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n市紧邻商业区的步行街一家童装店的两个守夜人,半夜三更时被人砍得血肉模糊的消息就传遍了n市的大街小巷,蔡姐看到电视的报道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曾经特别提醒过所有人注意,一旦发现与小悠体貌特征相吻合的女人,一定要先下手为强,没想到却还是让小悠得了手!
留下看店被小悠砍得面目全非的两个人,都是身高一米八多的壮汉,而且自她逃出来到现在有近两个星期的时间,小悠一直没有露面,她还以为对方是知难而退了,没想到这不叫的狗咬人真的很疼,这下童装店那个据点算是彻底废了。
发生血案,无可避免的会有警察上门,她得多大的胆子,才能继续让人在那里呆着。假的永远都是假的,哪怕那个店打扮得再像正经商家,也是经不住仔细排查的。反正这点小小的损失她还承受得起。
这还不算完,在接下来几天的时间里,蔡姐在n市大大小小的窝点,都被小悠搅了个天翻地覆,她惯常不按常理出牌,将游击战的特点发挥得淋漓尽致,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神出鬼没,出手必是杀招,每一次利斧挥出,不收割一条人命绝不算完。
蔡姐终于有些坐不住了,她的电话最近被手下人打爆,纷纷要求她出来主持大局,将小幽这颗老鼠屎抓出来。蔡姐几乎将手边所有能砸的东西都砸了个稀巴烂,小悠这招够损够狠,正正好好地打到了蔡姐的七寸上,只要她一天舍不得自己苦心经营出来的地位,蔡姐就一天逃不出小悠的手掌心。
她觉得自己无比委屈,当年打小悠主意的本并不是她,可是实际执行和后来得到好处的,都少不了她的份,所以实际上她也没有办法说小悠找错了人,只后悔自己当初做事没有做干净利落一点,应该狠狠心将小悠卖得再偏远些,让她一辈子都回不来,自己也就不用像现在似的,被逼着东躲**,狼狈不堪。
林悠悠!很好,她算是记住了!两人不死不休的局面是六年前就注定的,她蔡姐也不是吓大的,小悠再孔武有力,她也只是一个人,还是个伤痕累累的女人,玩阴的也许玩不过,但是面对面硬碰硬,谁怕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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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家之犬
n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刑警们最近忙得脚不沾地焦头烂额,短短几天时间内n市恶性刑事案件频发,已经死了七个人了,搞得全市人民人心惶惶,偏偏他们掌握的线索一大堆,各种各样的证据也搜集了一箩筐,与破案却没有半点益处。 哪条线索,紧跟到底都是死胡同。静下心来后,他们发现似乎侦查方向出了问题。
当初出现场时,他们被现场的血腥震撼了。这些受害人无一例外都是被斧头砍死的,每一个案发现场都是血迹遍地,尸块抛飞,惨不忍睹。经过他们的初步调查,这些死者貌似都与蔡清雅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联,因此当时他们也真没多想,杀人灭口清理门户这样的作案动机,就被他们自然而然地推断了出来,也顺着这条线,努力在往下查,试图将在n市搅风搅雨的蔡清牙一举抓住,安抚人心。
