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难过地说不出话来,想不到曾经那样坚毅的父亲,这次为了我的病流了这么多的泪水。
我每次最愁的是行完针灸后,医生会用手指攥住银针后的防滑螺纹,用大拇指和食指搓着银针转几圈,以便更大区域地刺激穴位。那种抽、麻、痛、痒的感觉我真心有点承受不住。
母亲要卖水果来探望我的次数比较少,那医疗所为了减少病人的开支设有一个小厨房,家属可以带点米面油自己做饭吃。
父亲每隔一礼拜左右要回家蒸一大锅馍再拿来,那时我渐渐有了食欲,身子虽有了些力气,但神志却错乱的厉害。有时候会有幻听的症状,特别害怕父亲离开。
所以父亲回家拿馍的时候,医疗所为了以防万一,总是用铁链将我锁住。
我记得每次我都坐在窗前,像个傻子一般目不转睛地盯着二楼转角的楼梯口,盼着父亲的身影出现。
后来我的病情明显好转,就出了院。我身体有了力气,可智商却低能的厉害,不只是思维缓慢,就是别人说超过五个字以上的话,我就会反应不上来。
我记得那天出院时我问医生:“我以后是不是就这样了?”
医生只低头说了四个字:“慢慢恢复。”
我在家里断断续续呆了快整整一年,看着那些摆放在案头厚厚的书籍,我的心不禁泛起阵阵苦涩。
那是我回家时背着大包一起带回来的,虽然很沉,但那时我心里却很踏实,因为我想着虽然在家里看病,但刚好有更多的时间去看书学习,可哪知根本不是自己所想的那样,因为我根本就没有动脑的可能。
曾经我尝试过一次,就是自己一天不下几十次翻阅字典,来确定“莽”字到底有没有那个点,然后看了又忘忘了又看。“莽”字是我小学都会写的字,但就是无意中我想了一下“莽”字,然后开始钻牛角尖,后来我才知道那是病情所致,由不得自己。
我整天躲在家里不敢出去见村里人,我知道那些长嘴妇一定又在议论着我和我家的一切。我只是拿着笔在本子上一遍又一遍地写着:壮志未酬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壮志未酬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那年秋天,妹妹寄了一笔钱回来,又打来电话说,城里医疗条件先进,希望父亲带着我到城里来。
父亲心情振奋,就要张罗着来城里,说到了城里大医院,说不定我的病很快就痊愈了。我却泼冷水说:“这种病在哪里看都是一样的,城里消费那么高,不去!”
其实那时我自己并不知道,我的病转了方向,就是另外那一种开始厌恶自己的亲人。
我清楚的记得,在我将要出院的那几天,我看到父亲在做一些我不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我总是气得咬牙切齿,就差开口骂父亲了。
那天医生看到我的表情,语重心长地对父亲说:“药坚持让孩子吃上,但孩子有时见不得最亲近的人,这是病,由不得自己,一定不要怪孩子。”
我明明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可总是无法控制自己,又或者说,我心里以为自己做对的,其实在正常人的意识里是大错特错的。
后来父亲整日地劝说,我听得烦了,无奈之下只能跟着父亲去了城里。
妹妹专程来接我们。
原来妹妹离开家里时给姐夫打了电话,姐夫通过自己的人脉关系又让妹妹进了我原来所在的单位。
这家单位是国营企业,发展正值鼎盛时期,待遇和条件都很不错,许多人望尘莫及。
我刚出社会也是经姐夫介绍才进去,一口气干了三年多,刚要被提升为班长却生了病不得不辞职。
姐姐安排妹妹租了我原来租住过的房子,依然和她是邻居,生活上也方便照应。
我突然想起刚出门那几年,我有时和姐姐、姐夫一起下班做饭,一起和小外甥逗乐嬉耍,一起去城里有名的公园游玩,感觉那三年时光真如神仙一般美好难忘。
父亲带我去医院拿了药,然后每天去劳务市场做苦力。为了省钱,他每晚徒步从相距十三站之遥的市场一步步走回来,脚都磨破了,他却一声不吭。
父亲把所有的爱都给了我,而我却不受自己控制的一次次去伤他的心。
自打我生了病,父亲对我总是怜爱有加。有一次他回来,看到躺在床上的我,就俯身在我额头爱了一下,我被父亲的胡须扎到,竟没好气地用手推开了他。
还有一次,我和父亲一起下楼梯,楼道很黑,父亲老花眼看不太清楚,就下得慢。我却突然不耐烦了,就用力推了父亲一把,幸亏自己又伸手拉住,才有惊无险。
父亲没有说一句话,可在那一刻,我知道父亲一定伤透了心。在后来的许多年,每逢我上下灯光昏暗的楼梯,我都会想起自己曾经犯下的过错。这一辈子,不能忘记,不可原谅。
从明日开始本书更新时间大致定为:每天中午12:10一更;晚上20:10二更,有若有变动会另行通知。另外本书因情节需要,可能不太会过多拘泥于王者荣耀的游戏规则,存在游戏规则出入的情况时还希望友友们谅解,,,星祭1不想过多地说一些话,把空间留给书友们,欢迎评论留言以及批评,星祭1也会采取友友们一些好的建议去写,,,在此拜谢各位书友,祝大家阅读愉快
本章完
我一直租住在三楼,后来在我将要生病的前几个月里,二楼来了一个女生,名字叫做张迪,她身材窈窕,有甜甜的笑容。
我出门时就给自己立了誓,为了学业和梦想,不会轻易谈感情。所以即便我原来的单位里女孩子占多数,我也一直独来独往。
我不否认第一眼看到张迪时并不是没有好感,只是,我刻意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即使偶尔碰面也总是低着头不去接她的眼神。
那年冬天的情人节,我正窝在房子里看书,却听到有人“咚咚咚”地敲门。我不去开门,隔着房门问:“是谁呀?”
然后张迪嘻哈着声音大大咧咧地说:“是我啊,张迪。陈洛明,过节你也不给你邻居送个花。”
我们其实对彼此并非一无所知,因为在这栋楼层里,租住着我们单位的好几个男生。
男生们喜欢粘张迪,有时也会一起到我房子转转。只是在我的房子里实在无趣,他们来的次数很少。
我依旧隔着房门喊:“可是我不会送花啊,不知道在哪里买,也不愿意买。”
“你不送邻居花,那邻居就跟要送花的一起逛去了。”
“那你们去逛吧。”
然后良久,我听到姗姗而去的脚步声。
时隔一年之久,我依然在三楼原来的那个房子,但一切早已事过境迁,物是人非。
原来单位租住在这里的男生几乎都不见了踪影,只有一个我依稀有点印象。但他却已不认得我,因为久病的缘故,我不再是当初那个爱穿白衬衫和牛仔裤,衣裳总是一尘不染的文艺小青年。
如今的我皮肤黝黑泛黄,衣衫不整,穿着大拖鞋,不再有飘然的长发,又因为后来视线模糊,加了一副眼镜,比之以前,自然另外一副模样。
那天三楼又压不上自来水,我拿着衣服去二楼洗。
洗到一半,一个房间的门开了,一个女孩端着盆子走出来。我赶紧低下头,心砰砰直跳,是的,这个女孩就是张迪,我重新来的第一天就发现她还在。
张迪刚要到水龙头前来,发现我在那洗衣服,没好气地叹了口气,双脚用力,端着盆子“咚咚咚”地下了楼,到一楼去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