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记不记得在第三十七回有一个细节,怡红院的丫头们给袭人取了一个外号?做文本细读的话你不能放过这些文字。什么外号啊?叫做“西洋花点子哈巴”,就是把她比喻成哈巴狗,她姓花,宝玉给她取的名字叫袭人,所以“西洋花点子哈巴”这外号是非常贴切的,既跟她的姓名谐音,也形容出她在王夫人面前的讨好姿态。这些丫头对她一方面服从、尊重,另一方面心中也是有看法的,晴雯对她的尖酸刻薄的讽刺就更多了。袭人是这么一个人,后来宝黛爱情婚姻形成悲剧,她是有责任的。

早在晚清的时候,有一种《红楼梦》通行本,叫做《增评补图红楼梦》,现在在市面上也可以找到新印的,里面有评语,这些评语当然跟脂砚斋的评语没法相比,是一些后来喜欢这个书的人加的一些评语,这些加评语的人也不清楚前后四十回是高鹗续的。有一位写评语的叫大某山民――这个“某”在古文里面是“梅”字的一种写法――他特别厌恶袭人,说:“花袭人者,花贱人也。”另外一位评家叫护花主人,他说,历史上有一个人特别讨厌,就是王安石――当然从历史学角度来看的话,王安石是一个政治改革家,这里且不讨论那个――护花主人说,王安石是一个奸人,可是王安石的奸,奸在不近人情,不近人情就好识别;可是袭人呢,作为一个奸人,她是一个近人情的奸者,她把她的奸猾进行了伪装,包装得很有人情味,所以她就危害性更大。这是以往对袭人批判的典型言论。

第三个问题是在高鹗笔下产生的,就是我刚才讲的袭人出嫁这一段。高鹗狠狠地讥笑、讽刺了她。

三个问题加到一起,袭人就基本上成了一个负面形象了。虽然读前八十回,你也可以从当中感受到袭人的某些优点、长处,可是因为这三个问题太大了,就全给掩盖了。

根据我的探佚成果呢,曹雪芹的本意,并不是要把袭人写成一个“贱人”“奸人”,不应该把袭人视为一个负面形象。曹雪芹写出了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存在,他笔下的袭人,按照自己的内心需求,自然地流淌她的生命。袭人是一个性格很丰满,有正有邪,有优点、有缺点,行为有对也有错,更多的时候她的言行也无所谓对错,糅合着复杂的生命本能,构成一个有血有肉的形象,使你深切地感觉到,那个时代那种社会,真有那么一个生命,如此这般地存在过。

下面就来讨论一下所谓袭人的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就是她和贾宝玉偷试云雨情,怎么看待这段情节?这段情节是要表现袭人道德上的越轨,对袭人这种行为进行谴责吗?我认为曹雪芹他写这段情节没有这个用意。这段情节主要是写出贾宝玉作为一个男性,他在生理上、心理上都成熟了。我在前面关于贾宝玉的讲座里有很多分析,这里不再重复。曹雪芹在行文当中说得很清楚,贾宝玉在梦游太虚幻境过程当中,警幻仙姑把妹妹可卿介绍给他,秘授他男女之事,宝玉在梦中受到了性启蒙,梦醒以后就强迫身边的袭人跟他实践一下。袭人是被宝玉强求才发生关系,不是袭人主动引诱了贾宝玉。当然他也写了袭人的心理活动,觉得自己反正是贾母给了宝玉的,会长久地服侍宝玉,而且自己又是宝玉身边的第一个大丫头,宝玉既然提出要求,顺从他也没什么关系。袭人比宝玉年龄大,生理上老早成熟了。他们两个发生关系,在曹雪芹笔下被写成很自然的一桩事。就事论事,不足以去否定袭人。更何况今天,我们的道德观念也好,社会伦理观念也好,都有一些进步,两个已经生理上成熟的男女,互相自愿,又在一个相对私密的空间里面有这样的事情,当然你不能说这是一件做得很对或者很好的事情,可是呢,也不足以构成一个道德上的问题。只是袭人和晴雯比较起来,那当然道德上要逊色得多,晴雯和宝玉之间没有这种暧昧关系。

第二个问题,就是袭人到王夫人面前去告密。过去的论家主要是批判她两个方面,一个就是虚伪,你自己跟宝玉有肉体关系,却在那儿报警,不得了啊,宝玉可能被小姐引诱啊,可能失身啊。宝玉的童贞被谁拿走的啊?宝玉失身于谁啊?不就是你吗?结果你跑到王夫人跟前装好人,哎呀,快把宝玉从大观园里挪出来,否则的话像林黛玉都大了,搞不好有不才之事,所谓不才之事就是云雨之事。真真虚伪透顶!有的红迷朋友跟我说起来浑身乱颤,说袭人简直是太可恶了!袭人这方面的表现你说她虚伪我也同意,是很虚伪,我们客观来看是这样,你担心这担心那个,你自己怎么样?是不是?但是呢,从书里描写来看,袭人她说这些话的时候她内心是真诚的,她是真为宝玉着想,要保住宝玉的名节,向女主人贡献这样的意见、建议,她觉得是在尽责,是在做好事。

