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一天也舍不得。”程逾白叹气,收紧了胳膊,将下颌靠在她的肩头,语气落寞的像是被丢下的小狗。
程逾白有些重量,压的宋听肩膀又重又痒的,忍不住想缩肩,“乖呀,怎么还撒娇呢。”
“我和你一起回家吧。”程逾白偏头亲了她一下。
亲吻真是一件令人极其愉悦的事,一想到这些天不能亲她,程逾白就恨不得今天晚上全亲回来。
宋听理着手上的东西,开玩笑道:“行啊,回我家,给我家当赘婿吧。”
程逾白勾起她鬓边一缕散着的发丝,“赘婿什么样?”
宋听摇了摇头,“不知道啊,听人说住女方家,让孩子跟女方姓吧?大概这样?”
“听宝这么着急,就想孩子的事了?”程逾白戏谑的笑。
宋听耳朵热了起来,“我才没有,我还年轻呢。”
程逾白:“是不急,不过孩子当然应该跟你姓,毕竟生孩子你得非常辛苦。”
别的事情程逾白都可以说替宋听分担,不让她受苦受累受委屈,唯独生孩子这件事,程逾白再如何做,也无法减轻她的辛苦。
似乎是想到了这件事的为难之处,程逾白皱着眉头又接了句,“算了,我们不要孩子。”
宋听惊呆了,“为什么?”
程逾白:“怀孕辛苦,生产也辛苦。”
即便家财万贯,可以将宋听的痛苦尽可能的降低,却无法百分百免除,光说怀孕在激素的影响下会让情绪起伏,就无招可破。
“我知道啊,不过我还挺喜欢小孩的。”宋听暂时没考虑过这件事,但对小孩的喜欢还行。
程逾白也觉得说这件事太早了,“那就以后再说,顺其自然,再让我亲一下。”
宋听被他亲的脑袋都偏过去了,忍不住脸上的笑意,“你是不是狗,把我当成骨头了,你松开,我蹲的腿麻了。”
“不松,这几天都亲不到,得提前预支。”程逾白一把捞起她,将她打横抱起,坐到沙发上搂着亲。
从眉心到鼻尖到唇角,程逾白温热的呼吸打在宋听的脸颊上,让她一张脸羞红。
“好啦,再亲我就要化了,你好热,别挤我。”宋听被他弄的身上的血液都热起来了,再亲下去要出事了。
之前失忆的时候嫌程逾白不解风情,现在好了,腻歪的恨不得时时刻刻黏在一起,502胶都没他们黏得紧。
“一次好吗?”程逾白薄唇贴着她的耳畔,吻了一下她柔软的耳垂。
宋听秒懂他的意思,立马摇头,“我不要,我才不信你呢,婚纱是露背露肩的,你别留下痕迹。”
每次都哄她一次一次,除了第一回,后面哪次都不止一次,她才不信程逾白在床上的鬼话。
“我小心一点,”程逾白漆黑的眸子望着她,像是会勾人一样的诱惑着宋听,“保证不会留下痕迹。”
“不信你的保证,”宋听扁着嘴角,“你每次都没有做到。”
诚然,程逾白是一个言而有信的人,答应她的每件事都做的很好,没有一次食言过。
可在床上却是截然不同的,次次都食言,宋听不得不怀疑这是不是男人的劣根性。
怪不得都说男人在床上的鬼话信不得。
程逾白低笑了一声,对于自己在宋听这的信誉分大打折扣而无奈,但不仅没有退缩,还加大了攻势,“听宝,你忍心让我独守空房吗?”
“降温了,不能抱着你,我睡不着。”
“你不在身边,我晚上会做噩梦。”
程逾白嗓音低哑,语气失落,絮絮叨叨的,仿佛宋听不是因为两人婚礼的事短暂分开,而是宋听要抛弃程逾白了。
“你别装,”宋听哭笑不得,“你怎么越来越黏人了。”
从前是她黏程逾白,现在是程逾白黏她,黏黏糊糊的,像是一只小奶狗,可分明他是一只大灰狼呀。
程逾白又亲了她一下,“嗯,许屹川说我是恋爱脑。”
宋听挑了挑眉,“你居然知道什么是恋爱脑?”
“不知道,我只知道一切以你为中心,想时时刻刻和你在一起,想和你谈一辈子恋爱。”程逾白搂紧了她,用行动证明着这句话。
怪不得女孩子爱听情话,不得不说,真是听的人喜笑颜开,宋听凑过去在他薄唇上亲了下,终于妥协,“好啦好啦,满足你,就一次,不许在后背和肩膀留下痕迹。”
“腰间可以吗?”程逾白一得逞漆黑的眸子就变了副样子,闪着精光一般,哪还有刚才可怜兮兮的模样。
宋听勉强点了点头,还没来得及说话,程逾白就一把抱起她,两人双双扑向了柔软的大床……
这次程逾白还算守信,没在宋听后背和肩膀留下痕迹,所以彩排那天宋听试穿婚纱的时候十分完美。
因为婚礼前一天不能见面,所以定在婚礼前两天彩排,彩排前试穿了一下婚纱,确保万无一失,这是她第二次穿这件婚纱,程逾白仍旧被她惊艳到了。
“婚纱很美,人更美。”虽然程逾白在“装修”这上面好像没什么天赋,但在服装设计方面居然又很有灵感,这件婚纱是他将原稿修改过后的成品,完美贴合了宋听的身材曲线,多一分则多,少一分则少。
宋听也很满意这件婚纱,“就是有点重,穿着累。”
裙摆层层叠叠,上头还绣满了钻石和珍珠,在灯光下比群星还要闪耀,美不胜收,而美好总是得付出点代价的,比如很重。
程逾白:“就穿一会,仪式结束之后就换敬酒服,很漂亮。”
“我也觉得很漂亮。”宋听望着镜子里的自己,张了张手臂,嘴角的笑意是那么明显,她终于要穿上洁白的婚纱,嫁给她高中就想嫁的男人了。
这一天,她已经等了太久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