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初,你看着棵草,我轻轻一碰,它的叶子就会收拢起来,像是羞于见人、飞快关门闭户的女子,好玩极了,你来试试啊。”明洵指着一颗蓬松低矮的植物,笑眯眯地对古时初道。
古时初一看,那不就是含羞草吗?原产于热带美洲,千百年后就蔓延到世界各处去了。
820、堂姐重生了要抢我亲事(29)
明洵兴致勃勃地拉着古时初的手指,轻轻地触碰了一下含羞草的叶子,叶子立刻像害羞般蜷缩了起来。
明洵兴奋地对她道:“你看!是不是很好玩?”
古时初轻笑出来,点头说:“嗯,确实好玩。”
明洵顿时像个得了表扬的孩子般骄傲得不得了,又拉着古时初去看其他植物。
古时初一边听着他说话,一边往四周漫不经心地看去,忽然,她被两株一尺多高的植物吸引住了目光,那两株植物长得很像高粱树,但叶子却长得又宽又长,足有成人巴掌大、手臂长,弯弯地垂下来,翠绿欲滴。
古时初顿时顾不得听明洵炫耀他的奇花异草了,连忙走到那两株植物前,指着它们,问明洵:“你认识这两株植物吗?有它们的种子吗?”
明洵跟上前,看了看那两株植物,摇了摇头,说:“不认识,这是那些外域商人卖给我的好几种花草种子的搭头,听那商人说可以吃,但我让人种出来之后做成菜试过了,一点儿都不好吃,叶子上面带着毛毛,喇嘴巴,那人骗了我!”
他一脸嫌弃地说道,还控诉那商人欺骗他,接着就撕下一片叶子,说:“我待会儿就让人把它们拔了,不能开花让人欣赏,又不能吃,种着白白浪费了我的地……”
古时初听见他说把这植物的叶子做成菜试过了之后,便笑得直捂着肚子,直不起腰来。
这家伙怎么这么可爱啊,这是玉米啊,叶子虽然没毒,但并不好吃,不是饥荒的话,根本不会有人拿来吃的,这家伙却居然拿来做菜了,让古时初都忍不住感慨他的异想天开了。
这个时代,玉米还没有从其他大洋传过来成为当今百姓的粮食之一,明洵能从外域商人手中得到种子是碰巧了,而他不认识玉米的真实作用,还以为是一种菜,甚至还想过拔掉,这不是暴殄天物吗?
古时初的伴生空间里自然有各个品种的玉米,甜的、糯的、彩色的、全黑的……之前她并没有把玉米光明正大拿出来的意思,但明洵的这两株玉米苗的出现,勾起了她对玉米做的各种美食的热爱,于是她决定把这两株玉米好好种出来。
“明洵,这两株玉米你不要就送给我吧。”古时初停止了笑,连忙说道。
明洵一脸疑惑地看着她:“你为什么想要这两种草?还有,你刚刚为什么笑啊?是不是在笑我?”
古时初既然都想要人家的玉米苗了,自然不会承认自己嘲笑他,因此连忙解释道:“我笑是觉得你很可爱,敢于尝试各种新鲜的东西,充满好奇心和探索欲,这是很珍贵的品质了……”
古时初把人夸了一顿,就又说道:“我想要这两株草,不,植物,是想再种种,说不定能种出什么不一样的东西呢?而且就算它们不开花,但这样种着也挺招人喜欢的,叶子又长又大,想一条绿带,被风一吹,特别潇洒,摆着欣赏也好啊……”
古时初并没有直接说玉米可以当粮食,毕竟明洵没有见到过长成的玉米棒,更没有吃过,所以还是等这两株玉米苗开花结穗,他亲眼看见了,更有说服力。
玉米作为易种又产量高的农作物,第一个把它种出来并验证了用途吃法的明洵,以后说不定会有意外的惊喜呢,毕竟,现在还是以农业为主的朝代啊。
明洵大方地把玉米苗送给了古时初,古时初并没有把它们移植走,而是吩咐了人如何照料它们,毕竟不是花草,跟小花园里其他植物的种植方法是不一样的,古时初可不想让人把这珍贵的两株苗种死了。
明洵和古时初新婚的第一天就这么过去了,两人早就很熟稔,相处的时候没有丝毫不自在,明洵终于找到了机会跟古时初炫耀他的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不是机关绝妙的小物什,就是昂贵稀奇的宝物,或者不知道从哪里得到的珍禽异兽:琉璃猫、绿孔雀、金丝猴……
古时初算是开了眼界了,怪不得大家都说他是玩物丧志的纨绔子弟呢,收集了这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动物、植物都有,爱好可够广泛的。
她之前还疑惑过,为什么古时瑶的上辈子,祁阳侯府会败落得这么快,毕竟祁阳侯府有一百多年的底蕴,按理说不可能短短几十年就败得差不多。
如今一看,按照明洵这样什么珍稀物件儿都往自己府里收藏的做法,肯定等管得住他的祁阳侯夫妇去世之后,他就不再受拘束,开始大肆败家,不计成本地收集各种稀罕东西了,可能还时不时被人当成冤大头骗了,久而久之,这家能不败完吗?
