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强不是不吃女人这一套,他是看不上夜场的姑娘,连姑娘用过的酒杯都得换新的,他是嫌她们身子脏,他不愿意碰;他要的,不是夜场里久经风霜的公主,而是青涩不经人事的学生,是干干净净的处子。

所以,珞凇才又出去找了两个姑娘过来。

果然,一击即中。

珞凇点了一根烟,抽了一口悠悠说道:“就不回去了吧。”

只把包厢留给叶强和那两个姑娘,谁都能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钟坎渊摇头:“叶强怎么玩得过你?”

珞凇吐着烟圈淡淡一句:“我强迫他了吗?”

从始至终,没有人强迫叶局长参加今晚的宴请,没有人强迫他来瑶台,更加不会有人强迫他占有那两个姑娘。从始至终,珞凇没有提过一句要求,只让他感觉是一场寻常朋友聚会,因此叶强一步步被他推入深渊他这两个姑娘搂进怀里去,今后就再也无法拒绝珞凇提出的要求。

腐化往往无声无息。

一开始只敢收两箱不值钱的土特产,后来收了人家的烟酒,再后来是女人、是房产、是金条;到最后你想拒绝的时候,发现已经不能拒绝了。

一开始你以为只是皮肤上划了一道小口子,后来才发现人家要的是你的命。

水至清则无鱼,可多少鱼,死在了自己搅浊的水里。

钟坎渊叹道:“够狠。”

珞凇只说道:“任何人都有价码,或名、或利、或情,没买动只能说明出价不够。”

这一句太过凉薄。

这个人时常让人觉得冷静得可怕,他的心太缜密也太冷酷;他有才气,却无傲气,他有睥睨天下的英气,却舍得放下身段去供着一个他根本不屑一顾的人;他有周密的谋略城府,却有杀伐决断干净利落的果决。

这样的人,让人不敢效忠,又无从收服,绝不想与他为敌,恐怕也无法爱他,唯有友情,唯有几个旧友,是他心尖上仅存的几滴暖意。

在钟坎渊身旁的珞凇,才真正像是一个人。

刘聪早已跟瑶台的账台交代了,今晚叶强包厢的一切消费,均记在奕盛的账上。因此此刻珞凇和钟坎渊并肩而行,不着痕迹地离开了瑶台。

珞凇一边走,一边继续分析:“单有一个叶强,还不够,他是空降来的二分局,虽然背靠米剑峰这棵大树,可到底根基浅。吕毅二十年前就被分配到二分局工作,是局里的‘老人’,根基很深。吕毅贪财,熊亮大方,他肯定收了熊亮不少的钱财,非要把光斑整出个所以然来。若是吕毅坚持,强龙难压地头蛇。我还准备了一个人,是吕毅的脉门。”

他顿了顿说道:“吕文俊,首都美院的副教授,吕毅最疼爱的弟弟;我准备聘他为光斑的业务总顾问。”

珞凇眼里闪烁着冷厉的光:“他若是想兄弟相残,我不拦着。”

兄弟相制,珞凇出手,必是杀招。

按照江湖道义,祸不及妻儿家人。但是对方先动的我的小辈,他不仁,我亦无须义。在珞凇的字典里,金钱、权力、清名,乃至骨肉亲情,没有一样不能用来作为筹码压上桌。

第五十章 寒夜远行人

二十二点四十分,当钟坎渊下了这场令他身心都极为不愉快的应酬回到家里的时候,他很难形容自己在打开门那一刻的心情

家里灯火通明,他的小徒弟正恭敬地垂手立在门口,问候一句“师父回来了”,然后跪下去,双膝重重磕在地砖上,脑袋垂下去,替他脱鞋。元学谦的掌心应是上过药了,因此白天的肿块褪去,只留淡淡红印未消,衬的手背更白,就那么一双软白的手,按在他皮鞋焦黑的漆面上,手法很柔地褪去他一只皮鞋,拎了拖鞋过来,把他的脚放进去,再脱另一只,把一双皮鞋工整地在鞋架上摆好。

很多年以后,钟坎渊还是能清晰地回忆起当天的画面,那个等他归家的小小少年。

他太惊喜了,就那一瞬间,被狠狠击中。

他怎么也没想到,他会在等他。

他年少时,父亲不在身边,母亲是舞蹈艺术家,常年带着舞团在全国各地巡演,亦很少在家。他很小就学会自己照顾自己、保护自己,家里聘用的保姆只照顾他的衣食起居,从来没有人,等他回家。

这是第一次,他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自己是被人等待着的。

被等待是一种意象,是家中亲人对远行人的思念与牵挂。

钟坎渊很是意动,这些天来所有烦闷、不顺都在这一刻烟消云散,他几乎想立刻弯腰把人抱起来。但他是钟坎渊,他不会让自己的情绪轻易外露,因此他什么也没说,径直往卧室走,元学谦跟了进去:“弟子服侍师父更衣。”

这一次,钟坎渊没有拒绝。

元学谦比他矮一些,身材更瘦,一张脸又稚气未脱,两个人面对面站着的时候,没来由地让人觉得他很小。少年先是解开他的腕表放进表盒里。钟坎渊看着这只腕表,忍不住忆起他们两个人初见时的场景,他再看元学谦的时候,眼神里经不住蒙上了一层别样的神采。少年一颗一颗地解开他衬衫的扣子,那是一件靛蓝的经纬异色衬衫,立领压出骨骼感来,少年的手捏在珍珠贝母扣上,贝母在光下泛出彩虹的光泽,他把衬衣褪下来拿衣架挂好。

钟坎渊的身材遗传他母亲一族的北方血统,健硕的宽肩是天生的衣服架子,肤色却没有随的母亲,而是随的父亲,偏深,因此衬衫一脱,露出小麦色坚实的胸肌和肱二头肌来,雄性荷尔蒙的气息跃然而出。他左边侧腰偏肚子的地方有一大片瘢痕,看起来年份已久,像是某种烫伤,给这具身体又添了几分野性。

钟坎渊见少年的眼神逗留在他腰间,颇为随意地说道:“小时候撞翻了开水瓶,烫的。”

元学谦眼神有些失焦,他下意识地问道:“疼吗?”

到了今天仍然清晰如初的瘢痕,可见当年烫得有多深多重。

钟坎渊好似毫不在意:“过去太久,不记得了。”

元学谦望着那块烫伤,还是怔怔地,他竟鬼使神差地问道:“你当时哭了吗?”

钟坎渊有些好笑地看着他:“没有,不怎么疼,倒是把家里的阿姨吓得快哭了。”

他父母常年不在身边,那天家里的佣人刚巧去做家务,一个没留神,小孩便碰翻了滚烫的沸水。

钟坎渊见少年还是失神的,压了压眉,说道:“领撑。”

元学谦没听懂,一脸迷茫地看着他:“恩?”

钟坎渊便自己走过去拉开抽屉,取出两根细细薄薄、长长扁扁的尖头细棒,他没有用传统的鱼骨撑,而是选了更华彩的贝母材质,浅灰泛银的彩虹光泽与衬衫的纽扣交相辉映。

他把领撑插进领子背面的凹槽里,淡淡说道:“衬衫和人一样,要以规矩约束。”

通常认为,纽扣是反应衬衫优劣的直接证据;可纽扣的材质是天然注定的,树脂、金属还是贝母,它被定制出来时是如何,便永远是如何。

立领不一样;立领不仅取决于天然注定的材质,更需要打理,反应着衬衫主人的生活态度;高支埃及棉配以上翘的领座顶端,本奠定了这一款立领的漂亮程度,可再好的立领,也得用领撑打理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