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堆积其中,珍珠玛瑙翡翠穿梭其间,白骨骷髅躺在边上,高处是一盏灯,灯下是一个小盒子,打开盒子,里面是一张纸,纸上写,实不相瞒,我是此地前朝王子,斗转星移,物是人非,家中永无亲眷,我也不愿独活,将王朝数百年来收集的宝藏存放于此,谁来就带走吧。
这算是捡到大便宜了!
嘉明更加高兴,收拾了一下东西,还在里面抓住了一只打了洞的兔子,拎着兔子的耳朵走出门去,打算捡一点树枝出来,烧个火,再找一条小溪,用里面的水洗一洗兔子,将这东西吃了。
只是起火有点困难,想了想,嘉明使用了钻木取火的办法,好半天之后,木头上凹陷下去一块,微微发黑,冒出一点焦香的烟气,只是没有火焰,嘉明意外在旁边见到了起火的石头,打了两下,燃起了木头,开始处理兔子,要徒手处理实在有些困难,就开始磨刀。
他因为被抓进监狱去了,是没有带刀在身上的,但是,刚才那个宝藏堆里面,找到了一把勉强可以使用的刀,之所以说是勉强可以使用,是因为这把刀看起来太过华丽了,满满当当镶嵌了宝石和金银,十分美丽,也看起来实在像美丽的废物,叫人不忍心使用又担心用不上。
幸好,这把刀,磨一磨还可以用,嘉明就用这把刀稍微磨了一下,来处理兔子,先剥皮,再洗净血水,免得血腥味太冲,吃起来一股肉骚味,不好吃,有些人会以为那种血腥味是肉味,但是,嘉明不那么认为,所以,他必定要提前处理一下这一部分的东西的。
皮子稍微洗一洗,就放在旁边,晾干一下里面外面的水渍,肉要切开,再去掉骨头,就成了兔肉块,可以做冷吃兔肉,可以做熏干兔肉,可以做麻辣兔肉丝,但是,手边的材料不多,实在不好操作,嘉明想了想,从边上随手揪了一点蛇莓和薄荷叶子揉揉搓搓塞进肉块腌制。
稍微处理了一下肉块的腥气,又洗了一遍,用草木点燃的火焰来处理这兔子,不是不想找其他的东西来,只是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出来什么合适的东西,不如不找,先吃一点东西再说,要是再什么都不吃,就要饿死了。
这里的水看起来十分清澈,嘉明一边烤兔子,一边看着水,口中十分干渴,想到之后还要吃干巴巴的兔子肉,只怕没有水能喝,就从宝藏里面翻出来一个小水壶,挖了一点水,架在火上烤,等水壶里面的水咕噜噜冒泡泡的时候,就可以取下来,等待晾凉。
水凉了之后,就可以喝了,嘉明毫不犹豫喝了一大口,感慨地长叹一声,觉得比之前舒服许多,兔子肉差不多要烤好了,边上突然传出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嘉明一下子警惕起来,顿时从地上站起身来,对着那边走了两步,几乎是三步并作两步窜过去的,看见一个黑影跑走了。
“什么人!?”
嘉明对着逃窜出去的黑色影子大声喊道。
“我,我是进山里来打猎的猎户,闻到这边有食物的气味,又看见有烟火气,我就过来看一眼,以为是有人纵火或者吃饭,心想,要是有人吃饭,我就一起吃了,要是有人纵火,我就把火灭了,免得烧起来。”
猎户小心翼翼转过身来对嘉明说。
“你真是猎户?”
嘉明狐疑地打量他,怕他骗人,但看他的穿着打扮和说话行动都不像是假的猎户。
“我是猎户,就住在这山底下,这山脚下有一个镇子,这镇子的边缘就是我家,我家不止我一个人,你要是去了,我还可以叫我女儿招待你,你别杀我。”
“你家有茶水吗?”
“有的。”
“你身上带着佐料吗?”
“实不相瞒,我带了盐糖。”
“只有这两样?”
“多余的也没有了,要是有需要,其实可以在山中自己寻找,都是找得到的,我要不是时时在山中寻找一些佐料卖出去,我家还不知道怎么样生存呢。”
“奇怪,你不是说自己是猎户?猎户不打猎生存怎么去找什么佐料?”
