然想起来要送我礼物。

遗憾的是他说出的书名,原版我已经找到了。

"哦,那我就不买了。"他到很干脆。

我气:"喂,你就不会再找找别的,既然说送,有点诚意好不好。"

认识十三年以来,他一心血来潮就说要送我生日礼物,但从未实践过。搞得人已经麻木。

而每当他过生日我问他想要什麽时,他却总是让人火大地笑著说他在那边什麽都不缺,亦无什麽特别想要的东西。从那以後我便什麽都不再问。也断了要送他点什麽的念头。其实是我蠢,不该问这种人这种问题。

"好啦,我再看看嘛。"他不甘不愿地道。

"别要死不活,我会付行李费。"没好气地吼道,自己也不清楚只是想要这个唯一的好友送的礼物,还是那些我自小就热衷於收集的在旁人看来怪异的东西。

事实上我并不喜欢接受别人赠与的东西,想要的东西通常我会自己想办法弄到,唯独雷是个例外。我想我只是想要一个多年来"友情"的证物而已。因为他是我唯一的朋友。但他却是那种与我完全相反的人。

说到底,我也只是愚蠢的放不开而已。

"业务很忙嘛......"那头刚不在乎的笑著收了线,这边还没来的及关机,後面就有两条令人厌恶的胳膊缠上来顺道抢走我的手机。原来与雷通话的这个短暂时间,我把这头赖著不走的公猪忘的一干二净。

我甩开他的胳膊,他也很干脆的松开,一屁股坐到旁边的沙发上,一边用毛巾擦滴著水的头发,一边用另一只手摆弄我的手机。

我忽然又想杀了他,但同时我感觉不到自己的恨意。就像他自己说的,我连恨他这个人都做不到。我憎恨的,也许只是憎恨本身。

"喂,雷是谁?"

"一个朋友。"

"哦?"他挑起眉毛抬头看我,"哪种朋友?"

"好朋友。"

他怀疑地盯著我,想看出点什麽蛛丝马迹,可惜他注定失败。於是不甘地扑上来拽住我:"什麽时候介绍给我认识。"

"等著吧。"一百万年以後,你我还活著的话。

"你又敷衍我。"

是的,我在敷衍你。不爽的话少爷你解雇我走人便是。

不用说出来,他也知道我的回答。很难得地,这是我们唯一的默契。

我没有去接雷的机,就算我想去接也不知道他坐的哪个航班,这种事情,他从来不说。因为那在他我行我素的大脑里面没有任何意义。我也没必要拿热脸去贴人家的冷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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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常上班,下班。忽然发现其实雷回不回来根本没有什麽不同,某种意义上,我们已经是陌路人,只要一方愿意,我们的生活完全可以没有任何交集。

回到这里,并不代表可以回到过去。

手机在手里已经捏的发烫,依稀有些湿湿的,没有来电。

片场的拍摄已经接近尾声,交待完一些事情後,趁没人注意时一个人走出摄影棚。

天已经黑下来,郊外树影重重,昏黄的路灯下面站著一个人,附近除了我和他,仿佛已经没有别人。我匆匆走过他身边,直向停车场而去。

"喂,你赶著投胎去啊!"熟悉而刻薄的声音在身後响起。

或许我应该表现的惊讶或者惊喜一点,但回头的时候,我听见自己的一切,死了一样平静。

但在这之前,我却那麽想看到这个人那麽想听到他的声音。

"雷,你怎麽在这里?"我尽量让自己显得高兴。尽管他身上那件鲜黄的T-SHIRT是那麽刺目。

"我来找你的,他们说你在这里。"

"坐公车?"

"哪儿啊,TAXI啦,迷路迷的要死。"

"真是难为你了。"我笑道。其实我想说白痴活该谁让你出门N年不回家乡。

相隔五年没见的老友再次相逢,不咸不淡,没有电视剧里激动人心老泪纵横的嚎头,但这才是现实。五年短到不过一个瞬间,却也长到可以改变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