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在抓住喇嘛时,他在他的手机里看见过这个右颊有胎记的孩子的照片,也逼问出了他和喇嘛的关系,这个孩子的存在,连身为喇嘛干爹的薄雨苇都不知道。喇嘛很重视这孩子,把他藏在了泰国的寺院里,但不知怎么薄隆盛居然知道了,眼下作为了拿捏他的把柄。
这种做法,的确比在狩猎游戏前策反他要稳当多了。
薄知惑点了点头,摸出一支肾上腺素,给那人扎了一针,摘下那人用来定位的胸针一枪打爆了。薄翊川看了眼通讯器屏幕,代表这个人的红色光标消失了。几分钟后,那人悠悠醒转,眼皮抬了起来,看了他们一眼,又装模作样的把眼睛闭上了,显然薄隆盛提前告知过他。
然而这人肯定不知道,自己伤口里钻了几只山蚂蝗。
保薄隆盛的人当然不是白保,也不是真保,不留痕迹的让他们成为计划里下一步的“定时炸弹”,才是这么做的意义所在。
“把他送去回收站吧。”
“嗯。”薄知惑应了声。
送到回收站后接下来的活就不关他们的事了,两人又前往下一个目标,大半天下来“干掉”了七八个目标。傍晚时分,第一天的狩猎游戏结束,他们也到了收工的点,路过一条小溪时,薄知惑半跪下来,冲洗脸上和手上的血迹,他拉下拉链,薄翊川就发现他的脖颈上粘了好几条山蚂蝗,一摸自己领口周围,也有好几只。
可顾不上自己,薄翊川半跪下来,拿火药引燃了树枝,吹了一吹,只留下将熄未熄的余烬和一丝烟,握住他的肩膀:“我帮你。”
“我自己来。”薄知惑一扭身子躲开了,显然对他的触碰很抗拒,但山蚂蝗光靠自己是很难弄下来的,他看不到它们在哪里,自己拿树枝挑了半天,也没能成功,薄翊川又凑过去,低声哄他:“别动。”
薄知惑抿着唇,表情很不情愿,但没再拒绝他。
薄翊川伸手扶住他的背,他的手掌隔着防弹衣都能感觉薄知惑的背脊立刻绷紧了,抬眸看去,薄知惑裸露在外的颈部皮肤分明都起了鸡皮疙瘩,想想少年时和被他强暴前的薄知惑动不动往他身上贴贴蹭蹭的那个亲热劲,落差实在太大,薄翊川就像咬碎了一颗苦桔,嘴巴里全是苦味,连吸进去的空气都是苦的,一直苦到五脏六腑里去。
小心翼翼地用半燃的树枝将山蚂蝗烫了下来,薄知惑的脖颈登时冒出了几串血珠,被他白皙的肤色一衬,触目惊心,薄翊川一阵心疼,立刻从急救包取出了消毒喷雾和药棉给他擦洗。
“好了,我自己弄就行。”一直盯着火堆看的薄知惑再次躲开来,从他手里抢过了消毒喷雾和药棉擦拭,却终于舍得看了他一眼。
四目相对,薄翊川恍惚想起十一年前在诊所的那个夜晚,随之想起了他们在蝴蝶园的那个黎明。如果那个时候,他就坦诚地面对自己的内心,把真实的心意告诉知惑,是不是今天一切都会不一样?
然而一步错,步步错,如果不是九年后薄知惑潜入军队被他认了出来,他们可能一辈子就此错过,天涯相隔。而此刻他就在他眼前,离他那么近,心却已经远了,他还有机会弥补错误,与他相守一生吗?
“对不起。”他凝视着近在咫尺也远在天边的心上人,“知惑,我错了。蝴蝶园里我没对你说实话,我早就对你动心了,不是把你当成翊泽的桥才对你好,我自欺欺人,是个不敢坦诚面对你,面对我自己的懦夫。我求你,给我亲手弥补错误的机会,好不好?”
眼前的蓝眸眨了眨,睫毛微微颤抖,但他还没来得及分辨这双眼睛里蕴藏的情绪或是否有动摇的痕迹,薄知惑就垂下眼皮,切断了与他交织的视线,捡了根树枝起来,语气冷淡:“用不用我帮你?”
薄翊川精神一振,感觉看到了一丝曙光:“好。”
“抬头。”薄知惑吹了吹树枝上的火焰,烟雾弥漫,熏到了他的眼睛,视线模糊的一瞬,时光仿佛倒流,眼前人变回了十一岁的小少年,笑容挑衅地叼着柠檬香茅味的香烟,垫脚往他面上吐烟雾。
可风一吹,回忆的幻象便烟消云散,薄知惑低着头没看他,面无表情,眼神冷静地盯着他的脖子,手上动作不停。
蚂蝗被逐一烫掉,暴露在空气里的伤口又疼又痒,薄翊川很想挠一挠,但强忍着一动没动,盼着薄知惑能给他消消毒。
“知惑,我看不见伤口,帮我喷一下好不好?”他低声下气的恳求。
“不好,又不是没手。”
事实证明他想多了,薄知惑压根不上他的套,说完起了身踩灭了火,头也不回地就走开了,留他一人像个太番薯一样种在原地。
薄翊川苦笑了下,疾步追了上去。
沦为感情的乞丐,都是他自作孽,不可活。
弥补?