针对袭人的第二个问题,第一个批判就是说她虚伪。第二个批判,就是她告发宝玉、黛玉的情爱关系,性质恶劣。王夫人本来就不喜欢林黛玉,不愿意黛玉嫁给宝玉为正妻,她看中的是薛宝钗。当然袭人把林黛玉对贾宝玉的威胁说得影影绰绰,话语里也把宝钗当个陪衬,但王夫人一听就明白,就更坚定了排斥黛玉的决心。在贾宝玉娶谁为正妻这个问题上,袭人是跟王夫人、薛姨妈她们是一党,是站在坚决主张娶薛宝钗这个立场上的,所以有人批判她,说她效忠封建统治阶级那最腐朽、最黑暗的正统观念,参与封建家长压制自由恋爱,扼杀个性解放。

这个说法是有道理的,这样分析袭人我不反对。但是我有一个另类的看法。我觉得你判定她观念、立场都属于封建正统一方具有反动性,这是完全从政治思想角度来看问题。从政治思想角度看问题是必要的。但是呢,你不能忽略另外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心理因素。支配一个人做事,除了政治、道德方面的站位、抉择以外,除了包括究竟说几分真话几分假话有利,这样一些为人处事的方略以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内心深处的一些心理上的东西。袭人当时所以去做这件事,她是有很重要的一个心理依据的,曹雪芹是很认真地把它写出来了,但是有些读者却总把它忽略过去。

第三十二回,前半回回目叫做“诉肺腑心迷活宝玉”,写贾宝玉对林黛玉的爱情经过一段历程以后,达到了狂热期,有一天和林黛玉在大观园里遇上了,就掏心窝子说话,林黛玉也非常感动,但是林黛玉呢,感动以后说你别说了,你的话我早知道了,就转身走了,头也不回。可是贾宝玉还沉浸在当时的话语情境里面,他没觉得林黛玉走了。天气很热,他是要去见贾雨村,他忘带扇子了,袭人从怡红院拿着扇子追过来,要给他扇子。袭人走过来以后,他因为沉浸在刚才的话语情境里面,他就没看清楚是谁,以为还是林黛玉,他就抓着袭人的手,说了一番话,这番话惊心动魄。贾宝玉继续诉肺腑心:“好妹妹,我的心事从来也不敢说,今儿我大胆说出来,死也甘心!我为你也弄了一身的病在这里,又不敢告诉人,只好掩着..

睡里梦里也忘不了你!”什么意思啊?有的读者可能始终没弄明白,书里的袭人可听明白了,曹雪芹怎么下笔来写袭人的反应呢?说袭人听了这话以后吓得魄散魂消,由不得叫出“神天菩萨,坑死我了”!

过去的分析,大都停留在从袭人的思想立场上指出她是恪守封建道德规范的,她毕竟是一个年轻的女性,贾宝玉说出这样一种赤裸裸的不但有情爱的含义,而且有性爱的含义的语言,她觉得难为情,受不了。这个因素是有的。但是实际上,曹雪芹他这一笔写到袭人内心最深处去了。大家要知道,一个女性她对男性有一个基本要求――这个说出来我觉得没有什么不妥――就是你跟我做爱的时候,起码在这段时间里面,你心里要有我。袭人通过贾宝玉的这样一番话就惊讶地发现,宝玉跟她初试云雨情的时候,以及后来一段时间里,跟她做爱的时候想的都是她,但是林黛玉来了以后,渐渐地,虽然还跟她做爱,但心里想的,却并不是她了,现在贾宝玉干脆把她当成林黛玉,把话说破,所谓睡里梦里都想着林黛玉,就等于说他现在和袭人做爱的时候,他的性幻想对象完全是林黛玉,是把袭人当成了一个替身!

男子与其做爱,自己被当成一个替代品,这是所有女人最不能容忍的。我想听众里面的女性或者电视机前的女性,成年女性,扪心自问,最不能容忍的是不是这一条?哪怕露水姻缘,你男子也不能这么做。任何一个女性,她不能接受这个东西。当然,一定会有红迷朋友跟我讨论,说你这么说的话,好像袭人她想独占贾宝玉,这可能吗?袭人不会有独占贾宝玉的想法,她不可能成为贾宝玉的正妻,她的身份怎么能成为宝玉的正妻呢?她的人生最高理想就是稳当贾宝玉的第一个小老婆而已,她知道贾宝玉不可能只跟她一个人做爱,但是她有那样一个要求也是合理的,就是你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你心里想的和你现在做的应该是一致的。可是呢,贾宝玉当时没认出是她,以为是林黛玉,说出那样的话来,所以袭人这个时候不但觉得魄消魂散,而且叫出来,“神天菩萨,坑死我也”。

