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1 / 1)

我被国际友人伤害的心情还未恢复,所以在她对我露出如花般灿烂的笑容时,我忍不住颤抖起来。金发大妈一脸受伤的表情,咬着唇走了。

我于心不忍,伸出一只手欲叫她,却发现自己并不知道她的名字,于是,尴尬地收回手,转过身,看见程靖夕靠在沙发上,一手托着腮,定睛望我。

灯光之下,他的模样更加清晰,白色衬衫,黑色裤子,再配上一双马靴,简直要比《女人装》上那些让人喷血的男模特还要风情万种。

我不动声色地吞了吞口水,移开视线,想要在他斜对面的沙发上坐下。

“你带着脑袋,是为了显得高?”

程靖夕冷不丁丢过来句话,我保持着将要坐下的姿势,好奇地看着他:“我今天没穿高跟鞋,也显得高吗?”

他目光锐利,嘴角有些微微抖动,审视了我半晌,突然道:“李大鹏没有告诉你,到了墨尔本机场会有人接你?”

我斩钉截铁道:“没有。”脑里灵光一闪,我忽然想到那天李大鹏告诉我案子通过时,我由于太过震惊外加兴奋并没有仔细听他说话,于是不确信地又改口,“可能……他说了我没听进去吧。”

“你一向抓不到重点。”然后掏出手机拨了个号码放在耳边,“阿辙,人找到了,回来吧。”

放下电话后,他重新抬头审视我,空气里忽然传来一阵婉转悠长的咕噜声。

我尴尬地捂住肚子,感觉一股燥热从那里蔓延至脸上,虽然我很努力地屏气凝神,想控制肚子不再叫,但心有余而力不足,咕噜声一阵接着一阵,跟协奏曲似的,我不敢看程靖夕,低着头不好意思地说:“有、有没有饭吃?”

金发大妈将一盘盘地道的澳洲美食摆上,看着面盆大的皇帝蟹、粗壮的澳洲龙虾、油脂在表面跳舞的小羊排,我的口中不断分泌着口水,五脏六腑都在欢呼。

我努力克制自己想要跳上饭桌的冲动,在看到程靖夕先动手取了只蟹后,我才拿起刀叉埋头苦吃,其实我对海鲜的爱完全超过其他肉类,只是我现在饿了一天,实在没那闲工夫去慢慢剥壳,只能挑羊排下手,好在这小羊排煎得正好,深得我喜爱。

我在餐桌上风卷残云时,袁北辙回来了,我边切羊排边抬头对他笑:“阿辙,快坐下一起吃。”

“宋小姐!”他朝我走来,抹着汗湿的额发说,“好在你安然无恙地回来了,不然……”他若有似无地瞥了眼静坐在一旁专心剥螃蟹的程靖夕,话锋一转,“不过宋小姐,我举了那么大个牌子你怎么就没看见我呢!”

我咽下口中的羊排,说:“我近视啊,话说回来,你视力那么好怎么就没看见我?”

他一愣,说:“可能牌子做得有些大,挡住了我的视线……可那不是重点!重点是,我没接到你,打你的电话也是关机,后来报警看到机场监控,才发现你被人扒窃,还随便上了辆挂牌出租车就走了。话说你最后是怎么到这里的?”

我朝程靖夕努了努嘴:“我迷路了,然后你老板骑马散步碰见了我,就把我带来了。”

现在轮到袁北辙震惊地张大了嘴,程靖夕也将注意力从螃蟹转移到我身上,他放下手里的剥壳工具,盯着我重复道:“骑马散步?”

我点了点头。他用一种阴沉的目光盯了我半晌,然后摘掉了一次性手套,撑着桌面站起来,面无表情地转身走了几步,又折回来极为冷淡地看了我一眼,把他面前的盘子推向我,然后头也不回地上楼了。他这个动作太突然,盘子差点顺着桌沿滑下去,幸好站在我身边的袁北辙反应快,把盘子接住了。

我和袁北辙一直沉默地听到他关门的声音,然后我低头看着还被袁北辙护在手里的盘子,上面有剥好的蟹肉蟹膏:“他剥了这么久,竟然都不吃了?”

袁北辙把盘子放到我面前,对我投以同情的目光:“或许程先生本来就不是剥给自己吃的。”

我一脸诧异:“他不吃为什么要剥那么多?”

袁北辙恨铁不成钢地往后退了两步,用力吸了两口气,说:“宋小姐,你真的觉得会有人大晚上骑马散步?”

我将肥美的蟹膏送进嘴里:“别人会不会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程靖夕会。你知道的,他总是不按常理出牌。”蟹膏浓郁的香味在我唇齿间蔓延开来,我指着盘子赞叹,“这个新鲜的果然要比空运过去的好吃一万倍,我分你一半尝尝?”

