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是最重要的。
我创新的第一件东西,是一条柔顺的尾巴。
长弓城的巫师,制造出的尾巴武器,都过于生硬,在打斗过程中,或许会折断有尾巴的兽人的骨头。
我的不会。
完美的贴合有尾巴的兽人。
自此、我声名大噪。
无数兽人来我这里购置武器,我将他们的特点一一记下,然后不断的改良。
后来,这份技艺,我扔进了交换处,卖了一大笔兽晶。
都喂了鸟。
有巫师曾说,我要是守着这份东西,在其他巫师拿着我制作的尾巴钻研的过程。
我能赚到很多很多。
我不是很愿意,我比较懒,懒得去做重复的事情。
没意义。
卖出去,我的鸟可以早些吃到很多兽晶,我也能腾出时间研制别的。
是啊!
我将彼苍当成我的家人,我所有的东西,都可以给他。
只要我还活着,只要我的巫力还在。
只要我还记得那些东西怎么制作。
我就能够......一直养我的鸟,一直养一只会为我卖命的鸟。
彼苍一直过的很简朴,是那种真的简朴。
身上的兽皮裙,只有两条,一条用来换洗,一条用来穿。
我知道,是因为什么。
过过苦日子的人,都是如此。
离开长弓城的那日,我和彼苍谈论了雌性。
最后、他问我:“以后你有了雌性,你还会把所有的东西都用来养我吗?”
“不会。”我很直接,“但是我不会差你的,她有多少,你就有多少。”
他貌似很开心。
毕竟、一个为了一句永远,就能为我死的傻鸟,很好哄。
我带他离开长弓城,去看了外面的世界。
我杀了很多人,每当有人会威胁到我的生命、我的尊严时,我都会杀人,不是我动手。
我的鸟,会为我做这些。
彼苍很了解我,我也很了解他。
他明白巫师的尊严不可侵犯,我也明白我赚的所有兽晶,都应该养鸟。
我们就这样,彼此扶持着,共同走过三十个热季雨季寒季。
直到、
大战再次开始,塔斯千里迢迢来找我。
我同意了,彼苍不理解。
但是我心里明白,巨兽时代消失之前,没有人能独善其身,我的血,还是热的。
年少时、血很热、梦也足。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是,塔斯身旁的兽人说的没有错。
那些巫师,没有为难我,反而偷偷摸摸的、让我学了他们的东西。
只是那份尊严,捡起来,很不容易。
我想,我现在有鸟了。
我不会死。
只是......
我低估了战争的凶残程度。
我看着彼苍为我冲锋,我头一次的感受到了,什么叫做无助。
我头一次的害怕活生生的他会死。
犹豫了很久。
直到他说我留下会拖他的后腿,我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