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盛云朝是一个性格冷淡的祭司,哪怕因好友的出现可以避免渺茫的未来而高兴,也并不会被男人散发出来的魅力吸引。
“可以买下我吗?”盛云朝得了自由后,撑着发疼的膝盖颤颤巍巍的站起来,他纤长的眼睫轻颤,迟疑片刻,略微有些艰涩的开口。
尽管之前和沈时予关系还算亲近,可那时他是部落里的祭司,地位是平等的,可现在他的部落被灭,他成了奴隶,盛云朝无法理所当然的提出请求,更担心身份转换后,沈时予不肯伸出援助之手,毕竟购买一个奴隶,花费不笑。
沈时予心疼的看了一眼盛云朝跪的已经发紫的膝盖,猛地将人抱在怀里,轻轻地拍了拍后背,沉声道:“放心,我会救你的,朝朝。”
从前叫他祭司的男人,称呼忽然转变,可被抱住的祭司,却因忽如其来的搂抱身体僵硬没有注意到。
“谢谢。”盛云朝顿了一下,将人推开,垂着眼,略带感激的开口。
沈时予怀里还停留着刚才抱着盛云朝残留的感觉,他那双漆黑的眸子含着汹涌的情欲,像一条毒蛇紧紧缠绕住猎物,想将面前的祭司囫囵个吞入腹中。
不过怕吓到祭司,沈时予很快收回视线,和奴隶主交谈起来。
付了一些积攒了许久的野兽颅骨某位置的骨头后,沈时予成功从奴隶主手上将盛云朝买下来。
没着急回去,沈时予带着盛云朝在集市上逛了起来,顺便说了一下岩盐部落里的消息。
岩盐部落被吞并的太突然了,等到沈时予知道时,岩盐部落的大部分人已经成为对方部落里的奴隶。
祭司没找到,沈时予也在附近找了许久没找到人,知道今天有集市,就跑来碰碰运气,没想到还真看见了盛云朝。
盛云朝的眉眼没有任何变化,只是肤色从原先的雪白变成了蜡黄,可沈时予依旧一眼就认出了盛云朝。
也幸好盛云朝染了肤色,哪怕五官再好看,也不会显眼,更别提他是个男奴隶,很多人是不愿意买的,否则怕等不到沈时予找来就被买走。
作为岩盐部落里的祭司,盛云朝一向都穿着白袍,从未赤裸过身体,这般行走在街上,哪怕没人看,也依旧不习惯。
他看了一眼沈时予冷峻的侧脸,忍不住开口:“我们回去吧。”
“先看看没有卖衣服的,给你买衣服。”沈时予似乎是怕他被人撞到,搂住他腰将人半搂在怀里,语调缠绵温柔:“别动,这样不会被人撞到。”
盛云朝不习惯被人搂着,本想挣脱时,猛地听到沈时予这句话,又被对方的铁臂牢牢搂住没办法轻易挣脱,再加上他现在处境,盛云朝无法强硬,只能作罢。
原始部落里的衣服比买一个奴隶要贵了好几倍,一般也就部落里的首领或者祭司会奢侈得买,而祭司之所以有衣服,也是整个部落出钱买下来,又或者传自老一辈的衣服。
等给盛云朝买下两件衣袍后,沈时予袋子里作为钱币的骨头都用光了,这让盛云朝颇为愧疚。
“过段时间我还你。”
沈时予将衣服套在盛云朝身上,看见他终于被从脖子遮挡到脚踝后,总算满意了。
盛云朝因肤色的关系,长相大打折扣,再加上现如今很多人都喜欢身体强壮的男人,盛云朝这样的,并不受欢迎,可沈时予依旧不喜欢盛云朝不穿衣服到处乱跑。
听到盛云朝这话时,他沉默了下,声音如同大提琴般,磁性好听:“真要感激,以身相许好了。”
盛云朝错愕片刻,轻轻摇头,浅笑了一下:“别开玩笑了。”
“还有想买的吗?”沈时予勾了勾唇,眸子黑不见底,没回应那句话,转移话题的询问。
