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啧啧,瞧瞧,这正是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啊,多可怜的一对薄命鸳鸯,爷真是看得心都要碎了。”

钟原揉了揉太阳穴,他是直接从酒宴上接到的消息,然后点了一队手下的士兵,便快马轻骑地赶到了皇觉寺,

虽说宴上酒尚饮得不多,奈何他本身酒量就不好,在军营里历练了几年,到底也没强上几分,这会儿吹了风,酒意上头,耳边还有人大声嚷嚷,一时脑袋就突突地直发涨,便难受地什么也不想管,不想问了,总归人死了,到底也不是什么多重要的事,何必细究,就随他去吧。

站在一旁的小国舅,则一副纨绔样地对手下的护卫们呼喝着。

“来人啊,小爷我今日大发善心,送这对苦命鸳鸯一程,让他们活着不能在一处,死了也能做一对**妇,把这两人的尸身连夜给小爷我送到城外的乱葬岗,还有,小爷我心善,不忍心让他们死后还要被虫子蛀的满身都是洞,明天太阳升起来之前,务必要让他们连尸体都看不见,听明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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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这回的命令,那些护卫们应得就不如之前痛快了,倒不如说,听了小国舅的话,十几个大汉子一时间面面相觑,谁也不想先出来接这个活计。

抛尸这件事先不提,单说要在明日天亮前,让这两具尸体都消失不见,还不能是被虫子蛀的,想来想去,国舅爷的意思,也就是让野狼野狗把这对男女拖去分食了才行吧?

就算这会儿尸体还新鲜的,能招来几只野狼,怕是这一时半会儿,也吃不干净两个大人,起码得有一大群,才能将这两人吃得骨头都不剩。

可这样一来,那他们想在一旁坐着干等,恐怕就行不通了,怎么也得再弄几盆子血浇一浇,味够大了,才能引得来足够量的狼群狗群。

这活一看就晦气,还麻烦,又恶心,甚至整晚还不得睡,要守着满山的尸体看狼群狗群分尸,那场面,估计就算是壮年大汉,看完之后好几个晚上也都别想睡了。

护卫们跟着小国舅出门,若是碰到紧要,正经的事务,个打个都是能豁出命去做事的铁骨铮铮的汉子,但平时没事时,和小国舅间的相处大多都是没上没下的,一时不听这不正经主子只图一时快意的命令的状况,自然也是时有发生。

而就算护卫们不应命,小国舅也从不以强权相迫,大多气恼一阵,笑骂一会儿也就过去了,平日里,也会有关心维护护卫们的举动,竟像是拿他们当朋友兄弟看。

所以,虽说此时护卫们的态度看起来着实有些无法无天,他们倒也是真心亲近和敬服这个旁人眼中的纨绔。

但是亲近归亲近,这事,怎么看着实还是太恶心了,就算是个大男人,也消受不起。

见众人不应,小国舅双眼一瞪,直接摘下腰间的钱袋子扔到了一个护卫的身上,说道应下的,每人打赏二十两黄金。

听了这话,护卫里才有人意动,不过他们跟着国舅爷,这平时的日子里,油水已经颇足,国舅爷也是个不吝金银的主,一时开心,怀里摸出两个锭子,也不拘多少,随手就赏了人,所以虽有人意动,到底又觉着这活计太过腌臜。

最后,还是有两个最近正好手头拮据的护卫站了出来,应下这看似荒唐的命令,他们赶忙将自己的马牵了过来,把两人尸体上的箭都拔了,然后放到了马背上。

这时候也顾不得晦气不晦气了,距离天亮还有几个时辰,若是手脚利落,说不得还能赶得及回家洗个澡再好好睡上一觉,明天再告个假,大可以用这刚到手的金子,把要还的钱,该办的事,都麻溜得收拾了。

钟原一脸漠然看着护卫抱起两人渐渐发凉的尸身,手脚粗鲁地将其甩在了马背上。

然而,当他的目光触及从宽大的衣袖里滑出的,一截纤长细腻的手臂,以及手脖子上的一只扁身素面银镯的时候,钟原一愣,一件他甚至根本都不记得的陈年旧事,如同流光般从脑中掠过。

