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三岁的时候,不仅胖且丑还俗,自以为人生最无法接受的不过两件事,一是吃不饱,二是睡不好。
虽然今次这个吃不好怨不得别人,但我还是坐在空荡荡的饭堂里摸着咕咕叫的肚子悲伤得一塌糊涂,眼泪鼻涕毫无形象地掉下,越哭就觉得越饿,越饿就哭得越大声。
就在我哭得无比投入时,头顶响起一个淡淡的声音:“拿着。”
我抬起手背用力擦了擦眼,直到泪眼清晰起来的瞬间,我清楚地看见男生面无表情的脸上一闪而过的嫌弃,然后注意力就锁定到了他手中递过来的馒头。
那是半个白花花的馒头,师傅揉面的功夫深,醒面的时间也够长,所以,出锅的馒头又白又蓬,切口的内里层次分明,气孔排列有序,阵阵香气萦绕在鼻间,我忍不住吸了吸口水。
我已经无法考究当年的程靖夕在看到一个满脸鼻涕的圆球时是什么心情,那时的程靖夕虽同现在一样寡言,但内心却是个阳光善良的少年,脸上挂着善意的笑,有一颗路见不平助人为乐的心,看见饿哭的胖姑娘还会分给她半个馒头。
当时我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我那一串擦眼泪拭鼻涕的动作一定让他心生嫌弃,否则怎么会在我伸手去拿馒头时,他突然扬手轻轻一抛,让馒头落在我怀里,从而避免与我的手接触呢?
我没有在意,欢喜地咬了一口馒头,觉得这馒头虽然口感有些滑,也有些涩,但透着一股柠檬香,肯定是哪家店的新产品,风卷残云地吃完后,我抹了抹嘴角,抬头边笑边准备问他还有没有馒头时,突然愣住了。
方才顾着吃,也没有仔细多看他的长相。现在缓过神来,才惊觉他长得很好看,眉如远山,眼若星辰,鼻梁高挺,薄唇微抿,不仅衣衫干净,长相也十分清秀。
怎么医院饭堂会出现一个这么好看的男生?我居然还在别人面前哭得如此毫无形象?内心的小人捶胸顿足悔不当初,只恨时光不能倒流,回到几分钟前,变成个优雅的小公主,抹着眼泪揪着手帕小声哭泣。在他向我走来时,忽闪着水汪汪的眼睛,再意思意思地吃几小口,然后羞赧地拭着嘴角说:“我吃饱了,谢谢你。”
沉浸在幻想中无法自拔时,好听的男声又淡淡响起:“感觉如何?”
“啥?”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愣了一会后觉得他可能是在问我吃了馒头感觉如何,于是重重地点了点头,“好吃好吃,我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馒头。”不知道现在挽救形象还来不来得及。
他淡然的脸上有了笑意,拍拍我的头,然后什么都没说的就走了。
我被他的那一点笑意迷得七荤八素,回过神时他已经走到饭堂门口,我将手在嘴巴上笼起个正三角,冲他喊:“你、你叫什么名字?”
他停下来,转身,有阳光从天空倾泻而下,刚好落在他身上。我突然间就看傻了,我记起小时候看过一部电影,上面的男主角也是这样,转身,微笑,像是一个美丽而遥远的梦。我以为这样的男子只存在于童话或是电视中,可是现在,他就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告诉我,他的名字。程靖夕。声音不是很大,却刚好可以让我听得见。从此,纠缠住我手心的掌纹,再难割舍。
按照国际惯例,一般这个时候我是该告诉他我的名字,但在彼时,我清楚知道土肥圆的我根本入不了他的目。我自卑,又有些不甘心。要按我原来正常的状态下,我是会更自信一些。但俗话说,第一眼的印象起了决定性作用,俗话又说一眼万年,要我以现在这副样子同他相熟,即使最后我病好消了肿,深刻存在于他脑海里的,保不准还是现在的样子。想到这里,我真是万念俱灰。
小小年纪的我,当下就在心中决定,虽然我对程靖夕一见钟情了,但得等我恢复身材,再去找他,漂漂亮亮地同他重新认识。
那天回去后,或许是没有吃饱,我捂着抽痛的肚子在床上昏睡了一下午,后来护士来给我吃药,看我痛得一头汗,掀开被子时却发现我的床上有一片血。
我之前昏昏沉沉以为那些湿意是汗,没想到竟然是血,我吓得不轻,眼泪又开始往下掉,抽噎着问护士:“我会不会死啊……”
护士淡定地冲我笑了笑:“你这是来月经了,第一次吧?”又侧头冲走廊上喊,“小王,328号房送一套新床单来。”
我坐在床上将护士的话消化了一会,然后脸慢慢地红了。
月经。这个词我早有听闻,听说苏荷早在几个月前就来初潮了,她说这是从女孩变成少女的象征,在古代,姑娘来了初潮后就是大人了,可以嫁人生子了。
所以即使她疼得脸色苍白,她还是很开心,她觉得她和我不是一个档次的,比我这个小女孩高了整整一大截。
所以,我对初潮这个词又期待又害怕,当它突如其来地到来时,我其实是有点恍然大悟的,为什么它早不来迟不来,偏偏在我遇见程靖夕的那天来,不就是天注定的吗?
