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发到推特上,reddit,汤博乐,让我们在网络上曝光他们。”露西激动地站起,赤脚在地毯上来回走动。

而房间里的夫妻两都没注意到,天花板吊顶装饰的镂空处,一道诡异的红光在轻微闪烁着。

岛屿的另一边,正是露西被禁止进入的那一边,麦克斯看着监控屏幕里吵架的露西和杰夫,摇摇头,把显示屏递给身边的人,“按老规矩处理,执行三十一号命令。”

他转身,扶着手杖,走到迟朔的身前,他平静地看着这个遍体鳞伤的人竭力支撑着跪姿,身体在极度的饥饿和缺水中摇摇欲坠。

“陆景来了。”麦克斯的声音在这些年里苍老了很多,他像是一下子衰老了,以前手杖是装饰品,现在他真的需要手杖来协助站立和走动,斑斑白发在晦暗的冷光下几乎透明,“他要带走陆存野,我特意问了包不包括你,他说只要陆存野就可以。”

眼前人意料之中没有反应,像具会微弱呼吸的尸体。

“你总是被抛弃,你被背叛,被抛弃了多少次,连我都数不清了。”麦克斯说:“陆景承诺你安稳人生,封隋发誓要带你走,裴忻说会帮你,潘卉说要和你站在一起,可他们谁都没有实现自己的诺言,他们统统背信弃义。”

“我是唯一一个一次次接受你,容忍你的调皮的人,在你背叛我之后,我甚至还帮你教训了那个叫丁辉的人,把他剁碎了拿去喂狗,可惜狗都不怎么想吃他的肉。”麦克斯叹息道:“如若没有那个人的存在,我会很有信心地说这句话,我是唯一在乎你的。”

“我会放陆存野走。”麦克斯说:“我也会让陆景带走你。”

这句话平地惊雷般地在屋子里炸响,随着锁链的晃动声,迟朔目光迟钝地抬起――这个人已经被打傻了,岛上的人都是这么说的,这些人有很多,但麦克斯清楚他没有真正地痴傻,他只是累了,太累了。

“怪物?你一直是这么看待我的吧,一个把卖淫做成庞大产业链的怪物,这座岛屿就像趴在地球上的巨大寄生虫,自由,平等,人权,这些主流价值观在伊甸岛上像被海水吞噬般不复存在,所有客人都是沉湎于肉体欢乐的怪物,他们自以为精明冷血,凌驾于世界之上,实际愚蠢又可悲,他们射精时皱起的脸和他们的身体赘肉一样丑陋。”麦克斯缓慢地说:“这里充斥着性,却没有性本身,地球上的任何一家红灯街都能寻欢作乐,他们来到这里,不是为了追求性快感,而是为了满足他们畸形膨胀的权力欲望,阴茎连接着这种欲望,放大他们的施虐欲和支配感,伊甸岛的成功在于给予他们一种错觉,误以为自己是欲望的主人而非奴隶的错觉。”

“你是个很有能力的年轻人,如果你不在这座岛上,如果你没有遭受那些不公的待遇,我相信你会做出一番成就,你会有完全不一样的人生,我很遗憾你现在在这里,腐烂着。”麦克斯说:“我爱你,所以我让你活着,我不希望你死去,同时我也害怕你,我时常在想这个世上有谁会有能力毁掉我,毁掉我苦心孤诣经营的这一切,我能想到的人只有你,所有人都低估了你,哪怕是陆存野也低估了你,但我不会低估你的力量,R。”

送别(填坑的一章)

潘卉走进这间房间时,看到迟朔屈膝坐在窗边的榻榻米上,正望着窗外摇曳的茂盛海岛植物发呆。

她走过去,坐到榻榻米的另一端,迟朔慢慢地转过头,看向她的眼睛,彼此之间都未曾先开口说话。

窗外一只不知名的通体碧蓝鸟雀跳到窗台外延,歪头瞧看里面的人,潘卉打开了窗户,蓝鸟霎那间飞走了,风轻柔地吹拂进来,在她的发丝上跃舞。

“通通气,会让心情好点。”潘卉说道。

迟朔只点了点头,没有其他动作。

“你要离开了。”潘卉:“我以为你起码会开心一点。”

