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1 / 1)

他望着我,笑了笑,“我是个说一不二的人,很少等待谁,都是别人等我,应酬和做事,都是这样,但对你,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非常有耐心。”

我听完他的话,抿着嘴唇,他似乎在等待我的答案,客厅中的气氛在一点点的冷却下来,直到我真的扛不住了,我转身朝门口走去,他更加冷漠的声音在背后响起。

“昨晚我说的话,不会作废,你出了这扇门,我再也不会找你,薛宛,我把决定权交给你。”

我心里一紧,回头去看他,他面无表情的望着我,整个人非常高大俊朗,却散发着冰冷至极的寒气,我垂在身侧的手不知何时握成了拳头,心在那一霎那,仿佛沉了下去,想浮上来却做不到,只能眼睁睁任由它彻底沉在无边无际的海底。

我终究还是推开了那扇门,我告诫自己,这个世上并非没了谁就活不了,在遇到他之前,你一样活得非常好,只是当这一切都回到远点,你做了一个美好的梦。

蒋华东那样优秀出众的男人,从来都不属于我薛宛,从来不。

第十七章 无情

我从蒋华东的住处出来,走了很远都没有拦到出租,这边靠近郊外,空气虽然很好,但是人烟稀少,富人区的住户几乎人人都有车,根本不会乘坐出租。

我初次到这边来,几乎哪里也不认识,十字路口分了四个方向,我呆呆的望着,最终选择了一个方向漫无目的的走下去,这边的香樟树非常茂盛浓密,叶子之间宽阔的罅隙透下雨后微弱的阳光,泥土夹着青草的味道很好闻,空气中都是潮湿的水雾。

我抬头看着,忽然身侧缓缓停下一辆黑车,车窗摇下后,露出一个男人的脸,他朝我颔首,“薛小姐,我是蒋先生的司机,他吩咐我让我送您回去。”

我退后了半步,仔细想了想,昨晚递给蒋华东伞的的确是这个人,我踌躇了片刻,对他摇头,“谢谢,但我不需要。”

我说完要走,他再次叫住了我,“薛小姐,这边路很长,周围比较荒僻,几乎没有出租,您如果要走,只怕走一个小时也到不了哪里,但我送您就快了,而且这是蒋先生的吩咐,不管如何,他也没有逼迫您留下,自然不会害您,也好让我交差。”

司机说的诚恳,我想了一下,也觉得现在不是固执的时候,私心上讲,蒋华东的确没有必要害我,我点点头,司机走下来,拉开车门,扶着我的额头,让我坐了进去,我报了地址,车便一路疾驰,最终停在了我的公寓门口。

我向他道了谢,等到这辆车离开后,才转身掏出钥匙开门。

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冷清,芳芳早就醒来了,客厅凌乱的地方都收拾整洁,我一边换鞋一边朝着卧室的方向喊了一声,没人回答我,我刚要进去,余光却瞥到厨房里冒出来的隐隐白雾,我走过去,缝隙中是芳芳瘦弱的身影在忙碌着,灶台上一锅香味四溢的鸡汤,她正满目柔和拿着勺子品尝味道,系着我的围裙,安宁而美好。

我心里莫名觉得一暖,她感觉到了我的存在,朝我看过来,笑了一声,“回来啦,洗洗手,尝尝我熬得汤好不好喝。”

我答应着,走进去,洗了手,然后拿着两个碗坐在了餐桌上,她将汤盛在一个盆里,我捧着喝了满满一大碗,这味道真好,是我喝过的最好喝的,她觉得我说得太夸张了,但依旧笑得非常开心,我仔细打量着,怎样也察觉不到她昨晚被我带回来时的悲伤。

我放下勺子,犹豫了很久,她一直闷头吃饭,并没有看我,但她似乎知道我要问什么,用纸巾擦了擦嘴,对我说,“他是我丈夫,不过马上,就是前夫了吧。”

我一愣,芳芳在二十八岁这年,退出了风尘,原因是她被一个深圳籍贯的老板给赎身了,用了三百万的高价,带离了这个无情而肮脏的圈子。

我们都以为她忽然傍上了金主,纷纷羡慕她的好运气,但事实上,她早在十八岁就认识了那个男人,当时他还只是个特别平凡的小职员,比芳芳大十四岁,一个月的工资不多不少,为人非常热情,体贴而善良,他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姻,离婚后从老家到了上海,芳芳和他在一起三年,他三十五岁的时候父亲重病,非要将一个从小就看中了的姑娘塞给他,他万般不愿,可为了让父亲瞑目还是答应了,结婚后不多久父亲去世,据说老人家弥留之际都是笑着的,因为那个他的妻子怀孕了。