文沫默默地看完所有案发现场后,终于明白她那种怪异的感觉从何而来。她终于肯定,蔡清雅也许并不无辜,她是盘踞n市多年的地头蛇,是频繁发生的拐卖人口犯罪的罪魁祸首,但这些人的死,至少不会是蔡清雅亲自动手的。
让我们来假设一下,如果蔡清雅是真凶,在n市警方翻天覆地找她的时候,她还敢铤而走险顶风作案,连着收割七个人的性命,动机是什么,杀人灭口清理门户吗?死的这七个人,警方的调查显示,他们似乎都是中下等的小混混,无足轻重的马仔,他们是死是活,于大局没有多大的影响,说句不好听的,他们都绝对可以替代,只要出得起钱,这样的小马仔想招多少就能招来多少,蔡清雅是n市地下势力的大姐大,她犯得着跟这些底层的小混混过不去吗?按常理来说,这些人谁是谁,她分得清的可能性都不大,又能惹下什么不死不休的死仇,值得蔡清雅冒着被抓的风险出来杀人呢?此其一。
退一万步讲,蔡清雅现在被警方通缉,在n市的地位岌岌可危,有人看中了她屁股底下的那张椅子,想要取而代之,于是原先本就不是铁板一块儿的他们内乱不止,蔡清雅一退再退,退无可退,一忍再忍,是可忍孰不可忍,她最终就像被逼到了墙角的野狼,再忍下去等待她的只有死路一条,所以只能暴起伤人狗急跳墙,拿这些小喽喽啰们开刀,给其他人一个警告。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清理门户的作案动机似乎可以成立。但清理门户杀鸡儆猴这样的事情,可一不可再,而且表明目的和立场是最重要的,蔡清雅想要表达的意思,应该是不希望手底下人有异心,敢于背叛她的人,只有死路一条,要让其他蠢蠢欲动的人心里明白,哪怕蔡姐暂时虎落平阳,也绝容不得他们骑到头上。杀鸡儆猴这一招有一个前提条件,不要太过分,不论这些人现在做了什么对不起她的事情,他们曾经都为她效过力,都是跟着她出生入死的弟兄,有一些心存异心的人可以收拾,可是收拾的手段绝对不应该过于激烈,这几处案发现场死的七个人,没有一个能够留的下全尸的,哪怕人在死了以后,凶手仍然疯狂地砍着尸体,直到砍得面目全非血肉模糊,才勉强停了下来。如果这就是蔡清雅想要传递的消息,她百分百会适得其反,因为那一具具血肉模糊的尸体传递出来的,并不是死者本人到底做错了什么,而是凶手是个残忍无情的人,其他人除了害怕,还是害怕,他们只会本能的排斥凶手,哪里还会想靠近?此其二。
文沫以前就说过,斧头的分量不轻,在杀人的时候,过大的创伤会导致出血量大,一般没有女人会愿意选择这种凶器。别看蔡清雅的背景再怎么彪悍,她本身都是一个身材娇小玲珑的女人,甚至照片上的她还有几分知性美女的味道,实在让人无法将她与蠢笨的斧头联系在一起,此其三。
过度戮尸,是判定凶手在行凶时心理状态的一个重要依据。也正是因为凶手的这一行为,才使文沫最终确定凶手应该不是蔡清雅,而是一个内心怀有极度仇恨,曾经长期得不到疏解,一旦爆发出来,才会如此一发不可收拾,屡屡犯下血案。在凶手的心目中,只有不停得杀戮才能让她获得短暂的内心平静,至于她为什么非得挑与蔡清雅有关系的人下手,甚至当初在杀里害李常志的时候,还千方百计地想要嫁祸蔡清雅,引得n市警方全力追捕,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她与蔡清雅有很大的仇怨。
虽然文沫现在还不知道凶手的身份,但是她相信,只要抓住了蔡清雅,这个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所以兜过来转过去,抓捕蔡清雅是必然结果。
如果文沫猜测凶手的真正目的没有错的话,恐怕凶手接连犯下血案,目的也是要引蔡清雅从她安全的耗子洞里探头出来。只有蔡清雅动起来,凶手搭的这台大戏,才能顺顺利利地唱下去。