“哎呀,您有所不知,打猎可以为生,但要卖出大价钱就不大可能了,寻常时候,还有可能一点猎物都没有,我们全家上下再怎么省吃俭用也是不可能不吃饭的,总不能等着饿死吧?还得找一些其他的办法活下去。我寻常时候虽然打猎但也找佐料,并不冲突。
我家女儿在家里的小院子种了一些葱姜蒜和韭菜,有空的时候,也打水砍柴挑担子和织布卖钱,很懂事的呢。”
“哦。”
嘉明走回去坐下,话已经问到这里,没必要继续往下谈论了,只是不知道这个猎户知道不知道宝藏的位置,要是知道,怕对方因为财帛动人心而对他起杀心,请他回家是为了把他骗到家里去杀死了,好收拾尸体和抢走东西,要是不知道,不能让这个人在这里久待。
不然,这人发现了不对,怕是免不得要起疑心的,到时候,还是没有好事可说。
猎户见嘉明对自己没有恶意,也没有想要杀死自己的意思,小心翼翼地靠近了嘉明,笑着问:“不知道你这兔子肉,我能不能吃一口?”
嘉明看了他一眼问:“那你的佐料能一起用吗?”
猎户点了点头,笑道:“当然!当然!我不就是因为有佐料才敢走过来看吗?若是没有,还吃什么!我在山中打猎是吃这些东西的,只有盐,东西也会好吃许多,别跟我客气呀,我只稍微吃一点,不会跟你抢很多的,我家里还有一些干货可以吃,你要不介意,可以跟我回家。”
他说着,看着嘉明的神色没有变化,就坐在了嘉明的身边不远处。
“哎,我能不能吃一点啊?”
猎户试探着问。
嘉明看了他一眼,笑道:“怎么不能?”
猎户高兴地洗了手,就开始从衣服里掏出口袋来,口袋里面就是盐和糖,他稍微捏了一点点,洒在了兔子肉的表面,被火焰的尖端高温烫了一下,哎呀了一声,连忙收回手去,笑眯眯地对嘉明伸手问:“不好意思,我能吃一顿吗?”
嘉明点了点头。
猎户很高兴地一下子伸出手去,将还在火焰表面炙烤的大半兔子肉都一只手撕下来了,一下子塞到自己的嘴里去,咀嚼了两下,高高兴兴笑道:“好吃,好吃。果然是好兔子。”
嘉明笑问:“难道你从前没有吃过兔子肉?”
猎户摇了摇头:“吃过是吃过,但是,兔子不好抓住,到处乱跑,速度又快,在这种山林地之间,我比不过的,大多都是用陷阱,但是,陷阱要花时间,要布置,还有等待,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抓住一只,在家里都是打牙祭用的,毕竟,兔子一只也不够一群人大吃特吃的。
只能分吃,但是分吃起来就意犹未尽了,好像总是没有吃饱,虽然他们都觉得兔子肉是好吃的,可是,不能吃饱的肉,摆在眼前,次数多了,会觉得可惜,次数少了,又会忍不住想要吃,吃多了会腻,就是没有腻的时候,才觉得麻烦,照这样下去,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吃。
只能有一次吃一次,也不管其他了。”
嘉明笑道:“哦,还挺有意思的。”
猎户苦笑道:“要是饱一顿饿一顿就没意思了。”
嘉明点头说:“但是,总比一顿都没有吃的更好。”
猎户好奇地打量他说:“我看你手里的这把刀十分漂亮,寻常人是得不到的,你怎么穿得这样破破烂烂还说这样的话?我以为你这样的人不会觉得丧气呢。”
嘉明说:“我这样的人,什么样的人?是个人都有情绪波动的时候,这也不是有钱没钱决定的,只不过,没钱的人总是更容易难过,有钱人在这方面稍微好一点,高兴多一点,但也就那样了,真要是比起来,恐怕也不能免俗。”
猎户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哦。”
他们吃了那只兔子的肉,猎户看向了放在边上的兔子皮,打量了一下问:“不知道这张皮,你留着有什么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