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回去洗,这水能用完,吃水还得沈时予再过来打,盛云朝不想那么麻烦他,到底他现在不是什么祭司,总要认清身份,别把别人的帮助当做必须。

“天热,我直接在水里洗,你帮我看看周围。”

在盛云朝坚持下,沈时予只好点头答应,转身背对着盛云朝,听着后面传来窸窸窣窣脱衣服的声音。

之前在集市上,沈时予已经见过盛云朝几乎不穿衣服的样子,这会听到脱衣服的声音,脑海中自动浮现出那副诱人的身体。

纤细的腰,甚至比部落里大部分女人腰还要细,平坦胸膛上的乳粒,因不适应在那么多人面前裸露微微挺立着,双腿笔直修长,跪着双手被捆绑在身后的姿势,像极了受难的羊羔,脖子上暗绿色的干枯藤蔓做成的绳子,增添了几分异样的诱惑……

越想沈时予越口干舌燥,他眸色微沉,在脑子里暗暗记下这一幕,想着以后一定要把这场景还原出来。

脱衣服的声音消失,接着就是脚步声,很快脚步声也消失了,潺潺的小溪里传来哗啦啦的水花声,再次带给沈时予无限的瞎想。

天气炎热,即便夕阳西下,温度依旧很高,只穿了皮草裙的沈时予,出了一身的汗,随着呼吸起伏,汗珠子在身上的肌肉线条上滚落。

皮草裙下,下身无比精神,将皮草裙微微顶起来,隐约看见雄厚的资本。

小腹像是堆积了一簇火,心里像是有蚂蚁爬似得,他听着蝉鸣声,听着身后哗啦啦的水流声,下身的那根东西精神的根本无法压下去。

他忍不住开口:“我去旁边守着。”

身后传来清凌凌的回应:“好。”

沈时予快速朝一旁走去,动作轻盈快速的上到一棵茂密的大树上,趴在树枝上,透过繁茂的树叶,朝小溪位置看去。

小溪中,站在水中的祭司,身上中草药染的肤色在清洗下颜色消失,露出如雪般的肌肤。

白皙的雪肤暴露在空气中,胸膛上两颗诱人至极的樱桃微微挺立,看的树上的沈时予呼吸一窒,接着往下看去。

小溪的水不高,盛云朝站在里面,只在小腿肚子位置,所以能清楚的看见他没多少毛发的雪白下身,粉嫩的东西团成一团,看着十分干净可爱,随着他弯腰将水冲洗在身上的动作,在橘黄色的光线折射下,晶莹的水流沿着白皙的脖颈往下滑落,十分诱人。

沈时予呼吸急促,下身硬的发疼,可很快,那人忽然转了身,背对着他,微微弯腰,露出雪白挺翘的屁股,臀缝中的穴眼因太小无法看清楚,但却显得愈发色情诱惑人。

这让他心头更加燥热,恨不能冲上去扑倒祭司身上,将自己的东西贯穿祭司的身体。

“云朝。”沈时予紧紧盯着那抹娇嫩,呼吸粗重极了,狭长漆黑的眸子里是可怕的情欲,他嗓子哑的厉害,不紧不慢的喃喃自语。

将自己的从头到脚清洗了一遍后,盛云朝拿起一旁吸水性比较强,被当做毛巾的布块擦拭自己身体。

这是沈时予特意在集市上买的,也就是比较讲究的人才会用,大多数太穷或者不讲究的,春夏和初秋天气炎热时,洗完澡直接穿上皮草裙没一会就被晒干,干本不需要擦拭身体,冬天了他们可以一个冬季不洗澡,同样不需要。

