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熙凤扫雪,扫到当年袭人倚过的那个穿堂门外边,就拾到一块玉。是块什么玉呢?有的红迷朋友会说,一定是通灵宝玉!这是书里最重要一块玉啊!但是我的看法还不一样,不一定我就对,也可能你是对的,但咱们可以讨论。我认为不是通灵宝玉。通灵宝玉是贾宝玉与生俱来的一个东西,尽人皆知,甚至皇帝他也会知道。因此,出于迷信心理,一般的人不太敢碰这个东西。通灵宝玉应该一直还由贾宝玉自己戴着,即使遭遇厄难,他不会把通灵宝玉抛弃,也不会粗心地将它掉落而无感觉不拾取。即便是查抄者将其收缴,也会很郑重地把它存放在一个地方,不会随便掉在雪地里。参加查抄的人员也不至于去偷通灵宝玉,因为根据书里的交代,按俗世的标准,它的成色不好,是一块病玉,它只是具有特殊的意义,在俗世的商品交易里,它值不了多少钱。更何况根据书里神话式的构想,天界的一僧一道,他们对这个玉能够进行指挥,如果这个玉没有了,那可能是被一僧一道呼唤走了。所以,王熙凤扫雪拾到的,不会是通灵宝玉。
不是通灵宝玉,那王熙凤拾到的是块什么玉呢?咱们想一想,书里面提没提到一块玉,被人偷了?细读《红楼梦》前八十回,你就会发现,是有关于一块玉被偷的事情,在宝玉跟随贾母居住时,发生过,偷玉的还有名字。这是在哪一回写到的啊?是在五十二回。
五十二回讲的是“俏平儿情掩虾须镯,勇晴雯病补雀金裘”。平儿虽然只是一个通房大丫头,但她帮着王熙凤拿事,手中也相当有权,在王熙凤生病的时候,有时候先不通报王熙凤,她自己就对事情作出决定,平冤决狱,指挥若定。她八十回里表面身份低下,实际上一度在荣国府里面,是非同小可的人物。她常跟府里的正牌小姐一起活动,她戴的首饰,比如有一只虾须镯,金镯子上面还镶着珍珠,就非常华贵,跟主子们戴的首饰属于一个品级。
那一年也是下雪,“琉璃世界白雪红梅,脂粉香娃割腥啖膻”,在大观园芦雪广(这里“广”字读“掩”,依山傍水的园林建筑叫“广”)里,史湘云带头,吃烧烤,烤鹿肉,小姐们平等对待平儿,她就一起吃烤鹿肉,为了吃着方便,把虾须镯褪了下来,谁知吃完了以后,那虾须镯竟不翼而飞!被谁偷了呢?书里往后写,交代出来,是被怡红院的小丫头坠儿偷了。坠儿,你听这个谐音,曹雪芹的艺术手法之一是拆字法,艺术手法之二是谐音比喻。“坠儿”就是“罪儿”,她偷东西,按世俗的标准,当然有罪。平儿发现坠儿的偷窃行为以后,她心地善良,不愿意张扬,她到怡红院把麝月叫过去,悄悄地告诉她。平儿强调,别把这事张扬出去。为什么啊?她不是为坠儿着想,是为了宝玉着想。她说,宝玉是偏在你们身上留心用意、争胜要强的――因为大家庭有不同的房,你宝玉是一房,贾环也是一房啊,哪房也不愿意出丑闻,我这房出一个小偷,别的房该伸出食指划脸皮了――宝玉是一个很要面子的人,所以平儿说,为了宝玉别公开。然后就说了,那一年有一个良儿偷玉――她往前追溯,那件事可能发生在黛玉进府之前――刚冷了一二年间,还有人提起来趁愿,这会子呢,又跑出个偷金子的,而且更偷到街坊家来了。那么这一笔绝不是废文赘笔,这就是一个伏笔。现在是坠儿偷金子,怎么叫偷街坊呢?因为平儿不是怡红院的,也不在大观园里住,她跟王熙凤、贾琏住在大观园西边,荣国府靠北的一个小院里,她借用“街坊”一词表明坠儿偷虾须镯行为的严重性,就是她的偷窃对象已经不是她所服侍的空间里的,可见实在是胆大妄为。
平儿主张,不明说偷窃的事,找个别的理由,把坠儿撵出去就完了,这样宝玉不会觉得丢脸,别房的人也不至于看笑话说闲话。平儿本想背着宝玉跟麝月交代,没想到偏被宝玉听见了,宝玉就很感动,感激平儿对他的关怀维护。但宝玉这个人嘴没遮拦,去跟病中的晴雯说了,晴雯一听,立刻发作,把坠儿找过来,拔下头上的一丈青――一端是尖锐的锥子似的发饰品――就扎坠儿的手,晴雯发威,把坠儿给撵出了。坠儿在八十回后肯定还有故事。
坠儿这个角色非常重要。在大观园里面,坠儿的朋友是谁啊?那可不是一般人物啊。大家记不记得滴翠亭宝钗扑蝶啊?在滴翠亭里面小红跟谁说私房话啊?就是坠儿。坠儿给小红贾芸私下传递手帕定情。用我们今天观点看,坠儿是不是卑鄙无耻?我认为不能这样看问题。她偷虾须镯,目的是什么?绝对不是为了自己戴上,她能戴上吗?她继续在怡红院当差,在大观园里活动,她戴着平儿的虾须镯晃来晃去,行吗?肯定不行。坠儿和小红是有思想共鸣的,小红曾经说过: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过了三年五载,谁知道谁干什么去啊?这些丫头年龄大了,“好不好拉出去配小子”,是不是?如果你自己有一点积蓄,比如悄悄把虾须镯换成私房银子,你出去以后配人,因为你有银子,在配给谁的这个问题上,你通过向拿事的管家行贿,就可能得到一个稍微好一点的对象。所以坠儿这种行为,是在那样一个社会环境里面,一个女奴,很有心机地为自己以后前途做打算的一个勇敢行为。当然,她没有成功。
坠儿偷金,跟良儿偷玉,都是发生在荣国府里的事。坠儿偷金在后,良儿偷玉在前。坠儿确实偷了金,良儿确实偷了玉吗?良儿这个命名你想一想,她和坠儿是配伍的,一个是有罪的姑娘,一个是我本善良的一个姑娘,那么从这个命名的方式上你就可以判断,这个良儿当年是被冤枉的。她本善良,她并没有偷玉,那块玉到哪儿去了?
