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1 / 1)

“不捡,就不捡,不好吃。”男孩子一脸傲气,看着挺欠打。

沈冬至笑笑看着他说:“这么挑食啊,小心长不高。”

“我才不会长不高,奶奶说了,我肯定能长很高。”这男孩子说话真是拽拽的,沈冬至看着忍不住笑。

“我最爱吃豆角了。”女孩子这时说,脸上笑嘻嘻的。

“你爱吃,管我什么是,我讨厌豆角。”说着男孩子抓了一把饭,直接丢在女孩子的脸上。

女孩子被砸到,满脸饭粒,立马就哭了。

沈冬至没想到居然会这样,还以为闹着玩,看上去确实不是闹着玩。

女孩子正在哇哇的哭,男孩子在置气。

阿玉突然一拍筷子,“啪”一声,没忍住发火说:“这是在干什么!怎么能欺负妹妹,净从外面学些坏习惯。”

“给妹妹道歉吧。再怎么样也不能这样做。”沈冬至打圆场。

两个小孩互相不搭理,妹妹还一直哭着。

“别哭了啊,喜欢吃豆角可以多吃一点。”沈冬至用手把她她脸上的饭粒捏走。

妹妹渐渐地停止哭泣,还用手抹了抹眼睛。

“好了,吃饭吧,不要再吵了。”阿玉拿起筷子。

“经常发生吗?”沈冬至突然问。

阿玉叹气:“也没有经常,有孩子的家庭都这样。”

吃完饭后,阿玉送沈冬至到楼下。

路灯都已经亮起,站在楼下沈冬至忍不住问:“你幸福吗?”

阿玉看她,然后看向树枝说:“或许没那么幸福,大多数的婚姻有了孩子就变质了,有孩子是好事,但是没有很幸福。”

“我们都快要三十了,我觉得还很年轻。”沈冬至看了她接着说,“总有人叫我赶快找对象,多存钱,说年轻的时候就该怎么样,但是我觉得三十岁一点都不老。”

“真羡慕你,想得开。”阿玉说。

“只要你愿意,你也可以想得开。”沈冬至叫的车到了,和阿玉道别。

接下来就是要参加赵乔乔的婚礼,她还没有做过伴娘,她曾经听晓蔓说过做伴娘超级累,沈冬至想着这次当伴娘估计还会心累。

(不是想水,只是觉得不能太快。)

0056 剧中人

下班回家收拾好后,沈冬至搭着出租车前往赵乔乔举办婚礼的酒店。

出租车里放着汪峰的《北京,北京》,这首歌红极一时,是因为那一部关于年轻人到大城市打拼的电视剧《北京爱情故事》。

现在里面的那些主演,已经都是很大的明星了,他们都成功了,剧里面的角色还停留在那个大都市,或许已经也不在了。

沈冬至小时候看过这部剧,没想到自己现在也成为了剧中人,A市何尝不是那个歌词中的“北京”呢。

这里面出现的角色,仿佛她都认识,A市这样的人很多,多少人被现实打趴下了,在物欲横流的社会追求爱情的后果就是会受伤,会发疯。

“人们在挣扎中相互告慰和拥抱,寻找着追逐着奄奄一息的碎梦,我们在这里欢笑,我们在这里哭泣。”

汪峰的歌声带着生命力,一句一句唱进人的心里。

沈冬至望着车窗外的街景,繁华的大楼,繁忙的人群,望不到头的车流,这就是A市。

在这里生活了近十年,从学校到职场,还是没有什么是属于她的,硬要说的话,只有安放在身体里的回忆。

这里,有着她的青春中的一部分,有她的青涩和迷茫。

突然,她想回F城了,想看看家人,吃吃家里的饭菜,不知道家里的小花园现在怎么样了。

出租车停在酒店门口,沈冬至拿着自己带的那个大帆布袋子下车,帆布袋是展览会上拿的,容量很大,正好适合装一晚上的衣服。

赵乔乔和她说,等到了在前台报名字领房卡就行,她说她都安排好了。

沈冬至站在酒店外面,仰头看着这一栋金色耀眼的楼,金黄的灯光全都亮起,她走进大厅里,向前台要了房卡。

这也就是因为赵乔乔结婚,不然自己有什么机会住这种几千一晚的酒店,她的脚踩着这个大理石地板都觉得有些飘,她也不是没踩过大理石啊。

这个超级高的天花板上的水晶吊灯太过闪耀了,沈冬至往上瞄一眼都觉得眼睛里全是布灵布灵的闪粉。

她想,要是上面的灯突然掉下一块水晶被她捡到,那她是不是会发财了,这个应该是真的宝石吧?

不对,要是砸下来,还是太危险了。

沈冬至让自己的想法回归现实,还是赶快坐电梯上去吧,还得去找赵乔乔核对伴娘的一些事,赵乔乔说得过一遍步骤才行。

房卡打开房间的门,沈冬至已经提前做好了心理准备,但是还是有点惊讶。

不愧是大酒店,这房间非常好,入住准备了精致的蛋糕和果盘,水果里面有一盒莲雾,现在的莲雾正好是季节,比她的房子大很多,说来惭愧,上次去到这么好的房子还是晓蔓那个大平层。

可能是因为汪峰的那首《北京,北京》,沈冬至从落地窗往下看灯火阑珊的A市,心里不由得感伤。

她是因为来做赵乔乔的伴娘,才会有机会住进这种酒店,她在A市研究生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的工资只能在这里住一个晚上。

她如今工作了三年多,存款也就不到十五万,在这个城市也就是众多尘埃中的那粒看不清的灰尘。

要说关于落差这很难没有。