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厅的门楣瞬间塌了一半,那块皇帝亲题的“妙手回春”匾额摇摇欲坠。
孟擎天没头苍蝇一样,在下面乱转。
怕匾掉下来,又怕被塌下来的房梁砸死,两相为难。
她忽然发现,有些人,死,可能并不痛苦。
慢慢拿走他苦心经营的一切,才是真的痛苦。
她心里痛快,也就不计较凤御临乱攀亲这点事儿了,扬眉道:“想吃什么?我请客。”
第三十六章 你对我了解挺多?
麟儿是一听能跟孟萧潇和凤御临一起吃饭就两眼放光,但是他心痛娘亲的钱来的不容易,懂事道,“就街边的馄饨摊就好啦!麟儿最喜欢吃馄饨了。”
孟萧潇眉眼带笑,“是吗?那我们去吃馄饨?还想吃什么?你在想想,我请你。”
凤御临一本正经,“跟男人一块出门,哪有让女人付钱的道理,我来请。”
凤惜麟:“哦,那得月楼。”
凤御临:“……”
很不愧是亲生儿子。
凤御临面色淡淡,偏头问孟萧潇,“得月楼行不行?”
孟萧潇眨眨眼,暗道,回家吃,也算增加收益了,她没什么意见,“当然。”
得月楼,是京城最大的一家酒楼,酒菜都是千金难买,一天只摆八桌。
于是,管你是王公贵族,还是平民商贾,想要吃也得提前下定,一天八桌的量,如今想吃上得月楼,也得排到小半年后了。
京城也因此兴起了另一种行当,俗称“老牛”,即是定了座儿但是不去吃,位置转一手高价卖出。
且这些“老牛”做事特别有原则,这倒卖的位置只认那些身份地位卓越的王公贵族们,因此很长一段时间,京城的的公子哥儿们,甚至以高价即时拍得转让座位为荣。
凤御临对吃食方面素来不太讲究,自然不会把钱花在这冤枉地方上,更不屑于跟这种搞出这种卖座方式的开源人为主。
但是因为孟萧潇开了口,凤御临半点犹豫都没有,招了不远处跟着的侍卫去买座,自己则带着凤惜麟和孟萧潇,施施然走在街上。
一家三口都是颜值出众,走哪儿都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京城人虽然都听过摄政王凤御临的“恶名”,但是真正见过他真容的还真没几个,现在走在街上,除了太帅,也没什么特别违和的事儿。
孟萧潇这五年都在神医谷,很少出门。关于京城的记忆,都是来自于这具身体记得的零星片段。
可大概是京城人伤她太深,以至于她对这个地方都十分排斥。
关于这里的美好回忆很少很少。
孟萧潇回来以后,也是忙忙碌碌,现在孟家消停了,她心里好似尘埃落定,终于有了缝隙欣赏这里的繁华和美好。
她停在一个卖首饰的摊位前,盯着一支狐狸头的玉簪,神色忽然一转。
玉簪料子不是上乘,只是簪头上的小狐狸的眼睛雕刻的实在是栩栩如生,只是好似所有的功力都用在了这双眼睛上,以至于簪子其他地方做工都无比粗糙,乍看过去,灰扑扑的。
摊主见她盯着看,嘴巧讨好,“公子,瞧着您夫人这样好相貌,气质出尘,有这灵气的东西点缀着跟才更是锦上添花,这小玩意儿若能让夫人一笑,也算功德圆满。”
他巧就巧在,这话是对着凤御临和凤惜麟说的。
凤御临对他这声“夫人”很是满意,大方从口袋里掏出一锭银子丢过去,“本……我也觉得是锦上添花,功德圆满。不用找了。”
第三十七章 天下第一美
凤惜麟也从怀里掏出一把铜板,无比骄傲道:“那当然,我娘亲是世上最好看的女子!”
“二位爷真是在世活菩萨。”摊主乐的见牙不见眼,利落收下银子,把簪子包了双手呈给孟萧潇,还不忘说,“夫人幸也,郎君和小郎君的心肝儿都快恨不得掏出来给您了!”
孟萧潇:“……”
成交动作之快,都没给孟萧潇解释的时间。
摊主得了好处,更是舌灿莲花,一叠声夸他们一家三口是整个京城第一绝世容貌。
孟萧潇没了解释的欲望,忽然一挑眉,笑问:“我听说,你们京城第一美男不是当朝摄政王么?他是第一,那摄政王是什么?”
摊主不仅不害怕,还一脸神秘的表情,一只手掩了嘴,悄声道:“夫人,摄政王可您夫君这样的和善。”
“当初摄政王凯旋时,小的有幸在城门口远远瞧过一次他的背影。”他啧啧两声,眼底同时浮起崇敬和惧怕,“那老长的红缨枪,他单手能提,枪上还挑着叛军人头。这可是当之无愧的杀神,于天下是好事儿,可这样动不动喊打喊杀的人,哪儿是您这等娇娇娘子能消受的?”
听见这些话的时候,凤御临没什么表情,甚至连眼角眉梢的纹路都不曾动一下。
他已经习惯了这天下子民对他崇敬又惧怕的态度。
直到……
摊主生怕孟萧潇这样的小娘子,会沉迷于摄政王的威名,惹的凤御临不快,跑了这单生意,扯着她八卦,“我听见过他的人说过,王爷身高八尺,须长两丈,脸上一道刀疤从眉心到嘴角,威风八面,据说啊,就是靠着这张脸,上战场的时候让敌军不战而降。”
孟萧潇看着凤御临一丝下次都没有的脸,眉目如画,下颚轮廓清晰,因为常年在战场上,身上确实是有一种杀伐决断的气势,但,身高八尺?
须长两丈?
敌军不战而降?
她忍不住勾了勾唇角,拖腔带调道:“这样啊……那岂不是……丑出升天?”
麟儿都坐不住了,“才……才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