盛云朝摇摇头,沈时予今天为了他花费了太多,就算真有需要,他也不会要,更别提他也没什么想要的。
可沈时予头一次能和盛云朝一起逛集市,可不想这么早回去,他拉着盛云朝手,感受到掌心里的细腻和柔软,带着盛云朝来来回回的逛着。
之后,沈时予又买了些东西,不过这次是用别的东西交换的,买了几样后,可能也没东西再花费了,这才带着盛云朝回去。
盛云朝是第一次来沈时予所在的部落,砚山部落比岩盐部落大很多,战士们来来往往,全都和沈时予一样只穿了皮草裙,有的甚至走路还能看见那二两肉,这让盛云朝有些尴尬,避开视线。
大多数战士不认识盛云朝,看见盛云朝带回来一个陌生的男人,很是惊讶,叽里呱啦的不知道说了什么,接着那些人用异样的目光扫了盛云朝一眼。
部落和部落之间是有通用语言的,但大部分部落有自己的语言交流,刚才沈时予和其他人用的就是砚山部落的语言。
交流完,沈时桉带着盛云朝回去自己住所,路上并没告诉他刚才和那些人说了什么。
这大概是沈时予第一次带人回来部落,那些在房间外面干活的男男女女,都好奇的不断看着盛云朝。
和大多数住茅草屋的房间不同,沈时予的房间竟然是泥土房子,虽然很简陋,一进门就是一个小小的房间,只发过了一张床和一些别的做饭的东西、储存的食物等等,但比起茅草屋却好太多了,毕竟盛云朝在砚山部落里住的都是茅草屋。
到了家后,沈时予让盛云朝先休息会,自己则去河边打水,为了节省时间,他还借了自己邻居好友家买来的奴隶帮忙生火,一会回来就能直接烧水了。
“你真的将隔壁部落祭司找到了?”隔壁房间里,沈时予的好友满是诧异。
沈时予冷峻的脸上难耐露出笑容,他点点头。
“他现在没部落,又被你买下来,只能依赖你,你很快就能如愿了。”好有挤眉弄眼的打趣。
正在角落里做干活的叶希听到这话,手中的东西差点掉在地上,他不敢置信的看向沈时予。
这个人竟然有喜欢的人人了?
怎么会,之前也没听说过啊?不对,有听说过,这半年来,沈时予经常往岩盐部落跑,不过听说是学习那边祭司的治病手段去了。
叶希心紧紧的提了起来。
他是一年前穿过来的,一穿过来就是个奴隶,长的还一般,被买回来后,本来还想趁机逃走,但发现这个世界太残酷后打消了念头。
一没别的本事,二没有身手,只能当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奴隶。
可他看多了很多过得凄惨要么惨死的奴隶,实在不想一直做奴隶,本想勾引他现在这个主人的,但爬上床是爬上了,可没想到对方根本对他没感情,依旧拿他当奴隶,还想攒钱找老婆。
叶希气得要死,只能将目光放在部落里的其他人身上,那些人根本看不上他,口上花花或者占个便宜还行,绝对不会想要他做老婆,最主要的是,那些人还长的丑,自认为自己应该是小说里有光环的主角的叶希,觉得自己应该有原始社会的霸总爱自己才对。
于是叶希将目光放在现在这个主人隔壁邻居的沈时予身上,对方英俊高大,还是部落里最厉害的战士,无论是吃穿住都很富裕,要是能成为对方老婆,肯定能摆脱现在的苦日子。
可他暗地里勾引了无数次,这个人都无动于衷,像是一个大直男,他原本想徐徐图之的,可没想到竟然被捷足先登了。
低下头藏起自己眼中阴狠的叶希紧紧地握紧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