故事流动到荣国府遭遇第二波打击,被彻底查抄。那些抄家的兵丁,在分头查抄的过程里,会中饱一些被抄物品,这块玉,应该是从贾母正房,也就是宝玉几年前曾经居住过的空间里,抄出来的,抄到它的兵丁一看成色很好,会很值钱,就趁长官不在眼前,把它揣起来了,当然按规定,所有抄出的东西,都要到指定的地方存放、登记,私揣查抄物品也要冒一定风险,那兵丁不免会慌张,更可能他私揣的物品不止这一件,也不可能都揣放得那么严实,混乱当中,他跑出贾母院落东边的穿堂门――就是二十三回写到的,袭人倚门等候宝玉从东边贾政王夫人起居的正房回来的那个穿堂门――就把那块玉掉落在穿堂门外的夹道那里了,人们一时都没发觉,下起大雪,纷飞的雪花很快就把那块玉给掩埋了,王熙凤被罚扫雪,扫到那个位置――一丝不乱――就发现了。
在这段情节里,曹雪芹会写到王熙凤拾玉后百感交集。当年在贾母居住的院落里,在宝玉所住的空间里,丢失了一块价值不菲的美玉,这事当然由王熙凤亲自来查实处置。宝玉的丫头们,多半都有嫌疑。窃贼最后可能就锁定在几个嫌疑最大的丫头身上。王熙凤当年怎么对待有嫌疑的丫头?记不记得王熙凤有一次跟平儿怎么说的?第六十一回,大观园里闹出涉及到玫瑰露和茯苓霜的盗窃官司,王熙凤那时候正在养病,不直接理事,平儿去跟她汇报,她就说:这些丫头虽不便擅自拷打,让她们大太阳底下跪在瓷瓦子上,不给吃喝,一日不说跪一日,看她们招不招!这种解决盗窃官司、对待下人的方法,显然不是王熙凤的新发明,当年良儿被锁定为窃玉之贼以后,肯定就被王熙凤这么处置过,跪瓷瓦子――就是瓷器跌碎以后的破瓷片――你给我跪上,大太阳底下,不给吃,不给喝,你招不招?身体再好的人也受不了啊,最后,良儿屈打成招,交不出玉,只好承认是偷传出去,卖掉了,这样良儿就被当作窃玉贼,给撵出去了,可能还会牵连到另外一些奴仆,那些奴仆被判定是帮良儿传玉、卖玉。当时事情闹得响动很大,赵姨娘贾环他们一定会讥笑嘲讽宝玉,看你身边,窝着窃贼!宝玉为此,很久都心情不畅。
那么事过几年,沧桑巨变,王熙凤沦为贱役扫雪,发现一块玉,拾起来一看,分明就是当年以为被良儿窃走的那块玉,稍加推敲,就可以憬悟,当年良儿并没有偷这块玉,应该是这回抄家,兵丁把贾母当年带着宝玉居住的地方,像用篦子那么篦了一遍,这块玉就不知从哪个旮旯里给掏出来了,兵丁私揣怀内,从这地方跑过时,落在这穿堂门边夹道一侧,偏就被自己拾到了!回想几年前,自己不可一世,对良儿那么凶狠,冤屈人家。当时自己处置另外一个生命,是那样地轻率,毫不手软。现在忠王府来查抄贾府,让自己交代贾府还有多少财产,你全说清楚了也不行,非逼你再说,让你跪瓷瓦子,不给吃不给喝,下大雪,衣衫单薄,你给我扫雪去..
