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青扬不以为然,“有什么可担心的,就是他要砍头,也得先找个罪由定死罪。”

要让旁人看了薛青扬这嚣张态度,旁人指定得传薛家有意谋反,何必为了逞一时口舌,惹上这些麻烦。

薛燕歌在宫中打滚多年,比谁都清楚华丽绚烂的宫殿下藏着多少蛆虫,她搭上薛青扬的手臂,娇豔的面容上满是担忧,“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我是当心哥哥一时逞口舌,惹了恩怨,日后让人暗算。”

薛青扬抖下别开她的手,这些话不但没起到劝戒的作用,反而还让薛青扬躁得更严重,“去去去,哥哥我看着粗枝大叶不错,但要那么容易暗算,早在战场上死个百八十回,几千万个胡人都没弄死哥哥,更别提那些没根的东西了。”

薛燕歌不明白,记忆中的哥哥并非如此刚硬,最起码也是会接纳旁人建议,怎么过了七年,越活越过去了。

薛燕歌想,越活越过去的人不仅是哥哥,她也是。

薛青扬并非至于薛青扬为何而躁,全世界只有他本人晓得,那怕只是再寻常不过的触碰,传到脑海里,全是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最后薛青扬落荒而逃。

留下不知情的薛燕歌叹息,想着日后该如何劝哥哥谦让些,不求低声下气,只求别主动招惹人,最少再看到太监时别带着那么深的敌意。

薛燕歌心思重重,呆坐在床沿上,若十年前的她有现在这样的头脑,那是宁愿出家也不可能再嫁给厉沉渊,当皇后可是件苦差事,特别吃力不讨好。

因为爹娘的关係,她自小就喜欢英雄,立志将来也要嫁个英雄,可惜啊,幻想总是特别美好。

薛燕歌回想起小时候,坐在爹爹肩上受万民簇拥,那欢呼声震耳欲聋。

小时候啊...

薛燕歌突然想到什么似的,趴在地上,勾出床底的铜木箱子,箱子陈旧外头扣了个铜锁,薛燕歌拔下脑后的簪子,在铜锁上鼓捣着,不一会,铜锁开启。

伴随木头腐朽的嘎吱声,木盒翻开,各式各样的小玩意儿塞得满满噹噹。

薛燕歌将箱子翻倒,看着满箱不值钱的东西笑了,这些是她七岁前的收藏,说是收藏,但多是些孩子家的玩具。

薛燕歌回忆往昔,嘴角带着浅淡的笑意。

拾起简陋波浪鼓,滚着杆子,看那圆球旋起敲打鼓面,这波浪鼓是娘亲做给她的。

还有这个弹弓,是爹爹做的,小时候她常拿这东西打鸟,偶尔也打人。

还有这个...

薛燕歌表情逐渐凝固,弹起身,一把推开门,往老张的卧室跑去。

叩叩叩一

“老张,你睡了吗,老张!”薛燕歌一路跑来,跑得太急这会都白了脸,她边喘着边咳几声。

桂喜在薛燕歌推开门后就追了上来,赶紧得用披风盖住薛燕歌,不断顺着她的后背,“小姐要想找老张,让奴婢来唤人就好了。”

薛燕歌没有回答桂喜,她现在顾不得其他,只想赶紧获得答案。

此时老张已经佝偻着身前来应门,“小姐,可有什么需要老奴帮忙的?”

“老张,我刚刚在整理小时候的玩意儿,找到这些东西,我很好奇他们的来历,我只记得爹爹说过,这是从一个肩上刺鹰的男人那裏获得的战利品。”薛燕歌说着话,就将那对狼牙饰品塞到老张手里,一个为耳饰,另个为项鍊。

老张早年就跟薛父征战四海,后来退役因为他年事已高,没有亲人也没有子嗣,一人在空荡的家呆的实在无聊,才上门跟薛父讨了个差事消磨时间,于是老张就成薛府管家,与薛家人算的上是半个亲人。

