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1 / 1)

出院后的方瑾儒有条不紊地下达命令

“搬回方宅。”

“‘王国克生,维周之桢’。她五行缺木,就叫维桢。”

“我既未离异,她便是童维桢。在方宅内只能唤‘童小姐’,出生证,户口本里姓不姓闵,我一概不理会。”

“保姆,佣人,厨子,保镖都可自闵宅调人,家庭教师通知童家寻了博学鸿儒来,不拘男女。”童家知情识趣,为讨那父子二人欢心,来人就不可能在七十岁以下。

……

五年前童徵被闵西廷送到国外,一直没被允许回来。俩人本就只有夫妻之名。方瑾儒不打算离婚,若离了,闵西廷定要胁逼自己与他成婚。先父后子,便是能堵住悠悠之口又如何,她性情高洁傲岸,如何能接受这样的事情,后来更是横亘了父母之死。即便当初闵西廷不曾误会她,二人亦断难破镜重圆,大抵只是减少些伤痛而已。

方瑾儒虽清高,却绝非古板之人。她不会嫁给闵西廷,于父子二人几乎算是住进方宅的作为却听之任之。维桢有祖父与生父疼爱乃好事,何必阻挠。她有强烈的预感,十年之内自己必遭遇死劫,维桢势必是要回到父亲身边,早点熟悉,到时候倒是便宜。这也是她对闵西廷夜里闯自己闺房,十次里能咬牙忍耐着应允一次的原因。自伊始便连番遭受强迫欺辱,她对男女之事的厌恶简直是刻画在骨血里。然而闵西廷于她的意义毕竟与其他男人不同,且自己命不久矣,能多为他留一些美好的回忆未尝不可。

维桢是个十分可人儿疼的孩子,闵宅方宅上上下下,连洒扫的仆人都喜爱她。自小就不吵人,委屈了只捂着小嘴细声细气地哭,矜贵,娇怯,体贴,乖巧,漂亮得惊人,小小的人儿,连根头发丝都精致得不得了。

闵氏父子爱极了她,大批大批价值连城的稀罕物什流水似的送进她的私库;五岁之前,二人已为她在国外购置了六栋豪宅;闵西廷甚至为她买了两个风景秀美的海外小岛。

方瑾儒不置一词,她的女儿自然配得上这世间最好的一切。

所有见过维桢的人都赞叹,这是一个小天使,却不曾想,既然是天使,自然要回到天上,人间留不住她。

维桢八岁生辰将至。

这日用过午饭,吃茶的时候,她期期艾艾地提出想要一件妈妈亲手做的衣裳作生日礼物。

闵祁山与闵西廷不约而同蹙起眉头。

闵西廷略为不满地对维桢道:“桢桢,你妈妈身子柔弱,平日养尊处优惯了,又不善针黹,何来心力做这些?你不该拿这样的小事叨扰她。”

维桢小脸一白,大大的杏目里噙了泪,忙跳下凳子向母亲道歉。

方瑾儒挑了挑眉,不置可否。

闵祁山倒有点心疼,抱过维桢哄道:“没事没事,往后改了就好。母亲教养你殊为不易,你长大了,要知道体贴母亲,知道吗?”又问怎么突然生出这样的念头来。

维桢心内愧疚,低声道:“嬷嬷这些日子在替她小女儿做一件藤青绫衫。我就问她缺衣裳怎么不去店里买些,何必费这许多功夫。她说囡囡穿着自己亲手做的衣服,就知道妈妈是这世上最爱她的人。”她眼巴巴地睃了方瑾儒一眼,“妈妈是天底下最美丽的仙女,我希望自己是妈妈最喜爱之人。”

这次轮到父子俩面面相觑,神情难看。这小娃娃争宠的手段……

“桢桢自然是母亲心中至宝。”方瑾儒果然脸色大霁,问过维桢喜欢红色,便点头应允了。

方瑾儒是个真正的大家小姐,一双素手自来是琴棋书画,诗酒花茶,唯一做的家务活就是给花园的花树浇浇水。花了半个月功夫连一只袖子都没做出来,反而扎了满手的针眼。这下不提闵氏父子二人急红了眼,连维桢都泪汪汪地抱了母亲不肯再叫她动手。

方瑾儒倒不觉得如何,不过再有十来日就是维桢生辰,时间上无论如何赶不及了,便折衷地画了一副维桢的肖像,里面的小人儿穿一件胭脂红绣花小袄。

她的画法十分飘逸,先行定位,勾勒轮廓,填以粉黛,青绿朱砂等重色,而后以汁绿西红等染出阴阳向背,乃至敷金涂银,画风金碧辉映,极尽富丽之致。小袄上的朵朵垂丝海棠色泽芳艳,钩花填色,精细工巧,清新脱俗,骨气风神可谓冠绝古今。

