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1 / 1)

他的小相好国子监祭酒家的关蕴玉小才女,含羞带怯地笑了笑,轻轻抿了一口,一对大眼睛柔情似水地望着我的傻弟弟。

空气中弥漫着恋爱的酸臭味,和食物的香气混在一起,揉杂成一种温柔的人间烟火气。

我捏起鼻子,嫌弃地对孟叙道:“他俩太肉麻了吧,我记得咱们俩像他们这么大的时候,也没当街这样啊。”

孟叙笑呵呵道:“年轻人情难自禁,也是有的。”

我在旁偷窥片刻,还是决定不打扰他们了,拉着孟叙去了芸娘的酥山铺子。

孟叙看了眼我仍吊着的胳膊,确认道:“你的身子未好,吃得下这样的凉物吗?”

我都快馋哭了,眼巴巴盯着别人手里的碗,发出一种近似可怜小动物的嘤嘤声。

如果是婶子听到我这么叫,一定会打爆我的狗头,但孟叙却很吃这一套,拉锯了半晌,败下阵来,摸出装散碎银钱的荷包:“……想吃就吃吧。”

我立刻恢复了精气神儿,中气十足对芸娘喊:“两碗玉露酥山,多放樱桃!”

芸娘哎地答应了一声,抬头见竟然是我,愣了好一阵子,当下便问我怎么被放出来了,我笑嘻嘻解释了一番,芸娘听说我要嫁给孟叙,很是替我高兴,大手一挥,豪爽地给我免了单,一个柔弱的寡妇此刻也有了一点女中豪杰的气魄。

孟叙没和她客气,大大方方地收下她的一连串吉祥话。

“芸娘姐姐到时候记得来送我的嫁。”我啃着小樱桃,含糊不清道:“我婶子娘家颇有几个实在的亲戚,没准里面有你看得上的呢。”

芸娘臊我:“你瞧瞧你,自个儿还没出嫁,见天儿想着给我做媒,当真和以前一个样儿。”

三人哈哈大笑,空气中浮动着甜香。

我上一次吃酥山是在两年以前,被李斯焱关在御史台大于狱里一整夜后,我坐在回家的轿辇上,一边吃一边无声地大哭,那时我的父兄新死,恩师落狱,我的整个世界都是灰暗的,只剩下这一点点的甜味。

但如今不一样了,我往嘴里塞了一口酥山,沁凉清甜的味道在舌尖扩散开,孟叙在我身边,芸娘,上官兰,婶子,小川,还有很多很多的朋友,他们都在我身边,这种安心的感觉,才是人间最甜的味道。

忽地人群中响起声声惊呼,街上的车马与行人徐徐停住,在这样一副静止的图景里,一个总角幼童指着前方喊道:“有人放火烧竹了!”

他指的是一个火戏摊子,几个西域来的异族人燃起了花火,放到空中,发出震耳欲聋的炸裂声,随声绽出飒沓如星的光点。

这是刚刚由西域传入长安的稀罕东西,在场的围观者无不啧啧称奇,我也一样,即使我的眼睛不好,早被这乱闪的光给晃得花了,却依然好奇地睁大眼睛看。

孟叙想对我说什么,可火烧竹的声响太大了,我听不清楚。

异族人放到第二串时,过客们纷纷被摊子的火戏吸引了来,人越发多了,孟叙怕我被拍花子的给拉走,把我圈在了怀里。

我背靠着他,好像靠着一座稳重的小山,说不出的妥帖。

“莫要盯着看,眼睛会难受的。”

孟叙在我耳边大声道。

这回我终于听清了,用力眨了眨冒着金星的双眼,转头看向他,发现他没有看火烧竹,而是用一种极温柔的眼神看着我。

万物都朦朦胧胧,只有孟叙的脸是清晰的,他站在我身边,千万盏灯和明灭的光照得他的脸曈曈如日。

我的心猛地漏了一拍,愣了一瞬后,不自觉地踮起脚尖,想去亲吻他的脸。

被孟叙躲开了,他对我眨眨眼,低声笑道:“眼下人太多了,不合宜。”

我对他做了个鬼脸:“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哦。”

说罢,我拉着他兴冲冲地上去给班主送赏钱,只不过眼冒金星的毛病一时半会还没缓过来,看东西仍是雾蒙蒙的,那西域来的班主的脸被我的眼睛自行加了无数层柔光,连褶子都消失了。

我问他这火烧竹是不是价值不菲,那班主用不太熟练的官话道:这东西不好做,原是打算每个时辰只放一串,可是楼上一位贵客觉得新奇,加了钱,让他多放几回。

说罢指了指身后的酒楼。

我顺着他指的方向,好奇地往上一瞧,冷不丁瞧见一道熟悉的身影。

石青锦袍,通天冠,还有一双阴狠无比的狐狸眼。

我被吓得魂飞魄散,惊叫了一声。

孟叙扶住两腿发软的我,疑惑道:“怎么了?”

我抓进他的袖子,用力地揉了揉眼睛,再次向上看去,这次那雅座上已无半个人影,只剩一盏喝剩的酒水。

愣了片刻,我将警惕的目光扫向人群:看看庆福和侍卫是不是在此处,见人群中丝毫没有我眼熟的身影,这才放下了心来。

李斯焱即使微服出宫,也必要带侍卫的,他毕竟是皇帝,怎么会无缘无故,孤零零地出现在一个东市的酒楼里呢?

我深吸一口气,对担忧的孟叙道:“没事,只是我看花眼了。”

孟叙点了点头。

虽然看到了一个疑似狗皇帝的人,心情微妙地变差了些,但这仍是我一生中记得最美好的一个乞巧。

我一开心话就容易多,一直到月上中天,孟叙送我回家的时候,我还在絮絮叨叨地和他讲宫里的八卦,讲我在掖庭里当小作家的日子,讲小咪逮耗子的效率有多高。

“……我们以后也养只狸奴吧,”我提议道:“最好是那种狸花色的,夏富贵说这种猫最适合镇宅了,方圆一里内寸鼠不生。”

孟叙道:“好啊,若是哪位同僚家的狸奴生了小狸奴,有你要的花色的话,我去问他们讨来。”

“要好好教育它,不然它会叼耗子给我们,怕我们饿死,小咪有一次就这么干了,我一睁眼就和死麻雀对了满眼。”

“它定是很喜欢你,才送你食物的。”

“你说它喜欢我,我倒没感觉到,狸奴总是自由自在谁也不爱的,只有狗会永远爱主人,嗯……养狗也不错,不过它们会吃屎,吃完还来舔你的手。”

“……那还是养狸奴吧。”

我们嘀咕了一路,话题甚至已经深入到了以后买院子是买带荷花池的还是带牡丹坡的,孟叙也乐得陪我做梦,一本正经说还是荷花更好,清凉,其实我们两个都穷得很,万万买不起带院子的大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