曹雪芹会写,在那情景下,王熙凤的良心发现,写到一个生命内心最深处的痛切愧悔,那种对人生滋味的复杂感觉。那一段文字,对读者肯定形成强大的冲击力,能引发出读者对人道、人性的深切憬悟,在曹雪芹的第九十一回至九十九回这个情节单元里,会出现王熙凤扫雪拾玉的情节。这是以前研究者比较少,甚至于根本没有触及的一个内容,是我现在竭诚为大家奉献的比较独家的一个探佚成果。
有红迷朋友说,王熙凤作为《金陵十二钗正册》的一钗,那当然是能理解的,但是她女儿巧姐,故事里面她年龄很小,也没有很多的情节,怎么也是《金陵十二钗正册》当中的一钗呢?我想,曹雪芹是为了体现对贾氏家族薄命女子的一个立体的全方位的扫描。《金陵十二钗正册》里有已经嫁人成了媳妇的,比如李纨,王熙凤,甚至有入宫到了皇帝身边的贾元春,那么也有跟她们平辈的,一些没有来得及出嫁或者出嫁比较晚的小姐,同时呢,也要安排进比她们矮一辈的家族成员。秦可卿按她嫁给贾蓉来算的话,辈分矮一级,巧姐跟她一个辈分。但秦可卿太神秘,辈分感不鲜明,那么把巧姐安排进去,就使得《金陵的十二钗正册》的阵容更加立体化,有利于深化“万艳同悲”“千红一哭”的悲剧效应。而且巧姐这个人物的命运,也寄托着曹雪芹他很多的感慨。王熙凤千不对、万不对,但是刘姥姥到荣国府来,作为一个穷亲戚――其实根本不是正经亲戚,很牵强的一种联宗关系――来求她救济,她善待了刘姥姥,那么善有善报,最后刘姥姥就解救了困厄当中的巧姐。
巧姐最终应该是一个什么结局呢?应该是嫁给了刘姥姥的外孙子板儿,这在书里面是有很明确的伏笔的。有人相信高鹗的写法,高鹗是说巧姐后来嫁给了刘姥姥所住的农村的一个姓周的富户,这是不对的。前八十回写刘姥姥第二次到荣国府去,贾母带着她游览大观园,到了贾探春的居所,探春屋里大瓷盘里有佛手,板儿要了一个大佛手玩。佛手跟柚子在植物学上是亲戚,是同一种植物的不同变种。柚子长得圆圆的,佛手它底下有一个圆托,上面伸出好多手指头似的分支。柚子剥开皮可以吃它的果肉,佛手一般来说不能吃,如果要吃就把嫩佛手切成片制成蜜饯。那么书里面很具体地写到,巧姐――当时应该还没有这个名字,这名字恰恰是刘姥姥后来给她取的,当时她只叫大姐儿――看见板儿手里拿着佛手,她就要这个佛手,开头板儿还不愿意给,后来经过大人协调,香橼――柚子又叫香橼,也可以写成香圆――就换到了板儿手里,佛手就换到了大姐儿手里。板儿开头不乐意,后来一看这柚子能当球踢,因为他是男孩,又很高兴。
这样一些描写,分明是一个伏笔。脂砚斋的批语,在这个地方也点破了,说“小儿长情,遂成千里伏线”。就是告诉你最后他们俩结为夫妻了。为什么呢?因为“柚子,即今香圆之属也,应与缘通”,就是香缘,意味着有一个姻缘在里面。“佛手者,正指迷津者也。”佛手好象手指头似的,但是不是人的手,是神佛的手,所以叫佛手,佛手起什么作用呢?指迷津,你的生命陷于迷途中,它能起到指点你把路走通的解救作用。
当贾府崩溃,巧姐作为未成年家属,允许亲戚领走的时候,她的舅舅王仁,就来把她领出,但并不是要抚养她,而是把她卖到妓院去了。解救巧姐,涉及到贾芸“仗义探庵”、妙玉在庵里佛手指向处,留下一包银子,以及刘姥姥带着板儿及时赶到,用那包银子将巧姐赎离火坑,等等情节。刘姥姥将巧姐带回自己家中,最后她嫁给了板儿。这才是曹雪芹八十回后的真故事。高鹗写她嫁给了周姓地主,是不符合曹雪芹原笔愿意的。
高鹗为照应第五回关于巧姐的判词里“狠舅奸兄”的提法,把王熙凤的胞兄王仁设定为“狠舅”,这是对的,王仁这个名字谐音“忘仁”,过去把“仁义礼智信”作为建道德的基本组成,第一个就是“仁”,那么这个舅舅对自己妹妹的女儿,狠心往火坑里卖,当然是“忘仁”;但是高鹗把“奸兄”设定为贾芸,还有贾蔷,可就大错特错了!这两个人根本不是曹雪芹后八十回里面所写到的“奸兄”,那么这个“奸兄”是谁呢?有人一定会很感兴趣,应该告诉我“奸兄”是谁,可是又会皱眉头,为什么呢?你不是预告讲完王熙凤、巧姐,你要讲李纨吗?你怎么横生枝杈呢?我没有横生枝杈,要闹清楚对这个巧姐下毒手的“奸兄”是谁,就必须要从对李纨的分析说起。请期待我下一讲。
第十章 第九十一回至第九十九回之谜[3]――李纨之谜
过去有一种说法,认为《金陵十二钗正册》里有一钗堪称完美,哪一钗呢?李纨。如果你像脂砚斋一样通读过曹雪芹的全本《红楼梦》,就知道绝非如此。即便你读的是通行本,如果你仔细推敲第五回里面,关于李纨的判词和她那支曲,你也应该怀疑高鹗后面所写的那些情节是否对头。高鹗后来就没怎么写李纨了,确实给人一种感觉,李纨这个人完美无缺。