盛云朝也不知道沈时予洗不洗,但每次见面,沈时予身上很干净,不像部落里大多数战士,身上浓重的臭味隔一段距离都能闻到。

洗完澡,盛云朝拿来另外那身白色衣袍穿上,将刚才的布块清洗干净,这才寻找守在周围的沈时予。

暂时收起阴暗心思的沈时予走出来,提着两桶水朝部落里走去。

洗完澡的盛云朝,比之前更加漂亮好看,进了部落后,更多的人视线黏在盛云朝身上,不同于之间是对盛云朝作为沈时予买来的奴隶的好奇,这次是惊艳。

是他们从未没见过的白的发光的肤色,在月色下拢着一层淡淡的光晕,面庞白皙如玉,清隽俊雅,眉眼淡漠清冷,无波无澜,看着像是冬日里的冰雪。

已经有战士面露欲色,他们走上前,挡住沈时予去路,用自己部落里的话和沈时予交谈。

盛云朝站在一旁有些茫然,但他看见沈时予脸色忽然变得很难看,看向自己部落里的这几个战士带着戾气,那几个战士吓了一跳,脸色难看的慌乱逃走。

“他们怎么了?”盛云朝觉得这些人刚才说到的是自己,因为他们一边说话还一边看向自己这边,那股粘稠的目光让盛云朝觉得很恶心。

沈时予目光幽深地看着盛云朝滚动的喉结,唇侧蓄着笑:“他们想用东西交换你几天。”

在部落生活如此久的盛云朝,哪里不明白沈时予隐晦的意思,他抿了抿唇,脸色有些不太好看。

原本做祭司的时候,哪怕长的好,也没人敢觊觎他,更不敢露出那样恶心的粘稠目光,可现在……

“谢谢你,沈时予。”盛云朝侧头看向男人冷峻的侧脸,低低的开口感谢。

要不是沈时予,他恐怕被买下来第一天可能就遭遇脏污的事情,到时候还会被烙下奴隶烙印,惨死在奴隶主胯下,甚至更狠心点的,会用他来交易。

盛云朝左祭司的时候,不是没见过这种情况,可又有什么办法呢,哪怕他是首领,也无法改变现状。

“我们是还有,别怕,我会保护你的。”沈时予视线扫过盛云朝白皙的颈子,又暗暗看向他盈盈一握的细腰,上前将他抱住,嗓音磁性好听,说的话也带着暧昧。

可盛云朝全然被忽然抱住他的男人身上的炙热体温给吸引了注意力,根本没意识到什么,他顿了顿,不着痕迹将男人推开,转移话题:“我们回去吧。”

回到住所后,叶希早已将火烧好,不过盛云朝已经洗完澡,不需要再烧水,叶希也早早被自己的主子叫回去做饭,因此也没遇到。

原始社会的做饭很简单,就是将存好的肉在水里面煮熟,放一点盐巴,连去腥都没有。

盛云朝虽然对做饭一窍不通,但也知道葱姜蒜可以去腥还能体味,早在刚穿过来时就画了图让战士们寻找,没找到蒜和葱,但找到了生姜,在部落的传递下,其他部落也都知道姜能去腥,因此砚山部落也早早就用上这种方法了。

沈时予做饭也不好吃,半年前在岩盐部落吃的饭,是叶希这个奴隶做好后其他战士送来的,他知道盛云朝也喜欢吃,就叫好友将奴隶再借他用用。

他们关系不错,当初好友受伤差点没活下来,也是沈时予花费了很大代价将人救活,这期间还用自己的粮食养对方,所以是过命的交情了。

邻居好友轻易将叶希借出去,还让叶希以后帮忙做一下一日三餐。

叶希没想到沈时予对买回来的这个奴隶这么好,连做饭都舍不得,差点没嫉妒死。

他进去房间里拿那一口陶瓷,视线不着痕迹的扫过盛云朝这张漂亮的脸蛋,脸上表情微僵,差点掩饰不住眼中的妒忌,眼神像淬了毒的刀子一样在盛云朝脸上迅速刮过。

原本他还觉得盛云朝长的只是有点好看,沈时予就算喜欢也有腻的一天,他还有机会,可盛云朝长成这个样子……

看来等腻是不行了,还得想办法挑拨两人,顺势除掉盛云朝!

叶希在门口一边做饭一边绞尽脑汁想着计划,肉香味道从外面飘进房间里。

盛云朝之前断断续续吃过几次沈时予拿来做好的饭菜,味道十分美味,没想到竟然是这个奴隶做的。

就算作为祭司,盛云朝再如何不注重口腹之欲,现如今也被这香味引诱的坐不住,他看向外面,抿了抿唇,忍不住开口:“我们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