我一边走,一边闭上眼,聆听自己内心的声音。
几个月前踏上直升机的那一刻,它就像终于破茧而出的蝶一样自由无惧,可此刻,它振翅的频率似乎又艰滞起来,这并非我所愿。
“知惑。”
沙沙的脚步声接近身后,他低唤了我一声。
“薄翊川。”我笑了起来,“我不愿意。不是无法原谅你,我只是无法再重新喜欢上你了,你的喜欢对我而言也只是负担,你明白吗?”
被关进过笼子里的夜莺会因为笼子的呼唤而飞回去吗?会因为笼门从此以后答应不再锁上,就将他视为自己的归巢吗?
不。佛祖把我送进笼子里让我历了一回情劫,让我亲手放出了十年前没有与我一同离开困在薄家的半颗心,我终得自由终得解脱,可以在报完仇后了无遗憾的赴死,我何苦回头再看一眼红尘徒增烦恼?
背后呼吸一滞,不待他再说第二句话,我便大步向林中走去,可薄翊川的脚步声只短暂消失了几秒,就亦步亦趋地跟了上来。
我并不想跟薄翊川独处一夜,可为了追踪目标,我们在河谷森林里已经走得太深了,天也黑了,想徒步返回城堡根本不可能,而且照往届游戏的规矩,守望者们晚上本来也不用返回城堡,而是直接前往狩猎场中离自己最近的安全屋处过夜,参加游戏的猎人们也一样。
循着手表内置GPS抵达最近的安全屋的路线,不到十分钟,一栋木屋就出现在了我和薄翊川前方不远处。
第101章 己所不欲
木屋前方水雾腾腾,是一泊天然温泉,一男一女泡在泉池中,显然是来参加游戏的贵宾,正仰着头闭目养神,泉边跪着三个人在替他们捏肩,身上穿着醒目的白衣白裤,脖子上套着项圈,双脚都拴着铁镣,一看是被他们逮住的猎物,旁边的篝火边还趴着一只巨大的罗威纳犬,正埋头啃食着什么,显然,要在这个安全屋过夜的不止我们俩。
似乎察觉到了我们的到来,泉池中一个白佬一把抓起手边岩石上的枪,瞄准了我们的方向,他耳颊泛红,显然喝了不少酒。
“噢,又来了两个小猎物!”
薄翊川一步上前挡在了我的前方,朝他们鞠了一躬:“贵宾们,晚上好。我们是负责保护你们的守望者,不是猎物。”
“守望者?”那醉醺醺的白佬晃动着手里的AK12,似笑非笑地盯着我们,“守望者不能当猎物吗?你们跑起来比那些猪仔要快,更好玩。乖,听话点,把衣服都脱了,在地上爬几圈给我看看。”
我舔了舔牙,往年为了寻求刺激虐杀守望者的贵宾也不是没有,但长脑子有眼睛的人都知道要挑人,我推开薄翊川,走到亮一点的位置,指了指自己的胸牌,冲他们露齿一笑:“我是Doll。”又拿拇指戳了戳薄翊川,“他是喇嘛,你们刚刚看过我们的开幕表演,有印象吗?杀了我们,诸位贵宾和我们干爹的生意可就不好谈了。”
“Doll,喇嘛?是你们。”那白佬睁大眼上下打量着我们,似乎酒醒了,但眼底露出了更浓烈的兴趣。
认出这个白佬竟然是干爹的座上宾、那位下禁果订单的东俄黑手党大佬哥萨先生的使者、他的长子哥温,而他旁边那女人应该就陪他前来的姐姐莉莉,我心下一凛,朝他们鞠了一躬:“晚上好,哥温先生,莉莉小姐,打扰了您美妙的夜晚,我们这就离开。”
说完我拉着薄翊川要走,刚转过身,就听见了哥温的声音:““等等。Doll,喇嘛,两位王子奉献的开幕表演真是精彩极了,我正想认识你们,干嘛急着走呢,不如留下来和我们共度良宵?”
我正想拒绝,那女人的咯咯笑声又传了过来:“哥哥,你想认识的是Doll吧?喇嘛和我可不是第一次见面。是不是,喇嘛?在沙漠俱乐部里和你共度的那个夜晚,我至今难忘,留下来吧,我想你了。”
我眼皮子一阵狂跳,看了薄翊川一眼,他也蹙起了眉,显然没料到会在这里遇到以前和喇嘛有一腿的女人,真是倒了血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