一个女性被伤害到这种地步了,她内心深处的最不能伤害的地方被伤害了,她采取行动,要把这个跟她做爱的男人的性幻想对象灭掉,是非常自然的事情。所以她去找王夫人说那一番话,我们要懂得她最本能最本真的心理动机。作为十八世纪的一个中国作家,曹雪芹对女性心理的深层剖析、深层揭示,达到了如此细腻深刻的地步,也是令人惊叹的。我这么一解释,也许可以增进你对袭人去向王夫人说这些话的理解,你原来可能只是从阶级立场和意识形态方面去判断袭人,对她批判,现在你可能就会懂得,还可以从女性心理的角度来理解她,并且通过这个艺术形象,对人性产生更深更细的憬悟。

好的作家,总是要写到人的内心的最深处,最隐秘,最难为情,最说不出口,最不能直说的那种因素。曹雪芹就把袭人告密行为的最深层的动机,既巧妙又很明确地预写出来,提供给读者了。所以我主张对于袭人的这一次告密行为,应该全方位地去分析、去理解、去把握。她有作为一个女性的内心里坚守的底线,尊严底线,你搂着我你跟我好的时候你的性幻想对象不能是别人,就这点而言,是合理的。

当然袭人的告密行为从客观上说,那确实是很恶劣的。更何况,自从那次告密行为深得王夫人褒奖后,说她是“西洋花点子哈巴”都太客气了,她实际上就沦为了王夫人的鹰犬。她后来向王夫人的告密内容,就不仅是贾宝玉和林黛玉感情纠葛的动态了。

后来抄检大观园的那些情节大家记得吧?王夫人最后亲到怡红院去处理这些丫头,王夫人问,同日生日的人就是夫妻,谁说的?这是在怡红院的小范围里面,丫头们开玩笑,有个丫头叫四儿,她跟贾宝玉是同一天生日,开玩笑说过,她哪能真是觉得自己可以成为贾宝玉的妻子呢?她不但成不了正妻,小老婆都不够资格,做丫头都不是一二等的,是不是?那么大家想想,这个话只在怡红院里面出现过,王夫人怎么会知道呢?所以当时就写贾宝玉的反应,他非常震惊。王夫人当时就很得意了,说我身子虽不常到这里,我的心耳神意无时不在,我统共一个宝玉,难道就让你们白白勾引坏了不成?她的心耳神意是谁啊?就是袭人。四儿的玩笑话肯定是袭人告的密。这样的告密就不能用隐秘的心理因素来为她辩解了,就是献媚取宠。因此,袭人她的品质确实是不完美的,她是有问题的。

高鹗对于袭人的出嫁情况的描写,是不符合曹雪芹的原笔原意的。有红迷朋友可能要急着问了,你说根据曹雪芹的描写,袭人离开荣国府是一个惊心动魄的过程,怎么个惊心动魄啊?就是在八十二回到九十回这个情节单元里面的最后,根据我的探佚,就可以估计出来,曹雪芹会在这个情节单元的最后写到皇帝对贾家、对荣国府的第一波打击。这次打击可能就是派忠顺王来,不是抄家,而先进行查封,也不是立即地把府里面所有的人丁都或打,或杀,或卖,而是先把家庭成员都限制行动,然后呢,要求裁减他们的服务人员,也就是裁减他们的丫头、婆子、仆役。一般的情况下,皇帝会把这样一些裁减权完全交给皇帝所托付的这个查封者,那么小说里面就应该是忠顺王。

为什么要去查封荣国府呢?前面我已经多次跟大家讲了,因为贾政首先做了一件冒犯王法的事,就是帮甄家藏匿罪产。另外就是贾政让他的儿子和孙子去写歌颂将军的诗篇,表面上歌颂一个镇压农民起义军的女将,实际上经过我前面分析你就应该清楚,会被认为是影射清兵南下的时候,一处地方的女将对南下清兵的抵抗,那就成了反诗。当然这两件事情还不足以使得皇帝彻底毁灭荣国府、毁灭贾氏家族,为什么?皇帝身边还有贾元春。皇帝就那么喜欢贾元春吗?那也未必,但是在《金陵十二钗正册》关于贾元春的判词里面,有一句叫做“榴花开处照宫闱”,什么意思啊?现在的紫禁城,叫做故宫,你去参观皇后、妃嫔居住的那些空间,你会发现那里现在仍然栽种着很多石榴树,不一定直接栽在地下,很多栽在大的木桶里面。皇帝他养了很多妃嫔,一个当然是玩弄女性,第二他希望这些女子为他生子,使皇权后继有人。石榴这种植物大家很清楚,特点是多籽,它是多子多孙的一个象征。那么什么叫做“榴花开处照宫闱”?大家知道石榴怎么结出来的吧,榴花开放,榴花底下那部分越来越膨胀,膨胀到最后花落了,就是一个大石榴果。这句判词就意味着贾元春已经怀孕了,如果不发生意外,她会为皇帝生下皇子或者公主。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贾元春作为一个怀孕的,还没有被皇帝厌弃的妃子,跟皇帝求情,比如说看在我们家几代为皇家服务的份上,尤其是贾家的祖上,属于是开国元勋,而父亲工作一贯也很勤谨,现在虽然做错事,是不是能够给他一个赎罪的机会,留下一条生路?那么皇帝看到“榴花正开”,有可能网开一面,第一波打击只是派忠顺王去,把府里所有存放财物的那些房屋――书里面写到荣国府有两层楼的大库房,刘姥姥上去后只觉得眼花缭乱,嘴里禁不住念佛――先贴上封条,查清楚案子以后再进行抄检;贾政当时可能状况就类似于现在的被“双规”,就是停职反省,自己交代,你是不是帮甄家隐藏了罪产?一共多少?你让你的儿孙写那个诗,你究竟什么动机?那时还没有完全给他定罪、发落。贾政的家属们,还允许正常生活,但是你就不能再像过去那样豪华、铺张了,首先就对你的服务人员进行裁减,有些忠顺王就可以分走,有些则要遣散。

