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脸小姐(上)
尸姐
尸姐
2017-03-16 232732
手机阅读
城市里最后一盏路灯也亮起来后,我揣着一把匕首,悄悄跟在了选定目标身后。所谓选定的目标,其实不过是正好出现在我视线里的路人而已。
女,30岁左右,白色裹身裙,8cm高跟鞋,很浓的妆。她拎着一袋罐装啤酒,独自走向了一条僻静的小路,这正合我意。
这条小路远离闹区,一侧是深不见底的河,夜晚不常有人经过,唯一一盏路灯还在路的尽头。白天,这里是净化空气的绿化带,夜晚,则是最完美的谋杀地点。我只需在女人走到尽头之前从身后勒住她的脖子,然后亮出口袋里的匕首,她就会乖乖任我摆布。我会给她两个选择,要么直接被我用匕首捅死再扔进河里,要么她自己主动跳河,她再会游泳也无济于事,因为我会用事先准备好的绳子牢牢捆住她的双手。
这个女人一定恨不得化成鬼将我剥皮抽筋,明明与我素昧平生无冤无仇,却连反抗和呼救的机会都没有,就莫名其妙被我逼上了死路。而她究竟会不会化成鬼找我报仇,已经一点都不重要了,因为当她在匕首的威胁下不得不绝望投河后,我也会紧跟着跳下去。河流会迅速漫过我们的嘴巴、鼻子、眼睛、头顶,她在挣扎,我在享受,最终共同跌进死神的怀抱。
黄泉路上,找个人相伴,无论男女老少,只要有个人能陪我一起,就显得没那么孤单。
我尽量放轻踩在地上的每一步,悄无声息地跟在女人身后,她没有察觉到任何异样,扭着胯故作妖娆,甚至还开了罐啤酒边喝边哼起了歌,当她唱到“我做梦都在想,你会何时出现”时,突然脚一崴,整个人毫无防备的摔向地面,一只高跟鞋直接飞到了我脚下。我停下脚步,思考要不要趁机上前制服她,而女人维持着摔倒在地的姿势,突然嚎啕大哭起来,边哭边回头找鞋,看见我的身影后猛地收了声。
我把手伸进口袋里,准备掏出匕首。
女人使劲擦了擦满脸的眼泪,带着哭腔开口:“大哥,可以把鞋子递给我吗?”
她以为我只是一个不小心目睹了她丑态的路人。
摸到匕首的手又放了下来,我弯腰捡起脚边的高跟鞋,上前递给她,她坐在地上穿起了鞋,我注意到她的小腿蹭掉了很大很深一块皮,正往外渗着血花,仿佛连老天都在帮我,如果这个女人处于健康状态,或许还有0.99%的几率能逃出我手掌心,而现在彻底变成了0,况且她看上去醉醺醺的,毫无还手之力,今天注定要死在我手里。就在我放松警惕时,女人突然伸手抓住我的衣角作为支撑摇摇晃晃的站起身,因为腿伤的缘故,差点一个踉跄跌进我怀里,我不得已只好伸手扶她站稳。
女人七手八脚地整理皱掉的裙子和发型,试图挽回点形象,但她并不知道,因为刚才的嚎啕大哭,导致她的浓妆已经彻底花掉,黑糊糊的眼线顺着厚重的粉底在她脸上形成了两道不规则的泪痕,口红也沾到了下巴上,活像个滑稽的马戏团小丑。
我不禁再次伸手进口袋准备掏匕首,女人却突然从袋子里拿出一罐啤酒硬塞到我怀里,说:“我请你喝酒,你陪我一起走完这条路,好不好?”