婚后他仍旧在上海,芳芳做过无数次的挣扎,想要和他分开,结束这段荒谬的婚外情,可每次他都非常痛苦的跪在她面前,说他不愿意这样,但没有办法,儿子哪能不报恩亲眼看着父亲抱憾而走。

她一次又一次的心软,最终就耗到了二十八岁。

十年啊,整整十年的青春,她都是被冠上一个情/妇而活下来的,这份坚持需要多大的勇气我不了解,我只知道,女人的一个十年,比男人的一生都金贵,那是错过了就再也无法弥补的时光。

芳芳对我说,“二十六岁的时候,我已经攒下了很多钱,他不干涉我,我没有学历,想在上海立脚太难了,我只能干这个,他养不了我,他的工资都要给他老婆,我也不想拿他的钱,我爱的是这个人,和他的钱无关,如果我想傍大款,我早就离开他了,支撑我熬下去的,无非就是那点可怜又卑微的爱情,他想要下海经商,但是本钱不够,他找了我,我拿出我全部的积蓄,整整一百万,都给了他,他先是和一个朋友合伙做证券,后来翻了不少利润,又开始涉足汽车,慢慢的就富了,他也是出于感激,也是出于男人的占有欲,他跟我说,从前没本事将我带离花场,现在有能力了,要我只属于他,好好的跟着他,他为我赎了身,我继续做他的情/妇,他老婆期间找过我我很多次,每次都打我骂我,我都咽下去了,谁让我理亏呢,明知道他是有妇之夫还不知廉耻的跟着,破坏家庭,都是女人,我理解他老婆的恨意,所以我每次都是忍下,从未跟他提过,我不想让他那么累。”

她说着无比自嘲的笑了笑,“但我哪里能想到,那样爱我的男人,变成了这副样子。他老婆生第二个孩子的时候,难产死了,大出血,特别惨,当时我去送饭,亲耳看到他给大夫红包,我听到他们说,原本可以保大的,他非要保小,因为是个儿子,他们第一胎是女儿。我当时吓得将保温壶摔在了地上,我不敢相信他这么冷血,连结婚多年的发妻都能割舍掉,他听到声音回过头来看我,也愣住了,他小声对我说,我都是为了你芳芳,如果她死了,咱们就能结婚了,我不想让你一辈子都跟着我没名没分的,这种事缺德,但是下地狱,我也要娶了你。”

芳芳说到这里忽然哭了,她捂着脸,整个人都颤抖起来,我特别想抱抱她,我不知道她到底经历了什么,为什么这世间男男女女那么多,却唯独她这样苦,这样惨。女人掏心掏肺的爱一个男人,如果换来的都是虚情假意和背叛,那么谁还敢再轻易言爱呢。

“我不知道这一切到底有没有过真心,我们结婚之后,我对待他的孩子像亲生的一样,他第一个妻子来找过,要了很多钱,还给了我一摞照片,我看了上面的时间,是他骗我到东莞出差时的日子,其实他就在上海,他在一处小区买了一套房子,在那里包了个艺校的女大学生,还为他流了一次产。我在晚上过去了,我说是送快递的,结果门打开,女人穿着睡衣,我推开她冲进去,他从浴室里出来,看到我他愣了,我当时的感觉,宛宛,你理解不了,就仿佛我是个傻/逼,从头到尾都被欺骗着,那个女人跟我说,她跟了他四年了,也就是说,从他妻子还没死,我还没嫁给他时,她就跟了他,那为什么娶我呢,因为我知道了,他的妻子是他故意让她死的,他怕我说出去,他当时需要名誉,他是商业圈很有名望的男人,他怕娶了别的女人,我会和他撕破脸,其实,他哪里想娶我呢,如果那天我没有在医院听到那些,他娶的就不是我了。”

她捂着脸,在椅子上无力的滑下去,我站起身,绕到她身后,轻轻楼住了她的身子,好瘦,她真的好瘦,曾经的芳芳,不胖但是很丰腴,她的身材是最好的,完美而婀娜,现在缺瘦成了一把骨头,纵然她吃好住好,却为一个不值得的男人赔尽了这一生最好的年华,只闻新人笑,不记旧人哭。

第十八章 魔鬼

夜总会在一个月之后的傍晚,终于被撕掉了封条重新营业了。本書同步更新百度搜抓机小说网。

本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可不巧我遇到了点麻烦,把我逼得焦头烂额心悸惶惶。

我曾经陪过的一个台湾籍贯的客人又来了,他点名找我,可我记得我曾在和他闹掰时就向前台打过招呼,一旦他又来了,立刻通知我,我躲起来,而我也向妈咪说过,我不愿再陪他,再多的钱也不愿,可是妈咪虽然有心帮我,却实在爱财,当那个客人出到十万的时候,她就已经熬不住了,将我的嘱托抛到了脑后,我在化妆间和蓝薇正化妆顺便提起了芳芳的事,妈咪从外面闯进来,笑眯眯的对我说,“胡总到了,点的你。”