维桢爱不释手,珍而重之地收起来,言道在生辰当日再悬挂到自己房间迎门主墙面的上方。

女儿第一次向自己提出要求,未能满足她,方瑾儒深感遗憾,承诺明年提前准备,一定替她亲手缝制这件胭脂红绣海棠花小袄。

方瑾儒其人,生来感情就较常人薄弱许多,正如堕久所言,她天生就该是修道修佛的出世之人。

她的母亲徐碧落幼年时目睹军匪屠杀家仆,更有其母宪珥郡主为救自己被流窜的军匪掳走,受了极大惊吓,之后接到宪珥身死的消息,连番遭受重击,精神迅速衰竭下来,再也无法痊愈。谁承想那样一名温柔安静的美人,其实是个精神病人,几十年来,大部分时间都活在孤立的世界里,如同一个荒芜广阔的迷宫,没有任何人可以走进去。

直至母亲去世,方瑾儒对她的病情都无能为力。父亲虽自小将她掬在手心,爱若珍宝,却每每为妻子的病情忧心,无暇他顾。方瑾儒从来没有享受过身为一个孩子的快乐,她的整个童年都被揠苗助长。

方瑾儒并无多少母性,不懂得如何当好一个母亲,她甚至不知道如何去当一个孩子。然而她实在已是竭尽所能,去疼爱那个倾注了她毕生全部感情的女儿。

她爱入骨髓的小心肝儿却未能在生辰当日挂起母亲所作之画,更未能在次年穿上母亲亲手所制的衣裳。她甚至没有活到八岁生辰那天。

不过是场小小的风寒,次日突发高热,迅速转为脑炎。到底是强求而来,先天不足,最顶尖的医疗团队,最先进的医药器材,闵氏父子可敌国之富,都未能挽留她年幼的生命,短短五日便玉碎珠沉。

方瑾儒抱着女儿的尸体回到方宅。

三十七岁的昭龄女子,色若春晓,颜如舜华,美艳得不可方物,然而任凭谁都看得出,她命不久矣,浑身上下已弥漫着浓重的死气。

“瑾儒,求你……”闵西廷跪下来抱紧她的双腿,声音哽咽不成调,方瑾儒所穿之月白双绣织银旗袍的裙裾转眼已沾湿了大片。

方瑾儒轻轻抚了抚他浓密乌黑的短发,柔声道:“那晚的话不曾作伪,方瑾儒此生只喜爱过你一人。”

“你们都出去吧。叫我与桢桢相处片刻。”

她的声音幽微彷佛没有根一样 ? 如参商那般遥不可及。

0131 第一百三十章 你的骨中骨,血中血,生于你身,长于你手,她能偏差到哪里去

方瑾儒把女儿安放到罩天青色暗织榴花纱帐的紫檀木昙花小榻上,手执佛经静坐一旁,一眨不眨地细睇她青白的小脸。

“桢桢别怕,妈妈很快就来陪你。”

原来她的死劫应在这里呢,倒也好,不必母女分离了。如今只余最后一点牵挂,也不知道来得及来不及。山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俗世的时光于他没有限制。她的生机所剩无几,心脉跳动已渐渐缓慢下来,这一次她也许不能够等到他了。

一声梵音由远及近,悠悠而至,天地万物,似静默了一瞬。

方瑾儒唇角扬起。

红尘万丈,旭日流金,他满身佛性,脸若莲华,为了她自万里之外跋山涉水而来。

方瑾儒执一卷铜箔《杂阿含经》,负手立在数丛花树之侧,风动花落,露红烟绿,千瓣万瓣纷扬如雨。她白衣素颜,嘴角含笑,就那么静静的凝望着堕久一步一步在漫天花雨中朝她走来。

堕久脚步一顿,眼眸微凛,正在方瑾儒几丈之外虎视眈眈的数百只仅生有一足一手,人面猴身,体型瘦小如婴孩的末流螭魅,便如疯鼠一般潮退而散,刹那间消失得干干净净。

他的发黑如泼墨,每一寸皮肤都光滑皎洁,身形颀长疏落,一双古井无波的眼睛,仿如寺庙里的佛像,高立云端看尽人间酸甜苦辣、离合悲欢,却不会去普度众生。

方瑾儒欣慰地迎上两步,二人视线交接的瞬间,她步伐一滞,不由怔怔道:“我以为你已经参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