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人的讨论“无疾而终”。

次日,舞团回了庆城,巡演还得继续。在庆城的演出一共是十五天,大家演完就提前放假过春节。眼看假期近在眼前,团里的人全部精神抖擞、动力值拉满,每天表演得都格外卖力。

宁馥也同家里的那对“活宝”父母说了今年春节自己会早一点儿回家,最后一场演出当天父母过来看,一家人一起回家。同父母约定好,宁馥便再一次全身心地投入到最后这段时间的演出之中。

最后一天演出的中午,团长请舞团的所有人吃了一顿饭,说就当提前过除夕,希望明年大家继续加油。下午,宁馥把从家到剧院的路线发给父母,再三向他们确认自己不用去接之后,便提前在化妆间里准备自己晚上表演的妆造。

一个白天下来,宁馥一直没发现有什么不对。直到晚上演出时大幕拉开,她发现台下的观众席是空的。不,那里也不都是空的,不过只有前排的位置上坐着人。宁馥的父母、宋老爷子、秦姨,还有宋持风、宋星煜、杨开远、林诗筠、马慧欣宁馥的亲人、朋友齐聚一堂。宋、宁两家人也终于见了面,却好像已经在宁馥不知道的情况下过了初识的阶段,其乐融融地坐在一起。

看着舞台上已经完全愣住的宁馥,宁爸朝她招了招手:“加油啊,宁宁!你爸还没看过你跳这个舞呢!”

秦姨也补充道:“我们永远支持你!”

这注定是宁馥巡演一路以来跳得最幸福的一次。她在台上每一举手、一抬足,都知道自己为之表演的人,全是她最在乎、最喜欢的人。在这一刻,连额角的汗水都变成了幸福的结晶,她的情绪比任何一次演出时的情绪都更加饱满。她完全沉浸在表演中,直到谢幕时还难以自拔。

宋持风捧着花来到台上的时候,就见小姑娘眼眶正红,嘴角却向上扬着。

“宁小姐,吃火锅这件事儿,还是等求完婚再做吧。你看行吗?”

这话一出,周围其他的舞蹈演员都自觉地退开,站成一个巨大的半圆形将宁馥和宋持风围在中间,同时舞台的灯光熄灭,只留一道白色的光打在舞台中央那两人的身上。

宁馥愣住,却来不及去看将她出卖的余晓枫,面前的男人已经朝她单膝跪地,将手上的一束白玫瑰以双手献上。

“我绞尽脑汁想了半年,甚至不惜买通你的同事帮我收集信息,确实想不到比舞台更适合向你求婚的地方了。”宋持风今天并没有穿着正式的西装,而是选择像之前两人约会那样,穿着长风衣。

音乐早就停了,所有人都一言不发,整个剧院鸦雀无声,只有宋持风的声音无比清晰:“宁馥,嫁给我,好吗?”

宋持风为这一天准备了很久,当然也准备好了很多话。但真的到了这一刻,跪到宁馥身前,他意识到语言在彼此相爱的两人面前实在多余。宁馥的每一个眼神、表情,他都能读出其中的含意,并且也相信自己对宁馥来说也是如此。在这个时候,对他们来说,通过语言表达反而变成了一种形式主义。如果可以,他现在只想站起来拥抱她、吻她,用最实际的行动表达对她的爱。

他的手上一轻,玫瑰花被人接了过去。宋持风抬起头,宁馥已抓住他的手腕,将他从地上拉起来。眼前一花,他甚至还没来得及看清楚,面前的人就已经扎扎实实地扑进了他的怀里。

周围的人大概也没见过求个婚还没听到答复就先抱上了的,总之,看宁馥这个样子不像是要拒绝,便一下欢呼开了。

“亲一个!”

“亲一个!”

“亲两个!”

“那亲……亲三个!”

霎时间,起哄之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就像是冲着掀翻整个大剧院的屋顶去的,险些将宁馥的声音淹没。还好,宋持风没有错过宁馥那轻柔而肯定的一声“好”。

宋持风低下头,温柔地含住宁馥的双唇,直接引爆周围所有“围观群众”的情绪,然后柔情似水地在她的耳畔留下一句:“我爱你,我的大舞蹈家。”

正文完

第26章 番外一 重回高中

“对,我和时慈是高中同学,后来考上同一所大学的,认识已经七年了。”车后座里,小姑娘的声音里透着一丝甜蜜。

把宁馥和时慈各自送回家后,宋持风也回到了老宅。父亲、继母和幺弟宋星煜都已经休息,宋持风摆摆手示意陈管家也不用跟着自己,可以早一点儿去休息。

陈管家离开后,偌大的宅子彻底陷入一片死寂。没有任何声音能让宋持风稍微分一下神,就连自己的脚步声也被厚实的驼毛地毯消得干净,以致那个小姑娘的话不断清晰地在自己的耳畔重复。