然而蔡清雅会是那么容易就束手就擒的人吗?坐稳头把交椅,胆识与毅力缺一不可。小悠以为,她在暗,别人在明,她就可以为所欲为的话,那离她的死期也不远了。
七条人命,她不仅惹怒了蔡姐,更是惹怒了与死者一起的所有人。毕竟死的这些人不是被刻意针对,他们只是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出现在了小悠的面前,如果小悠心血来潮的决定早一天或者晚一天动手,死的人就会全不一样,鬼知道小悠如果抽风的话,会不会杀个回马枪,到那时候谁又会是下一个倒霉鬼。因此,小悠不除,他们就都感觉自己的脖颈后面凉飕飕的,似乎有一把斧头随时都会砍下来,在睡梦中要了他们的小命。
小悠丝毫没有犯了众怒的自觉,其实这也不怪她,毕竟六年前,她才只有十六岁,就远离了正常的人类社会,这么多年都没有与人正常接触的经验,可以说她的心智成熟程度还停留在花季少女的心态上,她的爱恨情仇都来得简单而直接,她恨蔡姐入骨,因此不择手段的想要将对方抓出来。至于在抓蔡姐的过程中,到底要赔上多少人的性命,小悠根本不在乎,可是生命是宝贵的,它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小悠不在乎其他人的死活,但是他们却相当珍惜自己唯一的一条宝贵的性命,等小悠幡然醒悟过来明白什么是过犹不及的时候,已经太迟了。
她发现她再也难以接近一个落单的对手,甚至在最后一次企图杀人的时候,差点被对方干掉,她拖着鲜血直流的胳膊,艰难一路逃窜,好不容易才甩掉身后牛皮糖似的两个人。失血过多带来的阵阵眩晕感,让她忍不住想合衣就这么躺下去好好睡一觉,哪怕臂力因为六年来不间断的劳动而变得强大,她这具孱弱的身体终究仍然因为营养不良而被透支了太多的体力。
所幸现在已然是深夜,她躲在没有灯光照射的小巷子垃圾桶后,活像只丧家之犬,惶惶不可终日地竖起耳朵,仔细分辨来来往往的丁点动静,时刻准备着一有不对拔腿就跑。
剧烈的疼痛使她一直保持着清醒,没有受伤的手按在伤口之上,即使在黑暗中也能让她感觉到股股鲜血缓缓地从她指缝中流出。他没有药品,更没有钱去医院医治,加上害怕无孔不入的蔡姐及其手下会顺着蛛丝马迹找到她,她只能留在原地,忍受着垃圾桶散发出来食物腐败的恶劣气味,尽可能用力地按住自己的伤口,然后期待出血能自行停止。
小悠从来不知道,这个她曾经生活过26年的城市,在初夏的夜晚,风也可以如此冰冷,那一阵又一阵永不停歇的微风,每刮过一次就带走她身体的一份温暖,让她感觉周身渐渐冰冷继而麻木,到了最后她已经分辨不出来到底是失血过多产生的幻觉还是她的身体正在渐渐地凉下去。是不是等最后一点知觉都消失的时候,她的人生道路终于可以走到尽头了呢?真是讽刺啊!她来到这个世界本就不受欢迎,没想到离开时也如此狼狈,别说可以躺在温暖舒适的床上,最后吃一顿饱饭,她就是连身干净的衣裳都没有,像条没人要的流浪狗,缩在无人关注的角落里等死,如果有来生,她再也不想做人。
仿佛有自行车链条的动静由远及近,马上就要路过小悠的身旁。也许是求生的本能,让她从角落里扑出去,还来不及看来人到底是谁,便彻底陷入黑暗之中。
小悠没有想过她还会醒过来,尤其是身上盖着的棉被,散发出阳光般好闻的味道,身下的床也软软的,舒服得让她觉得自己一定是做了个美梦,她闭着眼睛一动不动,希望再次睡过去,省得真正醒来后发现她仍然躺在肮脏的垃圾堆里,与苍蝇为伍。
“丫头,丫头醒醒。”小悠眼皮动了动,艰难地睁开眼睛,对上一张慈眉善目的脸,身下的触感和鼻尖萦绕的味道依然存在,她才终于明白,这不是梦。