在那种事态下,忠顺王就点名要了袭人。有人说你这有什么根据啊?这事你完全凭想象吧?忠顺王会知道袭人吗?大家记不记得二十八回有一个情节,就是在冯紫英的家里,冯紫英请贾宝玉、薛蟠去喝酒,席间还有一个戏子,就是艺名琪官的蒋玉菡,还有一个锦香院的妓女叫云儿,几个人喝酒唱曲。正是在这样一个场合,贾宝玉认识了蒋玉菡,而且交换了礼物。蒋玉菡把一条大红血点子的汗巾子送给了贾宝玉,后来贾宝玉回到怡红院之后又把这条汗巾子在晚上睡觉时候系到了袭人的腰上,这当然就是一个伏笔,说明蒋玉菡最后会娶袭人,就对这个伏笔的理解来说,高鹗他并没有错,他最后也是写由于这条汗巾子等于起了一个媒介作用,所以蒋玉菡娶了袭人。

在前面我的讲座里面我已经分析得很多,当时,忠顺王和北静王之间正争夺蒋玉菡这个戏子,他是有象征意义的,实质是一场政治角逐,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当蒋玉菡私自逃离忠顺王府,藏匿起来以后,忠顺王派出他府里面的长史官,到荣国府问贾政要人,贾政一头雾水,只好叫出宝玉来,宝玉开始耍赖,说自己不知琪官为何物。这个时候呢,忠顺王府的长史官就说,公子真的不认识琪官吗?如果你不认识的话,那琪官腰上的汗巾子怎么到了你的腰上呢?有的读者看书看得不细,就觉得一定是当时贾宝玉系着这个汗巾子,那长史官看见了,才这样质问。但是书里前面交代得很清楚,蒋玉菡即琪官赠给他的那条叫茜香罗的汗巾子,他已经在晚上睡觉的时候系在袭人的腰上,袭人起床后觉得不稀罕,扔在一个空箱子里面了。而且,那种汗巾子是系里面内裤的,外面大衣服也挡着啊,可见那长史官这样质问宝玉,不是现场目击,指着宝玉腰说话,他根据的,是可靠的情报。贾宝玉当时的心里的反应就非常强烈,说哎呀,连这样机密的事情他都知道了,别的事情他可能也会知道啊,与其混赖下去,我不如实话实说得了,于是就告诉人家,蒋玉菡躲到东郊紫檀堡自己购置的庄园去了。可见在冯紫英宴请这几个朋友的时候,就有忠顺王府派出的探子掌握了全盘情况。

在冯紫英家宴席上,蒋玉菡唱完曲以后,拈起席上一朵木樨花,念出一句古诗:“花气袭人知昼暖。”薛蟠就大闹,说你怎么说宝贝啊?云儿就帮着说出来,蒋玉菡这才知道袭人两个字不能乱说,因为那是宝玉大丫头的名字,是宝玉生活当中的不可缺少的一个宝贝。确实,袭人提供宝玉俗世生活的全部的技术性支持,叫做色色精细、小心伺候,更为他提供性服务。席上出现的这个情况,忠顺王府派去的间谍――很可能混在唱曲儿的小厮里面――一定也会详细地回去汇报。

因此,贾宝玉的生活离不开袭人,也就成为忠顺王掌握的情报之一。

所以忠顺王奉旨查封贾府,划拨一大部分奴仆到自己那儿去的时候,就点了袭人的名,以对宝玉进行打击,他知道宝玉是荣国府最重要的一个继承人,当时虽然结婚了,但他的生活上仍然依赖袭人。对其他各房,可能只是宣布数字,比如王夫人,只许留两个丫头,其他都得归我,留哪两个你自己考虑。我要谁我也不点名。

袭人被忠顺王点名索要,这个时候袭人就面临一个抉择。走不走?在这个节骨眼上如果去得罪忠顺王,不是袭人自己的安危问题了,也不仅牵扯到宝玉宝钗夫妻的安危,更牵涉到整个荣国府的安危,如果能够应付得好的话呢,争取到一段喘息的时间,可能通过贾元春在宫里面做工作。最好贾元春分娩生下一个皇子,最后荣国府的局面可能还能缓解;否则的话呢,就大家同归于尽。

