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啧,艳福不浅,旧的还没去呢,新的就自己送来门来了,你要尝试一把老牛吃嫩草么?’

看得津津有味的鹊桥忍不住地吐着槽,池玉迢可是出了名的‘交友甚广’,可瞧着秦玫如今的样子,竟是不准备对程覃‘动手’,难道这几年她突然改了性子准备吃素?

‘......所以时隔七年,你就这么怀念我‘命令’的味道?现在想试试?’

‘我突然有点急事,回见!’

秦玫冷哼一声,暂时放过那只呱噪的蠢鸟,目光投向正从门内走出来的那对姐弟,催促道。

“走吧,送我去公司。”

“那个...可能不太行。”

示意程覃赶紧坐电梯下楼,程墨转过身,用手指挠着脑袋,对秦玫露出满是歉意的笑容。

“我是骑着小电驴过来的,现在小电驴不让载人,要是被交警抓到的话,我机动车驾驶执照上的分数会被一口气扣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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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撒谎的时候会习惯性的用指甲挠左边的脑袋你知道么。”

抬起的手臂一僵,然后默默地垂下,程墨捂着嘴干咳了一声,努力扬起自然的笑容,将秦玫推搡进屋内。

“你就别去公司打地铺了,那边又没被子,又没枕头,而且你早上要怎么洗漱?我也知道你不喜欢酒店里那个味道,所以你今晚就睡在我房间吧。我结婚以后,屋子就锁起来了,除了爸妈定期会帮我进去打扫一下灰尘外,已经好几个月没人住过了。柜子里就有新的枕头和被子,你可以拿出来用,至于你的洗漱用具,我也让程覃下楼去买了......”

“程墨,你知道你现在在做什么么?”

秦玫头痛地摸着脑袋,既然程覃已经下楼,眼下只有自己和程墨,那有些话她大可以说得痛快些,干脆些。

“程覃是你的亲弟弟,我绝对不相信你看不出来他的心意,所以你非要把我留下来的意思,是希望他祸害我,还是我祸害他?”

推搡着自己的爪子一顿,秦玫就听到自己身后传来小小的嘀咕声。

“什么祸害不祸害,心意不心意的,只是留下来过个夜而已,又没什么......”

秦玫一下子站定,转过身子,一指头戳到了程墨的脑门上。

“没什么,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你以为你弟弟还是个吃奶的孩子呢?程墨,你到底在想什么,你弟弟还能说一句年纪小,昏了头,可你跟着瞎起什么热闹?”

看着秦玫满是嫌弃的脸,程墨捂了一下口鼻,接着眼中泪光闪闪。

“我一直想着,如果我是个男人就好了,这样就没诸麻什么事了。”

“可惜我不是。”

“我一直想着,如果我有个哥哥就好了,这样就没诸麻什么事了。”

“可惜我没有。”

“因为我不是男人,因为我没有哥哥,所以诸麻那个混蛋才能伤害你,明明是你最好的,唯一的朋友,可看着这一切发生的我,在你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却无能为力。”

“对不起。”

晶亮的光顺着白皙的脸滚落,看着程墨像是一个犯错了的孩子,耷拉着脑袋默默哭泣的模样,秦玫愣住了,她不怕别人的恶意,却永远学不会如何应对他人的善良。

手足无措了一会儿,她姿势僵硬地抱住了程墨,面上有些哭笑不得,想了一会儿,还是忍不住地说道。

“我很感谢你的心意......只是这种话以后直接说就好了,别用芥末涂口鼻,那个东西刺激性太大,你又不习惯,用量多了会真出问题的。”

“......哦。”

嘴巴一张,那股刺激的味道就在口中和鼻子里来回的窜,让程墨脸上的眼泪流得更欢了等有了时间,她一定要狠狠揍程覃那个家伙一顿。

到最后,秦玫还是没能走掉,因为这么一番折腾下来,夜已深了,若是打的,第一不太方便,第二也不太安全。

所幸程覃看着已经正常多了,秦玫想了想,最终还是克制不住自己想要在柔软的床上舒舒服服过夜的念头,在程墨的房间里睡了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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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黄的室内,带着烟火气息的苦涩药味熏得眼睛生疼,从藕色连理枝纹路的半旧锦被里伸出来的手紧紧地拉着自己,皮肤干瘪下去,露出内里筋骨的模样,仿若将死的枯藤,耳边是带着怨恨和不甘的哭声,一声又一声地喊着‘我的儿啊’。

画面一转,又是阴冷的正屋,一群又一群仿佛长着同一张面孔的女子坐在下手,和上座处,瘦弱得仿佛只是一袭套在竹竿上锦衣的母亲,发出嘶哑嘈杂如乌鸦的动静,还鼻翼间挥之不去的浓烈脂粉香气。

秦玫睁开眼,额头突突的发疼,一时竟动不了身。

这是她第一次知道自己竟然有择床的毛病,又或者,只是因为昨日心绪不佳,所以夜晚不由得胡思乱想的缘故?

只是为何会突然梦到孩提时代的事,明明身为池玉迢的时候,也从来不曾梦到过的那些旧时景象......

“秦玫姐,你醒了嘛?”

敲门声和程覃的询问声同时响起,令秦玫额头上的青筋跳得更厉害了。

“我把早饭买来了,这会儿还热着呢。”

“......恩。”

秦玫摸着自己的喉咙,略微沙哑的声线和她平时的声音不符,还有喉咙里的粗糙感,略重的鼻音,这一切都在告诉她一个事实感冒什么的,可不是那种会看时机懂脸色的玩意儿啊。

想着一会儿去药房配点感冒药,秦玫伸手取过睡前她放在一旁凳子上,昨日身上穿的那套衣服。

两手空空的到人家家里借宿,自然是没有准备什么换洗衣物的,就算屋子里还有些程墨的旧衣服,但是她和程墨穿的码数对不上,所以这会儿秦玫也没得选,只能又将昨日的衣服穿在身上。

幸好这套衣服是昨天为了应程墨的约才穿出门,只是一个晚上的功夫,应该也脏不到哪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