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5章(1 / 1)

她深爱自己心胸豁达的母亲,羡慕虞母温顺静穆的品行,欣赏虞父踏实顾家的态度,也有平时能一起约出门去看看电影的同学与友人,只不过那些感情都像是浮在表面上,虽然也盘旋在她的脑海里,却没有任何真真切切的落处,与其说是发自内心……

倒更像是理应如此。

她应该善待生养自己的母亲,应该敬爱慈善可亲的长辈,应该在私底下和同龄人略有交集,那些约定俗成的理所应当,如同一把打磨玉石的尖刀,将她的性情磋磨得愈发平和温柔,仿佛她本就有着再和善不过的性子,能够体贴待人,妥善处事,从没有过什么暴躁的脾性,更妄论嫉妒与憎恶。

她并未因这境况生出不满,却也体味不到全情投入的快乐与雀跃,在人生的前十几年,她总觉得胸膛里装着的是一颗恒久起搏的机芯,稳定、冰冷又非常小巧,不足以填满空荡荡的胸腔,致使她总觉得心里有种失重般的坠落感,就像在不见尽头的楼梯上一脚又一脚的踏空,虽不会摔伤,却永远也落不到实处。

“……姐姐,你念诗的声音和平时好不一样哦,特别有节奏,特别好听。”

她念高中的时候,虞歌的年纪刚刚一脚迈入青春期。

按理来说,这个年纪的孩子,常会因叛逆或追求独立而和长者稍加疏远,但从小就赖在家人身边的小朋友,无论时生理还是心理发育,都比同龄人稍稍迟缓了一些,因此还保留着许多幼年时的习气,喜欢用黏黏糊糊的语调没完没了地喊人,也喜欢在睡觉之前缠着妈妈或姐姐来给自己念两页书。

“*放轻脚步,她就在附近,她能听见,雏菊的生长。她一头鲜亮的金发,灰暗如一片铁锈,她曾那么年轻美丽,却归于黄土……”

她不愿长篇大论地读小说,就时常选几首短诗,权当做哄小姑娘入睡的敷衍,某一天夜里,她合上手里的书,正要关上台灯,却对上了一双潋滟的眼睛。

虞歌用伸出被子的那只手轻轻握住她的手腕,因为困意,一双眼睛被晕得湿润而明亮,几乎快要淌出水来。

“姐姐,就算我们不是一个妈妈生的…也会一直在一起的吧,就算我以后长大了,你也不会走的吧?”

这一天的晚餐餐桌上,大人们在茶余饭后时偶然提起了一桩圈子里的八卦,大意是说哪一家领养回来的养子在长大成人后与这家的独生子因财产而兄弟阋墙,最后闹了个两败俱伤的下场,还真的出了人命。

这在富贵人家里不过是很常见的戏码,却不知为何,戳中了虞歌内心深处的某种隐秘的不安。

谈临非听了这话,当即便想解释,说我们不是法定上姐妹的关系,又想安慰对方,说我们都是独生女,各有各要承继的家产,不会出现需要争抢的利益冲突。

然而“一直在一起”这几个字实在是太动听、太惑人了,她贴近了一些,盯着虞歌茫然瞪大的眼睛,几乎觉得自己那颗机芯塑成的心脏都软得快要拧出水来。

她摸着对方那头泛着湿意的长发,声音里带着自己都没意识到的郑重与虔挚。

“快点睡吧,我保证,就算你长大了,姐姐也不会离开你……永远不会。”

虞歌在十六七岁时,才开始展露出明显的发育特征,这场真正的青春期到得很晚,却来势汹汹,别扭张狂的天性似乎在一夜之间便展露出头角,使得这个黏在她身边长大的孩子不再愿意回家,也不再愿意和家人亲近,反而通过与朋友厮混的方式来宣告自己的成长。

