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1 / 1)

“那个图案,我还没拍下来。”

我举着沾了奶油的蛋糕刀,等待宋恒焉的拍摄。他一连拍了几十张,快门声密集得像有谁在打鼓。

“可以吃了吗,宋大摄影师?”

宋恒焉收了手,从我手里拿过蛋糕刀,帮我切了很大的一块。

这么大一块我根本吃不完,但是我知道再切一次,宋恒焉也还是会把这么大的一块分给我。我端着蛋糕盘子,忽然有点好奇宋恒焉的生日愿望。

是写希望以后每一年我都可以帮他过生日吗,还是说他终于想起要标记我的事了,又或者是什么两个人都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心想事成一类的朴实无华的大众愿望?

再往搞笑一点的方向想,这家伙说不定会在上面写下对不存在的小三的恶狠狠诅咒,“除了我之外的人和周难知谈恋爱就会死”“横插一脚我和周难知的感情就原地暴毙”“做周难知的小三绝对不会有好下场”之类的。

我被自己的联想逗乐了,连带着起了点坏心,张嘴就来,“你要不要把愿望写到蛋糕碟底下?听说这样愿望会更容易实现。”

三岁小孩都不信的瞎掰,宋恒焉果不其然被忽悠进去了,从车上找了支圆珠笔,很认真地在塑料碟子底部写着什么。

大学的时候,我就从Omega朋友那里听说过,被标记并不是一件百分百幸福的事。某种意义上,对Omega来说,被标记其实不太公平。

因为标记了Omega的Alpha并不会因此受限制,依然可以去和别的Omega亲近,然而Omega却会因为被标记了就产生信息素依赖,而且会只依赖这一个Alpha,没法寻求替代者,直到标记的周期结束了,这种情况才能结束。

所以,被许多Alpha挂在嘴边的,和“深情”一词几乎划等号的标记Omega,更多时候只是他们的占有欲和炫耀欲在作祟。他们未必想对那些Omega负责,仅仅是觉得自己标记的Omega越多,就说明自己人气越高。

我见过被标记的Omega在标记失效前就被甩掉,带着一脸病色度过了好几周;也见过心高气傲的Omega去洗掉标记,痛得课也上不了,饭也吃不下,被标记过的地方留下了一块显眼的伤疤,如同某种烧灼的烙印。

这些见闻导致我很长一段时间里相当反感被Alpha标记。将自己最脆弱的地方交出去,让别人留下咬痕,怎么想都是一个高风险、不值当的行为。何苦要把主动权交到别人的掌心里呢?

但是,我嚼着蛋糕,看着一笔一划在蛋糕碟底写愿望的宋恒焉。如果他的愿望就是给我打上临时的标记,我大概是会愿意考虑一下的。

毕竟临时标记不是终生标记,可以随时洗掉,就算后遗症和痛感会比较严重,至少也在能忍受的范围之内。

况且,如果是宋恒焉的话,我应该可以相信,不会出现需要我洗掉标记的状况。

在遇到他之前,我从没有想过自己会改观。我被粗暴无礼的Alpha非礼过,也亲眼目睹了身为Alpha的父亲是如何对爱情不忠,如何轻而易举地在信息素和刺激感的驱使下,将整个家庭背叛。

可我也知道,也一直在不断感受到,宋恒焉有多喜欢我。

为一个心甘情愿做小三的Alpha破那么一点例,应该也不算太鲁莽吧?

我心虚地咀嚼着蛋糕,总感觉要是我哥在这里,要是他得知我此刻的想法,会毫不犹豫地泼我一盆冷水,让我清醒清醒。

但他不是我,不清楚宋恒焉究竟有多好,知道了的话,他说不定也会欣然赞成的。

宋恒焉写完了愿望,照我所说的,把那个蛋糕碟反过来放进了一堆蛋糕碟里,“这样就能生效了。”