眸中光亮明灭数息,终于流露出几分不忍之色,他叹了一声,扭过头去,不再看向两骑风一般离开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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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他应了卯,又完了公事,便准备回府换一套衣服,再去城外的马场看看新进的几匹西域良驹。

却正好遇见她的素帷小轿,从另一侧经过。

钟原不识的那再普通不过的轿子,却认出了跟在轿子旁边的婢女,是她身边惯常使唤的人。

也不知自己当时在想什么,居然调转马头,过去将小轿拦下,多事一般地问起了对方出行的原因。

她下了轿,神色有些忐忑,语带磕巴地应答着他的问题,头低垂,脸上带着绯红,若说是羞得,倒不如说是慌得。

原来是当初他赠她的两间胭脂铺子,内里头摆货的架子都掉了漆,墙面也大多起了黄,因即将年下,想赶在过年之前将铺面和内陈都重新翻修一边,才让她这个主家过去瞧一眼,有没有哪里需要更改,或者是重新装的地方。

那时的她,一言一行还不像在将军府生活了一段时日后,如同一个饱经内宅阴私的持中馈妇人般,那么的端方规矩,以及令人厌恶,那双漂亮的凤眼里,还透着对未来的迷茫,和突然面对着他时的仓惶无助。

大约就是这几分无助,触动了钟原毫无自觉,奈何隐藏得极深的愧疚,之后,他竟跟着小轿一道前行。

拧着剑眉,坐在马上,他为自己今日着实有几分奇怪的行为找着借口。

必定是因为手头无事,加上她一个女子在外,虽然去的是自己的铺子,但是翻新店面却不是常事,免不得有些思虑不周的地方,若是叫外头的工匠来询问,男女之间又有不便,他合该跟着一道去。

到了铺子,内里陈设大致过得去眼,细节处,的确是点点斑驳,若是做别的营生也就罢了,偏偏又是胭脂铺子,来往都是女客,心细,瞧见柜子、桌椅皆是这般,必定不喜,却是应当好好修整修整。

既然明了翻修一事的确有其必要,他便全权揽下了此事,和铺子里的掌柜,还有几个来应事的木匠商量着动何处,怎么动。

刚定下几月份开工,他回头四下一顾,已没了她的身影,再仔细一看,人却是在街面上,正和一个老妇人拉拉扯扯,四下围拢看热闹的人渐多,她便越发的瑟缩不安起来,像是一只惊着了的鹿。

心下生出几分不耐烦,终是为着自己的多管闲事而懊恼,他甩开步子挤开人群,甫一凑近,却听见老妇人哀求着。

“好心的姑娘,善心的小姐,求求您买一只镯子吧。”

听旁边行人议论,他才知道,她见着老妇人摔倒,便出了店门上前扶了一把,谁知却被老妇人缠上,苦苦哀求她照拂自己生意,又有人说,他这些日子已见这老妇人摔倒过五次,撞到人六回了,十次里,倒是有九次做成了买卖,这银子来得也忒是容易。

他叹了口气,还是上去解了围,丢出一锭银子,随手从老妇人竹篮中取了一个银镯子塞到她手上,便一言不发地拉着人回了店内。

店里头的掌柜伙计见他面色不虞,早就如鸟雀般哄散,只留了一室浮沉,混着女儿管用的脂粉、香露的味道,倒像极了‘红尘’二字。

他转过头,刚准备呵斥几句,却看到那张只能称得上是清秀的脸庞,绯红染在颊上,凤眼转动间满是灵活和慌乱,暗自压平着的嘴角处,无法自已地浮现出一抹含羞带怯、却又透着几分开心的笑容。

一时,所有的不耐和烦躁都从他心头褪去,取而代之的,是几分无奈,和他到底也不曾明了的暖意。

此后,她的手腕便多了一只做工粗糙的扁身素面银镯,不管什么时候见着她,他都不曾见她摘下来过。

如今细想起来,那一次,竟是自两人那场‘风波’后,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看到她露出毫无负担的如花笑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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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来来,春宵一刻值千金,犯不着为了这点小事伤神,走,这酒才喝了一半,我还没喝痛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