第五回里,通过判词和关于李纨的《晚韶华》曲,曹雪芹其实已经告诉你,李纨不仅不完美,而且,问题还不小。在关于李纨的判词里面有两句,叫做“如冰水好空相妒,枉与他人作笑谈”。你细琢磨一下,这难道是赞美吗?特别是最后一句。李纨的结局比较好,儿子贾兰后来中了科举考试的武举,当了高官,她成了诰命夫人,但是,却被判定为“枉与他人作笑谈”。别人对她并不佩服,并不羡慕,反而去讥笑,这是为什么?难道“他人”形成的舆论毫无道理,都是对她的误解和污蔑?我引的两句判词,前面一句历来聚讼纷纭,解释不清,什么叫做“如冰水好空相妒”?其实这句话不难理解,就是在八十回后,会写到贾氏宗族最后是忽喇喇大厦倾,府里面各人的命运,就出现了分流。本来他们都是一个池子里的水,但是有的呢,就被冻成了冰,也有的呢,居然还以水的姿态存在,还可以自由流动,所以冰和水之间,虽然本来是同质,但是遭逢变故之后呢,生存状态却大相径庭,互相之间产生了隔阂,甚至于冰就会来嫉妒这个水,这个水也就不去顾那个冰了。
一定会有红迷朋友皱眉头问了:你前面讲了半天,给我明确了一点,就是说皇帝如果打击这家人的话,那么不仅那个贵族官员本身会失去自由,“冻成冰块”,包括这个罪者的正妻、侧室、儿子儿媳妇、公子小姐,以及所有的这些府里面的男女仆役,都要面临一样的或打、或杀、或卖的命运。如果书里的荣宁两府彻底崩溃,李纨她凭什么就能例外不受打击,还是“好水”,拥有自由呢?
这就必须探讨李纨这个角色的原型。
李纨这个角色应该是有原型的,当然,从原型到书里面的艺术形象,作者进行了特别多的艺术加工。甚至于就辈分来说,都把她降低了一辈来写。
怎么回事呢?咱们先说生活当中的情况。
曹雪芹他们家,在康熙朝,他的祖父曹寅,继承他曾祖父曹玺的衣钵,担任江宁织造。曹寅的母亲曾是康熙的教养嬷嬷,康熙和曹寅可以算是发小,康熙非常宠信曹寅。但是曹寅后来得疟疾,要死了,消息传到京城以后,康熙急得不得了,就派驿马,马不停蹄地给他送金鸡纳霜,当时皇宫里面有这种稀罕的特效药,但是呢,曹寅这个人没有运气,驿马赶到的时候,他已经死掉了。按说他死了,朝廷派另外一个人来做江宁织造不就结了吗?康熙以前,顺治时期,皇家定下的原则,像江宁织造这种职务是不能世袭的。可康熙皇帝他既然做了皇帝,他喜欢曹寅,他可以破先皇的规矩,还让曹家的人当织造,于是就任命曹寅的儿子曹,继续担任江宁织造。曹当了江宁织造以后呢,康熙很满意,没想到的是,曹没当几年江宁织造,他又死了。曹寅再没有亲儿子了。康熙宠爱曹家达到什么地步呢?他还要让曹家继承江宁织造这个职位,就命令苏州织造李煦,帮他从曹寅的侄子里,挑一个素质好的,过继给曹寅的未亡人李氏――这个李氏就是李煦的妹妹――来做儿子,继承这个家业,继续当江宁织造,这个过继给李氏的儿子,就是曹。
前面讲座里我多次告诉你,李氏,是书里面贾母这个艺术形象的原型。你想一想,曹寅死了,李氏成了一个寡妇,曹寅和李氏他们的儿子曹又死了,曹的妻子也就成为寡妇。曹的这个妻子姓马,称马氏。这位马氏,她的命运非常凄惨,本来她住在江宁织造府的主建筑群的正堂里面,她是织造夫人,可是她丈夫死了,皇帝任命了另外一个姓曹的人,带着他的妻子到这儿来当江宁织造了,她就得从正房当中挪出去,失去了江宁织造夫人的身份了。曹的夫人,取代她成为了织造夫人了。对于她来说,这真是一个尴尬的局面。
现在还可以从清宫老档案里查到,曹刚上任,就给康熙皇帝写了奏折,其中说到了他嫂子马氏的情况,汇报说马氏已经怀孕了,哥哥曹虽然死了,但是马氏会生下一个遗腹婴儿,要是一个男孩的话,我这个哥哥也就有后人了。但是在后续的奏折里,曹继续给康熙请安,汇报请示,却没有关于马氏生育的任何信息。康熙也继续在曹的奏折上写批复,也没见他问起曹遗孀生育的情况。因此,马氏究竟生没生孩子,生的男孩女孩,生产情况如何,生下了以后怎么样,就都不清楚了。那个时候,没有必要把涉及马氏生育的文档销毁、藏匿,这算得什么机密?又丝毫不会影响朝政。因此可以推测出来,这个马氏非常不幸,她要么就是流产了,要么就是她生的只是一个女儿,要么就是她虽然生了一个儿子,儿子也没有养大。她寡妇失业,非常可怜。当然,根据过去封建社会的游戏规则,她为了延续曹这一支,她也还可以从别的地方去领养一个男孩,作为自己的儿子,母子互相扶持,去走自己的人生道路,但她的那个过继子,名分上虽然也算是李氏的一个孙子,却完全没有了血缘关系,至于曹,那只是他一个叔叔,对于他来说,叔叔婶婶以及他们的子女,跟他并非一家子,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各家门,另家户”。听明白了吧,真实的生活当中,会有这样的情况。
