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难搞到的人越勾起他的兴致,他会用尽方法追到手。无论a、b、o都想尝尝味道。亏自己还想为他辩解。
“果然是执着啊。因为和omega做腻了,所以想找我尝尝鲜?”向云的声音很平静,冰冷道听不出感情,却像锥子一样扎进小金狗心里,小金狗急忙抬起头,想要走上前。
向云突然发起脾气,从床上挣扎起身体,力气大到连林默文和沈兆蓝两个人都没有压住。拿起枕头,狠狠地砸在小金狗头上。
“滚!我才不想和你做。我嫌你脏,脏的要命!和那么多人做过,谁你知道你有病没病!”
小狗彻底僵在原地。
他,从来没有听向云这么说过他,从来没有,说过他“脏”……
甚至,没有一点嫌弃。依然把他抱在怀里,把他当做世界上最好的小狗爱着他。一遍遍的告诉着他,这些事情应该和最喜欢的人做。
向云担心的只有,以后小金狗遇到生命中那个唯一的人,如果对方在意这些事,小金狗该怎么办,会不会就此错失此生最爱的人。
他担心他的小金狗那时候会难过,会后悔。
可是小金狗却告诉他:“世界上比你喜欢我的人多了去了。你都不在乎,当然她们更不在乎了。”
那时候小金狗不知道,世界上唯一不在意他脏的人其实只有向云一个人。可等他意识到这件事时,那个向云,已经不在了。
邓亦急切的抬起头,站在一旁冰冷的黑发alpha,第一次给了向云,转过头,向云身后搂住向云,白皙漂亮的银发alpha,第一次也是向云。原来,只有他的第一次,是和一个已经忘记是谁的omega做了。
他如果把第一次留给向云,向云是不是就不会嫌弃他脏了?
如果他把重要的第一次给向云,一定…会是两人间最美好的回忆吧。
可如果向云不愿意和他做的话,会面临的死亡危险。他上前拉住向云,急切的证明:“我没有病,我很健康。向云,我给你我真的很健康。”
“别动我,我他妈的不愿意碰你。”向云抡起枕头甩开他。
向云怒气爆棚,拿枕头指着另外两人:“好啊沈兆蓝、林默文,够大方,够慷慨,都给我滚!我一个也不想看见你们!滚!”
屋里吵闹的声音极大,纽特在外面扭头看去,门那一头完全是打架斗殴的声音。b班生从沙发上站起,朝房间方向走去。手放在门把上正要扭动。突然,屋门开了。林默文押着邓亦走出来,目不斜视与纽特擦肩而过,穿过客厅,走出出租屋。
最后走出大门的沈兆蓝,看着在外面等待的两个人,耸了耸肩弯着眼睛,依旧轻佻的感叹道:“哦哦,看来这次真的生气了,这可难办了呢。”修长的胳膊环在胸前,猩红的眼睛看向小金狗上下打量,毫无掩饰眼中轻蔑的戏谑。
“可真脏啊,洗不干净的脏。”
【作家想说的话:】
啧,小狗这章没吃上啊。
下一章,应该能吃上了吧。不过是火葬场吃法,越吃越火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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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为何必须非得是邓亦标记,换个人不行吗?
答:因为邓亦的血统是3A,可以更好地平衡。如果换成普通的alpha,可能就需要第四个,第五个人了。为了人数最小化,只能是把邓亦加进来。
喜欢本文的读者欢迎留言评论,帮我投个票票,感谢!下一章,大概是向云要脚踹三个人了。我铺垫了那么久,挨了读者那么多骂的火葬场也快来了(邓亦滥交就是为了这个火葬场,搓手手,激动,我努力好好写。)
74再为我活下去一次吧/像雪糕一样被舔,小穴舒服得融化(修)
纽特很早以前就发现,邓亦的行为越不像将军之子,向云好像就越喜欢他。
或者可以说,向云喜欢邓亦的活泼和叛逆,天真和恣意,还有一点纽特没怎么从那小兔崽子身上见到的善良。
相反,和向云相处久了,纽特也可以感觉得出,向云在林将军家的那位面无表情黑发黑眸的将军之子面前相当的抵触,甚至有些望而却步,只是不那么明显罢了。
向云没有告诉过其他人,自己在害怕林默文。
黑发将军之子那张冰冷、理智、永远板着的脸,会让他想起他的养父邓将军。那个令向云发自灵魂感到畏惧的男人。
在邓将军面前,恢弘高大的房间却如同牢笼般逼仄,置身于此地的人都仿若囚犯,带上令人窒息的枷锁,随时收到罪责的惩罚。低沉而充满威压的声音,仅仅只是念出一个名字,压迫感却如同一座大山,使人无法呼吸。冷血麻木,为了自身派系利益的一个决策,无数人的性命便手起刀落化身乌有。
作为死士的向云,执行任务犹如行走在修罗黄泉中,早已双手沾满了鲜血。
尽管,向云对奉命剥夺他人性命这件事感觉到作呕。
拥有3A级力量的alpha,强大到令任何人都无法想象。可面对继承爵位、高贵的血统、在帝国拥有绝对统治的上将军,想要做出任何违抗的行为,是不可能的。
邓将军有很多死士,从来没有一个人像向云这般“好用”且“耐用”。许多人在艰巨的任务中有去无回,剩下的人无法承担心理压力,结束自己的生命,但是向云一直保持着平稳的状态。
向云活在世上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在煎熬中度过。在这没有尽头的痛苦中,只有死亡是唯一的解脱,可他却选择活下去。他得保护他的弟弟。如果他死了,这些任务终将落在邓亦头上。只要他多坚持一天,小将军之子便能多远离黑暗一天。
让他唯一坚持活下去的信念,就是那个天真烂漫的金发小将军之子。每次任务艰巨,断胳膊断腿,就算肠子和内脏都拖了出来,向云也会从尸海里艰难的爬回本营。
回到家,他的小将军之子一定在等着他,灿烂的笑起来扑进他的怀里给他一个拥抱。向云疲惫的闭上眼睛,把脸埋在小将军之子金灿灿的头发里。好像置身于金色阳光之中,令他感到无比的温暖。尽管到后来,邓亦变得率真又放荡,深情又薄情,向云仍然默默守护在他身后。
他坚信,邓亦和邓将军不一样,和其他任何将军之子不一样。
邓亦会是一个有血有肉,有人类感情的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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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就要比赛了,那个小兔崽子跑到哪里去了?”文件铱3九思》九思六*叄衣
纽特披着披风,在暗街狭窄又像迷宫一样的箱子里逆着人流奔波。自从邓亦被林默文“押”出房门后已经过了数个小时。他们都已经吃完晚饭,也没有见金发的alpha回来。
天色早已暗下来,路上几乎没有人了。这么晚还不回家的人,多少有点可怜。
直到最后,他看到了小金狗蹲在破败的角落里。纽特皱眉,正要吵吵着赶他回去,向前迈出的脚步却顿了一下,他看见邓亦掏出包,将几枚星币放在乞丐的碗里。
【前面就是暗街的黑市,那里有很多的乞丐。记住,永远不要给他们钱。这些人是世界上最贪婪和不知感恩的家伙,相信你们这辈子都不会想被他们缠上的。】
这并不是纽特第一次看见邓亦给乞丐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