“你真的觉得我走得掉吗?”迟朔轻声问,他声音很低,由于长久的受刑喑哑着。

“麦克斯既然放你走了,你当然能走,他没有必要在这方面骗你。”潘卉说,“我只是好奇,你做了什么,或者陆景做了什么,竟然让麦克斯做出这样宽宏大量的决定。”

对于“宽宏大量”这个字眼,潘卉用的是讽刺的语调。

“陆景什么都没有做,他放弃了我,一如既往。”迟朔回答。

潘卉笑了:“他拖这么久才来要他的宝贝儿子,我看他也没多珍惜那个便宜儿子。”

她继续道:“不过,他那个便宜儿子,倒是挺珍惜你的,就这么陪你在岛上呆了三年,也不知道过的是什么日子。”

“很苦。”迟朔说:“我知道。”

潘卉:“再苦也没有你惨。”

“我们不一样的。”

“都是人,有什么不一样?”

“他是陆景的养子,学业有成,无忧无虑,是我拖累了他。”

“可那傻子甘愿被你拖累。”潘卉说:“我原以为你是我见过最傻的人,看来只能是比你还傻的人,才会陪你受苦。”

她问:“那么,你爱他吗?”

“我很感激他,我很愧疚,如果可以再来一次。”迟朔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他把下巴搁在曲起的膝盖上,目光下垂,“我希望他从未遇见过我。”

“但你们可以一块儿离开伊甸岛。”潘卉说:“你们的苦日子熬到头了。”

“你猜是谁让麦克斯先生改变主意,放我离开的?”迟朔问。

“我怎么会知道。”

“你应该知道这个人吧。”迟朔眼睛低垂,眼睫在阳光下投出阴影,“何恒民。”

潘卉脸色变了一瞬,她的惊讶随即转为克制的语气:“你在耍我吗,我怎么可能不知道他,但凡有点初中文化的都知道,他可是――”

迟朔抬手做了一个嘘声的动作,潘卉没把后面的话讲出来,她警惕地环视了四周,向迟朔的方向移动了一点,压低嗓音:“藏得好深,你不会认识他吧?”

“故城二手书店,是他最爱去的地方,退休后,他时常骑着凤凰自行车去那边看报喝茶,有时一坐就是一下午。”迟朔说:“我也经常去那里租借书,一来二去就认识了。”

“那他知道你?”

“他什么都知道。”迟朔说,“他知道我故意接近他,知道我的目的,如果他不喜欢我,不想要我去那里租借书,他有一万种方法能让我从他眼前消失。”

潘卉:“所以,他喜欢你?”

“不。”迟朔否认道:“他喜欢的是封?i良,你知道封?i良吧,他是封隋的父亲,全球知名的心外科医生,陆景喜欢的也是封?i良,但陆景抢不过何恒民,陆景的腿是怎么废的,何恒民最清楚。”

“封?i良,要不是你,我还不知道有这号人物。”潘卉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这么大的魅力,大佬们争着抢着要他,他是什么小说的主角吗?”

“他的人生经历确实够写成一本爽文畅销书了。”迟朔说:“也许一千万个人里只有一个人可以这么幸运吧。”

“我有一个问题。”潘卉狐疑地说:“照你的说法,陆景和何恒民都喜欢封?i良,那他们为什么都对你有"特殊照顾",就算要玩什么替身游戏,难道不应该去找封隋吗,你和封隋是失散多年的亲兄弟?”

“你觉得我们像吗?”迟朔苦笑。

“你们当初抱错了,你才是封?i良的亲儿子,所以你长得像封?i良,封隋反而各方面都不像?”潘卉自行脑补了一出家庭伦理剧,震惊道:“其实害你好几次的赵露是你的亲生妈妈?!”

“……”迟朔窒了几秒,问:“以我和他家的差距,难道我们的母亲会在同一家医院生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