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好了。”林琛息事宁人地说,“一家子公务员,好人家,不一定有你想的那么磕碜,这事就先这样吧。”
“不怕一万,只怕万一。”
“知道了,下次不说了。”
林琛这回一点不顶杨斯佟的嘴。
幕间 元帅和军师
陆煜在半年后复学,毕业后留校,组建了新的篮球社并担任教练。
没人知道他经历了什么,但有诸多流言蜚语,比如他毕业留校之事之所以能成,是因为有个有钱的金主校友在背后打了招呼。
还有人讲他在背地里和篮球社队员有私情,有一年甚至和一个大一新生搞到一起,生了个孩子。此话虽然不知真假,篮球社队员着了魔似的迷恋他们的教练却是真的。
“他上学的时候不是这样的,那本来是个典型的乖乖仔。”陆煜的同届一次在团建的时候喝了酒,道,“现在,怎么说呢,好像接受了自己‘就该是这样’吧。……他喜欢被人迷恋,也有资本。”
“我?我才不喜欢他。谁跟那种人在一起,就要做他的狗。我不做狗。”
“我为什么知道?哦,之前在他金主的公司上班,现在球队打联赛的赞助和冠名都还是人家出的咧。”
“他跟金主有没有孩子?本来有的吧,只是好像生的时候难产,没活下来。……总之,他是很帅气没错啦,但是为你好,你还是别接近他为妙。”
这些都是后话。
陆煜生产那天,料理完医院的事,林琛没有立即回校。
他闷闷不乐地在市里逛了一阵子,感叹这里民风淳朴热情,设施和氛围落后,光鲜亮丽的市中心和街头巷尾完全是两个世界。
他也敏锐地察觉到,这里的人不可能购买他那些小品牌开发的精致商品。就像陆煜终不能从心底完全接受他那般。
投胎到同一片大陆上的、同样的人,心灵却远隔山海。
“我本来以为你的目标是把它们都做成Taurl收购的牌子那样。”他不咸不淡地对杨斯佟道,“现在看来,你很清楚那是不可能的。”
“因地制宜,在什么市场说什么话,我无意模仿Taurl。Taurl发源于欧洲,土壤本就不同。”杨斯佟冷静地说,失血似乎完全没有影响他用于工作的精神,“再说,如果你只是照着别人做事,就不会有复仇成功那一日。”
林琛望着眼前小商铺里琳琅满目的廉价商品,便宜、淳朴但亲切,沉默了良久,问:“这应该不是你理想的工作吧?”
“你也不了解我。”杨斯佟不置可否,“我的确是第一次接触大陆市场,但不代表我站在云端。不如说,那边很多生意,比你想象中要直接。……比如,把人像卖宠物一样卖来卖去。你不仅要想办法对着当地法律寻找漏洞,还要背后打点,扶持笼络选举人,促成政府把条款修改向对你有利的方向。”
林琛转过头:“我以为你是那种看数字的。”
“说过了,你不了解我。”
“我姐说得对,你的能力在那边也能过得很好。”
杨斯佟完全不接话。
林琛见套不出他的话来,不再强求。
路过一家通往地下的小门脸,他一眼认出里面铁定是间乌烟瘴气的地下赌场,于是兴致勃勃地拉着杨斯佟进去。
他逃债那两年,为了几口饭钱无所不用其极,除了不碰毒,这些地下窝点没少去。久而久之,对脏东西的忍耐力也强多了。
“这儿可不是金碧辉煌的拉斯维加斯。”林琛眼里同时压抑着恶心和兴奋,“让他们宰宰我们两个外地人。”
杨斯佟板着一张脸,穿过地下吞云吐雾的烟味儿,摘下眼镜和手表收起来,不露出任何表情。
林琛随便说了两句黑话混进去,一赢就是一晚上。最后为了全身而退不挨揍,又故意翻番输了个底掉。
出门时,天蒙蒙亮,林琛收起装怂的表情,脸上疲倦而雀跃。
“痛快!”他对着灰白的天空大笑道,“做男人呢,不能太干净,太干净你就保护不了任何人,也留不住任何人!”
杨斯佟在旁边听着,眼皮一跳。
* * *
回到家中,又忙了几个月。
林琛的名下多了一间酒吧。与其说他看上了这间酒吧,还不如说看上了开酒吧的人。
说来话长。
先是他发现杨斯佟老是半夜到一间酒吧喝闷酒,出于好奇,过去尝了两杯。
酒就那样,再高明精妙漂亮的调酒方法,也只是喝一个壳子。真到交换利益的场合,都不如二两茅台好使。
但开酒吧的这个人,正是一个无比热爱和精于营造壳子的家伙,是个不缺钱的富二代,时尚艺术家。
除了酒吧这项工作,他还拥有一间私人杂志社,常常游走在大小明星之间,靠优雅甚至有做作之嫌的文字和视觉素养抬高了封面的身价,卖出同类商业杂志两倍的价格。
不过他常说,自己并无经商头脑,只是做点喜欢的事。
林琛第一次见到秦非,对方站在吧台后面调酒,一头流水瀑布似的长发,白衬衫覆着胸口的肌肤,丝毫不回避袒露自己的情欲。
用秦非的话说,袒露只是因为无所谓。
来这里的男人都精致而懦弱,或者是他的同类,总之,没有人对他动手动脚。
“或许我喜欢的氛围,那些血气方刚的家伙不感兴趣。”秦非朦胧地说,“……你是第一个。”
“哦?”
“想来,你对我的酒也没太多兴趣。”秦非轻飘飘地望着他,“……沉迷于狩猎的人,不会真正凝视美酒的细节。”
林琛总觉得,听秦非说话太多,他就要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