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听安拿着日记本,手指控制不住地用力泛白。
他分析道:“他不敢公开表示自己喜欢男人,因为在他自己心里这都是一种不正常的性取向,所以哪怕在日记中,他都用“她”来模糊自己暗恋对象的性别。但是同时,他又希望自己的性取向能被人接受,有朝一日他能大胆地告诉别人。”
“他会收集我的照片,大概因为我跟他是完全相反的极端,即便在报纸上我都没有否认过我喜欢男人的事实。”
毫不在意世俗的眼光,可不就是陆听安本人吗?
顾应州薄唇抿紧,“他把你当做偶像?”
陆听安摇头,轻声道:“算不上什么偶像,只是努力的目标。”
陈时有一直在努力正视自己的性取向,可他的性格,家庭以及这个社会的偏见都导致他龟缩进自己的壳里,迟迟不敢出来。
日记第三篇他显然恰好知道暗恋对象的性取向,激动的情绪让他第一次直白地写出“他”。
但后来,两人的地下恋情,让他重新退了回去。
他谈的对象似乎也不愿意出柜。
那么,那个人是谁?那枚珍珠耳环,又在其中发挥了什么作用?
陆听安觉得自己已经快要抓住线索,可缺少的一些信息,让他没办法将整件事关联到一起。
所以眼下最重要的,还是找到“他”。
作者有话要说:
来晚了【滑跪
顾sir:老婆的绯闻比破过的案子还多:)
第29章
听完陆听安的解释,黎明恍然大悟,但三人心里却没有因此放松一些。
真相开始逐渐浮出水面,可那也是冰山露出了小小一角,事实上从陈时有的家里到学校,他们没有找到任何一个跟他有关的男性的线索。
转头看了眼最里面被隔开的停尸间,黎明情不自禁地摸了下自己的后脑勺,“陈时有藏在暗处的那个男朋友,应该就是凶手没错了吧?”
能在陈时有洗澡的时候轻易进入卫生间,两人的关系显然亲密无间。
只是黎明实在没想到那个男人竟然会这样狠心,陈时有对他如此专一,他却还是选择杀人。
勘察案发现场的时候她就注意到,浴缸里的血水并没有溅得到处都是,说明死者并没有剧烈挣扎过。起初她猜测会不会是昏睡状态下被割腕,但他的血液中没有检测出安眠药的成分,也就是说后脑勺的那一下重击让他彻底失去意识倒进浴缸。
要想砸晕人得花不小的力气,凶手不但不怕,反而持刀伪造出自杀现场。
真是其心可诛!
“顾sir,这本日记看完了吧?”黎明问。
顾应州点了点头,她就把日记本小心地收了起来。
陈时有真心喜欢的东西不多,这本日记也算是他最珍贵的遗物了。虽说陈家的那些人不重视他,但好歹是父母,等他们回国,这些东西还要交由他们保管。
刚把证物袋封好,门被小心翼翼地敲了三声。
黎明:“进来。”
法医办公室的门就被人打开了,露出门外阿海半张难掩惧意的脸。
黎明歪头看过来,“后勤的?有什么事吗,进来说。”
阿海站在门口,欲哭无泪。
进去?他哪敢…
来警署这两年他虽为人低调,私底下却也听警员说了好些停尸间的传闻。
在他还是警校生的时候,港城曾经发生过一起十分骇人听闻的碎尸案,一个年轻女人被残忍地分成了两百多块。第一个发现尸体的是一名清洁工,她在垃圾桶里捡到一大袋新鲜的肉,拿回家才看到那袋肉里竟然有一截剁碎的手指。
那半个月是停尸间最热闹的时候,每天都有警员带着新找到的尸块来,那些尸块遍布在各条巷子的垃圾桶、下水道和粪化池,最可怕的是当时生意很好的一间包子铺的冰箱里竟也发现了一块大腿肉。虽然老板声泪俱下地喊自己还没来得及把捡来的肉揉进包子里,但是已经来不及了,只要是那段时间买过包子的市民都争着去医院洗胃,包子铺也在第二天被淋上血红的油漆宣布倒闭。
当时两个法医花了两天两夜才把尸块拼到一起,尽管警署没日没夜轮班搜寻半个月,找到的尸块依旧不是全部,拼凑出来的尸体至今缺了半截小腿和一只右手,其他部位也各有残失。
再加上死者的头被烹煮得连肉都化了,警方一直都没能确定受害人的身份,更别说是把凶手缉拿归案。
打那之后,法医室就开始闹鬼了。
有人说一到半夜,跟法医室连着的这条走廊就变得又黑又冷,灯泡白天好好的一到晚上就开始忽明忽暗,只要灯一灭,停尸间就开始传出女人期期艾艾的哭声,隐约好像还有男人的笑。
也有人说,一次半夜值班,竟在法医室外面的楼梯碰上了鬼打墙,不管跑得多快身后都不远不近地跟着一道走路摇晃的身影,从楼下打上来的光映在墙壁上,那人看到女人的倒影,正好缺了一截腿。
更恐怖的是
“阿海!”
法医室陆听安突然提声喊了一句,阿海被吓得浑身一哆嗦,心脏砰砰直跳。
陆听安莫名其妙地看着他惨白的脸,“怎么回事,身体不舒服就赶紧回家休息啊。”
阿海嘴唇抖了抖,苦着脸,“没、没有啦。”
黎明把那个后勤小警员的表情尽收眼底,有些戏谑地捂嘴笑了声。
警署对她法医室的那些传闻,她去茶水间倒水的时候也是略有耳闻。对这些她向来都是不做解释的,尸体要是会复活在她看来也不是什么坏事,最好能直接告诉她杀人凶手是谁。
而且她工作的时候向来不喜欢别人打扰,那些谣言能让她这办公室更清净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