我自己都觉得自己的胡扯太不靠谱,宋恒焉却全都依言照办了,这下我只需要找个借口把他支开,就可以偷偷看到他的心愿了。

宋恒焉非常乖顺地去附近的便利店跑腿给我买肉丸了,也没质疑我的饭量根本没有夸张到吃了晚餐蛋糕还能塞得下丸子的程度。

我轻轻地从那堆蛋糕碟里抽出唯独写了字的那一张,不知为何还有点紧张,手晃悠了一下,差点把整摞蛋糕碟都撂倒。

凭空想象了那么多有的没的,万一全是我自作多情,这上面写的心愿和我根本搭不着边,那就有些尴尬了。

我深呼吸了一口气,将盘子翻过来。

出乎意料地,上面并不是什么怨气深重的诅咒,也不是那种像写在便利贴上,贴到床头,目的明确地希望这件礼物能够出现在圣诞袜里的伪许愿真要求。

真的就只是很简单的,甚至可以称之为莫名的两句话。比起心愿,说是下定某种决心般的陈述可能还确切些。

“虽然周难知这辈子最大的不幸就是被我缠上了,但是下辈子也一定要让他遭遇我。”

◇ 第83章 83.与上帝的秘密交易(完结)

脸上的热度急剧上升,我在后尾箱找到一包湿巾,抽出一张敷在额头,试图让自己尽快冷静下来。

我不是第一次知道宋恒焉有多喜欢我。但他总还能超出我的预料。心脏以相当夸张的频率在跃动着,好像下一秒就要从胸口破出。

如此被人喜欢、被人需要、被人惦记的感觉实在是太好了。

得知我是独一无二的,没法被替代的感觉也太好了。

路人频频回头,我才察觉自己可能在对着空气傻乐,连忙敛了笑意,抿着嘴控制表情。然而满足感并未因此消退,反而在等待宋恒焉回来的过程里愈来愈强烈,就要突破阈值。

宋恒焉总算拿着肉丸回来了,我眼见他另一只手里也拿了一个碗,接过来是四五种颜色不同的酱料,用塑料纸板隔开了,不由得有些疑惑。

“怎么给了这么多种酱料?”

“我让店员给的。”宋恒焉神色略有些不明显的骄傲,像是悄悄做了什么好事,等着被大人发现和称赞的小孩子。“不知道你最想蘸哪个,就每个都挤了一些。”

我接过碗,心底一片柔软。在宋恒焉这里,我总能享有最特殊、最优厚的待遇。“谢谢。我都喜欢,轮流蘸着吃就不会腻了。”

本以为我根本腾不出胃来吃肉丸,可也许是几种酱料轮着蘸很有风味,也许是宋恒焉带着雀跃神情的美貌很下饭,不知不觉我就把丸子全部消灭掉了,心里还在思索着,我还能做点别的什么事,让宋恒焉更开心?

直接问宋恒焉的话,他多半会给出“和你在一块我就很开心了”的回答。固然也是实话,只是我总觉得相比起他有意无意为我做的这么多事,我所为他做的还是太少。

宋恒焉当然不会和我计较这点多少。就算我什么都不给,他也会自己找满足。正因如此,我才想在我的能力范围内多给予他一点,不要总由他一味地付出。

我所得到的幸福与满足,宋恒焉理应也要获取。

察觉到我大概是在思考什么正经事,宋恒焉没过多打扰,开车回去的路上只放了音量很低的轻音乐,像是怕带歌词的、吵闹一点的歌曲都会妨碍我的思绪。

我想起先前他将音乐开得极大声的那一次,那会我尚且不知晓他的心意,只当他是不想和我多说。现在回想起来,他大概每一秒都在吵闹的音乐声中忐忑,害怕我会开口和他提及离婚的事项。

其实一旦了解了宋恒焉,就会发觉他的心思很好懂。就算他不会每次都表达出来,我也能推断出个八九不离十。

回到家后,我总算有了头绪,但也不急着和宋恒焉说。我自己先去洗完澡出来,把宋恒焉推进浴室里去洗澡了,才从衣柜底部翻出那套我一个星期前买好的睡衣。

说是睡衣,其实布料轻薄透明,设计得也很清凉,该挡的地方都没挡到。但这恰巧就是我想要呈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