在《红楼梦》的小说文本里面呢,李纨这个角色,她比王夫人矮了一辈,把她设定为贾政和王夫人大儿子的媳妇,这个大儿子叫贾珠,小说一开始,故事还没展开呢,就告诉你这个人死掉了,出现一个寡妇,就是李纨。我们如果细想一下,就会发现书里面对于李纨这个角色的定位和描写,不符合当时社会的伦理秩序。如果李纨她确实是贾政和王夫人的大儿子的媳妇,那么大家想一想,这个府里面的事务,如果王夫人管家忙不过来,她要托付给一个可靠的人来管这个家,她应该交给谁?她就应该交给李纨。而李纨不用她婆婆说话,自己就应该挺身而出,涉外的事情她不用管,但是公子、小姐的生活,丫头、婆子的人力分配,整个府里面内务这一摊,她应该当仁不让地加以承担。可是书里面一开始呢,就告诉我们一个很怪的现象,她像槁木死灰一样,对整个家族的事情不闻不问。整个荣国府的管理权落在谁手里呢?落在旁系,落在贾赦的儿子、儿媳妇,实际上就落在那个儿媳妇,就是王熙凤的手里。但是呢,王熙凤并不以为自己篡了谁的权,而李纨自己,也并不觉得别人占了她的位,从书里描写上看,就人论人,就事论事的话,这是很奇怪的。
第四十五回,写李纨跟王熙凤两个人对话,王熙凤突然说起来府里每个人月银的数目。那么就出现一个惊心动魄的数字。细心的读者会注意到,李纨所领的月银是二十两,比王熙凤多四倍,比宝玉及其他平辈小姐们多十倍。跟谁相等呢?跟贾母和王夫人相等。就书论书,就书里面的事论事,这个情节设计是不合理的。你一个儿媳妇,一个寡妇,你在经济上的待遇,怎么能跟府里面的府主,跟你婆婆,跟你太婆划等号呢?没有道理。而且王熙凤还说,除了这份月银以外,她还有园子地,地租归己;荣国府在外地的庄园,每年来缴纳地租,会有银钱也会有实物,分配时会按级别有多有少,叫年例――书里没直接描写荣国府分年例的情况,但是非常细腻地描写了宁国府贾珍收年租分年例的情形――王熙凤进一步指出,李纨领的年例,是上上分儿,也就是最高一档,应该也是跟王夫人、贾母齐肩。可见她享受的待遇是很特别的,她和贾兰的生活是很特殊的。曹雪芹写李纨在荣国府的经济地位,他怎么会写成这个样子?
你现在想一想,刚才我讲到的,真实生活当中那个情况,再想想书里面的有关描写,把二者重叠起来,相合之处是不是颇多?因此我的结论就是,如果不能说李纨的原型就是马氏的话,那起码李纨的身上,有马氏的影子,很深的影子。如果你把这个李纨想象成马氏,就一通百通。怎么叫一通百通啊?江宁织造府来了新的府主带着夫人,你搬到旁边去了,但是你的待遇能够削减吗?你原来是夫人的待遇,你丈夫死了,所以你才失去织造夫人的地位,你又没犯什么法、有什么错,皇帝还对你死去的丈夫给予很高的评价,表达很深切的惋惜,虽然任命了新的江宁织造带着夫人来了,你让到旁边了,你待遇不能变,听明白了吗?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生活当中李氏还在,她有了新的儿子、儿媳妇了,而且是皇帝指定的,那么这个新来的儿媳妇,书里与之相对应就是王夫人,她来管理家庭事务,她把自己的外侄女找来,支撑自己这个家庭,你马氏没话说,你退出管理层了,只是待遇不变。所以这样一考察,就会感觉到,曹雪芹他在塑造李纨这个人物的时候,他心中是有一个原型的,这个原型就应该是马氏,他只是把她的辈分降低了一辈来写。
通过文本细读,还可以找到更有力的佐证。第二十二回,有一笔就更意味深长了。第二十二回写元宵节,荣国府举行家宴,还制灯谜,非常热闹。这是一个最讲究家庭团聚的节日。贾政王夫人主持家宴,贾母是母亲,当然在座,宝玉、贾环是儿子,也不能少,迎、探、惜三春,迎春和惜春虽然不是贾政的亲女儿,但是一直养育在荣国府里,林黛玉是贾母的亲外孙女,父母双亡了,寄养到舅舅舅母家,这几位小姐当然都在,李纨呢,书里面设定她是贾政王夫人的儿媳妇,当然到场。可是,有一个人物不在,谁不在啊?贾兰不在。
第二十二回写成这个样子。按说写得不对头啊。不要说书里荣国府那样的贵族府第,一定讲究规矩,小家小户也讲究规矩,是不是啊?一家团圆,围桌吃元宵,你怎么能不来呢?书里面的描写实在古怪,说贾政忽然发现兰哥儿不在,问怎么不来?李纨跟男眷不能在一个空间,在另外一个空间里面,闻声站起来,表示尊重,她就回答,注意,书里写李纨她是笑着回答,说因为他说老爷没叫他来,所以他没来。这怎么回事?如果没有生活原型,一个虚构的小说,写一个封建大家庭,你不能这样写,太离谱了!按书里设计的人物关系,贾兰是贾政的什么啊?是亲孙子呀,而且贾兰是不懂事的小孩吗?不是,贾兰那时候已经读书了,知书达礼了,可是祖父祖母主持元宵家宴,他却不主动出席,说没特别地叫他,他就不来。为什么写成这样?