她在放假时开车去接虞歌回家,本以为会得到亲热的拥抱或撒娇似的抱怨,却见到虞歌正跨在别人的机车后座上,扒着一个成年女人的耳朵大声笑闹。

那也许是哪个同学的姐姐,也许是富二代圈子里新交上的朋友,总之…那是她不认识、也没听虞歌提起过的人。

虞歌看见她,从机车上跳下来,冲她瑶瑶地摆了下手,动作随意,而神情自然,那模样…就像是个不懂事的年轻孩子,拒绝被忧心忡忡的父母打扰社交。

她不是不能理解,也并非无法容忍,她甚至非常明白,应该先退到车里,暂且保全孩子的面子,再以不引发冲突的方式慢慢教导对方。

哪怕虞歌根本不听她的…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她毕竟不是虞歌的亲姐姐,不必承担教育孩子的义务,自然也不必对虞歌的未来负责。

然而在那一刻,却有某种难言的情绪钻进了她的肺腑之中,如同一条呲着毒牙的小蛇,悄无声息地缠住了她的心扉。

她前所未有地感知到了愤怒,那是种完全不受控制的感觉,似乎有种藏得过深的狂热,又好像包含着某种骇人的凶狠,令她的胸膛不住地起伏,连血脉都为之贲张。

她将虞歌硬扯到车上,力道大到在对方手腕上留下了清晰可见的指痕,而那肌肤相接的触感…竟也从熟稔种透出一点微妙的陌生。

虞歌小时候是很瘦的。

不是形销骨立的那一种枯瘦,而是孩子所特有的纤细与云亭,那副细瘦的骨骼,与骨架中填充的每一寸皮肉,都曾完完整整地映在她的眼中,使她有幸成为除父母外,最了解对方的人。

但在她出门上大学的这段日子,小朋友的身上却忽然添了些肉,仿佛连每一寸骨骼,都在她所未能觉察的地方兀自生长,长出了一幅…她所不了解的样子。

那是由她亲自浇灌成熟的一颗种子,她花了无数的时间与经历,将对方养腻人骄纵的性子,而不过短短几个月,这颗种子便已经独自发芽抽条,甚至悄然结出了…艳丽而幼嫩的花苞。

这比喻着实不大恰当。

谈临非替吓成一只小鹌鹑的虞歌揉搓着手腕,感受着手底下那些柔软微凉的软肉从她的指缝间溢出来,透过神经末梢,如过电般烙在她的脑子里。

草木就算会自己生长,好歹也是扎根在泥土之中,但虞歌…可是个活人。

这孩子生得好、可人疼,上有慈爱的父母,肩上担着沉甸甸的家产,身侧又有层出不穷的朋友同窗,怎么才能被旁人牢牢抓住呢?

这念头出现得很不对劲,却在短短一瞬便攫住了她的心神,令她油然而生出一种…从未出现过的满足感。

她活了二十年,才总算在那条漫无止境的台阶通路上踩到了实地,体味到了常人与生俱来的纷繁感触,而在台阶的尽头…便只有虞歌一个人的身影。

虞歌在那里等着她,但不会永远等她,她必须得成为对方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个常量,成为一个即便是骨骼生长、四季更迭也无法改变的定点,她必须得…让虞歌快快乐乐地活在她的掌心里。

这想象着实容易使人成瘾,因此未能自然褪去,也没能得到及时更正,反而在此后十年间愈演愈烈,沉入了体内,成为了她心脏上的一块烂疮,无时无刻不在流脓淌血,既带给她扒皮拆骨般的剧痛,也让她…感到由衷的快乐。

于是,早在尚且年少时,她便怀揣着无尽的亲密与狎昵,在温和知礼的皮囊之下,偷藏了一头……试图独占财宝的恶龙。

作者有话要说:  *出自王尔德的《安魂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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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家有青梅变鬼妻10

她们真正在一起的时候, 虞歌刚刚过完十八岁的生日,于是顺理成章地发展出第一次亲吻、第一次互相告白、第一次从内部了解对方的身体。

那些只能以情侣身份来完成的事情出现在一对熟识已久的恋人之间,显出极度暧昧而陌生的色彩。

而对谈临非而言, 她一生中从未体味过任何能与之相提并论的滋味, 那种泛着灼人热度的感情是如此清晰, 如此汹涌, 从心肺涌上头顶, 几乎让她产生了一种…无措到极点的错觉。

她第一次亲吻她年轻的恋人,是在虞歌返校填报高考志愿的时候,在学校西门后头的小花园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