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了,兰道夫就将不再是须弥的‘外人’,理想情况下或许还能收获一位神明珍贵的友谊,即便输了,只要手握沙漠和荼诃人两条线,我们也绝对亏不了,顶多少赚些而已,这是一本万利稳赚不赔的买卖!”

老兰道夫不说话了。

他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乖孙的问题。

他又能怎样回答乖孙的问题呢?!

和须弥的沙漠势力密切合作,掺合进以须弥神明换代的局势动荡之中,目标直指那位尚且稚嫩的神明!

芙卡洛斯冕下在上,这种想法,就算是他老兰道夫年轻时最不知天高地厚的时候,也从未有过。

他家乖孙不仅才智过人,连想法胆气都是如此突出吗?

四目相对得瞬间,老兰道夫先生那符合枫丹潮流的,打理的井井有条的胡子又抖了抖,在对视的数秒间,他想了很多。

先是菲恩产生让兰道夫家族去掺合须弥权利纷争的原因,再到乖孙计划实施的成功可能性,最后是自己在这过程中能帮上什么忙……

而后,所有的担忧和犹豫糅合成一句话:

“小菲恩啊,咱们是芙卡洛斯冕下的子民,带着这么大的家业去须弥……不太好吧?”

伊白眨眨眼,他咋不知道祖父对芙卡洛斯是如此的忠心耿耿?

格里芬不给面子的笑了,引得老兰道夫狠狠的瞪了他一眼,但格里芬才不怕他呢,少年懒洋洋翻了个白眼,故意不理老爷子,笑嘻嘻看向伊白,拍着胸脯,信誓旦旦:

“菲恩,你想做什么就大胆去做吧!哥哥我绝对支持你!别管老爷子的,须弥怎么?须弥再乱能乱的过枫丹吗?还枫丹人就应该待在枫丹~”

少年阴阳怪气的夹着声音:“我的弟弟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老爷子你就别管那么多了,如果菲恩当了家主还不能自己做决定的话,这个家主当来做什么?”

老兰道夫气极,想狠拍桌子指着大孙子鼻尖训话,却又担心吓着好不容易回家的小孙子,终究只能压下怒气,深深看了一眼耍宝的格里芬后,转头对伊白道:

“……算了,关于须弥的话题等会儿我们去书房详谈,格里芬这小子话说得糙,但理是在理的,菲恩你会是兰道夫家未来的家主,我相信你的每一个决定都有自己的道理,但我觉得,你不会错过一个老年人的经验之谈,对吗?”

“这是当然!”

伊白举起玻璃杯中的牛奶,向着祖父举杯共饮。

放下酒杯,老兰道夫先生瞥了正和弟弟耍宝逗乐的大孙子一眼,冷笑道:

“格里芬有未婚妻了。”

一个大瓜就这样砸在伊白的盘子里,男孩万分庆幸自己此时没有喝牛奶,不然真有一定的风险喷出去。

看向格里芬,少年窘迫的羞红了脸,方才还精神奕奕的眼睛左顾右盼,像是个小媳夫一般:

“祖父你突然说这个干什么?!我会自己告诉菲恩的啦!”

看这模样,格里芬似乎并不反对这门亲事,嗯,或者说,他看起来还挺开心的。

不是祖父乱点鸳鸯谱就好。

意识到这点,伊白那恶趣味看乐子的形态忍不住浮了出来,他做出一副纯然好奇的模样:

“这么说我很快就要有嫂子了?是哪一家的小姐?”

老兰道夫先生才不管大孙子的少男心呢,听小孙子问,当即回答:“是坎贝尔家的小姑娘,我记得在去年的宴会上,菲恩你和她见过一面。”

“埃琳娜·坎贝尔?”

伊白从以及中检索出这个名字对应的身份,不由疑惑道:

“那个小姑娘年纪不大,哥哥和她是在今年地社交集宴会上认识的吗?”

他记得格里芬最讨厌的就是参加贵族间“没用的”(格里芬言)社交宴会了,甚至曾幼稚的发表中二语录对宴会上娇滴滴的小姐们没有兴趣。

这是真香了?

“事实上,埃琳娜十五岁,已经到了可以订婚的年纪。”虽然害羞,但听到即将满十四岁的弟弟叫已经年满十五岁的未婚妻“小姑娘”,格里芬依旧有些哭笑不得。

经过这一遭,他也缓了过来,揉揉发红的脸颊为弟弟介绍起即将成为家庭新成员的女孩:

“不过我们并非是在那些无聊的要死的宴会上认识的,唔,严格来说,我之所以会认识埃琳娜,还多亏了菲恩你呢。”

“我?”伊白眨眨眼睛,结合未来嫂子的姓氏,进行推理:“我记得……坎贝尔家族的产业主要集中在报刊出版和城内公共马车交通方面,且和弗朗斯家的报社不同,坎贝尔家族下辖的报社发行报刊更偏重娱乐性和普及性。”

他略做思索,似乎是想明白了什么,眼睛骤然一亮,像是餐桌上的烛火跃入了他的眸中,惊喜道:“是因为兰道夫一代吗?”

“猜对了哦!”格里芬打了个响指,摆出耍帅的姿势:“菲恩你不是让我负责兰道夫一代的发行工作嘛,我本就打算找坎贝尔家名下的报社负责进一步宣传,却不想埃琳娜先一步找到了我,想和我谈另一项合作关于利用即时通信装置,进行报刊新闻的即时播报。”

“我觉得她的想法很有意思,就去找雷内讨论了一下技术方面的可行度,得到他的肯定后,与埃琳娜小姐达成合作,至于婚约嘛……算是双方合作过程中得小小诚意?”

明明笑的灿烂又羞涩,一副情窦初开的青涩模样,但最后一句对这段婚姻的定义说出口时,格里芬的眼睛又是那般的冷静清澈,让留意着对方神情变化的伊白不由得皱起了眉头,试探性问道:

“……格里芬你,不喜欢埃琳娜小姐吗?”

“喜欢?当然喜欢,埃琳娜小姐聪明又善解人意,合作的过程中行事作风也很干练,要我说,那么优秀的埃琳娜小姐嫁给我反而是我占便宜呢!”

格里芬挠挠头,似乎不太理解弟弟为何得出这个结论。

见格里芬并不像说谎的样子,伊白微微松了口气,解释道:“因为哥哥你提到‘结婚’的时候,实在是太冷静了呀,我记得你小时候可是信誓旦旦要娶一个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当新娘呢。”

“嘛,那都是小孩子不懂事随便说的啦~”笨蛋哥哥摆摆手,潇洒道:

“兰道夫和坎贝尔的合作双赢互利,以后还会有更多围绕着‘兰道夫系列’的合作展开,而我和埃琳娜又都是适婚的年纪,即便不是对方,再过两年也一定会和其他人结婚,比起和不确定的未来,现如今的我需要埃琳娜,而埃琳娜也需要我,我们会是最适合对方的夫妻的!”

需要,适合……这是用于形容“感情”地词汇吗?

伊白皱皱眉头,即便他在“爱情”这种感情上只有纸上谈兵的经验,却也敏锐的意识到格里芬对那位埃琳娜小姐的感情似乎并不是“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