我觉得就是因为曹雪芹在写这个场景的时候,他是根据生活当中的真实情况来写的。在真实的生活当中,大家想一想,如果马氏她没有生下曹的那个遗腹子,或者生下了以后夭折了,她抱养了一个儿子,这个儿子跟她来说是亲母子关系,可是跟那个曹来说,有没有血缘关系啊?没有血缘关系,曹只是他名义上的叔叔,叔叔家进行元宵的团聚,你没叫我,我就不去,是不是顺理成章啊?各家门另家户,咱不是一家子啊。有人也许会问,马氏儿子都不主动去,马氏为什么要去?如果只是曹和曹的夫人他们举行家宴,如果上层婆婆死掉了,她也可以不去,你明白吗?你们是另外一家人。但是李氏这个婆婆还在,你丈夫死了,你婆婆还在,你要不要去啊?必须去。她去,也没让儿子跟着去。
为什么书里写贾政询问贾兰怎么没去的时候,李纨一点不紧张啊?她答话时还笑。按书里的人物设计,李纨父亲是国子监祭酒,她应该特别懂礼,公公问孙子怎么没来?应该惶恐万分,怎么搞的啊,不懂礼法,我教育失责啊!但是呢,书里写她笑着回话,意态十分轻松。为什么?就是因为在真实的生活当中,如果遇到这个情况,马氏就可以笑着说话,当然话语会非常委婉,但传递的信息一定非常明确:我儿子不是你们家的成员,你请他就来,你不请他就不来。当然小说里后来写到,在场的人们都说这个兰哥儿真是牛心古怪,就派贾环带人去把贾兰请过来了,贾兰来了,贾母、贾政表现出都很喜欢他。这段古怪的情节,就在许多读者不经意的阅读中,流淌过去了。
书里的这些“假语”,所隐藏的“真事”,就是在曹家,马氏和曹及他的夫人不是一回事,曹出了问题,他的夫人一定受牵连,但是马氏可以除外。
雍正夺取了王位之后,他对曹,没有马上罢官治罪,把他交给怡亲王看管,实际上是政治上被重点监视了。那个阶段,无论曹如何在奏折上讨好雍正,雍正的批语都非常严厉冷酷。到了雍正六年,才借“骚扰驿站”
的罪名,抄没曹家产,将他逮京治罪。雍正打击曹,是分两波进行的。书里面写荣国府贾政的垮台,也写成皇帝分两次给予打击,第一波还留有点余地,第二波那就毫不客气,忽喇喇大厦倾了。
雍正在处置曹的时候,特别下旨意,让负责抄家的官员隋赫德在把曹押解到北京以后,拨出少量住房,安置其家属。有专家考证出,当时所拨的那所有十七间半房屋的院落,就在现在北京蒜市口那里。所谓曹的家属,主要是指两位寡妇,一位是曹寅的未亡人李氏,一位是曹的遗孀马氏。对于曹的妻子儿女,雍正不可能有什么怜恤照顾之心,但是李、马二位寡妇,其亡夫都是先皇康熙宠信的。曹寅不消说了,康熙对他情同手足。对于曹,他死掉后,康熙对内务府大臣们说:“曹自幼看其成长,此子甚可惜!朕在差使内务府包衣之内,无一人及得。查其可以办事,亦能执笔编撰,是有文武才的人,在织造任上极细心谨慎..”这些至高的评价都记载在清宫内务府档案里,一直保留到今天。
雍正下手打击曹,他是可以毫无顾忌的,因为康熙后来对接任曹的曹,并不欣赏,在康熙朝留下来的档案里,没有留下什么对康熙对曹褒奖的话,附带说一下,康熙晚年对原来宠信的李煦,也多有批评,甚至流露出厌弃情绪。但是雍正登基时宣布的所谓先皇遗嘱里,强调“皇四子人品贵重,深肖朕躬”,也就是康熙在那么多的儿子里,单觉得第四个儿子,即胤,各方面最像他,因此自己驾崩后,继位者非四阿哥莫属。不管这个遗嘱是真是假,胤成为雍正皇帝以后,他得拿出一个姿态,就是我确实是父王所有儿子当中最像他的一个,我处处遵照父王的意思来做事。
那么他的父王对曹寅那么好,他能够对曹寅的未亡人――即使她是已经被他惩治的李煦的妹妹――完全翻脸绝情吗?他是不能的。康熙对曹有非常正面的评价,而且记载下来,他对曹的遗孀马氏,能跟曹一锅煮吗?他不能。到了乾隆朝,因为曹家牵连进“弘皙逆案”,被乾隆灭了,那时候李氏应该死掉了,但马氏还活着,乾隆也不必把她,以及她抱养的儿子,跟曹及曹家其他人一起处置,她和她的儿子不但可以幸免,还可能获得比较好的前景。
