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横失望之余又羞于今晚的自己到底是怎么了,脑子里都是那事,像跟她灵魂互换似的,她不急,他反而急不可耐!

他调整心态,认真回答她对自己工作上的好奇心,“是的,都是工作记录和我的一些研究心得。”

“你这人心眼也太实了吧,非得用一模一样的本子记录吗,多搞几种颜色也容易辨认啊。”

“书脊上都印有编号,而且我对人对事对物都喜欢从一而终。”他话里话外有一股淡淡的幽怨。

黄小善心虚地摸摸鼻子,他做什么都很专注,却在人生大事上栽在她这个三心二意的人手里,是他的不幸,却是她的幸运。

“那也、那也不用从一而终到偏执的地步,至少笔记本可以换不同的颜色嘛。”

性格寡淡的近横难得起了逗弄她的恶趣味,颔首赞同她的话,还说:“我好像从瑞典搬太多书过来了,以后离开这里再搬回去都麻烦,正如你所说的,不用从一而终到偏执的地步嘛。”

黄小善炸了,屁股一转,骑在他的腰腹上与他面对面,“我说的是对物不用偏执,不是对人!你除了这里还想去哪里?敢走出家门一步我就一把火烧了后面书架上的书,再打断你的腿囚禁你!”

“也许都不一定是我自己想走,也许是你赶我走的……一直以为你花心归花心起码深情,今天你从法国回来我才发现原来你也会赶男人走,而我这个人又不讨人喜欢……”

“风那是情况特殊,怎么能混为一谈!”

不行,得转移话题,否则深入下去她得跟阿横解释一大堆与风的恩恩怨怨,就相当于一篇小论文的字数。

这时被她看见近横戴在右腕上的那条不是手表的手表,以及自己送给他的表带。

她抬起近横修长白皙的手,左看右看,笑眯眯说:“表带喜欢吧,我的眼光好吧。”

近横心里喜欢,嘴上却说:“还可以。”标准的口嫌体正直。

黄小善摘下“手表”,新奇地摆弄。

此物外形像手表,表盘中却没有指针、没有时间刻度,只有一颗米粒大小的血珠随着她的摆弄而晃动。

她冲近横摇摇“手表”,说:“阿横,刚追求你的时候你不肯告诉我这是什么,现在咱们都睡一张床了,你总该告诉我了吧。”

“我们只是躺在一张床上,不是睡,你搞清楚,我还没跟你睡……”他暗示这人好多次了,不知道她是真傻还是装傻,“这是稀有人追踪器。”

“哦,死人追踪器啊。”

“不是死人,是稀有人追踪器。”

“稀有人不就是死人?”

“有些是死的,大部分是活人。”近横受不了她一脸蠢相,觉得有必要好好跟她普及一下他的工作。

含过他的生殖器,却对他的工作一无所知,这就很可笑了。

“你说一下我是做什么的?”

“研究人类进化的科学家。”

“知道稀有人是什么吗?”

“不是死人就是活人。”

这个回答很讨巧。

第四八三章 近横高大上的工作(三更)

第四八三章 近横高大上的工作(三更)

“朽木。”近横白她一眼,解释说:“稀有人的基因进化程度高于普罗大众的进化程度,即他们的基因比一般人的基因更高级,而这种高级性可以外化表现为具有某一方面的特殊能力。根据我所在的瑞典科研基地科学家们的联合统计,地球上大约每一百万人口中会出现一个人,他的基因比普通人更高级,我们将这类人定义为稀有人种。按地球人口70亿来计算,全球现存有7000个左右的稀有人,他们拥有各式各样的特殊能力。”

“什么特殊能力?超能力吗?”黄小善把他的话当科幻片来听了。

近横被她逗笑,“你要简单这样理解也可以。比如前几年在刚果有一个稀有人拥有特别容易招雷电的能力,下雨天不能出门,一出门雷电就往他身上打。某天没有下雨他出门,却倒霉的遇到旱天雷,把他电得外焦里嫩。当我得到消息赶去刚果的时候,正好赶上他的葬礼,跟他家人解释了很久,他们才同意让我抽1毫升他的血留作研究,这个稀有人能活到三十几岁才被雷劈死算他命大。”

“哈,他的特殊能力应该叫‘天打雷劈’。”黄小善纳闷,“怎么特殊能力也分好坏?”

“稀有人的特殊能力都是自然选择的结果,种类繁多,有好、有坏、也有一无是处的能力。比如我曾经在加勒比西海域发现一个濒临死亡的土著女性稀有人,87岁了,样貌却依然如少女一般。我看着她死去,又花钱跟她的子女买下尸体,现在尸体完整保存在瑞典科研基地成为我的收藏品,有机会带你去看看。”

黄小善狐疑地斜视他:“87岁了人还是年轻小姑娘的样子,你带回去后有没有对着一具尸体做什么不道德的事!”

近横翻个白眼,“你还想不想听了!”

“想听!虽然我不太懂你那高精深的科研工作,但把这个当奇闻异事来听还真有意思,而且你从前去过那么多地方,我看你整天关在屋子里鼓捣,还担心你会闷出什么病来。”

“我去的很多是一些赤道附近的热带国家,因为气候炎热,人和动物的基因容易进化。特别是一些隐居在深山密林中的土著,出现稀有人的概率很大。十年前我在印尼矮人族里发现一个已经213岁的男性稀有人,老到眼睛都瞎了。因为一直不死,被矮人族当作神明供养,而且不许外人碰他。我跟矮人族族长商量让我抽1毫升他的血拿回去做研究,矮人族族长气得当场掀翻桌子,我说不会白抽,会给钱,提钱他们更生气,觉得我在侮辱他们的神明,差点把我抓去砍头祭奠神明,还好我跑得快。”

黄小善笑得前仰后合,“那你最后弄到那个老不死的血没有?”

“弄到了。”

“怎么弄的?”

“深夜和另外几个同去的科学家一起合作,爬进供奉‘神明’的庙堂,趁‘神明’睡觉时抽的,估计太老了,抽血都没能惊醒他。如今十年过去,他223岁了还没死,依然在矮人族里当‘神明’,他这种就属于特别有研究价值的稀有人。我打算找个时间再去印尼矮人族一趟,再偷点他的血回来深入研究。”

黄小善下巴枕在他的胸口上,笑靥如花,“你把我也带去吧,我想看看那个两百多岁还不死的‘神明’。”

“你不怕长途跋涉,我就带你去。”这算是独属于他们两个人的旅行吧。

“你和你的同事都是怎么发现稀有人的?”

“因为这颗血珠。”近横将“手表”里的珠子指给她看,“稀有人的血液相互之间具有亲和性,而这颗血珠就是我们从已经发现的多名稀有人血液中各提取出一点融合而成,亲和力比单一的稀有人血液亲和力增强了很多倍。我们制造出多颗血珠,一架微型飞行器里放一颗,让飞行器飞往地球不同的区域,一旦发现稀有人,飞行器就会将信息传回来。除了放在飞行器上,也会将血珠放进追踪器里随身携带,只要方圆百米之内存在稀有人,这颗血珠就会不停旋转。”

黄小善见表盘里的血珠并没有旋转,露出失望的表情。

“想看血珠转动?”

“咱家附近没有稀有人,人为让它转动有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