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1 / 1)

“奶奶,那个姐姐是谁啊?我以前怎么没见过?”小男孩好奇地问他奶奶,周婶压低了声音说道:

“叫什么姐姐?叫婶婶,那是你卫大叔昨儿换回来的媳妇……”

“那怎么没喝喜酒啊?娶新娘子不都是要吃宴席的吗?有肉肉吃的啊。”小男孩又天真无邪地询问。

霍时初走得远了,就听不到周婶是怎么回答她孙子的了,原主和卫大郎这敷衍又儿戏般的亲事,卫家肯出一袋粮食已经肉疼得不得了了,怎么可能还出钱办宴席?

幸好卫家还没有厚颜无耻到连破碗筷都不分给卫大郎,霍时初在厨房里看到了几个缺了口的碗和两双发黑的筷子,还有一个盖子缺了一块的瓦罐。

霍时初把那两双乌黑脏污的筷子扔了,去屋子附近折了几根树枝,又找卫大郎拿了他从战场上带回来的一把匕首,把树枝削成了筷子。

要是有结实点的刀,她还能挖几个木碗,可惜卫大郎这把匕首非常普通,根本没法砍树,她只得把那几个缺口的碗用泥土和草木灰狠狠刷了又刷。

家里两人都是伤患,霍时初便没有做什么复杂的饭菜,当然,她就算想做也没食材给她做,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就只得熬粥了事了。

熬着粥的时候,霍时初也没有闲下来,她从河边打了一桶水回来,从屋里找到个破木盆,还能用,就开始收拾屋子。

卫起躺在床上,闭着眼睛听着外面的动静,脚步声、水声、擦东西的声音,即使并不吵,但卫起也听得一清二楚。

他没有想到这个被换回来当自己妻子的年轻姑娘,今天会变得这么平静,仿佛昨天的哭闹绝望都是他的错觉一样,明明昨天见了自己的模样就宁死也不肯留下,但今天却平静地接受了这个事实,还真的打算照顾自己,跟自己谈条件也聪明理智。

短短一天时间,一个人的思想就能改变得这么彻底吗?卫起疑惑不已,但她说要留下来,那他也不会赶她走,起码她留下了,自己也能方便一些。

想到这里,卫起看向自己的双腿,这两条腿伤得确实很严重,粉碎性骨折,基本上治不好了,就算治好了也只会成为跛子,恢复得好点的话能走路,却无法用力;恢复得差了,就只能拄拐了。

腿脚不便,在这个只能靠卖力种地的村子里,基本上算是废了,怪不得卫家连面子情都不做了把他赶出家门了。

不过卫起却并不担心,他有信心可以完全治好自己的腿,没有后遗症的那种痊愈,所以他即使现在境况狼狈,但内心却并不惶恐,因为他知道现在的艰难处境只是暂时的,等到他恢复了,那就一切都不是问题,也可以有仇报仇了。

“大郎,喝粥吧?”霍时初把熬出米油的粥端到卫大郎床前,把他扶了起来,摸到他瘦骨嶙峋的身体,忍不住有些可怜他。

唉,受了重伤,又被家人抛弃,内心肯定很绝望,已经心如死灰了吧?身体心灵的双重打击,没崩溃已经算他坚强了,瘦成这样也很正常……

完全不知道卫大郎并没有她想象中那么痛苦,反而还想着伤好后磨刀霍霍去报仇。

193、大郎,该喝药了(3)

霍时初跟着周婶一起上山了,因为家里什么都没有,上山还能摘些野菜野果,采些蘑菇木耳回来,霍时初想了想,还跟周婶借了个斧头,准备砍几棵树做木碗、木盘子之类的小厨具,她受不了卫家分的那些破烂。

周婶一边跟霍时初说着村子里的情况,一边带她往山上走。

“周婶,你身后跟着的这个姑娘是谁啊?怎么以前没见过?”一个提着一篮子青菜的中年妇人好奇地看着霍时初,问周婶。

周婶回答道:“这是卫大郎家的,她刚来,什么都不了解,我带她熟悉熟悉。”

“卫大郎家的?”那个中年妇人惊讶地瞪大了眼睛,然后声音更大了,“是昨天卫家那老婆娘用一袋子粟米换回来的那个姑娘?”