历史上的真实情况既然如此,曹雪芹他以马氏为原型来写李纨,在书里虽然把这位寡妇降了一辈,他写成在家族遭遇皇帝打击的时候,这位寡妇却可以例外获得恩免,书里面的贾政等等都成了冰了,但是呢,李纨跟贾兰还是水,还有自由,还能升腾,也就顺理成章了。
当然,曹雪芹写这部《红楼梦》,他对“真事”素材的运用,是非常灵活的。他笔下所写的贾宝玉所经历的贾家生活,如果跟真实生活中的曹家情况相对应的话,应该已经是乾隆朝初期,那时曹在乾隆实行怀柔政策的政治情势下,已经又回到内务府当差,到乾隆四年,康熙朝废太子的长子――康熙的爱孙弘皙――与一些其他贵族谋反,史称“弘皙逆案”,乾隆干脆利落地平息了这场政治风波,曹受到牵连,曹家才彻底灰飞烟灭,由于事后乾隆销毁大部分“弘皙逆案”的档案,以至那以后曹寅子孙的生命轨迹,全都模糊不清,乃至成为一片空白。曹雪芹在《红楼梦》里,是把康雍乾三朝压缩到一起来写,对曹家在三朝里由极盛到湮灭的种种“真事”,也压缩到特殊的“假语”系统里,使文本呈现出迷离扑朔而又大可考据的状态。
《红楼梦》第七十六回,妙玉在林黛玉和史湘云的联诗后面,一气呵成续出二十六句,前面十八句暗示出荣国府的衰败,但接下来两句是“钟鸣拢翠寺,鸡唱稻香村”,这两句就生动地写出在整个贾府被皇帝打击之后,荣国府及其大观园的其他部位都是非正常状态了,却有两处例外,一个就是拢翠庵,依旧晨钟阵阵,一个就是稻香村,仍旧鸡鸣不止。
拢翠庵为什么还可以那样呢?因为妙玉不是贾氏家族的成员,当然她会被查,前面有伏笔,当时请她来是下过帖子的,这个帖子肯定被抄出来了,因此得查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但毕竟那时候是皇帝恩准贾元春省亲的,拢翠庵是为省亲过程里必须要有的行佛事这个环节而建造的,妙玉是以主持佛事这样一个堂皇的理由下帖子请来的,负责查抄的忠顺王就是对妙玉收藏的古玩名瓷乃至她本人垂涎,一时也不好关闭拢翠庵将她牵连到贾政的案子里去。李纨和她的儿子贾兰幸存,根据我前面的分析,你应该理解其原由了。
当然小说里不会写是因为太上皇帝肯定过贾珠,所以查抄荣国府才不动她,很可能是写到皇帝认为她尽心守节,又与贾政的罪行无关,网开一面,荣国府包括大观园抄个底儿朝天,独许稻香村保留原样,允准李纨带着贾兰且在那里居住,以后再迁出去置房另过。
前八十回里已经透露出来,尽管李纨确实有不少优点,对弟妹们很慈爱,对下人比较宽厚,她也会写点诗,品味也不算俗,但是一涉及到花钱,她就很谨慎,甚至可以说相当吝啬。她之所以去跟王熙凤对话,引出王熙凤关于她月银二十两的訾议,就是因为王熙凤觉得,作为大嫂子,领着弟弟妹妹们玩玩,成立个诗社,十天半月聚会一次,能用掉几两银子,你都舍不得出,你还来问我要银子?王熙凤表达这些意思当然都以开玩笑的口气,可是玩笑话里面也有真意见。李纨在经济上她是很算计的。
她为什么要算计?大家想想生活当中的那个马氏,她能不算计吗?她必须得算计,她得给自己留后路,不要说这个家庭遭受打击时她得有后路,不遭受打击,曹继续当江宁织造,她也得留后路,因为她之所以留在那个织造府里,是因为婆婆李氏还在,李氏活一天,她作为大儿媳妇就得在那个空间里侍候婆婆一天,李氏死了,她就没有道理总住在弟弟弟媳妇家里了,她就应该挪出去住,到那个时候,她手里没有充裕的银子,怎么应付以后的生活?她必须第一,努力培养自己的儿子,让他将来通过科举考试谋取官职,第二,积谷防饥,多多益善。曹雪芹既然是参照马氏的情况来塑造李纨这个形象,在前八十回里就透露出她的吝啬,是可以理解的。八十回后,在我现在所讲到的,九十一回至九十九回这个情节单元里,荣国府遭遇皇帝的第二波打击,巧姐因为未成年,允许近亲把她领走,她的狠舅王仁,把她接出去以后,居然就把她带到妓院,应该就是前面写到的妓女云儿所在的锦香院,卖给鸨母。当时妓院是会买未成年的小姑娘的,买来先让你干杂活,养大了就逼你接客,那是惨无人道的。刘姥姥和板儿进城,发现这个情况,追踪到妓院要救巧姐,鸨母就要他们交纳赎金,他们哪里有那么一大笔银子呢?他们遇到了贾芸和小红。
