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看到这张照片,叶仲叙有点坐不住了。很奇怪,他可以平心静气的接受沈星颜有别的男人,却没办法接受林惊墨如此。虽然林惊墨跟他一开始,和沈星颜的路数差不多,可他心底却始终没把两人划等号。
至于他们的关系,说情人,却没金钱供给,说是情侣,好像也没到那个份儿上。他认为自己是喜欢林惊墨的,谈不上很喜欢,可终究是喜欢的。他一直在部队,小姑娘身边天天守着那么一个狼崽子似的,哪天被人叼走了,他也不知道。一把年纪又品到点患得患失的味儿,叶仲叙感觉有些新奇。
他在那头旁敲侧击的,林惊墨听出来了,却故意跟他打太极,闲扯了几句,很干脆的撂了他的电话。
现在对叶仲叙,林惊墨就是一个打太极的状态,没必要太吊着,也不想全断了。
林惊墨和虞晚商量好后,俩人打算去美国过寒假。
唐天与一听,也想陪林惊墨一起去,可快过年,他也不能全程不在国内,程耀宁女士本来对他跟林惊墨之间的事情就意见颇大,要叫她知道他为了陪林惊墨不回家过年,偏见肯定愈深。于是,便想着一块飞过去等她安顿好了再回来。
有私人飞机可以蹭,林惊墨和虞晚都没意见。
腊月二十二这天,三人落地纽约机场。
唐天与助理把一切都安排好了,轿车将他们送往华尔道夫酒店。
虞晚在车上直感慨他们这帮人最牛的就是会选助理,各个万能,能在旺季从全球游客手里抢到华尔道夫的套房,还是两间。
唐天与知道虞晚和林惊墨关系好,对她十分客气,虞晚很受用,频频对林惊墨使暧昧的眼神。林惊墨先前并不觉得跟唐天与有谈恋爱的感觉,但虞晚这一路上的调侃和神色,叫她头一回有了一点实感,那是一种很微妙的感觉,林惊墨说不太清。
到了酒店,休息过后,唐天与陪着他们在酒店餐厅吃了饭,随即便马不停蹄的又回机场离开了。
林惊墨看着远去的车辆,听身边的虞晚感慨:“小唐真不错。”
林惊墨转过头,笑嘻嘻的说:“我觉得陈医生也不错啊。”
虞晚对她捏了个手势,示意收声,林惊墨笑抱回她,两人一个秀美典雅,一个高挑出尘,纯东方的面孔,吸引了不少目光。
到时已是下午,送走唐天与后天就黑了,这一夜主要是倒时差,第二天一早,虞晚带着林惊墨去一家著名的面包店买了新鲜出炉的牛角包,在面包店旁边的旋转图书馆淘了几本书,随即,去中央公园闲溜达。
林惊墨作为顾慈恩时高中作为交流生曾去过澳洲两个月,在霓虹那次也是为了工作和阻止沈星辰谈成合作,严格意义上来说,这是她头一次出国旅行,这样无意义的闲逛,对她来说也是很难得的。
此时是冬天,中央公园里草木萧条,但刚下过雪,又有一种异域的苍凉浑厚,四周围绕着中央公园建设了许多高楼大厦,虞晚指着其中一座,对林惊墨道:“那是鹏程的美国总部。”
林惊墨看向那建筑,又开始心痛自己的一千万。
而虞晚看到鹏程的大厦,才想起中午要吃什么。
鹏程对面有一家米其林三星,他们的黑松露塔塔,虞晚已经惦记很久了。
林惊墨对吃什么向来无所谓,步行至餐厅门口,餐厅是预定制,但虞晚在门前打了个电话搞定,正要进门时,虞晚抬眼间,一脸惊喜地朝着对面挥了挥手。
“程耀司!”
异国他乡,中文的出现总是很抓耳的。
林惊墨心脏好像被她说出口的三个字顶了一下,她下意识看过去。
视线越过车水马龙的数米街道,人行道上川流如织,每一个都行色匆匆,他穿黑色大衣站在那里,好似已经看了她一会儿。
他眼神很平静,那种经历过什么惊涛骇浪后的平静,林惊墨莫名感觉慌,一下收回视线。
作者有话说:
回家晚了
第0164章夜店
鹏程美国总部前面街道的十字路口,开着一家Frigga的旗舰店。
店外十米长墙上,五个联合企划的女主角照片一一展示。
这几天,程耀司每次来公司,都要司机绕一个街区。
但车是绕过去了,一想起为什么要绕道,心思还停在上面。
他小时候早早没了妈,程耀宁就是他半个妈妈,天与出生时,他心里全然是把天与当成亲弟弟期待的。
所以,在明白自己对林惊墨产生了不该有的想法后,他选择了暂时离开东港,他需要距离让自己清醒一点,东港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到处都是这个人。
跨越半个地球,情况也没能好多少。
虞晚叫他的名字,他却第一时间看到她旁边的女孩子。
一万三千公里,东港到纽约,他第一次感觉这距离不够远。
那一瞬,他的胸腔内宛如南极洲内被亘古冰封的海港,忽然灌入了一整个夏天的赤道暖风。所有的寒冷和荒芜都分崩离析,一种久违而又熟悉的悸动,海平面露出来,暗礁露出来,再无法封存。
“来这里出差?”
程耀司还没吃饭,三人一起进了餐厅,虞晚随口问道。
“整理点东西。”
确实是需要整理点东西。
身穿燕尾服的服务员将他们领到靠窗的位置,林惊墨一脱外面的白色羽绒服,露出黑色的毛衣,带小猪佩奇的那种。这件衣服是品牌方送的联名款,穿着很舒服,林惊墨把它带了来,也不觉得有什么,可对面的程耀司盯着她胸前的佩奇多看了两眼,好似饶有兴致的样子,叫她感到微微的别扭,暗暗瞪了他一下。
虞晚低着头整理项链,没看见这边两人无声的眼神互动,“那你过年回不回去呀,什么时候回去说一声,我看能不能蹭你的飞机。”
“不一定,怎么,你们要在这过年?”程耀司也脱了大衣交给旁边的服务员。
纽约冬天很冷,他今天穿了一件驼色高领毛衣,大部分男人因为脖子粗又短都穿不好高领,但在他身上一点也不,这个颜色被他穿得优雅又贵气。
且不知是不是林惊墨的错觉,他从前眉宇间总是挥之不去的沉郁,似乎淡了不少。
很快,她知道不是她一个人有这样的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