“这东西... ? ”老张撑开眼上皱折子,眯着眼翻看狼牙坠子,虽然不晓得薛燕歌为何如此着急,但想着这位小姐,打小就是火急火燎的个性,那怕长大也没变,老张突然笑了下,笑容中藏着属于长辈的无奈与慈爱,他清了清嗓子,“肩上刺鹰、狼牙,看着像乌图族来的,乌图族男子成年后会独自去野外猎狼,这狼牙看着大,应该是狼王嘴上的,想来这狼王曾经的主人,即便不是屋屠王族,也是乌图族内能喊得出名字的战士。”

自古以来最让厉朝头疼的,莫属乌图族,即便被屠族,也能奇蹟似的重新出现,并以雷厉风行之势归来,蛮族崇尚武力,互不隶属臣服,但唯独乌图王族能号令支配各部族,只因乌图族战士各个天生神力,甚至能徒手与熊搏斗。

然而乌图族十余年前被薛父平定,以乌图族战败为始,各个部族像散了主心骨,分崩离析,一一被击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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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很多伏笔,但老谢都没一一说明,但因为太重要了,太想让其他人知道,所以来个伏笔指路。

52章。

开头那个十六、七年前,往回推算是幼年薛燕歌还在关外的时间线。

看得仔细会发尾巴有提到兰君「再次」见到薛燕歌。

第072章 | 0072 071 以死明志

老张枯瘦的指甲扣着狼牙坠根部断面处图腾花纹,“老奴没有记错的话,这对饰品不仅是成年礼,更有订亲之意思,乌图族战士以一人之力挑战狼群,猎杀狼隻成功的战士,会将狼牙耳坠赠与族中心仪女眷,倘若女眷接受礼物,就是同意结姻缘。”

桂喜是薛燕歌的贴身婢女,自然晓得她身上那狼牙项鍊的来历,回去路上,桂喜拿不准现在的薛燕歌是什么心情,但人都有好奇心,桂喜小心翼翼说道:“娘娘,这东西...兰公公他...”

薛燕歌摇头,难得对桂喜严肃道,“桂喜这事我们都得烂在肚里。”

“奴婢明白了。”

薛燕歌摸起腕骨上的手鍊,碾碎上头一粒圆球。

兰君乘在马上,听见声鹰啼,高举胳膊,黑影以迅雷之速俯冲而下,巨鹰准确停在手臂上,兰君掏出腰间肉脯餵给鹰,搔着牠脖子上的羽绒,声音中藏着些窃喜,“去吧。”

老鹰飞入夜色之中,不见踪影,即便不用老鹰引路,兰君也晓得该往何处。

深夜,薛燕歌正把玩着站在窗沿边的老鹰,不小心从牠身上薅下跟羽毛,羽毛随转动在烛光下泛起幽幽光芒,像湖面嶙峋闪烁的模样。

老鹰抬起单边翅膀歪着头梳理羽毛,不一会咬下根比她手里更长更鲜豔的羽毛,牠跳着脚凑近薛燕歌,将羽毛送给她。

薛燕歌失笑,接下羽毛,哪知鹰见她喜欢,咬着翅膀又刁了根羽毛给她,薛燕歌说这些就够了,可惜鹰不通晓人话,不断在翅膀上挑着羽毛送她,羽管上还有鲜血,这是硬拔下来的。

兰君来时,就看薛燕歌掐着鸟脖子避免牠继续自残式的赠礼,兰君看一眼满地沾血的羽毛就弄清大概,掏了肉脯再餵鹰,“牠只是跟我一样,太喜欢娘娘了,喜欢到能自毁的程度。”

兰君拉过薛燕歌的手,仔细擦拭留在上面的血渍,低眉顺眼特别温顺,没有攻击性的模样具有迷惑性,让人误以为他是隻任人宰割的兔子,实则暗藏祸心,“兰君能否将这些羽毛蒐集起製成扇子赠与娘娘?”

然后又补充道:“直到明年开春新羽长出来前,牠都无法在空中翱翔翔,所以还请娘娘不要辜负牠的心意。”

兰君这句他的心意,不知是再说谁的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