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1 / 1)

冯一诺告诉隽岚,叶嘉予是广东人,一定也会去,如果要再看看他,这倒是个机会。本来只是句玩笑话,没想到隽岚却当了真,去撕了一张写着联系人的电话纸条,立即致电替自己和一诺都报了名。

“你不是真要去吧?”一诺见她效率这样高,心里倒开始颤抖了。

“籍贯又不写在脸上,只要我不开口,谁知道我是不是广东人,再说我们又不是不给钱去吃霸王餐的,你怕个鬼啊?”隽岚振振有词,一诺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谁知到了饮茶的那一天,冯一诺却临阵脱逃了。那天是星期日,一诺是北京人,周五就回家了,一直到周日早上,聚会开始之前,才给隽岚发了条短信,说自己牙疼,疼得起不来床。其实,只是她一口京片子,实在没脸去装广东人。

收到那条短信的时候,隽岚已经站在酒楼门口了,才刚签了到,就迎面碰上他们班的一个男生。

那人来自茂名,长了张最典型的两广面孔,看到她就问:“咦?章隽岚,你怎么在这里?你不是上海人吗?”

茂名男声音还不小,引得旁边的人都朝他们这里看过来,她拦都来不及。

眼瞧着被当众揭穿,隽岚开始随口胡扯,还自以为很机灵:“我爷爷是广东人,户口本上祖籍广东,但到我这一辈,广东话都不会讲了,我觉得挺遗憾的,所以你们搞活动,我也想来看一看……”

“广东哪里?”茂名男生又问。

“佛山。”这是除了广州深圳茂名番禺之外,她能想起来的唯一一个广东地名,就算地理不好,总看过黄飞鸿吧。

茂名男生将信将疑的走开了,她总算松了一口气。

走进聚会的小厅,几张圆桌旁边人都已经坐了七七八八了,一屋子都是唧唧呱呱的广东话,她一句都听不懂,傻在那里,心想要不就去坐茂名男生旁边那个空位吧,此人虽然跟她没什么交情,但在这里也算是唯一的亲人了。

正犹豫着,邻桌有人探身过来拍拍她的手臂,用普通话对她说:“同学,你可以坐这里。”

隽岚如蒙大赦,赶紧过去坐下了。

那人把茶壶转过来,为她斟茶,又问她要吃什么。她十分感激,差点把此行的目的都给忘了,一边吃一边与他聊天,一开始说的还是些圆谎的话,比如上海海纳百川,百分之九十的上海人祖籍都和出生地不一样,就像她,生在上海,但也是广东人……

这些话她自己也觉得很傻,心想为了见识一下“管院叶嘉予”,她章隽岚居然连爷爷都背叛了。难得那个人没有笑她,只是帮她拿了几样点心,又问了几个诸如:是不是第一次住校?在北京过得习惯吗?之类的问题。

待到聚会结束,他们一起走回学校,隽岚这才想起来,还没告诉那人自己的名字,人家叫什么她也不知道。

刚要开口自我介绍,却听那人说:“我知道,你是数学系的章隽岚。”

她自是一怔,转头看他。他笑起来,对她说:“我是叶嘉予。”

隽岚的脸僵在那里。

“要是我没猜错,你爷爷应该不是广东人吧?”叶嘉予又说。

“不是,”她终于承认了,像是憋了很久终于憋不住了那样笑出来,“我们家往上数三代都是苏州人。”

就是这样,章隽岚和叶嘉予算是正式认识了。她有些意外,原以为这种万人迷式的男生总是很骄傲的,但叶嘉予却完全不是那样,他很高也很帅,但丝毫没有那种自视甚高自觉英俊的做派,反倒给人一种平实之感,以至于他主动跟她讲话的时候,她完全没把面前这个人和久闻大名的“管院叶嘉予”联系起来。

那天傍晚,冯一诺回到宿舍,见到隽岚还有些心虚,怕她怪自己说话不算,没陪她去参加那个广东同乡会。但隽岚早把那茬儿给忘了,一股脑的把上午发生的事情倒出来,说到叶嘉予,少不了又夸了几句。

“你不会是真喜欢上他了吧?”一诺笑她。

“怎么可能?这才说了几句话呀,我就是觉得他这个人还算不错吧。”隽岚很自信,一见钟情那种事情,她从来就不相信。

当夜,隽岚做了一个梦,梦里发生了什么,第二天一早醒过来就全忘了,只是觉得心情大好,想来应该是很好的梦吧。

她在洗手间刷牙,冯一诺怪笑着凑来,问她:“章隽岚,你昨天做梦干什么了?还说梦话了,什么咸水饺、马拉糕的?”