贾芸和小红早就离开荣国府在社会上自立了。于是一起商量,自然就形成一个思路,就是在这危机时刻,可以去找李纨贾兰,他们手里有银子啊,巧姐是李纨的堂侄女、贾兰的堂妹,大家一直在荣国府里生活,至亲啊,难道还会不拿出银子来吗?但是万没想到,贾芸贿赂看守荣国府的,属于忠顺王指挥的兵丁,混入里面,潜进大观园,摸到稻香村,见到李纨和贾兰,可能开头李纨对巧姐落入火坑也表怜惜,但是贾芸提出拿银子赎取,李纨就不言声了,贾兰就表现得非常不像样子,甚至会说,她亲舅舅做的事,我们管不着,心非常之狠,母子二人见死不救、一毛不拔。贾芸苦苦哀求,竟仍不能软化李纨贾兰之心,贾兰为了让贾芸快些离开,会拿出几张票据,说现银实实没有,这几张你且拿去兑了用吧。贾芸拿去后发现,根本是死票,兑不了现的。因此,贾兰堪与王仁配对,一个是狠舅,一个是奸兄。这才是曹雪芹笔下,八十回后的真故事。
高鹗他怎么写的呢?八十回后,没有李纨、贾兰与巧姐相关的情节,小红简直写丢了,他竟把“奸兄”写成是贾芸,真是颠倒黑白!在前八十回里,贾芸在曹雪芹笔下是一个很有志气的人,脂砚斋有很多评语,给予他高度评价,脂砚斋是看完全本的,在批语里透露贾芸联合刘姥姥、板儿,把巧姐赎了出来,由刘姥姥把她带回农村,最后嫁给板儿为妻。高鹗笔下那样去写贾芸,说他不符合曹雪芹原笔原意都太客气了,他简直是倒行逆施,荒谬绝伦。
高鹗不仅丑化污蔑贾芸,把贾蔷也拉扯进去,充作与贾环沆瀣一气的“奸兄”,也很离谱。王熙凤对贾芸有恩,对贾蔷非常依赖。前面那段“风月宝鉴”的故事里,谁是王熙凤的帮手?贾蓉和贾蔷。而且书里面有关于贾蔷的正面描写,他和龄官之间,本来是戏班班主和戏子,或者说是贵族公子和卑贱优伶之间的不平等关系,他可能一开头对龄官是玩弄女性,到最后他动真情了,他跟龄官之间产生了人格平等基础上的纯真爱情,贾宝玉目睹后就产生出哲理性的憬悟。在曹雪芹笔下,八十回后的真故事里,贾蔷早把龄官接出,而且在皇帝打击到荣宁二府前,他和龄官早疏离了两府,隐性埋名去过低调的生活。高鹗把贾蔷写得下作不堪,是毫无道理的。
回过头来,我们再仔细去读第五回里面,关于李纨的那首《晚韶华》曲里的句子:“虽说是,人生莫受老来贫,也须要阴骘积儿孙。”心里就该洞若观火般豁亮了。这是很沉重的批判语言啊!很多读者读的时候不仔细,不去掂量这两句话的分量。李纨哪里是一个完美无缺的人?曹雪芹在第五回对她的设定也好,他写完的全本里对她的描写也好,哪里是从头到尾肯定她?他后面要严厉地批判李纨人性的阴暗一面。这两句什么意思啊?就是这个李纨,她积谷防饥,本来这是可以理解,因为她得考虑到她老了怎么办,“虽说是,人生莫受老来贫”嘛,可是事到临头,你亲戚巧姐陷在窑子里面了,就要被毁掉了,救人急难,也没有要求你把全部的积蓄拿出来,你拿个大头,小头大家凑一凑,赶紧去把巧姐赎出来要紧啊!你积点德行不行?就算你自个不用再积德了,你给你儿孙积积德行不行?“也须要阴骘积儿孙”,就是对她的狠狠批判。“阴骘”是过去的迷信话,就是你要在阴间,在那儿存下你的积蓄,这个积蓄不是金钱,是你的善行,可能你自己这辈子用不着那个积蓄,但是为你儿孙想想吧,那份积蓄,在他们必要时可以支取。但是在八十回后,在九十一回到九十九回这个情节单元里面,会出现一个惊心动魄的情节,一直以温柔宽厚面目示人的李纨,在人生这样一个非常重要的关节点上,她不愿意拿出钱来救人,她装聋作哑,一毛不拔,就由她的儿子贾兰出面,设下奸计,把来求援的人给骗走了,巧姐就险些真成窑姐了。你说这积德不积德?您不积阳德,您积点阴德行不行?确实应该给予严厉的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