忠顺王点名令一下,是容不得你犹豫的,因此,那确实是惊心动魄的一刻,全府的人,一定都在关注袭人的反应,她所面临的抉择,实际上比生死抉择更加艰难。府里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预测和心理波澜,袭人自己灵魂深处更会掀起大涛大浪。在那样一个危急的时刻,可能贾宝玉和薛宝钗舍不得她,千方百计要把她留下,但是袭人自己作出决定,你点名,那我走!所以袭人的离开荣国府,在曹雪芹笔下绝不是像高鹗写得那样,好像很无耻,不愿意死,食言,丧失了最起码的道德准则,苟活至上。不是这样的。袭人在那种情况下离府是一种义举,她是为了保护宝玉、宝钗,为了维护当时贾家的那个局面,使其不至于再进一步恶化。她牺牲了自己,保全了别人。

我这样讲,是有依据的。在前八十回的古本里面,第二十一回有一条署名畸笏叟的批语,脂砚斋和畸笏叟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这里不做讨论,这条批语说“茜雪至狱神庙方见正文”。那就说明在八十回后有一回会写到狱神庙,那里面会出现茜雪。批语接着说:“袭人正文标目,花袭人有始有终”,手抄本里这个“目”错抄成一个“昌”字,很明显是一个笔误。意思还是很明确的,八十回后会有涉及到茜雪狱神庙慰宝玉的回目,还会有“花袭人有始有终”的回目。这条批语就透露,在曹雪芹笔下,袭人不是一个有始无终的人物,就她与贾宝玉的关系而论,是有始有终的。这条批语又说:“余只见有一次眷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叹叹!”这就进一步说明脂砚斋或者畸笏叟他不是只听到曹雪芹给他讲一个构想,曹雪芹已经把那稿子写完了,而且是其经手誊清,清清楚楚地有这样一些情节。但是很不幸,还不只一稿,有五六稿,估计就是有五六回的稿子,最后都迷失了,非常可惜。

古本第二十八回又有一条批语:“盖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始终者,非泛泛之文也。”就是后来贾府的局面进一步地恶化,宝玉和宝钗有一度经济上非常困难,而这个时候,谁去资助了他们呢?不是别人,就是袭人和蒋玉菡。袭人应该是被忠顺王索要去了以后,再经历一番曲折,被忠顺王赏给了蒋玉菡为妻,他们那时经济上应该还不错,就想方设法去救济困境中的二宝夫妻。

这种八十回后的情节,作为批语,清清楚楚地写在了古抄本上,而且脂砚斋和畸笏叟还不是一般地看到八十回后文稿,是一边誊抄一边看。所以我的探佚,是有根据的。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袭人离开荣国府不像高鹗写得那样是在宝玉出家之后,而是在宝玉和宝钗的婚姻仍然存在,在荣国府遭受第一波打击的情况下,为了力挽狂澜,才牺牲自己,被迫离开的。她不是背叛贾宝玉,不是所谓的“千古艰难为一死,伤心岂独息夫人”,不能拿那个战国时代的息夫人跟她类比,她是为了维护贾府,为了今后能够有机会帮助宝玉,作出了一种令许多人没有意料到的抉择,在曹雪芹笔下,她不是一个负面形象。

袭人的命运,和另外一个丫头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就是麝月。有一条脂砚斋的批语非常重要,在第二十回。那个时候虽然有大观园,但是贾宝玉和小姐们还没有搬进大观园,元春省亲结束了,大观园先闲置着,贾宝玉还跟贾母一起住。过节的时候很热闹,其他丫头都出去玩了,宝玉发现独有麝月一个人在屋子里,就问她,说你怎么不出去玩儿啊?麝月说,这个时候袭人又不在,地下那么多灯火,我再出去,万一出了事怎么办呢?这个时候宝玉心理上就有反应――公然又是一个袭人。晴雯那些丫头都很天真烂漫的,贪玩,麝月却独自照顾着贾宝玉的居住空间,她确实很像袭人。针对这一段情节,脂砚斋批语这么说:“闲上一段女儿口舌”――写到晴雯去跟别人耍钱,输了,回来取钱,碰见宝玉正在给麝月篦头,引出一番口舌,这个你去翻书,我在这儿不细展开――“却写麝月一人。”就是这段文字是专为麝月而写的。接着就告诉我们,在袭人离开之后,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一人,“虽不及袭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弊等患,方不负宝钗之为人也,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宝玉便依从此话,可见袭人出嫁,虽去实未去也。”就是说在忠顺王点名让袭人走,那种情况袭人就等于出嫁了――或者是忠顺王自己,或者忠顺王的一个儿子,要纳她为妾,或者是把她直接赏给已经从紫檀堡找回来的蒋玉菡,把她嫁给他,以使这个戏子能安心待在府里随时为他们演戏――那么袭人临走时候就告诉宝玉,说底下丫头比如说只许留一个,那你就应该好歹留着麝月。麝月可能长得也不是很漂亮,也不是很乖巧,但是袭人留下话,好歹留着她。后来宝玉便依从此话,那么在一段时间里,麝月对他和宝钗的服务,质量和袭人大体相当。

值得注意的呢是还有一条批语,署名畸笏叟,也针对上面提到的那段文字:“麝月闲闲无一语,令余鼻酸。正所谓对景伤情。”有位红迷朋友跟我说,这批语好怪啊,这段情节里面麝月说了很多话,不是闲闲无一语啊,而且这段情节发生在贾府最繁盛的时期,元春刚省过亲,还处在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状态中嘛,过节的时候丫头们都能够自由嬉戏,分明是很美好的一些场景啊,怎么会鼻酸呢?怎么会“对景伤情”呢?

