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每晚我还是噩梦不断,王生秦依旧是威胁的嘴脸,质问我为什么不知恩图报,徐丽的高跟鞋踩在我的掌心,骂我是个不懂感恩的婊子,浴血的谢惟把我死死压在身下,用力地掐着我的脖子,凶神恶煞地控诉我是杀人凶手。

我总是很容易在半夜惊醒,只有当意识到我已经远离了从前的日子,才会把自己蜷缩起来,大口大口地喘息。

一个月后,温司给我带来了好消息谢惟去了A国。

那时我正在花圃里看着即将凋零的蔷薇,温司站在缤纷的花丛中,对我温柔地笑,他说,“宋槐,想不想去看看外面的阳光?”

他不知道,在我眼里,他就是最耀眼的光芒。

是他把我从腐烂的过往里拉扯出来,给予我新的人生。

我慢慢地朝他走过去,想要去触摸这一束光,忽而有道很爽朗的女声从花园尽头传来,“小司,你救的小孩儿在哪儿呢,快让我瞧瞧。”

一个长相大气美艳的女性绕过花丛,约莫二十五六岁,大波浪红唇,穿着贴身的黑色短裙,性感又迷人,她的到来,让这满园的花都逊色。

她瞧见了我,夸赞道,“好俊的小孩儿,”继而来到我面前,露出十分友好的笑容,“你好,我叫顾佳,是温司的未婚妻。”

我怔怔地看了她很久,惊叹于她美丽的同时,又眨眨眼看站在她身边的温司,她一来,让温司的视线也挪到她身上,带着爱意,如满盈的月,让温司苍白的脸都生动起来。

从小到大,我感受过很多女性的善意,林娇娇是,王琴琴是,顾佳亦是,尽管我那时已经意识到我对温司可能有不可告人的心思,但我还是为温司能觅得这么一位佳偶而真心高兴。

皎洁的月亮本来就该配炙热的骄阳。

温司与顾佳,天生一对,而我,是藏在小巷子里仰望他们的一粒尘沙,我的心思,注定不可为人所知。

19

温司并不常常来私宅,他今年二十五岁,刚接手家族的事业,忙得脚不沾地,我只能通过财经新闻来判断他的行程。七#一零'舞八八舞九零\

媒体拍摄的照片他总是带着温润的笑容,但我知道,在这样的笑容下他隐藏的是怎样的痛苦,温司有很严重的先天心脏病,医生在他很小的时候,说过如果没有合适的心脏移植,他很可能活不过三十岁,但现在医学虽然日渐发达,即使找到适合的心脏,温司也未必能从手术室里安全地出来。

我救下温司的那次,就是他心脏病突如其来发作了,这种情况时常发生,因此温司身边是二十四小时跟着人以防止不测,只是那天他正好出去散步,没有让保镖跟着,又很不幸地发病,如果不是遇见我,温司很有可能就倒地不起了。

温司总说是我救了他的命,他不知道的是,其实是他把命悬一线的我用力拉回人间。

温司让我去上大学,问我想选什么专业,我没有犹豫地报了医学。

我的外婆就是受尽病痛离世的,而我现在又多了私心,如果有可能的话,我想推翻断言温司活不过三十岁的言论,我想真正地,把温司留在世间。

他是我在这世界上仅存的唯一一份美好。

我拼了命的地学习,学医确实很不简单,看不完的文献,读不完的医术,但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我每日起早贪黑,恨不得一夜之间能把这全天下的文献都翻个遍。

我也很少社交,在同学们的眼中,我可能是一个只会读书的书呆子,但他们对我还算友好,我时常看书看到很晚,为了不影响他们,我总是借用微弱的台灯光线啃着书上生涩难懂的词汇,很多时候遇到不懂的词,就会感受到自己知识的匮乏。