我无比惊慌的站起来,因为动作太过着急,我还打翻了桌子上的部分化妆品,弄了一地五颜六色的。

“妈咪我不是说过了吗,我不会再陪他,你为什么不替我挡了,说我不在,这很难吗。”

妈咪非常不解的看着我,“宛宛,你脑子坏掉了?有钱为什么不赚,他出了十万啊,十万,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三线城市你买个独单都够了!原先你不是总陪他吗,人家岁数不大,又有钱,还蛮绅士的,你有什么不满意?做小姐,还挑三拣四的,你非要把自己这点知名度都耗光了才满意是不是?我花大钱培养你,你就这么回报我的?”

好一番冠冕堂皇的话,说的好听,为了我的钱途,但实际上还不是为了钱这个字。

我冷冷一笑,“妈咪,十万块场子提成三万,您提一万,我给您就是了,场子的盈利无关您,您的我不亏待还不成吗,我不会去陪他。”

周围的小姐见我和妈咪对峙上,纷纷起身聚拢在一起瞧热闹,蓝薇在妈咪要发怒的前一刻站出来替我解围,“妈咪,您不知道宛宛和胡总之间的事,她不愿意陪,您强行给弄去也没意义,她脾气冲心里不舒服,得罪了胡总惹了麻烦,场子老板怪罪下来,咱都担待不了,还不如直接推了,不会捅篓子。”

妈咪敢得罪我一个,却不敢将场子里最能赚钱的两个头牌都得罪了,她只好咽下这口气,非常不耐烦的摆摆手,“算了,我去给你推了,就这一次,薛宛,以后不管是谁,你愿不愿意,都得去给我陪!场子不养闲人!”

妈咪说完甩手就走了,我站在原地愣了一会儿,陈水灵走过来拍了拍我的后背,“没事,胡总也不至于非要怎么样,只是有点不甘心罢了。”

不甘心,何尝他是不甘心,他还恨我。

我和胡伟达之间的事,根本说不清楚,那个男人是个魔鬼,非常可怕的魔鬼。

我第一单生意就是他,但我从未出过台,我只是喝酒唱歌玩儿玩儿骰子,偶尔也跳个舞,他曾跟场子商量要花三十万买我的初/夜,三十万,对于二十一世纪初,也算是天价了,除了娱乐界的女明星和模特圈的嫩模,谁能以这个价位陪/睡男人?场子几乎在一夜之间炸了锅,妈咪和经理高兴的差点把我捧上天,直言我遇到了贵人,以后要发迹了,都恨不得指着我赚个盆满钵流。

但我不肯,因为我知道,我已经红了,就这么无缘无故只因为一个客人的厚爱而红了,我现在有三十万的身价,可一旦我真的被/睡了,我也就这一次三十万,之后连三万甚至三千的价码都够呛,因为这个圈子就是如此,你越是炒的轰轰烈烈,你按部就班的走,之后往下滑得越是厉害,别人可能没你的价码高,但是人家会算计会拿捏,也就反超了你,我不在乎钱多钱少,但我在乎曾经被所有人捧在最上面,我可以自由选择我要跟谁不要跟谁,碍于我的地位没人敢强制我,但当我下来了,所有嫉妒我仇恨我的都会过来反踩我一脚,到时候真的会生不如死。

这个圈子的人不被社会和世俗缩接受,如果身处其中都过不下去,那这个世界何处还能容纳我。

所以我果断拒绝了,而因为拒绝了这一次,胡伟达就杠上了我,他恨我驳了他的面子,让他闹的轰轰烈烈的散尽千金博美人一笑成了人尽皆知的笑柄,还为此老婆和他闹了离婚,他虽然不在乎女人,但却在乎极了名誉,而我就是罪魁祸首。

他每过一段时间就来骚/扰我,暗中调查我是否出/台了,陪过什么客人,他曾警告我,如果被他知道我跟了别的客人,就找人做了我。

他有钱有势又是台湾人,自有他们那边的法律,而内地根本无权对他进行惩处,可我一个风尘中的小姐,我能指望台湾的征服怎样为我鸣冤而去对付一个身份地位都很高的商人呢,我如果真的被做了,也只能当一条人世间的冤魂。

我不甘心,我也不愿意。

所以我处处避讳,从来不敢出/台,他这样也好,我有了借口,客人知道内幕的,基本都不会逼我,他们也怕惹祸上身,有的客人喝多了会非常惋惜而同情的对我说,“宛宛,这年头,有钱的变/态特别多,你别害怕,过不了多久,他遇到了更喜欢更新鲜的,也就把你忘了,就算记着也懒得怎么样了,不过一个风尘女子罢了,男人不往心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