“时初啊,不如我们去其他地方玩玩吧?我长这么大都从来没出过京城呢,爹娘不让我离开,说不放心,但现在我跟你不是成亲了吗?他们就没借口再阻拦我了。”明洵突发奇想地对古时初说道,眼睛亮晶晶的,十分期待地看着她。
古时初忍不住瞪大了眼睛,没想到明洵的心思还能更野啊,不过没关系,她的心也很野,能外出游玩,不管去哪里,她都很赞成,因此她二话不说就道:“好啊!不过我们得提前准备好才行,出门归出门,我可不想路上受罪。”
“那是当然!我自己就身娇肉贵吃不了苦,自然是怎么舒服怎么来了,就算外出也得拿出咱们的排场……”明洵很有自知之明,他本来就享受惯了,比古时初更怕受苦。
古时初十分满意他有这个自觉,毕竟有自知之明的男人总比自视甚高、还对自己没有清晰认知的自大男人好,如果明洵自不量力,什么都不准备,脑袋一热就仆从都不带,两手空空就出门,那她绝对不会跟他一起去的。
“那咱们先规划好去哪里吧,行程表总得做一个,还有沿途会经过哪些地方、那些地方各有什么神奇之处或者新奇之物……这都得先了解了,才不会到了之后跟无头苍蝇一样毫无头绪乱撞……”古时初说得头头是道,明洵听得连连点头。
821、堂姐重生了要抢我亲事(30)
小夫妻俩兴冲冲地规划了大半个晚上,明洵甚至还跑去他爹的书房里找了不少地理杂记、各地风俗土仪等书籍来参考,不过这是一项大工程,不是那么容易就规划好的。
明洵一直等到洗漱完躺到床上了都心绪激动不已,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还意犹未尽地拉着古时初说他从小就梦想去哪里哪里见识一番,显然是真的对这次外出很期待了。
“你这么有精神,不如我们做些其他事情吧?”古时初见他双眼在黑暗中都熠熠生光,便脸上带笑,意味不明地对他说道。
“做什么事情?都这么晚了。”明洵不解地问。
古时初轻笑一声,翻身压到了他身上,低头在他耳朵边说道:“做些昨晚洞房花烛夜没来得及做的事情呀。”
“有什么没来得及做的?”明洵突然觉得自己心脏跳得有些过快了,脸上也被古时初呼出来的热气弄得发起烫来,不知怎么的,他只觉得心有点慌,浑身不自在起来,想推开古时初却又怕她生气,只好说,“你别凑我太近,压得我有些不舒服……”
“噗嗤!”古时初乐不可支地趴在他身上,笑得浑身都颤抖了,过了好一会儿才忍不住问明洵,
“你难道没有跟你那些好友去过青楼吗?就算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吧?”
“我当然去过青楼了!去年的花魁娘子还想留我过夜呢,我怕被娘用鞭子抽我,我才没留下来,哼,不就是喝花酒那回事吗?”明洵虚张声势地说道,“我才不傻呢,与其花那么多钱去青楼喝酒听琴看花娘们跳舞,我还不如买些奇珍异宝把玩……”
古时初依旧笑个不停,很是怀疑他到底知不知道男女间那种事,就问:“那你知道夫妻间怎么做才会生孩子吗?”
“我当然知道,脱掉衣服躺在一起,时间久了就能生孩子了。前天晚上我爹偷偷摸摸地给了我一本册子,说是让我在洞房花烛夜做画册上的事就能让他早些抱孙子。我看了那画册,就是一男一女没穿衣服躺在一起。我觉得我跟你是好朋友、好玩伴,不穿衣服躺在一起有些怪怪的,咱们还是暂时不生孩子了吧?”明洵拧着眉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古时初已经笑得没办法停下来了,她没想到明洵真的什么都不知道,还以为脱掉衣服躺在一起就能生孩子,真是天才的想法,明明都过去青楼了还不知道男女之间的事,该说祁阳侯夫人管教得够严吗?
明洵还不知道她笑什么,但他只觉得古时初软软的身子压在自己身上,令他身上发生了奇怪的变化,这种变化让他紧张又有些不明的羞涩,他结结巴巴地问:“你、你笑什么?难、难道我说、说得不对?”
古时初脸都笑酸了,这才停下来,眉眼弯弯地对他说道:“傻小子,你确实说错了,光是不穿衣服躺在一起可生不了孩子。”
“那、那要怎么才能生?”明洵此时觉得自己的脑袋有些晕晕的,只觉得古时初身上的香味儿似乎有些奇异的吸引力,让他情不自禁地想凑得她更近地去闻闻……
古时初低着头,嘴唇几乎与他的双唇相贴,轻声道:“你要是想知道,不如我现在亲自跟你演习一遍?”
明洵迷迷糊糊地应了一声:“好、好呀。”
之后他就成了一块软软糯糯的任由古时初搓圆捏扁的年糕,在迷糊中获得了一种无与伦比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