细加推敲,就说明写评语的畸笏叟,写这几句批语时,身边就有一个人,这个人应该就是麝月的原型――《红楼梦》里面的很多人物都有原型,麝月想必也有原型――这个原型人物经过一番悲欢离合以后,终于又和畸笏叟这个批书人坐在一起,麝月的原型没有什么文化,畸笏叟不消说是有文化的,批到这段情节,那么批书人就告诉旁边这个女子,这段写的就是你,麝月想到往事,“闲闲无一语”,本来这个人就是笨笨的不会说话,她以沉默,来对待曹雪芹的这段文字。批书人这个时候就觉得鼻酸。什么叫鼻酸?我们在人生中都有这种经历,想哭,一下子又哭不出来,眼泪流不出来,鼻子已经酸了。这是比痛哭流涕有时候还要难过的一种状态。然后呢,批书人说,“正所谓对景伤情”。意思是,当年我们处于一种什么局面里啊?当然,书里面描写的是一个根据“真事”而“假化”的场景,但连许多细节,都“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啊。按书里描写,当年贾宝玉给你麝月篦头,对着镜子,外面是爆竹、烟火的响声,荣华富贵到不堪的地步啊!现在呢?曹雪芹写书的状态在开卷第一回古本《红楼梦》里的楔子里说得很清楚:茅椽蓬牖、瓦灶绳床,是一种非常贫困的状态,面对书里面那种繁华情景,再对比我们现在翻阅书稿时候的凄惨情景,能不对景伤情吗?这条批语,从书里批到书外,再从书外对照到书里,足可以令我们深思细品。所以读《红楼梦》,读古本《红楼梦》很重要,读古本《红楼梦》除了读正文以外,读这些批语也很重要,它对我们理解这部书,理解曹雪芹写作时候的心态,特别是对我们探佚曹雪芹笔下的八十回后真故事,提供了非常宝贵的资源。

以上是我对曹雪芹的《红楼梦》八十二回到九十回的真故事的探佚心得。那么,九十一回到九十九回这个情节单元当中会有什么重要情节出现呢?会有贾探春远嫁。那么,贾探春究竟是为什么远嫁?究竟远嫁到什么地方去了?下一讲里,我继续向大家汇报我的探佚成果。

第八章 第九十一回至第九十九回之谜[1]――贾探春之谜

高鹗续书写了贾探春远嫁。他说贾政被皇帝派了外差,接触到了一个镇守海门等处的总制叫周琼,周琼有一个儿子,主动请求贾政把女儿嫁给他儿子,贾政就答应了这门婚事。这可以勉强算是远嫁,因为从周琼的官职看,应该是在南方海疆。但说实在的,如果真是这样,贾探春嫁到他父亲都能到的地方,更没有跨出国门,完全构不成什么生离死别的悲剧。在高鹗笔下,贾家虽然遭受到一点打击,但很快又沐皇恩、延世泽了,家业复苏,于是贾探春就方便地回娘家来探视了。虽然远嫁,回家不难。这种写法不符合曹雪芹的原笔原意。

曹雪芹非常重视贾探春这个角色。大家想一想,《金陵十二钗正册》里的排序,第一二位不分名次,是林黛玉和薛宝钗;然后就是贾元春;如果要是按贾氏宗族小姐的长幼顺序往下排的话,应该是贾迎春,可是不然,曹雪芹把贾探春排在贾迎春前头,然后是史湘云,然后是妙玉,然后才是迎春、惜春,才是王熙凤、巧姐,最后才是李纨、秦可卿。他把贾探春排在你可以叫做第三,也可以叫做第四的位置――因为一二是并列的――可见作者非常看重这个人物。对于这个人物后来的命运的暗示、伏笔、预言,八十回书里就特别多。

首先是第五回里面,毫无例外的,他也给贾探春设置了册页上的图画以及旁边的判词。这幅图画呢,历来的读者和评论家往往都忽略其中的一个细节,很少探讨,今天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

册页上怎么画的呀?两个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只大船,船上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状。一片大海说明她要飘洋过海。一只大船,不是小船,说明要走得很远,只有大船才能走远嘛。船里面的女子,不消说就是贾探春本人。掩面泣涕,说明她的远嫁不是一件喜事,实际上是一件很伤心的事情。这都不奇怪。奇怪的是画上有两个人放风筝。你现在可以回去翻《红楼梦》第五回,你会发现曹雪芹写贾宝玉偷看那些册页,所看到的图画构图都非常简洁,可是唯独到贾探春这儿,不是画一个人放风筝,画两个人放风筝,这就非常值得探究。如果以放风筝来象征家里人送别远行的嫁娘,画一个人就够了,为什么要画两个人放风筝?难道她出嫁,会有两拨人以娘家身份来送别她吗?别着急,咱门先把所有关于贾探春的伏笔都捋一遍,然后总起来揭秘。

图画旁的判词是:“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在第五回里面,还有咏叹书里面女子命运的十二支曲,关于探春的那首是《分骨肉》:“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恐哭损残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

我现在只向你提出一个问题,就是你看了第五回的判词和曲子以后,你觉得贾探春嫁出去以后还会回到娘家吗?你相信高鹗写的那个符合曹雪芹在第五回里的这些伏笔吗?