“不用了。”袁北辙一副虚脱的神色,“我去冲个凉。”

我窃喜,可以独食这只皇帝蟹,连忙乐不可支地冲他摆摆手:“回见。”

等我扫光桌上的皇帝蟹和澳洲龙虾,已经是当地晚上十一点四十分。客厅里很安静,只留了一盏廊灯,金发大妈收拾好碗碟,将我带到一间客房,只在欧洲宫廷剧里看到过的奢华圆床上,摆着一套干净的衣服。我惊讶地发现,这套衣服简直就是为我量身定做的。

墨尔本和中国的时差仅有两小时,我本该去睡觉的,可今晚吃得太多,一时难以入睡,索性推开落地窗,坐在外面的吊椅上看星星。墨尔本远郊没有高楼建筑的遮挡,也没有什么环境污染,星空格外辽阔和明亮。每一粒星子,都像点缀在黑色绸缎上的钻石,美得令人窒息。

而这里带给我的惊喜远远不止这些,清风温柔地吹,空气中还夹杂着若有似无的薰衣草芬芳,我感叹着造物主的神奇之手,满足地闭上眼。

其实我只是闭目养神了一会,此时耳边传来的声响却让我即将睁开眼的动作停了下来。伴随着越来越近的脚步声,空气中薰衣草的芬芳中多了一股淡淡的檀香,这是我再熟悉不过的味道,属于程靖夕的味道。

程靖夕酷爱烧檀,书房、卧室,甚至是洗手间,都会点上一小炉檀香,久而久之,他的身上也染上了这种独特的香味。

现在,他就在我面前。我开始纠结,要不要睁开眼,不睁的话,感觉很别扭,睁的话,又好像很突兀。这一纠结,竟令我错过了睁眼的最佳时机,因为下一秒,他的手忽然贴上了我的脸。

我被他这一举动吓到,这下子更不敢睁开眼睛。他的手在我脸颊上停留了几秒,将几缕被风吹乱的发丝拨到我耳后,又似乎往我身上搭了条毯子,就挪开手了。

一时间,他都没有再做出什么动作,静得像只有我一个人。可我知道他还没有走,那股檀香还萦绕在我鼻间。

我刻意让自己的呼吸频率更符合一个熟睡的人,渐渐地,就真的慢慢平静了下来。

不知过了多久,恍恍惚惚中,程靖夕的声音像来自很远的地方,又像近在耳边,他说:“很早以前,我就一直在想。”

他沉默了一会,继续道:“有生之年,一定要带你来这里,看看墨尔本的夜有多美。”

他的声音很轻很轻,如梦呓般,是难得的温柔,他这句话中的“你”是指闻澜吧。我苦涩地想。

南北半球的距离,是思念的距离。可我离他这么近,思念依旧势如潮水,渐渐地淹没我。萦绕在鼻间的幽幽檀香,也分明多了丝苦涩的味道。

太阳不知爬了几道山坡,照在我脸上开始有了暖意,我将怀里的“被子”拉过头顶,翻了个身,下一秒,就体会到脸着地的感觉。

我一声惨叫,痛得整个人都清醒了,也记起此刻我身处异国他乡,且露天睡了一宿。随之清晰的是昨晚发生的一切,而它大约起了催化作用,让我想起刚和程靖夕见面的场景,以及他落在我头顶的吻。

昨天我被他是Star农场主以及Umiss老板这两件事震得东倒西歪,竟忘了一件重要的事。我觉得从他在乡下生病开始,就有些不太正常,明明他自己说过我们连朋友都不是,可对一个陌生人这么亲密,也太不合常规了。说不定,他真的是撞车留下了后遗症,教科书和电视上不是常说真正严重的伤都不会是外伤吗?

我趴在地上想得正投入,直到面前出现一片阴影,白色拖鞋出现在我眼前,我顺着拖鞋一点点往上望去,程靖夕低头看着我,目光与他的视线撞在一起,我的脸唰一下就红了。

他说:“你这是行为艺术?”

我这才意识到现在自己的姿势有多滑稽,跟一只大蛤蟆似的,我连忙爬起来,指着头顶干巴巴地笑了两声:“天太热,我凉快凉快,嘿嘿。”

程靖夕挑挑眉,说:“苏姗在准备午饭,吃完我们去沙滩拍摄。”

没想到睡醒就有吃的,身为一个吃货,我没出息地笑了。程靖夕看了我一会,说:“走吧。”他转身往屋里走,我跟在他后面,走了几步,他突然转身,我猝不及防,整个人撞入他的怀里,然后,又触电般连忙往后退了一大步。

看他神色有些不对,我连忙先下手为强:“是你突然停下来,我才撞上去的,这事可赖不了我。”

他的手放进口袋里,我正紧张着他要做什么,他就将一部手机递到我面前,说:“抓到那个割你包的小偷以前,你先用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