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侯爷皱了皱眉,竟是有些语塞:“就是……肤色白皙,眉眼如画,身姿挺拔,气质卓然,往那一站,旁人都失了颜色……你当真一点印象都没有?”
老王面露难色,又仔细回忆了一番,才抱歉回道:“小侯爷,没有这样的人,若是俊到那般程度,小人应该会记着。”
果然,他不在那灯会夜市现身,闻钰也不会出现。
小侯爷心中暗忖,只好先回了锦麟院。
恰在此时,昭念顶风来报,神色匆忙,“少爷,楼公子差下人送来封信,还牵来了一匹红色骏马,说是赔礼。”
小侯爷腾得坐起身,“…什么?”
昭念像是同样疑惑,从怀中掏出那封信,递给小侯爷。
洛千俞心系那匹烈马,焦灼难言,只好狐疑着打开,发现竟是来自楼衔的亲笔信
【敬启者:
昨夜骤风摧海棠,正如吾心纷乱不可拾。
君拂袖而去时,校场铜铃碎冰般作响,至今犹震肺腑。
披风虽烈,然其赤瞳如熔金,雪蹄踏云纹,实乃万里挑一可与君相配之物。
若其性桀骜冲撞于小侯爷,则与吾之愚钝如出一辙今命人取金丝软鞭置于西厢,小侯爷若怒犹未消,可执此物笞我脊背,纵使血透重衫,犹胜此刻骨鲠在喉。
忆昔与君并辔南山,衣袂翻卷若鹤唳九霄。
自那时始,世间良驹皆觉配不得君之英姿。
今既触逆鳞,当闭门自省三旬,唯恐小侯爷疑我情谊掺尘。若得小侯爷一顾,纵使烈日焚身亦不觉灼痛,寒潭锁足亦甘之如饴。
临书涕零,不知所云。惟愿浮云蔽月终有时,玉壶冰心可鉴之。】
大概意思就是,虽然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但小侯爷生气了,那便都是他的错。披风就当是他的赔礼,要是还没出气,日后拿鞭子抽他脊背都行,但别不理他。
这封求和信字迹隽秀,言辞真挚,句句发自肺腑。但还是酸得小侯爷后槽牙发痒,莫名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这个楼衔,道歉就道歉,赔礼就赔礼……
怎么好好一封信,写的这么像情书?
第11章 第 11 章 没有,被闻钰抱了。……
洛千俞再也读不下去,把信扔在一旁。
虽事出有因,但他的小跟班确实无辜。小侯爷沉吟少顷,让昭念传话:“和楼衔说,礼我收下了。”
“再写这么骚的信,小爷就真和他绝交!学堂见。”
昭念忍俊不禁:“好。”
是夜。
丫鬟将汤婆子垫到小侯爷被褥下,轻手轻脚熄了灯,没发现少爷正辗转反侧。
经过多番试验,洛千俞已经确定,书中既定剧情躲不过,他和闻钰相遇是命中注定的必然。
原著怎么写来着?
小侯爷从楼衔那儿得了匹烈马,正愁无处炫耀,恰闻东郎桥灯会这晚,近乎全京城的官宦贵族平民百姓都会前来夜市观灯,正是人最多的时候。
小侯爷动了心。
当晚便弃了马车,骑着披风奔往东郎桥。而他不知道的是,披风性烈,此时并未被真正驯服,半途被那花灯和锣鼓声受了惊,竟猝然不受控制狂奔疾行!差点踩死了个买糖葫芦的女孩。
也就是在这时候,闻钰出现,纵身一跃,勒紧了披风的缰绳,力道之大,缓冲的摩擦使得手心都渗出血来。
小侯爷因惯性被甩下马去,摔了个屁墩,疼得站不起来,还断了尾骨,狼狈不堪。
却不由被美人惊艳,一见钟情,为日后恼羞成怒、将人强行掳回侯府的剧情埋下祸根。
洛千俞心里一凉,默默揉了揉自己骶骨下方。
屁股得多疼啊。
这剧情是非走不可吗?
翌日天色未暗,小侯爷早早去了马厩,披风一身火红,被单独隔了小间,正生龙活虎地咀咽草料。
“小人活了几十年,从未见过这般上乘的马。”马夫感叹着,不敢怠慢,这可是楼家少爷的赠礼,“少爷可是要骑这匹马去灯会?”
洛千俞看向那大快朵颐的罪魁祸首,一阵无言。
他越过披风,径直走向另一处马厩,抬手,随便一指:“将这匹牵出来。”
马夫定睛看去,竟是头平平无奇的棕色小马。连忙摆手,“少爷,此马性情懒惰,行辄停歇,尤喜休憩。”他劝道:“公子倘若骑着出去,它慢慢吞吞,跑不起来的。”
“很好。”洛千俞心中暗喜,要的就是跑不起来!
于是继续吩咐:“再找份马具给它套上,今晚我乘马车去。”
“是。”马夫虽不解,还是应下。
披风吞了口草料,目不斜视,鼻孔阖动,气流重了一瞬。马蹄踏过落地,发出一声若有若无的嘶鸣。
引得厩里其他马匹皆躁惧不安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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