救她回来的是一对老夫妻,小悠慌不择路,跑到了n市的城中村,住在这里的一般都是外来务工人员,这对儿老夫妻,带着个十多岁的孙子一起生活,他们的儿子和儿媳在邻市打工,每个月只有月底的时候回来两天,他们租住在这里,干着份清洁工的工作,工资不高,而且很累,但也足够他们三个人的开销。用老太太的话说,现在什么东西都贵,她得为她的儿子儿媳和孙子多存些钱,他们虽然老了,但有手有脚能干活,挣够自己的口粮钱还是可以的。
小悠觉得这老太太像她的奶奶,一样勤劳善良,她受宠若惊地享受了他们三天的照料。那天满身是血的她扑到了老大爷车前,着实将人吓了一跳,老大爷慌手慌脚的将她捡回家,才发现她胳膊上的伤虽然深可见骨,流血也不少,却并没有伤到主要的大血管,老大爷的父亲曾经是村里的赤脚医生,大毛病不会看,但是简单的包扎伤口还是跟父亲学过的。小优遇到了好心人,捡回来一条命,即使受了伤,这么折腾,她也一点发炎发烧的迹象都没有,果然人穷命贱,活得像小强一样。
过了几天,当小悠吃了几顿饱饭,身体恢复了一些后,便趁着老夫妻两个都出去上班的空,不告而别。非是她不懂得感恩,而是她明白现在自己什么也没有,说些感谢的废话也不能改变两位老人家的生活,还不如赶紧离开,别让蔡姐的人摸到这里,给两位老人家再带些什么灾祸。
她走的正是时候,几乎前后脚的,中间不差几个小时,寻找小悠的人就摸上了门,老太太趁着午休的时间,回来想给小悠送些吃食,这才发现那个半路被救回来的女仔不见了,此时站在他家院子里的,是几个凶神恶煞的壮汉。他们一脸不耐烦地问老太太,是不是曾经捡回来个胳膊受伤的年轻女人,老太太唯唯诺诺地应着是,心里不住的感叹,女仔走的好,再晚一点,不定要出什么事,这几个傍大腰圆的汉子,看着就不像好人。
领头的倒没为难老太太什么,只是问了几句诸如小悠伤的如何,去了哪里之类的问题,见老太太知道的确实不多,便带着人头也不回地走了。
他们离开的匆忙,根本没有注意到,就在他们出了胡同口刚拐弯的时候,有人从旁边闪出来,盯着他们远去的方向,脸上阴晴不定,不是小悠又是谁。
这些人一定是蔡姐派来的,跟着他们,十有八九能够找到蔡姐。小悠双手紧紧地握拳,连胳膊上的伤口再次崩裂出血都没有感觉到疼痛,她与蔡姐之间的事拖得太久波及的范围太广,是时候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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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盟
小悠紧紧地盯着前面那群人走出小胡同,原本计划的挺好,跟着他们,一定能够找到蔡姐报仇雪恨。六年猪狗不如的生活,下落不明的儿子,胳膊上隐隐作痛的刀伤,新仇旧恨加在一起,小悠恨不得立即将蔡姐碎尸万段以解心愁心头之恨。可是等着一行人转出小胡同上了大马路,小悠刚想抬脚跟上去,就有些傻眼,几人上了路边停着的一辆面包车,然后小悠眼睁睁地看着他们绝尘而去,不久就消失在来来往往的车流中,哪里还能见到人影。
这里是大都市,不是连班车都不通的穷山沟。日常出门,当然不可能全靠两条腿就走,眼见着唯一的线索越走越远,小悠没来由从心底升起一股绝望。以她一己之力,又是弱质女流,想要对付蔡姐层出不穷的手下,她就是变身章鱼也分身乏术。这一次她是侥幸,能从这群人的手底下跑掉,完全得赖于她遇到了一对儿心地善良的老夫妻,那么下次呢,下下次呢?她还能有这样的幸运,受伤之后被人捡回来吗?
