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4章(1 / 1)

晚上掌灯时分,雪若翻着账本,诧异地发现铺子里的营业金额竟然每日都在增加。

她问凌晔怎么做到的,凌晔只是笑笑,谦虚地说做生意上,他并没有什么经验,一切都还在摸索之中。

他想了想,问雪若是不是可以把“流芳会”交付的货款拨一半给他用。

雪若诧异问道,你要这些钱做什么?

凌晔若有所思,“我想做一件事情,但不晓得是否能成功,等有了结果再告诉你。”

雪若追问是什么事情,他却不肯细说。

后一日,雪若在配料间隙跑到铺子里,好奇凌晔在整点啥,不料却见到让她大吃一惊的场景。

早前上门寻衅的王二和媳妇竟然登门赔礼。

夫妻二人抬高嗓门站在“雪记”门口,言之凿凿地向路过的行人说道,之前王二媳妇脸上的红疹与“雪记”的胭脂无关,后来查实了是吃了果凤梨所致,所以特来向“雪记”致歉。

凌晔一人坐在空荡荡的店堂内,看着铺子门口越聚越多看热闹的人,闲闲地捧着茶杯喝了一口。

千灯镇本就不大,王二夫妇向“雪记”澄清毒胭脂一事很快就在镇上不胫而走,人们在唏嘘之余,之前流失掉的顾客慢慢地开始回流。

后来,在雪若的盘问下,凌晔才说了实话,原来这几日他悄悄查实了王二媳妇曾经去医馆寻求让脸上发红疹的方子。

他上门交涉,一开始王二夫妇还嘴硬,直到他拿出了医馆的证据,他们才承认是受了“香雪海”的指使,来给“雪记”泼脏水。

“果然不出我所料,”凌晔看着账本,头也不抬地说,“都是那胡彧在背后作祟。”

雪若佩服地看着他,“你怎会怀疑到香雪海的头上呢?”

凌晔想了想,说:“蓝玉庄见他之时的直觉吧,”他停顿了一下,“这样看来,此次我们平临之行也不算全无收获。”

雪若又问:“可是,你又怎么做到让医馆给你提供证据,并让王二夫妻同意来店里澄清呢?”

凌晔合上账本,微笑道:“这要感谢你给我的那笔货款,有钱能使鬼推磨,医馆我买通了他们的一个学徒,把当日的接诊记录抄了一份出来。”

“至于那王二夫妇,恩威并用,要么去县衙说清楚构陷雪记的事情,要么来店里公示还能得一小笔银钱,你觉得他们这般胆小怕事又见钱眼开的市井小人,会选那一个?”

他翻了两个杯子,给雪若和自己各倒了两杯热茶,不徐不疾答道。

雪若听罢恍然,想了想,抚着心口道,“只是可惜那些货款了,可是卖了不少货才得来的。”

“不可惜!”凌晔摸摸她的鬓角,笑容温柔又坚定,“如果能买回雪记的声誉,多少钱都值得。”

“有道理,”雪若赞同,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阿晔,我原来怎么没发现你这么厉害啊?”凌晔低头笑笑不语。

她这话口不应心。

她从来都知道他是怎样一个人,无论文采、武功还是兵法上,他的才华令身边的人都黯然失色。

不过是她欺负他如今失忆,把他禁锢在编造的药材铺伙计这个身份里,但他的聪明睿智就像明珠无法被尘土掩埋一样,哪怕在他从未涉足的经商领域,也绽放出光芒来。

在此后的日子里,愈发地印证了她的这个想法。

凌晔让她趁这段时间多多休息保养身体,铺子里的事情暂且交给他,给他一个月的时间,他想试一下。

“如果我做得不好,让铺子亏了钱,你不要太生气哦。”他看着她的表情,有些小心地道。

雪若神采奕奕看着他,“赚钱了我们就去镇上最好的酒楼吃一顿。如果没赚到钱,我买菜回来,烧一顿好吃的慰劳你。”

“好,一言为定!”凌晔答应,又忍俊不禁地捏了捏她的脸颊,揶揄道:“小糖人连赌注都是吃的。”

雪若挣开他,不好意思道:“最近大约吃多了,腰都变粗了,是该克制些了。”

凌晔摇头:“不要克制,我喜欢看你吃,吃得胖一点最好,你太瘦了。”

他把目光移到她腰间,认真道:“腰没有粗,我每天晚上都量过了...”

想起自己每晚被他搂着当汤婆子睡觉,雪若燥红了脸,捶了他一拳,笑着低下头去。

*

在王二夫妇上门致歉不久,雪记的顾客逐渐多了起来,而凌晔也适时地在铺子内进行了焕然一新的改造。

他说铺子朝向西南,上午采光有限,店内不免昏暗,来店内的顾客多为女子,女子向来心思细腻,整洁敞亮的店堂会让她们心情愉悦,生出安全之感。

于是,他拉着许晗在店休日把铺子的大门扩大了三分之一,两人忙碌了两日重新做了大门。

大门改造后,铺子内陡然明阔起来,进店的老客人都眼前一亮,驻足的时间都变长了,在不自觉中就买了更多的货品。

自从发现“香雪海”在包装和配料上模仿他们,凌晔与雪若商量调整了货品的配料,同时调换了所有货品的包装。

凌晔说“雪记”的产品需与众不同,给人以雅致和富贵之感,迎合镇上女顾客的需求。

他把在平临买的其它铺子的样品在桌上摊开,仔细研究,最终提议以一年四季为名,将货品分为“阳春”、“朱夏”、“素商”和“安宁”四个系列,并配上相应的手绘花形。

他蹙眉想了想,说,最好再根据顾客的不同年龄段推出不同种类的胭脂、水粉和香膏。

雪若拍手赞叹,说这主意太好了!

她撑着下巴,自豪地看着凌晔笑:“我家相公真是个天才啊!”

凌晔道:“先莫夸得太早,世上的事情哪有一帆风顺的?”

雪若点头,她心里很笃定,但凡他决定要做的事情,总能做得让所有人都侧目。

*

这日凌晔外出采买,回来时带来个不速之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