只是当初我并不晓得,这个天注定的,不是缘分,而是伤心。
我偷偷打听到程靖夕是附近医科大的学生,每个月会来医院做一天的义工,就是开导下小朋友陪老人散个步什么的。
医院的每个角落,都被我当成偷窥程靖夕的用地,似乎是不太想打激素,早点恢复,漂漂亮亮同他认识,身体里每一个细胞似乎都有了共识,又或许是老天垂怜,老宋的外快挣得很麻利,我的病情飞速好转,本来预计还要半年的疗程,仅用了三个月就痊愈了。
人家都说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可见并不是胡说。
出院以后,我还是经常去医院偷窥程靖夕,并且风雨无阻。
本来按我想的那样,当我身材容貌恢复后,就和他打招呼,先融入他的生活,再过两年,等我再大一些,同他告白,双宿双栖,我甚至连一个动作一个眼神都想好了。我也确实在尽快恢复身材这件事上下了不少功夫,吃过不少苦头,但所谓天意,就是在原本设想好的路径上生出旁的枝节。
偏偏我们俩家,因为一场车祸成了世仇,我在他面前说出自己的名字的勇气,一下子泻得干干净净。
穿堂风过,我瑟缩了一下,从回忆里钻了出来。
电视上夜间节目还在循环播放,方才还在梦游中的程靖夕不知什么时候靠在沙发上又沉睡了过去,可能因为冷,他抱着胳膊,往沙发里蹭了蹭。
我扯过一旁的毯子,轻轻搭在他身上,按了按被角,顺着原路返还。
打开窗,爬上树时却望见漆黑的暮空中星子如盘,从我这个角度看上去,凌乱的树叶,衬着天边一弯清冷的月,别有一番风味。便坐了下来,靠着树干看起月色来。
当年翻树翘家时,我就动过要坐在树上看夜景的念头,只是那时贪玩,又嗜睡,夜里回来时,基本都没了精力看,沾了枕头,连澡都不洗,就昏昏大睡。
今夜终于得偿所愿,但心情却并不如当时所想的惊艳开心,或许是方才想了许多往事,让我望着月色只能想到六个字:凄凄惨惨戚戚。
当年在程靖夕看不到的背后,追他追得辛苦且默默无闻时,苏荷曾问过我,喜欢一个人那么要那么辛苦,为什么不放弃。
我想都没想地摇了摇头。
我记得少年时看过一部宫斗剧,某宫女刚入宫时被管事太监欺负,又打又骂又不给饭吃,差点饿死时,幸被路过的某位娘娘施舍了一碗饭,多年后,宫女为报娘娘的一饭之恩,为她鞍前马后,做了许多身不由己的坏事,还无怨无悔。
我举一反三,想象力丰富地认为,若施给宫女一饭之恩的不是娘娘,而是个侍卫皇子什么的,那绝对要演变成一场以身相许的风月剧。
可见一饭之恩的这个恩有多么巨大。程靖夕也算对我有一馒头之恩,如此看来,喜爱他是件意料之中的事。
虽然喜欢上程靖夕的原因,是因为他长得好看这个肤浅的原因,但日积月累,喜欢程靖夕这件事,就变得和吃饭睡觉洗脸刷牙一样,成为一个不可或缺的生活习惯。
人可以不吃饭不睡觉吗?不可以。所以,我也不能不爱他。
夜风大了些,几棵稀散的枝桠被风吹得晃动,倒映在我眼里的月亮仿佛也晃动起来,晃得我头晕,用力揉了揉眼,它仍在晃动,索性闭了眼,靠着树干养起神来。
等这撩人的风小了后,再走吧。将伤心的开心的往事,通通抛诸脑后。管它如云还是如烟,都别再回头看。
第三章 荒虚之境
第三章 荒虚之境
{没有的时候也觉得没什么,但一旦拥有过,最后失去,那种感觉,是痛不欲生,是全世界只剩你一个人的孤独,与无助。}
我在睡觉这门学问上向来很讲究,比如床的摆放位置应当是南北朝向,且不宜靠窗,再比如床垫一定要够软,这样躺下去才有被包裹住的感觉,就像初生的幼虫躺在蛹里。虽然这个比喻有些膈应,但道理就显而易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