关于探春远嫁的伏笔,在二十二回又出现了。二十二回写大家制灯谜诗,贾探春她写的灯谜诗谜底是风筝――她跟风筝关系真是很大――“阶下儿童仰面时,清明装点最相宜;游丝一断浑无力,莫向东风怨别离”。值得注意的是,为什么前面判词说“清明涕送江边望”,这首灯谜诗也强调一个节气,就是清明。清明是一个适宜出嫁的节气吗?过去把清明又叫做什么节?鬼节,是一个祭奠亡魂的日子。这就说明,贾探春她不仅出嫁的地方很远,出嫁的日子按中国人的习俗来说,也很不得当。这显然不是一个正常的娶嫁。第六十三回,写“寿怡红群芳开夜宴”,大家抽花签,贾探春抽到的签上写的是“瑶池仙品”四个字,然后有一句诗:“日边红杏倚云栽。”把她比成杏花。这个杏花不是一般的杏花,是挨着太阳开放的杏花。这气象很好啊,而且签上还写着“得此签者,必得贵婿”。所以当时在场的众女子就引出了议论:“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这句话历来就有读者指出有点古怪。根据书里面的描写,贾家有没有王妃啊,贾家有皇妃,贾家的贾元春比王妃地位高,第十六回很明确地说明她“才选凤藻宫、加封贤德妃”了。她是一个皇妃,可是为什么书里面会写成王妃呢?一般人们说话,对家族里获得荣宠的人,只有夸张往高了说的,哪有降格往低里说的呢?曹雪芹为什么写成这样?因为在真实的生活当中,曹雪芹他们家,曹寅有一个女儿,嫁给了平郡王,而且是康熙指婚的,就是说曹雪芹他有一个姑妈确实是王妃,所以曹家人说话的时候,女子之间互相打趣,可能经常会有这样一句话:咱们家已经有了一个王妃,难道你也会当王妃不成?他这部书的文本特点既然是“真事隐”后以“假语存”,他就很自然地把这样一句家族女子间常用来打趣的话,录入了书中。我在以前讲座里面这样跟大家解释过。现在我要增加我的解释,我下面会给你挑明,为什么在这一回里边他这么来造句,就是因为,他往下写,贾探春确实会成为一个王妃。

第七十回呢,大家填柳絮词。曹雪芹写得很精心。他写贾探春填词,只填成上半阕,最后由贾宝玉给她续了下半阕。贾宝玉续的下半阕里面有一句:“纵是明春再见隔年期。”柳絮每年春天来一次,贾宝玉有一个愿望,就是明年还可以再见到。为什么偏偏要由贾宝玉来写这样一句?我想作者的用意很明显,因为贾探春自己所写的上半阕最后一句叫做“一任东西南北各分离”,贾探春自己写的这句意味着永远分离,离开后就再不可能见面了。如果把整首词都当做贾探春的作品,那就等于贾探春预言自己还会回来。曹雪芹他很精心地安排,他偏写探春竟一时才力不逮,写不出下半阕,贾宝玉写的下半阕里的那句“纵是明春再见隔年期”,就成为是一个虚妄的幻想,只是贾宝玉个人的一种愿望,是不能实现的。

最重要的一个伏笔出现在第七十回末尾,写贾宝玉和众小姐放风筝,他有很丰富的描写。对贾探春放风筝他写得最细,也最惹人猜疑。贾探春自己放了一个凤凰风筝,这当然很吉祥,而且凤凰本身也意味着女性成熟了,要谋求一门好婚事了。结果呢,对面又不知道哪家人也放了一个凤凰风筝,俩风筝绞一块儿了,这就已经让读者觉得,哎哟,挺奇怪的,怎么回事?可是呢,曹雪芹挥笔接着往下写,又出来第三个风筝,像门扇那么大,而且这个风筝还带着响铃,是一个喜字风筝,这个风筝逼近过来,声音越来越大,像雷鸣一样,这个风筝最后跟那两个凤凰绞在一块儿,扯来扯去,最后三个风筝线全断了,三个风筝绞在一起,越飘越远。这意味太深长了。里面不是一个意思,好几个意思了。他这个预言,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预言了。在八十回后,不消说,曹雪芹会一一回应他的这些伏笔。

你读到前八十回的后面时就会发现,贾探春的年龄已经到了谈婚论嫁阶段。第七十七回有一句写到,王夫人日理万机,“且又有官媒婆来说探春等事,心绪正繁”(通行本里这句写成“心绪正烦”,有的古本写的是“正繁”,我不取“烦”而取“繁”,就是说王夫人对官媒婆来说探春婚事她不会“烦”,只是觉得事务线条太繁多,有点招呼不过来。为什么我认为王夫人对官媒婆来说探春婚事她不会“烦”,看到下面就会明白)。官媒婆会拿着贵族官宦人家公子的庚帖,到有适龄女子的府里,来见女主人,看那女子跟庚帖上开列的庚辰八字是否搭配,如果搭配,就竭力促成一桩门当户对的婚姻。贾探春如果是通过官媒婆来说媒,嫁出去,她可能嫁到哪里去呢?在前八十回里面是有线索可寻的。