“还有一次是我过生日,他带我去坐摩天轮,当时那个买票的队好长好长,他就让我坐到旁边的冷饮店一边吃刨冰一边吹冷气,自己在外面汗流浃背地排队。”

她很聪明,选择了委婉却有效的拒绝其他男人接近的手段。她的这一番话,既让小男孩心花怒放,也快、准、狠地在宋持风的心上扎进了一根刺。

情窦初开,学生时代,这些词与毕业多年的宋持风之间已经有相当一段距离了。要说以后,宋持风有把握能和宁馥一起走下去,但宁馥与时慈的回忆是永远无法磨灭的,也是令宋持风永远无法参与进去的。

这些曾经,哪怕等到宋持风和宁馥走到一起,结婚生子,恩恩爱爱,也依旧会在她的心里闪闪发光。就像一片金黄色的海滩上散落着尖锐的贝壳碎片,人行走在上面的时候,因怕伤着脚,不得不一再小心,否则脚一旦触到锐物,可能就会皮开肉绽、鲜血淋漓。

洗完澡,宋持风简单地确认了一下刚才何秘书发来的明日行程,定好闹钟,躺在床上,却意外没有立即入睡。

“我当然记得了,结果那天我们折腾了半天,还是没坐上去,因为你排队了太久中暑了。”

在宋持风的面前,宁馥总是一副不为所动、高不可攀的模样。宋持风躺在床上,甚至难以想象宁馥当时坐在冷饮店里看着正在排队的小男生是什么样的表情。这大概就是学生时代最令人着迷的地方吧,一个眼神、一个笑容、一件甜蜜的小事儿就足以令人心动、欣喜、铭记许久。

第一次相识、第一次坐摩天轮、第一次中暑,与另一个人经历的无数个“第一次”,注定了那个人将永远在她的心里。哪怕两人渐行渐远,他在她的心中仍然是一个特别的存在,无可取代。

说一千,道一万,不过就是自己来得晚了。对此,纵使是宋持风这样一向只喜欢基于现实角度考虑的男人,也不由得生出幻想如果自己和宁馥读同一所高中,宁馥先遇到的人是自己,情况会是什么样?

清晨,阳光透过窗子照进来,铺满房间。宋持风从床上醒来,还记得今早九点有例行会议要开。他往床边摸了一下,没摸到手机,也不浪费时间,直接下床先进浴室洗漱。

按照往常的习惯,他先洗了个澡。等站到洗手台前准备洗脸、剃须的时候,他看见镜子里的自己,伸出去摸剃须刀的手猛地顿住。

对镜子里的少年,他既熟悉,又有些陌生。少年的五官尚未完全长开,显出青涩的感觉,唯有目光透着不符合其年纪的成熟。那双黑眸与自己的别无二致,目光通过镜面的反射直直地与自己的目光对上。

直到这个时候,宋持风才发现洗手台上的东西的包装都充满了年代感。有他曾经用过之后弃用的东西,也有这么多年来更换过好几次新包装的东西,这一切都无一例外地在向他证明一件事情。

在超自然事件的面前,宋持风不太敢深想。他直接出了浴室,打开衣柜。衣柜里的校服足以说明一切。他拿起校服,看了一眼胸前的校徽,上面写着庆城市第一中学。

庆城一中,那是宁馥的学校。宋持风看见一中校徽的时候,已经不知道应该把这种事情归类于什么情况。他当年并不是在一中读的高中。看来这一觉醒来,他回到高中的年纪不说,就连学校也变了。这简直就像是为了实现他的愿望而出现的情境。

“持风,早饭已经准备好了,你起床后直接下来就可以了!”

继母的声音从门外传进来,打断了宋持风的思绪。他应了一声“好”,表示自己听到了,便迅速地拎起一件校服上衣,将其套在身上下了楼。

楼下,老宅的陈设果然是十几年前的样子旧沙发、老地毯,还有当年很流行但早就在时代的洪流中“退役”的台式液晶电视。一切都是原来的样子,是他上高中时的样子。

“在看什么?”一个自己熟悉但又有些陌生的声音传来,宋持风回过头,就见还在读初二的十四岁的宋薄言走到了自己的身后,用“这个人又在干什么”的眼神看着自己。

此时的宋薄言,皮肤就像是被揉开最外面那层表皮后露出的葱白。与宋持风相比,宋薄言就显得更嫩了,给人一种清秀俊美的感觉。

“算了,借过。”大概是看宋持风没有要让开的意思,宋薄言直接抬手把宋持风往旁边推了推,径直走下楼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