“去去去,别瞎说,”她不信,把一诺轰出去,“肯定是你自己做梦梦到我说梦话了。”

却不曾想第二天夜里竟还会是相似的梦境,这一次,她记住了。梦里,她和叶嘉予坐在一起,不是聚会时的圆台面,而是一张两个人坐的小桌子,幽浮在一片虚空的白色背景前面。

叶嘉予穿的还是聚会那天的衣服,浅蓝色细条纹的衬衫,左边胸口有一个很小的Tommy Hilfiger的标志,袖子挽了一些,露出肌肉纤匀的手臂。

他的手很大,骨节却不突兀,皮肤晒成好看的麦色。

他为她斟茶,问她:“普洱还是香片?”

他笑起来,眼梢细长。

所有的细节都是那么的清楚。

普洱还是香片?她还在想,但他抬头望向她的一瞬,她便怔住了,一下子从梦里惊醒。

那一夜,她再也没能睡着,静静的躺在床上等着天亮,眼看着黎明时分的天暗下去,又渐渐亮起来。那是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她知道,自己真的喜欢上叶嘉予了。

11

差不多也就是那个时候,隽岚开始学吉他,师傅是数学系四年级的一位师兄,琴弹得不坏,教小学妹也教的很用心,遇到隽岚这样有些乐理基础的徒弟,自是教学相长,进度神速。

而她用来学习的吉它,就是郁亦铭给的那一把。刚拿到那把琴的时候,她就快升高三了,因为怕影响学习,妈妈把所有跟念书无关的东西都锁起来不让她碰,直到高考完了之后才还她自由,随便她爱干嘛干嘛。离家去北京报到,除了两箱子衣服和书,她还带着那只琴盒,妈妈看到只说句:“这么个大家伙带着干嘛?”隽岚非要带,也就随便她了。

买那把琴的时候,郁亦铭大概年纪还小,所以选的是三十九寸的,隽岚个子高,抱在手里有些嫌小。师傅人比较矮,身高尚不到一米七,总喜欢笑她人高马大,有事没事的对她说:“等学一阵就换琴吧,像你这身板儿,就得买41的标准尺寸,否则人家会笑你的。”

隽岚倒不在乎,觉得这一把用着就很顺手,别人要笑就笑吧,她章隽岚还会怕被他们笑?于是,这琴就一直用下去了,一用就是好几年。

跟许多热爱音乐的文艺小青年一样,隽岚的师傅不光喜欢课余教小学妹弹琴,还和几个同系的男生组了个Band,名叫Journey of Randomness,随机之旅。该乐队从名字到成员都颇有数学系的特色,换句话说,就是十足的宅男气质。

隽岚学琴几个月之后,师傅即将毕业离校,头发剪短,胡子剃掉,开始穿西服打领带,忙着实习找工作,他在乐队里位置很自然的就传给了徒弟隽岚。

没有什么人对她寄予厚望,但她的到来,却真的让这个怎么看怎么书呆气的Band彻底的改头换面了。一开始是学院活动,而后是整个学校的晚会,再后来是校际联欢,他们一路唱出去,渐渐的竟有了些小名气。

Journey of Randomness本是那种每个大学都有的伪摇滚乐队,空有摇滚的热情,却没有摇滚的精神和底气。隽岚兵不血刃的把它变成了一支Jazz band,她唱许多Fiona Apple和Diana Krall的歌,有时用吉他弹唱,有时则是键盘伴奏,那些歌里的字字句句、节拍旋律,让她自得其乐,也变的更加勇敢,哪怕别人不喜欢。

怪的是这种态度反倒让人家喜欢她,提起她的时候,总是说数学系那个唱摇滚的女孩。到底是Jazz还是Rock,隽岚不想解释,也不愿穷究,反正这就是她,爱谁谁吧。就这样,Journey of Randomness红起来了,有段时间,章隽岚甚至变得和叶嘉予一样有名。

但出名难免会带来一些副产品,比如说,谣言。曾经烟消云散的“数学系花痴章隽岚暗恋管院叶嘉予”的谣言又流传起来,这一次,隽岚觉得自己应该吃一堑长一智,她没有生气,反倒能心平气和的分析那些传谣言的人的心态。说这些话的大都是女生,其中不乏像她一样喜欢叶嘉予的,这些人之所以揪着她不放,不过就是因为她把这种喜欢表现出来了,而她们不敢。

于是,那一年的女生节晚会上,她唱了Fiona Apple的Get Gone,几乎是走到叶嘉予面前,正对着他,唱出那一句:“It's time the truth was out that he don't give a shit about me.”然后对他眨眼笑了笑,再转身走开。

等她唱完,叶嘉予去后台找她,对她说了声:“Brav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