我总是想要快一点,再快一点,怕死神要收回温司的命。

其实后来回想,那时的我实在太过天真,温家是大家族,负责给温司治疗的一定都是顶尖的医疗团队,而我只是一个学了点皮毛还不到的大学生,哪里能真的给到温司帮助,也许给我十年、二十年,我还有一丝机会,可惜我向来不是幸运的人。

周末我会回温司的私宅,陈姨每见我都说我比从前瘦了,但精气神却不错。

我当然知道自己在渐渐地好转,一年间,我已经逐渐从过往阴暗的生活脱离,而且我有了目标,并为之不断地前进,我也像很多普通人一样活在温暖的阳光下,仿佛从前所经历的一切只是一场噩梦。

王生秦、徐丽、谢惟,这些摧毁我人生的人彻底从我的生活滚出去,除却我偶尔还是会在梦中惊醒,我看起来就跟普通人没什么区别。

第二年的春天,槐花开了,温司问我想不想回家乡。

他让他的助理跟我同行,我踏上了阔别七年的寻乡之旅,那里有我童年的记忆,有我的外婆。

十二岁时,年幼懵懂的我以为离开了穷乡僻壤之地,就会有明媚的人生,七年后,支离破碎的我再次站在K县,已然完全认不出这里。

助理姓林,我叫他小林哥。

小林哥说近些年政府一直有拨款帮助K县脱贫,现在K县已经有着天壤之别的变化,不再是泥泞的道路,学生也能都有上学的机会。

车子驶过一处初中学校门前,我看着那熟悉的校名,慢慢地握紧了拳。

尽管学校已经焕然一新,但我永远不能忘记,就是在这里,我认识了王生秦,也绝不能忘记,校长谄媚的嘴脸,我内心翻涌,却没有勇气下车再去看一眼。

当年的校长已经被革职,上头派了其他人来,但我不知道那些肮脏的交易是否还在进行,会不会有像我一样的小孩,得到所谓的资助就要付出惨痛的代价。

我没有家了,外婆去世后,因为一直联系不上我,房子已经用各种不能见光的渠道被收购,现在盖了两层的小洋房,我看不出与记忆中一丝重叠的地方。

小林哥已经联系了当地的村官,寻找到我外婆骨灰的下落。

王生秦还算没有丧尽天良,把我外婆的骨灰寄存在殡仪馆里,小林哥跟工作人员联系,我跟着他们走到一处寄存盒前,小小的格子贴了黄秋梅三个字,没有照片。

我离开时,外婆头发半白,还会慈爱地摸我的脑袋,七年后,留给我的,却只有一个冰冷的骨灰盒。

我抱着骨灰盒无声地哭了很久,想跟外婆说很多话,说我这些年的辛酸,又怕她知道了会难过,最后只剩下一句,“外婆,我现在遇到好人了,你不用再担心我。”

小林哥把一切都安排妥当,这里已经没有值得我留念的人,我带着外婆回到A市,温司安排了一个公墓,让外婆得以真正安息,我也能时常去看望外婆。

可以说,我这辈子最大的运气,都花在了遇见温司这件事上。

他替我阻挡了谢家的明枪暗箭,让我上心仪的大学,帮我与外婆以另一种方式团聚,因为有了他,我才能做回一个正常人。

热夏,我参加了温司和顾佳的订婚宴。

顾佳是一个很好的女人,她有自己的事业,做事干净利落,与温司共同对抗病魔,对我也如同亲弟弟一般。

她比温司年长两岁,与温司青梅竹马长大,是真正的佳偶天成。

我觉得她是很强势的女人,在外人面前总是表现自己最光鲜亮丽的一面,但在订婚宴上她哭得像个小孩,温司把她抱在怀里,轻轻抚摸她的背,哄着她,“好啦,摄影师在拍呢,你想留下哭鼻子的照片吗?”

顾佳破涕而笑。

我承认,我有些羡慕顾佳,不仅仅因为他拥有了温司全部的爱,更因为她本身就是个极为优秀的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