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均哥哥,你快说这不是真的,你快说你没有喜欢的女孩子。你快说呀,沈均哥哥!”
沈均连忙膝行两步,抓过主人的手放在嘴边呼呼,又用嫩嘟嘟的肉脸去蹭,然后轻声解释:“是她把您画的画拿给我了。”
“啊?”
番外
01 乳环穿刺 章节编号:6767288
放学回家的路上,沈均跪在车内,给主人捏腿放松。主人今天似乎难得心情不错,没有踩他也没有踢他,只是自顾自玩着手机。
到了晚上,主人甚至传召他进房间伺候。要知道自从沈娉进了主宅,主人就再也不许他进房间,那一晚他在门外将头得流血,都没能等到主人打开紧闭的门。
沈均惴惴不安又难掩激动,膝行时难得僭越地偷觑了主人一眼,只见主人身穿浴袍,正看着手中类似说明书的东西,并没有将目光落在他身上。沈均只敢在距离主人五米远处停下,大气都不敢出,默默磕了个响头表示存在感。
明焕一个眼神也没给这奴才,吩咐了两个字:“过来。”
沈均连忙爬到主人脚边,将身子伏得极低,明焕踢了踢他的膝盖,让他抬头,然后取出盒中金属制的小物件,在他眼前晃了晃,笑意未达眼底:“知道这是什么吗?”
主人对他笑了,这是沈均脑中唯一想法,他带着被麻痹的脑子看了看主人指尖的物件,瞬间一怔他也是世家子弟,对这些玩意儿虽然没有碰过,但总归不算陌生,主人手里拿的无疑是一对乳夹,一个垂着字母“M”,一个垂着字母“H”,而桌上盒子中整齐码放的工具,任傻子都看得出来是用于穿刺。
主人给奴才带上刻有名讳的乳夹,对任何一个奴才而言都是一种莫大殊荣,可他有多敏感怕痛,主人再清楚不过了。
这是主人惩罚他的方式。
沈均嘴唇颤动:“回主人,是、是乳、乳夹。”
“聪明的狗。”明焕不吝赞美,却在下一瞬收敛笑容站起身,一脚把沈均踹出两米远,漠然俯视满是仓皇恐惧的奴才:“脱!”
沈均一激灵,近乎本能地执行主人的命令,在肩头巨痛、指尖颤抖的情况下也快速地脱光了衣物,以标准的跪姿等待主人下一个命令。
明焕抬脚踩在沈均肩头,将人一点一点压在地毯上,目光落在沈均随着上身往下沉,颤动频率也越来越高的睫毛,不得不承认,他总是会被这漂亮奴才恐惧至极却只能顺从的表情取悦到。他又踢了一下沈均的屁股,声音依旧冷漠:“腿伸直,躺好了。”
见沈均直挺挺躺在地上,活像一副献祭的样子,明焕却又有些不悦,不轻不重地给了一耳光,截住了沈均请罪的话头,将一根穿刺针在离后者眼球大概一厘米的位置停下,沈均本能地闭紧双眼,明焕不耐烦地“啧”了一声:“睁眼。”
睁开的眼中溢满了求饶的意味,在昏黄的灯光下似乎化为泪水在眼眶中流连,明焕明知故问:“害怕吗?”
“怕……”怕得甚至忘了回话的规矩。
然后穿刺针紧贴上脸颊,冰凉的触感犹如小蛇爬过沈均的肌肤,明焕手中把玩着穿刺针转了转,语气淡淡:“从现在开始,不准发出任何声音,叫声、呼声、哭泣声、抽噎声通通都不准,否则你会得到你最不想得到的结局,听懂了吗?”
沈均小心翼翼地点头,泪水随着轻微动作流出眼眶,滑入耳中,引起阵阵难受的感觉。
明焕本质是一个极度自傲的人,这代表即使是有意虐待,他也会对穿刺这一门技术力求完美,直接刺穿只为欣赏沈均一瞬间的痛苦,并不是他的作风。
要做,就要做到最好。
就像此刻,明焕使用镊子夹取棉花吸饱酒精,细细地在沈均乳头打转,冰凉的酒精令身体的主人微微瑟缩,挺立起伏的乳头有一种微妙的艺术感,在灯光下。沈均的乳头很好看,处于粉红与棕红之间,无端让人联想到纯白幼猫的掌垫。
沈均凝望主人骨节分明的手指,继而望向了主人平静而专注的面容,从下巴、嘴唇、鼻梁、眉骨、额头。常言道:认真的男人最帅,更何况是本就俊美的少年,沈均自然而然地近乎忘记了眼下面临的危险。
“贱东西。”明焕嗤道,侧身取出泡在酒精中的穿刺针,针尖抵上沈均的乳头,俯视的目光尽是轻蔑,“仔细看着,好好感受。”
【作家想说的话:】
时间线是五年前,沈娉事件后不久。
沈均:主人,痛痛(-???-???-???-???-???___-???-???-???-???-???)
明焕:你就说你喜不喜欢吧(〝▼皿▼)
沈均:主人给的都喜欢(。’▽’。)
明焕:( ̄ー ̄)
本章剩下的部分在彩蛋,有点糖o( ??? )o
12 让你一辈子就靠我的鸡巴活着(车内口交/用嘴脱鞋/彩蛋) 章节编号:6847516
“主人?”沈均第一时间紧张主人,大门外侍立的奴才听见动静也跪了下来,向大堂内看去。
明焕从沈均身上起来,朝外面的侍奴召了召手,待侍奴爬了进来,眼神示意他们押住小白,吩咐道:“带回去给谢晖,就说……”似是思考了一下,到底也没想要它一条或者半条命,“看着罚,然后送出主宅,我的意思。”
侍奴们叩首领命,明焕没再看一眼,径直离开,沈均爬起来默默跟在身后。
到了车前,明焕从跪送的家奴中随意指了个当司机,让沈均和他一起到后座。
沈均乖觉地跪在主人脚边,察言观色了一会儿,声音柔和地询问:“主人,您还生气吗?”
明焕的视线落在窗外,而介于晨午之间的光线,落在他显而易见养尊处优的脸庞,他精致深邃的眉眼漫不经心地看着这座暌违几年的城市。
回来那天光顾着看自己的小狗,之后也没出过主宅,因此现在才有兴致瞧一瞧城市新的风光。
“我跟一条狗置什么气?还是说,”顿了顿,上位者这才目光转向沈均,带了些玩笑的口吻,“你觉得这样不能消气,均、大、人?”
“不、不是,奴才是怕您没有消气,怕您因为一时仁慈反倒伤了自己。”沈均关切地解释道。
明焕一哂:“小狗这么会心疼主人啊?”
沈均仰着一张白净的脸,睁着一双诚挚的眼,毫不犹豫地点头:“因为主人是奴才的天。”
上下扫了一下这条最忠诚的狗,明焕拍了下大腿:“狗爪子放上来。”
“汪汪!”沈均几乎是立刻雀跃地叫出来。
以前主人和他亲密无间的时候,在上下学的路上,他最喜欢做的就是跪在主人的脚下,手搭在主人的大腿或膝盖上,而头就枕手臂上。主人会一下一下地抚摸他的脑袋,他闭上眼睛假寐,主人就会为他唱一首歌谣。
主人的歌声非常好听,主人做什么都极有天赋。在主人给予的幸福中,沈均希望时间可以静止在那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