第七十一回写到贾母做八旬大寿。来了一些贵客。其中写到一位贵客,那绝对不是闲笔,我们读的时候应该加以注意。这位贵客就是南安太妃。什么叫做太妃?南安王他是一个王爷,那当然是很高的一个爵位了,是吧?他母亲还活着,就叫做南安太妃,他的正妻则叫做南安妃。这位太妃显然和贾母同辈,但她地位比贾母高,所以她来祝寿,就坐了上席,贾母虽然是寿星,只得到边上去坐。南安太妃本来身体不舒服,可以不来的,却还是特地来了,可见她并非只是对贾母表示祝贺,她是另有目的的。什么目的呢?她坐下以后,先问宝玉,意思是要见宝玉。贾母说宝玉到庙里跪经去了,意思是您今天见不着。

这些文字很多读者匆匆几眼看过去,不细思索。其实,这一笔就意味着贾母他心里头对宝玉的婚事要保驾护航到底。前面我不是早就讲过吗,在清虚观打醮的时候,张道士给宝玉提亲,贾母给驳回了。在这之前元春还指婚,当然不是直截了当,是通过颁赐端午节的节礼来暗示,她希望宝玉娶薛宝钗为正妻,贾母装作没感觉,也给抹了。那么南安太妃问起贾宝玉什么意思?贾母不能不防。南安郡王家有可能有小姐到了出嫁的年龄,王府家的小姐称郡主,或者称格格,嫁给宝玉得算是下嫁,可是宝玉呢,声名远播,是个非同一般的富家公子,南安太妃慕名要见,也可以理解;再说王爷的女儿也各不相同,有嫡出的,还有庶出的,模样性情有的可能比较差,南安太妃如果是推销她的某个孙女,那也很可能是庶出的资质不怎么样的,贾母能不防吗?何况贾母早拿定主意支持“木石姻缘”,你南安王那待嫁的闺女就是堪比天仙,贾母她也不感兴趣,所以贾母就说,宝玉您见不着,他庙里跪经去了。有人就说,开头读不懂,贾母怎么没礼貌啊,把宝玉叫出来见见有什么关系呢?就算跪经去了,到那时候也该回家了,而且下面写出,宝玉确实已经回到了家里,让宝玉见一下南安太妃,又有何不可呢?但是贾母她就不让南安太妃过目。有的读者始终觉得贾母是个只知一味享乐的贵族老太太,其实在曹雪芹笔下,贾母是一个很有见解,很有心计,很会应付方方面面,表面可能慈眉善眼蔼然谦和,实际是很有权谋,拿定主意雷打不动的那么一块老辣姜。

宝玉见不到,南安太妃就问小姐们,很可能她来,不仅是想见见宝玉看能不能招赘入府,也考察一下贾家的小姐们,有没有适合她家世子――王爷的儿子称世子――可以娶过去的。贾母说她们姊妹都在里头给我看屋子,跟亲戚女眷们一起看戏呢;南安太妃不放弃,在里头看戏?那也叫人请出来我看看。贾母这个时候就指挥了,请注意这一笔,很重要。贾母吩咐,让林黛玉来,让薛宝钗、薛宝琴来,让史湘云来,她们出来,让南安太妃随便看吧,因为这四位小姐都不是贾府本身的,如果谈婚论嫁的话,按理要由她们的同姓家长负责,南安太妃见了即使很喜欢,也没有道理跟贾家过话求亲,更何况史湘云、薛宝琴那时候已经定亲了。然后呢,贾母就说了,单让贾探春陪着来吧。

贾府本身有三位小姐跟亲戚一起在里边看戏,怎么单让贾探春出来?还有贾迎春、贾惜春嘛。惜春你可以说她年纪小,迎春比探春还大,是不是?可是贾母不让贾迎春出来,那时候贾迎春还没定亲呢,单让贾探春出来,贾母什么意思啊?往外推荐人呢。后来不是邢夫人很生气吗?她生贾母的气。她虽然不是贾迎春的生母,但她是贾赦的夫人,按家庭伦常来说,她是对贾迎春负有责任的母亲,南安太妃要见府里小姐,贾母不让贾迎春出面,对这个长房的孙女竟似有若无,替邢夫人想想,如此安排,分明是对二房偏心嘛!迎春比探春大,本该让她获得南安太妃青睐,倘若迎春能嫁到南安王府里去,她邢夫人不仅是脸上有光,也能获得许多实际的好处嘛!邢夫人对贾母排斥迎春大为不满,当然她不好跟贾母发作,后来借别的茬儿,她就“嫌隙人有心生嫌隙”,当众给凤姐没脸,实际上也就等于往贾母的寿桃上撒了把沙子。这是后来事态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