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1 / 1)

郑清昱其实很想问她这样活不累吗?可人家的选择,和她是没有半点关系的。

郑清昱从不越界,无论是友情还是婚姻。

海底捞就在电影院楼下,郑清昱提前两天预定了,不然还吃不上,服务生一如既往热情引导她到座位,问她需不需要玩偶,郑清昱说不需要。

点完单,陈嘉效回消息了。

“看的什么电影?”

郑清昱觉得他这个人有一套自己的交流思维,如果要用通俗一点的形容词,只能是“自来熟”,其实也不太准确,他这个人和什么都不太熟,没有热情。

他开口总会出乎意料,明明是第一句话,可感觉像两人之前已经聊了很多。

以前在学校,两人偶尔在图书馆或者路上碰见,陈嘉效总是从后面走到她身边才开口说话,没有称呼,没有开头,没有结束语,时常让专心走路的郑清昱吓一跳,根本反应不过来,也觉得莫名其妙,两人熟吗?

可时间长了,郑清昱想陈嘉效只是在周全自己。他不会对认识的人视而不见,打声招呼是基本礼节,他说什么也不会要求对方有回复,脚步不会减慢,很快走过她。就算芮敏最后和他舍友在一起后,陈嘉效也不是那种为了避免尴尬会绕道或者克制速度一直落在后面的人,他足够坦荡、淡然,开口出声“找存在感”似乎只是为了不让对方误会他没有教养。

郑清昱以为他会聊那颗巧克力,他这样,一时让郑清昱也有点怀疑自己,这是不是他的?

她老老实实把片名发过去。

郑清昱的确是分分钟可以把天聊死的人,别妄想她会和你一起经营一场暧昧。

不过对面是陈嘉效,在某种层次上,两人是同一类人。

那边没再回了。

一个人吃火锅完全自由,口味、时间全凭自己心意,郑清昱吃了足足两个小时,撑到反胃,可突然很想喝冰的,这不常见。点了杯柠乐,多冰,商场里暖气很足,让人完全忘记外面是不到十度的气温。

郑清昱就在里面逛,她想给老郑蔡蝶一人买一个平板,可现在电子产品更新换代太快,种类太多,她一窍不通,最后没做决定。

店员还试图说服她的时候,接到了陈莉莉的电话,“清昱姐,厉总喝醉了,不是一般醉那种,他今晚赶两场,喝太猛了,胃痛得说不上话,你要不过来一趟?”

电话那头吵吵闹闹的,有人大喊:“嫂子,锋哥说你不来他就不回去了!谁说都不管用。”

郑清昱皱了皱眉,看了眼时间,内心有过挣扎要不要在他这群熟人面前继续伪装,可也只是一秒钟犹豫,她答应了:“好。”

她不会私自破坏两人之间的协议,陪他在各种场合继续以“模范夫妻”的形象示人,就好比厉成锋在郑家一如从前,亲自下厨、为蔡蝶住院的事鞍前马后,毫无老板架子。

其实有时候郑清昱会觉得,他更亏,毕竟在他那群因为利益才走到一起的朋友面前,其实两人婚姻状态如何,都不会影响到对方,郑清昱也不在意他们会怎么看自己。

像今晚,其实她也完全可以以生气丈夫喝醉为由,如普通家庭的妻子,斥责两句其实是爱之深责之切的话喝死在外面得了,胃痛叫救护车啊。然后真的不露面,其实在家里准备好一切眼巴巴的等着人回来。

或者骂完依旧出现在现场,这会更让旁人觉得他们感情深厚。

可郑清昱骂不出来,她发现不爱一个人的时候,是真的懈怠做出一些容易让人遐想误会的举动。总觉得,咒骂就是咒骂,不是什么打是亲骂是爱,好像她让他喝死在外面,厉成锋如果真的死了就是她害的。

她冷静得过分,挂掉电话后有人在窃窃私语,担心郑清昱是真生气了,说不定等会儿即将有场腥风血雨。

虽然厉成锋没点任何小姐,陈莉莉来之前,包厢里就没有女人了,可他们还是觉得郑清昱可不像陈莉莉一样心知肚明还能屈能伸。

袁虎揽住厉成锋,问他:“锋哥,你提前和嫂子报备没有?”