到底是没有办法亲自为自己报仇了。小悠不顾周围人异样的眼光,盘膝坐在地上,她本就衣衫褴褛,身上散发着阵阵臭味,现在又双眼无神,面相呆滞,让周围路过的人,看得有几分不忍,时不时从兜里掏出些零钱,扔在她面前。
小悠现在的样子,像个十足的乞丐,其他人恨不得能离她近可能的远,不过有个男人却是例外。
“想报仇吗?也许我可以帮你。”染爷上下打量着小悠,满眼尽是怀疑的神色,如果为他提供线索的不是自己手下的得力干将,他一定会以为是他们搞错。这个女人瘦得像根麻杆,浑身上下加起来,可能连200斤都超不过,而且她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濒死的颓废气息,哪里像能拎着斧头面不改色心不跳地砍了十几个人的主儿。
染爷怀疑自己的判断,将宝押在这样一个看起来跟小鸡崽子似的女人身上,到底是对还是错。能让冉爷这种自持身份的人,迂尊降贵亲自来找小悠,足以见得他现在是多么的绝望,在他平顺的四五十年的生涯中,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如此清晰地体会到什么叫做黔驴技穷。他原本以为,蔡姐早已经是秋天的蚂蚱没几天可以蹦蹬的,他接收n市的地盘几乎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唯一需要考虑的就是那些掌握着一定权力的老家伙,他挖空心思的讨好,花钱如流水一般,就是希望得到他们的承认。可没想到问题的关键不在那些人,而在蔡姐身上,隐藏在幕后不用露头,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打破自己筹备多时的计划。
不到两个星期的时间,染爷花光了自己一半的积蓄,以他丰厚的家产来说,一半已经多得让他肉疼,那帮老家伙们虽然没有给准话,但是多多少少态度已经很软化了,他在努力一把,事情兴许也就成了,但是所谓计划赶不上变化,因为小悠的血腥屠杀,逼着蔡姐不得不出来与之抗衡,蔡姐一冒头,那帮老家伙们个个都做了缩头乌龟,任凭他磨破了嘴皮子就是不表态。而且因为有小悠这个对手在,蔡姐手底下的人表现出空前的团结,原本已经将心偏到他这边来的人,又纷纷没出息地缩回了脑袋,让染爷恨得牙痒痒地骂他们是墙头草,两边吃好处,却也无可奈何,真正面对面硬碰硬真刀真枪的拼,他远不是蔡姐的对手。
他付出太多,骑虎难下,只能硬着头皮争下去,所以说现在n市最希望蔡姐死的人,除了小悠就是他人染爷了。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在染爷看来,自己与小悠结盟,是非常明智的选择,因为他们有一个共同的敌人,这个敌人还非常强大。
输人不输阵,哪怕染爷主动来找的小悠,他也把姿态端得足足的,高高在上,等着小悠哭着喊着过来抱他的大粗腿。然而等了半天,小悠仍然呆愣愣地坐在地上一动不动,甚至连个眼角都没有留给他。然也没好气地想上前踢两脚,腿刚伸出去,就想起来这女人看着文文弱弱的,狠起来却是敢于拎着斧头砍人的主儿,连忙讪讪地将脚收回,很嫌恶地看了眼布满尘土的地面,却还是忍了忍,拍拍屁股挨着小悠坐下。
衣衫褴褛的小悠与西装革履的染爷,强烈的反差引得路人连连向他们张望,染爷极不自在地扭动了几下身子,开始喋喋不休地跟小悠说话,中心思想就是,他们两个合作,是如何的百利而无一害。无奈不论他说什么嘴皮磨破,小悠就是不搭理他,染爷热脸贴了个冷屁股,自讨没趣,心里憋屈的要命,可是又能赖谁,说到最后他自己也没了兴趣,就那么呆呆坐着。
小悠是被远处一声刺耳的喇叭声惊回神的,回过神来就发现,在自己四周围的地上零零散散扔着十几块钱,而她的身边更是多了个怎么看怎么也不像乞丐的不速之客。小悠只看了染爷一眼,发现不认识,便若无其事地收回视线,捡起地上的几张零钱拍拍屁股走了。她已经好长时间没有正儿八经地吃过一顿饭,别人的残羹冷炙,虽然能够维持她的生命,但是谁也不是生下来就喜欢吃别人的剩饭的,不过是因为没钱,迫于生计不得已而为之罢了,现在手上有了几块零钱,一碗面还是吃得起的。在她有限的生命中还需要做的事情太多了,关注一个不认识的陌生面孔,她吃饱了撑的。
染爷没想到他就走了下神的工夫,小悠便要离开。“唉,你别走啊,我等你半天了。”染爷没想到,这女人居然真的说走就走半点没商量。
小悠疑惑地回过头去,寻找声音的来源,在对上染爷的眼睛时她微微皱了皱眉,这个胖子她确定不认识。他在n市没朋友的,怎么会突然冒出个人来找自己,难道是蔡姐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