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都不用修剪了,嗯,这位会在野外自然磨损爪子。

喵喵~

悬铃一点也不怕主人,被捏住了爪子也没有炸毛,甜美的声音让人一点也看不出来,它刚才大战的风采。

即使圆脸上有一道新鲜的血痕,也阻止不了本猫对铲屎官卖萌。

许玥抱着狸奴拆开了冯师的信。

这一封信体积小,但携带的附加物是最多的,足足有一车……

那个和富昌合作的商队,因为富昌如今的腾飞之势搭上了顺风车,生意做的极大,已经拓展到了京城。

这一车东西也只是顺带的事儿。

信很长。

上面的字迹小而细,似乎不是用毛笔写出来的。

果然,开头的寒暄之后,就是描述这封信用什么东西写的,来龙去脉都说了个清清楚楚:

“立秋这一日来了几艘怪模怪样的船,上面的人叽里呱啦了很久,才解释清楚他们是迷了路的商人。”

“一踏上地方,有几个黑衣打扮的外邦人手舞足蹈起来,翻译说是到了黄金之地什么的,所以才如此激动。”

“然后这几个人被乡人一船板打晕了过去,以为他们是在跳大神诅咒呢。”

“……这些人的货品有许多,只是没什么太大价值,除了一点点香料之外,少有让人喜欢的东西。”

“他们对丝绸爱不释手,被奸滑的商人卖了次品丝绸也不在意,起码翻了三倍的价格……”

这一段字里行间透露出一种看到冤大头的兴奋和不解。

“这些人有一种笔有趣,是用羽毛做成的笔,沾一点墨水就可以写字,倒是十分便捷,为师写这一封信用的就是羽毛笔。”

看到这里,许玥眼前一亮。

对啊,羽毛笔!

如今航海技术不太发达,没有准确的海图一般是不会轻易涉及未知的海域的,这群人应该是来自比较远的地方。

对丝绸才会如此痴迷,这个时间段,东方的丝绸可以说价比千金。

这一点她不太放在心上,最让许玥关心的是这个羽毛笔,冯师不愧是被钦点的运气之王,这东西价值可大了!

好处在于随处可得。

不挑拣的从鸡身上拔一根长羽都勉强可以写字。

虽然比不上毛笔,可以圆转如意,发展出种种书法,但羽毛笔它便宜啊!

降低了书写成本。

多少人根本不在科举这条赛道上,只要认一些字,会写,会读就成了,这个时候羽毛笔就能排上用场了。

识字率的提高对于推动社会发展是有极大的好处的,不然某个年代,也不会疯狂开展识字班了。

而且,比如酒楼记账、运货、录人名等等不太文气的地方用羽毛笔也节省成本和时间,效率提高。

许玥欣然一笑。

这一次冯师又立下一功了。

第248 章 椰子粉,船队,过年

一车的东西,先让人找出了一匣子羽毛笔,排列的整整齐齐。

羽毛洁白柔顺,大小一致,大概是鹅毛,羽管在尾部削尖了,底部中间向上划了一刀做墨水槽。

这里一共有四十支。

一只鹅身上可以做羽毛笔的羽毛也不太多,加上如此整齐一致,所以冯师到底拔了多少只鹅的毛?

许玥心中,这个好笑的念头一闪即逝。

将这一匣子羽毛笔收好。

虽然没什么重量,但在许玥的眼中,这小小的羽毛笔,给大周带来的变化比千金还重。

如今大家都在过年,她也不去扰人闲,等过了这个年之后代师献上朝廷。

正是开门红!

…………

信还有大半没看,可许玥的心已经被这一车“奇形怪状”的东西吸引了目光。

除了羽毛笔之外,还有一个大箱子里面装着各种螺类,绚丽的、奇异的、硕大的、精致的应有尽有。

其余的果干是常客,还有外邦流过来的香料,打捞的珊瑚、珍珠,但有一个小箱子却吸引了许玥的目光。

上面夹着一张签子。

“乡民偶试所得,以黄椰子肉磨成,椰香浓郁。”

再看信中也提到了椰子粉,说是许玥不能来沿海游玩,椰子汁水清甜肉质可口,可惜她尝不到。

于是他这个好师傅发现了椰子粉之后当即决定送一些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