厉成锋的确醉得厉害,他是赶二场来的,东西没垫几口,混酒下肚,招架不住,此刻一个人仰躺在角落,屈臂搭在额间,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不想回应。和郑清昱是夸大其词了一点,可真实情况也好不到哪去,厉成锋嘴唇都有点发白,衬衫透出点汗渍,胃痛出来的。

陈嘉效夹了支烟,随意翘着腿整个人难得镀上一层颓废色彩,可如果谁要拉他继续沉沦,又会发现他一双眼睛是完全置身事外的清醒,不动声色设防。和旁边人碰了碰杯子,小抿一口,浓度太高,好看的眉头不自觉往下压,给人感觉永远发泡不起来的两腮轻轻一收,五官线条更冷锐立体,随后,将烟含进嘴里,单手接牌,一手捞到手机。

界面还停留在十分钟前,他发的消息没有回复。

刚才一片闹哄哄的热烈氛围里,她的清冷音只用一个字,就镇压盖过了所有吵杂的声音。

她说了她会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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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清昱打车来的,晚上路间没有车流,这家会所地方又偏,可还是用了二十多分钟。众人很有眼色,掐着时间提前把厉成锋扶到大厅,尽可能让郑清昱避免那种犬马声色的幽闭空间。

袁虎大老远就看到人了,郑清昱气质太出众,一身黑从夜色走出来,即使今晚天空灰暗,气温低迷,她也像披星戴月,清寂又温柔,随随便便就美得很高级,总是淡淡的脸一出现,模特走秀出场一般。

厉成锋的同类再次感慨,能娶到这样的女人做老婆,明明就是厉成锋修了八辈子福气。

“哥,嫂子来啦!”

厉成锋刚才在包厢,哄哄闹闹的反而睡得死沉,只是隐约听到他们在提郑清昱的名字,想挣扎一下的,最后还是没醒过来。现在挪到安静空旷的地方,他反倒清醒了,胃有火灼烧一样,痛感直往上顶,睡得不彻底,头要裂开一样胀痛,躁得很,反感这些人不断拿郑清昱来开玩笑逗弄自己的情绪达到顶峰。

好像这群人提起那个冰雪一样干净的名字是亵渎。

他猛地拿开搭在额头上的手,表情阴狠,可不过一秒,那些来不及爆发的情绪都僵在脸上。

郑清昱在他面前停下,不喜不怒看了他三秒钟,抬头对袁虎说:“麻烦你们了。”

“不麻烦不麻烦,锋哥没事就好,需要帮忙把锋哥扶到车上吗?他司机应该过来了。”

后来陈莉莉也出来了,和郑清昱在旁边说了会儿话,厉成锋问袁虎要了支烟,有一口没一口抽着,目光没离开过那个修长袅娜的身影。

郑清昱其实挺爱买衣服的,似乎是女孩子的天性,喜欢购物,名牌包、大牌口红、高跟鞋,她热衷追逐,这没什么,像她这样美丽的女人,厉成锋恨不得把全世界最漂亮的衣鞋包,最昂贵的化妆品都拱手捧到她眼前。可郑清昱仅仅是喜欢买,三年了,她穿着率高的衣服来来去去就几件,恋旧,似乎和她细腻的本性一样,是骨子里隐蔽的柔情。

她现在身上这件黑大衣,三年前就在穿。

厉成锋在三年前的雨夜向曾经暗恋过的姑娘求婚成功,当时郑清昱也是穿这身衣服。

仪式没弄太复杂,他太怕弄巧成拙,就在那家西餐厅里,像往常一样送一捧玫瑰,只不过里面多了一枚戒指。

厉成锋一直觉得郑清昱是适合红玫瑰的,即使她清冷、淡然,可每个人都有背向阳光的一面影子,郑清昱是冷静的反叛,热烈的固执。

红玫瑰的花语是他对她的表白:深深浓烈的爱意,还有勇气。

再相逢之日起开始追求她,说出当年在托管班被她吸引,都是一个男人年近三十才斩获新生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