听到她这么大咧咧地说这话,周婶有些尴尬,生怕霍时初听了不高兴,小心翼翼地看了她一眼,却发现她根本跟没听见一样,四处打量着周围的环境,压根儿没有丝毫伤心或者难堪的模样。

周婶松了口气,对那位妇人点了点头,含糊道:“是她,时间不早了,我们要早点上山,就不跟你聊了……”

她说完示意霍时初快步跟上她,但刚刚那位妇人的大嗓门已经让周围的人都知道了霍时初就是卫大郎换回来的媳妇了。

“啧啧,真是可怜,卫大郎两条腿都断了,以后注定是个废人,这位小娘子还这么年轻就要伺候一个废人,真是造孽啊……”

“要不是没活路怎么会愿意跟一个废人?听说她是逃难来到这里的,为了给亲娘和弟弟换点粮食,一辈子就这么交代了……”

“听说她本人也不愿意的,还想着寻死呢,没想到这会儿还跟着周婶上山了,看起来还是认命了。”

“卫大郎倒是有福气,人都废了还得了这么个漂亮媳妇……”

“这种福气给你要不要啊……”

“呸!你可别咒我!”

后面那些人的窃窃私语,霍时初一个不落地听见了,她是以那样难堪的方式成为卫大郎的“媳妇”,自然就成为了娱乐匮乏的小山村三姑六婆茶余饭后的闲谈材料,大家跟看戏似的看着事情的发展,免不了指指点点。

“大郎家的啊,那些人的话你不要放在心上,日子都是人过出来的,虽然大郎现在的腿伤了,但养好之后拄着拐也能走路,就算做不了重活,做其他事却是行的,大郎是个脾气温和的人,肯定会好好待你。

你想想,他行动不便,但总比那些喝醉了酒就打老婆的人强吧?比那些卖儿卖女、输光家产的赌鬼好吧?你只要勤快能干,日子总是能过得下去的……”

周婶喋喋不休地劝慰霍时初,生怕她嫌弃卫大郎。

霍时初有些感慨,周婶这个邻居做得比卫大郎的那些家人好多了,作为邻居都能真心地为卫大郎着想,但卫家人却冷血得很不得他去死。

“周婶,你放心,我没有嫌弃他的意思,在这里我好歹有个落脚的地方,也有吃的,要是我跟着乡邻们继续逃难,说不定就饿死了,我没有什么不甘和怨恨。”霍时初说得很真诚。

周婶诧异地看着霍时初,她可还没忘记前天霍时初撞墙寻死的事,怎么今天她就想通了,接受了事实?难道还真的是认命了?

周婶想不明白她为什么变得这么快,但既然这种改变是好的,那她就不必追究了,因此她欣慰地说道:“你能这么想就太好了。”

霍时初笑了笑,说:“对了,周婶,你以后还是叫我时初吧,叫小霍也行,这名字是我爹给我起的,要是没有人喊的话,那我连娘家最后一点值得留恋的东西都没有了……”

她说到最后,神情哀伤起来,仿佛因为被抛弃而难过。

周婶听了她的话,也有些可怜她,便点头答应了:“行,那我就叫你小霍吧。”

霍时初满意地笑了,她并不喜欢什么“某某家的”、“某某娘”、“某某氏”之类的称呼。

女人嫁了人后,基本上没有人会再喊她的名字,好像女人成亲生子就变成了别人的附庸,不是谁谁谁的婆娘,就是谁谁谁的娘,而自己的真名就消失了,就算死了也只能在墓碑上刻着“某某氏”。

“小霍在家读过书?”周婶问道,“听你说话都跟咱们这些粗鲁野蛮的人不一样,名字也起得好听。”

霍时初想了想,原主并没有读过书,但她弟弟上过私塾,家里也有书本。

为了以后不当文盲,霍时初扯谎道:“弟弟读书的时候我也跟着学过,识得一些字。”

霍父已经死了,霍母和霍弟弟也不知道逃难会逃到哪里去,在这种交通不便、通讯落后的时代,大概一辈子都不可能再相见了,因此霍时初撒的这个慌也没人会揭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