我低头盯着怀中那罐啤酒,思考用它能不能把女人的脑袋砸开花。
“我需要有人和我说说话。”女人说,小丑一般的脸上似乎带着些许哀伤。
然后不等我回答,她就自顾自地挽住我胳膊,把整个人的重量靠在了我身上:“还需要有人搀扶,腿上的伤口太痛了。”
你只需要去死,我在心里道。
这个女人蠢得出乎我意料,居然主动把自己小命往我手里送。智障到什么程度才敢这样毫无防备地信任我一个陌生路人?是对自己的姿色有足够自信,认为我一定会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心甘情愿地帮助她?还是对这个世界有足够的自信,认为自己随随便便就能碰见心地善良的大好人?这个世上兴许有好人,但很可惜,我正好是个坏人。托这位花脸小姐的福,我现在不必再小心翼翼,可以正大光明地接近她,更方便下手了。
我甚至连匕首也不用掏,只需轻轻一推,女人就会顺利滚进河里。凭她现在疯疯癫癫的状态,估计不用捆住双手也会被淹死。我一声不吭,任由女人挽着我胳膊,默默带着她靠近河侧走。
“你猜我多大?”女人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即将丧命,没脸没皮地向我搭话。
我懒得理她。
“二十三。”女人又哭了起来,“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我已经三十了,一转眼就三十了,都三十了还一无所有,我完了,我完了,我真的完了。”
女人的声音很尖,哭起来更是刺耳,我有些头大。
“你是哑巴吗?为什么不说话?”女人抓住我的衣领,逼我与她对视,“求你了,和我说说话好吗?”
我漠然地注视着她,很想告诉她,她对我来说只是一具无知无觉的尸体,谁会和尸体说话?
“我能理解,这条路太黑了,你看不清我长啥样,所以才不想搭理我。”女人抬手指向路尽头那盏唯一的路灯,“等走到那个路灯底下,你看清我清丽脱俗的长相后,就会开口和我说话了。”
我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第一,她顶着一张堪比女鬼的大花脸,自称清丽脱俗,实在很没说服力。
第二,她永远也无法走到那个路灯底下了,因为马上就会被我杀死。
我好久没笑得这么开心了,竟有些不适应。
“你说,人为什么要活着?”女人突然和我走起了心,“明明一个个活得像行尸走肉,为什么大家还是拼命想要活着?”
大概是,因为怂吧。
和那些被生活折磨的满身疮痍、却不敢结束生命的怂货不一样,死亡对我来说,是享受,是解脱。不是一时冲动,也不是走投无路,因为厌倦生存,所以选择死亡,仅此而已。
女人轻声说:“我的老板,一个又胖又秃的五十岁老男人,逼我跟他睡觉。如果我不从,他就要开除我。”
我不禁冷笑,这个肮脏的世界,真是一分一秒都不愿再待下去。
“我不甘心,超不甘心,我一次正经恋爱都没谈过,凭什么白白便宜了那个老秃驴?”女人的声音再次带起了哭腔,一副很委屈的样子。
“而且那个老秃驴长得超丑,眼是斜的,嘴是歪的,头上好多头皮屑,鼻孔比牛还大,身上的肉走起路来都会打颤,他的啤酒肚有这么大”女人张开双臂,努力向我比划老秃驴的啤酒肚有多大。她忘了自己腿上还有伤,失去我胳膊的支撑后,她果不其然一个踉跄再次摔向地面,我伸手轻轻一捞,将她拉回了我身边。她顺势把整张脸都埋在了我怀里,我试着扯开她,她居然紧紧搂住了我的腰。
我无比头疼,想着要不要直接勒死她。
即使把脸埋在我怀里,女人也不忘闷声讲故事:“很早很早之前,我就列了张单子,上面写着有了男朋友后必须要做的几件事。第一件事,和男朋友同吃一根棉花糖。第二件事,和男朋友去鬼屋。第三件事,和男朋友看电影。第四件事,和男朋友手牵手回家。幼稚吧?无聊吧?可哪怕是这么幼稚无聊的几件事,都没有任何人陪我一起做过。十几岁的时候我在幻想,总有一天,金光闪闪的白马王子会来到我身边,带给我很多很多爱,和很多很多钱。二十几岁的时候我又在幻想,算了,不奢求什么白马王子了,只要有一个我喜欢他并且他也喜欢我的普通人,陪我一起开开心心过日子,就够了。现在三十了,摆在我面前的,只有那个满脸横肉的老秃驴。拒绝他,我就会失去一切,顺从他,我就有可能得到一切。即使那是丑恶的,肮脏的,令人作呕的,可也是一次机会,一次可能得到一切的机会,就连同事都在背后议论,像我这样的老女人,有人愿意潜规则我已经算走运了。”
女人抬头看我:“你说,我还有资格活在幻想里吗?也是时候回到现实世界了,对吗?”
我忽然很想让她闭嘴,因为她接下来要说的话,可能会让我恶心。
女人停顿了一会儿,慢慢松开搂在我腰上的双臂,嘴边带着苦笑:“就在一个小时前,我跟着那个老秃驴去了酒店。”
果然。
果然是这样。
这就是人类争先恐后要生存下来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